“很高兴认识你,薇蒂小姐。”奥斐利伸出右手。薇蒂感到,男人在她的手心按下了什么,却不敢就看。
等奥斐利和瑟曼莎出了餐厅门,薇蒂才将拳头拿到桌面上,摊开手掌,掌心里一块折叠得极细致极方正的纸条,展开来,是一张8000美元的现金支票。
按理说,薇蒂·摩根做过模特儿,就算是业余的,也不应该不知道布鲁明戴尔家族,不应该不知道贝茜·布鲁明戴尔。后来有记者或作家之类的文人用了一种显然是比较夸张的讲法,说在1971年的那个夏天,全美国除了薇蒂,人人皆知布鲁明戴尔。
布氏家族的名气,是随着他们家的店铺叫响的。店铺开张于1861年,该家族从德国移民美国后的第二代、奥斐利的爷爷利曼·布鲁明戴尔出征南北战争解甲归来,用政府犒赏的“转业费”盘下了纽约曼哈顿下城东区一间不大的铺面,一开始做些日用百货,等路数熟了,就专营服装。店铺传到奥斐利的爸爸辈时,不单铺面扩张,在整个纽约地区势成连锁,还成片地购进了老店周围的无数房地产。从此,门面就算是撑起来了,局面也打开了。
但真正发迹,是靠了奥斐利爸爸的一个“恶习”。奥斐利的爸爸辈只兄弟二人,其兄山姆,精明强干,又独断专行,在生意场上处处逞能,大有一手遮天,将诸店铺独吞之意。其弟霍尔然,就是奥斐利的父亲,因屡遭排挤,心灰意懒,从此沉湎于酒色,不思上进。根据李昂·哈里斯所著《商业王子》一书,霍尔然·布鲁明戴尔乃一介“不知廉耻的花花公子”,“整日价在百老汇一带厮混……霍尔然追逐漂亮女孩子的狂热,不亚于山姆追逐利润”。山姆·布鲁明戴尔曾告诉李昂:“他(霍尔然)通宵作乐,常常是在早晨我出门上班的时候才回家……他来店里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带着他那些三天一换的女朋友们挑服装首饰,而且净挑最高档上乘之货。”
霍尔然的女朋友们吃的都是百老汇那碗饭,算是“演艺界人士”。她们穿戴着霍尔然送的服饰,便带动起一群“粉丝”纷纷摹仿效法,纷纷到布鲁明戴尔店里“照来一套”,又从而带动起一股时装新潮流。到19世纪的二三十年代,奥斐利·布鲁明戴尔上小学的时候,“布鲁明戴尔”已然成为了纽约服装界一个响当当的字号,代表着时尚、高档和名牌。
奥斐利·布鲁明戴尔在学校里学业平平,全靠着家里人上下打点托关系,才进了有“纨绔子弟天堂”之称的“学术气氛极为宽松”的布朗大学,主修体育,辅修经济和地理。他自己则对人说是“主修社交,辅修体育”。一句话,奥斐利在布朗呆了四年,玩了四年。到1938年,22岁的奥斐利离开学校时,竟没能取得一纸毕业文凭。
文凭不文凭,“布鲁明戴尔公司”都是他的。奥斐利先花了大半年的时间到欧洲各国旅游观光,回到纽约便一头扎进他为自己设计的生活——在公司里熟悉业务,到百老汇熟悉“场合”。
奥斐利自称,他的身上同时流淌着伯父山姆和父亲霍尔然的血液,他既看重利润,也钟情于漂亮女孩子。奥斐利相信他不仅能够将这两个方面合二而一,兼而顾之,并且将在这两个方面皆有建树,同时超越前辈。“我年轻时的野心是,”奥斐利后来说,“要赚比祖父和伯父更多的钱,还要在娱乐圈里真正捣腾出点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