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分两头,各表一枝。
却说魏城战火连天,几十里开外,已经向凌家投诚的姚城却是一片平静。
早在数年以前,姚城花童庙的厉鬼便已开始作祟,城中小儿接连惨死,民心动荡。姚城修士一筹莫展,找不出半点头绪。
与民风悍勇的魏城相比,姚城的作风更为安稳、随性、平和,人也像温吞水一般懒洋洋的,心软脾气更软,没有魏天娇那般“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狠劲。
姚城城主很有一点大慈大悲的圣父光环,视城民如同亲子,不忍再让任何一名幼儿受害。为了避免牺牲,他忍辱负重应允了凌凤卿的条件,从此对凌霄城俯首称臣。
城主之女姚篁愤而出走,拜入对凌霄城不假辞色的九华宗,继而与舒凫相识,正是因为这桩往事。
花童庙的真相传开以后,姚城主得知其中原委,扼腕痛心,然而悔之晚矣。
不过,他身居城主之位多年,面对凌霄城的威逼,同样不是毫无打算。
姚城中确实有一部分修士,比如他的儿子、姚篁的兄长姚简,贪慕凌霄城权势,迫不及待地献媚示好,为虎作伥;但更多的人,包括他自己在内,只是将“低头”视为权宜之计,片刻不曾放松心神,一直在紧张地等待时机。
——反戈一击,将凌霄城彻底驱逐出中州大地的时机。
就像魏城一样,姚城同样要给死者一个交代,还生者一片可以昂首挺胸的清朗乾坤。
“……而且,这也是为了偿还我软弱无能的罪过。却不知今生今世,是否能够还清。”
“篁儿她……一定对我很失望吧。”
姚城城主府中,中年儒生模样的城主苦笑一声,向面前忠心不二的亲信修士们吩咐道:
“去吧。别给他们反应的机会,将凌霄城之人逐出姚城,一个不留。我已经错了一次,不能一错再错。”
有个修士小心翼翼地问道:“那,若是遇上姚简师兄……”
姚城主喟然叹息,眼底有痛色一闪而过。
“告诉他,从此不必再回来了。”
至此,凌凤卿——以及他多年来苦心经营的势力,一败涂地已成定局。
直到最后,他都不明白自己败因何在。
他一出生便高居凤凰台,自高处向下看去,只觉得众生渺小庸碌如蝼蚁,实在不值得放入眼中,更不值得被他看作“人”。
若是蝼蚁想要像个人一样活着,或者沿着绝壁一路攀爬到他脚边,妄图与他平起平坐,他便会感到一种受辱似的愤怒,非得将对方狠狠践踏到不成人形,再推入万丈深渊,让他们摔个粉身碎骨不可。
比如,“大黄”不过是一只灵智残缺的蠢猫,智力不及三岁小儿,却和他一样身为五凤后裔,光是这一点就令他看不惯。不管他是白翼橘猫、青翼黑猫还是紫翼狸花猫,凌凤卿都不会放过他。
还有童瑶,她不过是一介人族修士,却对他毫无敬意,公然与他叫板、给他难堪,更令他看不惯。
因为看不惯,所以他设计诱导大黄背负血债,诓骗他与童瑶相互残杀,更企图将重生后失去记忆的大黄收归己用,还给他取了“金钏儿”这个婢女的名字。
其中用意,无非就是羞辱。
就像他将路边捡回的野狗塞给二弟做灵宠,又提议给弟弟取名为“奚月”一样——奚,又有女奴之意——他从来不放过任何一个贬低、侮辱他人,借此满足自己优越感的机会。
“把人当人”,如此简单的、理所当然的一件事,凌凤卿至死都没有学会。
所以——
他死的时候,没有一个人把他当人看,也是理所当然的。
……
“大哥。奚月在此,恭候多时。”
杀声震天的魏城一角,凌奚月放狗拦路,硬是将凌凤卿一行堵在了距离城门不到二十丈的巷口。
“老二,你……”
凌凤卿一手按住胸口,嘴唇发青,独眼瞪大到几乎脱眶而出,一行浑浊的血泪顺着面颊蜿蜒而下。
怎么回事?
你这狗怎么回事???
为什么我随便捡来的一条肮脏野狗,会变成这种魔界守门犬一样的黑暗猛兽啊!!!
你偷偷换了条狗吧!!!
“哦,大哥还不知道吧。”
凌奚月仿佛看出他内心崩溃,贴心地解释道,“阿玄其实是一种名叫‘炼狱噬元犬’的高阶妖兽,幼年时形似狐狸犬,成年后就会恢复原貌。”
凌凤卿:“……”
我觉得你在拿我当傻逼,但我没有证据。
“开玩笑的,我拿大哥当傻子,说胡话逗你玩呢。”
凌奚月双手一摊,干脆地承认道,“阿玄只是普通妖兽,不过这些年一直勤加修炼,我又准备了不少妖丹给他滋补,积蓄的力量一口气爆发出来,自然就变成这样了。等大哥死后,他又会恢复平常的可爱样貌。”
阿玄:“嗷呜!”
如果将这一嗓子翻译成人言,大概就是: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就是信不过任何人只信得过狗所以强迫狗修炼变成黑暗猛兽一会儿让人家撒娇讨好送情书一会儿让人家恶狼咆哮上战场我只是一只小狗崽却在小小年纪承受了太多我可去你的吧!”
当然,阿玄不是一只狗在战斗。
除了他之外,还有一批身穿暗灰色斗篷的修士,悄无声息地与凌奚月一起出现在街头,一语不发,便与凌凤卿的一干护卫动起手来。
凌凤卿一方虽有盛阳长老护航,但对方人多势众,而且个个实力不俗,他的一大半狗腿都在混战中失散,就连谢芳年也不知所踪,一时间竟然无法突围。
“大哥,别这么瞪着我。”
凌奚月丝毫不惧凌凤卿的怨毒目光,笑微微地一抿唇,抬起手来轻抚狗头——当然,“狗头”是指凌凤卿的头,“你就剩这么一只眼睛,要是一不小心,眼珠子滚出来,那多不好啊。”
“魔……气……”
凌凤卿蠕动嘴唇,破碎的喉咙里漏出丝丝气音,“你……也……魔修……”
“大哥真聪明,一点就透。”
凌奚月笑着拊掌道,“不错,我在凌霄城里不好动作,除了狗谁都信不过,只好找魔修做帮手。你猜,我是从哪里找的?”
——这我怎么知道???
凌凤卿很想喷他一脸,但他此刻奄奄一息,四肢半点使不上力,连血都吐不动了。
与此同时,不知为何,他忽然只觉得心头重重一沉,一种令人寒毛倒竖的恐怖感油然而生:
“等……难道……你……贺……”
“猜到了?没错,正是贺修文。确切来说,我与他手下的黑市杀手,瞒着他悄悄做成了另一笔交易。”
凌奚月答得爽快,凌凤卿心中越发疑窦丛生,嘶声道:“你……条件……”
“‘条件’?哦,大哥是想问,我这个形同虚设、毫无地位的二少爷,给杀手开了什么条件,才让他们听命于我吧。”
凌奚月很是善解人意地为他翻译,而后眼角微弯,扬起手轻轻招了一招。
立时便有一名魔修会意,纵身跃出战圈,毫不留情地将凌凤卿一把提起,手底有分筋错骨之力,几乎将他的肩胛骨捏个粉碎。
魔修一把嘶哑的公鸭嗓,桀桀怪笑道:“二公子,我可以动手了吗?您答应过,只要我们助您铲除他,就任凭我们剥取他身上的鹓鶵血,用于炼制丹药。”
凌凤卿:“…………!!!!!”
“可以。”
凌奚月漫不经心地一挥手,仿佛在谈论一只待宰的鸡,“左右这血也没法换给我,随你们高兴吧。”
“老二……你……!!!”
“大哥,我说过,你不必瞪我。要瞪的话,我这里有镜子,也有你年轻时的画像,你可以尽情瞪个够。”
凌奚月回眸扫他一眼,温柔可亲地微笑道,“乖,动动脑子,好好想一想。究竟是谁害你落到现在这一步,你还不明白吗?”
“你……我……”
事到如今,凌凤卿如何会不明白?
当年他嫉恨凌奚月早慧,欺他年幼单纯,设计将他诱拐,卖入贺修文经营的魔修黑市。
如今风水轮流转,兄弟两人立场颠倒,中间商一样是贺修文的手下,只不过被卖的变成了他自己。
“你……休、想……”
凌凤卿心高气傲,如何受得了这种屈辱,当下便起了垂死一搏之心。
尽管他伤重濒死,体内的金丹也受损不轻,但到底还没有完全碎裂。若是孤注一掷,以碎丹重修为代价,或许还能为自己挣得一线生机。
金丹碎了,可以再结;若是血脉没了,那就无异于釜底抽薪,相当于古代王朝里的太子硬不起来。
——无论如何,他也不能失去这点血脉!
凌凤卿思及此处,再不迟疑,当下便将全身仅剩的一丝力量灌入丹田。
修仙界常有“金丹自.爆”之说,凌凤卿这套操作与之类似,亦是凌霄城的独门秘法之一。他不是将金丹当作手.榴弹,而是作为燃料,将碎丹产生的强大能量导入全身经脉,暂时性地重塑肉身,为自己苟住最后一口气。
简单来说,就是手动回光返照,三秒真男人。
虽然听上去鸡肋得很,但在这“三秒”之间,他哪怕断手断腿,也能像个没事人一样活动自如,创造医学奇迹。
饶是凌奚月城府深沉,见此情景,也不由地微蹙眉心:“大哥,这倒是我小看你了。”
砍号重练,无论如何,总是需要一点魄力和勇气的。
“……滚开!待我回到凌霄城,定会将此事禀明父亲,且看你还能得意到几时!”
医学奇迹果然惊人,金丹破碎散溢出的灵力修补咽喉,让凌凤卿恢复了开口咆哮的能力。
——回答他这声咆哮的,不是凌奚月,而是一道雪亮的剑光。
舒凫到了。
“别碍事,让一让!”
她自魔修大军中一路冲杀而来,通身衣袍早已被鲜血浸透,双颊与唇边都留有殷红的血痕,如同抹了一层色泽鲜艳的胭脂,又像是地狱中择人而噬的恶鬼。
这血淋淋的恶鬼刚一落地,首先挥出一记肘击,将挡路的凌奚月撞到一边。
凌奚月一个没站稳,被她这一肘子拱出好几丈,一头栽进了博美蓬松的黑色长毛里,侥幸免于脸着地的惨剧,只是不可避免地吃了一嘴毛。
凌奚月吐掉嘴里的狗毛,一口气差点没续上来:“姜姑娘???”
“你这个二公子很坏啊。抢我人头,点名批评你。”
舒凫后来居上、横刀夺菜,半点也没觉得不好意思,甚至还理直气壮地对他指指点点,尽显摇光峰流氓本色。
接着她转向凌凤卿道:“大公子,在我取你狗头……算了,今天不辱狗,取你鸡头之前,我还有一个问题要问你。”
“姚城花童庙虽毁,但其中的厉鬼并未消失,仍然在世上徘徊。那个厉鬼,你将他藏在哪里了?”
“哼。你以为,我会老老实实告诉你吗?”
凌凤卿如今正处于“三秒真男人”状态,如果用一句话概括,那就是:他又觉得自己行了。
他看得出来,舒凫有心超度花童的魂魄,那便算是有求于他,他完全可以倚仗这一点讨价还价。
既然如此,他自然要好好把握这个机会,先哄骗她放自己离开魏城,然后再徐徐图之。
若是能与自己留守姚城的属下里应外合,将她诱入陷阱,一举杀之,那就再好不过了。
花童?
如此方便好用的傀儡,他才不会交到她手上。
更何况,他早就做好布置,只要他能够平安离开魏城,便会通知属下启动阵法,将所有人都拖入厉鬼深不见底的怨念之中。
此法消耗甚巨,既然魏城如此不识好歹,就休怪他使用非常手段了。
因此,凌凤卿装模作样地清了清嗓子,挺直脊背,摆出一副成竹在胸的从容架势:
“当然,如果你求我告诉你,那也不是不行。不过,你得答应放我一条生路,护送我安然无恙地离开……”
舒凫:“哦,我不答应。不肯说就算了。”
而后,剑光一闪。
凌凤卿眼睁睁地看见,舒凫手中的孤光剑如惊鸿飞掠,只一眨眼便横于他颈间,像跳胡旋舞似的,绕着他细长的脖子轻盈地转了一圈。
一息过后,视野倾斜。
“……咦?”
在上下颠倒的视野里,他先是看见自己的胸口、腰腹,再是悬在腰间的家传玉佩,然后是踩着昂贵皮靴的双腿。
那双脚曾经践踏过无数绝望的弱者,就连他自己都记不清,曾有多少人匍匐在他脚边哀哭乞怜。
到最后一刻,滚落在这双脚边的,是他自己的头颅。
——与他从未放在眼中的“蝼蚁”,殊途同归。
现在,凌大公子终于和他践踏过的人处于同一水平线,可以身临其境体会他们的感受了。
值得欣慰的是,他还有很长、很长……漫长到近乎永久的时光,在地狱中体会这种感受。
“别‘咦’了。”
舒凫还剑入鞘,冲地上那一脸茫然的人头比了个中指,“你已经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