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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一路斗嘴,到桐港镇时,已是未申。

路上明檀就念叨着,到了镇上定要找家布庄买件新衣,昨夜衣裳被雨水溅湿,这会儿虽然已经干了,但穿在身上还是难受得紧。

江绪没应承,也没怪她娇气,只勒着缰绳,淡声道:“到镇上再说。”

到镇上后,明檀惊了。

沿途经过的大小城镇没有二十也有十八,明檀自认为这一趟也算是窥见了民生百态,可到了桐港,她忽然发觉自个儿见过的世面,还是太少了。

这若不说是座城镇,说是个贫民窟或是座刚遭了灾的村子她也信。

一路往前,就没有半条好路,坑坑洼洼的,三步一脚烂泥巴。

沿街屋子也都破破烂烂,窗上用浆糊粘着各色胶条,浆洗得发白的衣裳都从二楼窗外伸晒出来,一排排,密密麻麻。

日头很晒,迎面夹着热气的风一阵阵吹,呼吸间都是极难闻的咸腥味。明檀不由掩住鼻子,放缓呼吸的节奏。

说实话,她是想过桐港比较穷苦,但没想过会这么穷苦,她严重怀疑,江绪是早就知道镇上什么破样儿才没有应承她要买衣裳的提议,这还哪敢想衣裳呀,晚上能有个住的地方就不错了。

她从马上下来,与江绪一道,牵着马往前走。

没走几步,忽然有个小乞丐噔噔噔跑上前,想要抱她的腿。

江绪不着痕迹地挡了挡,冷淡垂眸。

那小乞丐对上江绪的视线,不由瑟缩了下,吓得想往后退。可不知想到什么,他看了看明檀,还是吞咽着口水,小声开口道:“哥哥,姐姐……”

小乞丐浑身脏兮兮的,脸上也灰扑扑沾着泥,瘦瘦小小,似乎只剩皮包骨架。

明檀不忍,下意识便想掏银子。

江绪扫了她一眼。

明檀迟疑,忽然想起云旖当初给人买馒头,结果被一大群乞丐缠上来缠光了月例的事儿。

“姐姐,我三日都没吃东西了,您行行好,佛祖会保佑您的。”那小乞丐又小声哀求,声音诚恳稚嫩。

明檀也顾不得那么多了,望了望四周,见没有旁人,还是从包袱里取了包糕点,并着一小块碎银塞给了他。

小乞丐眼睛亮了一瞬,抱住糕点,又咬了咬碎银,忙鞠躬道谢:“姐姐,您真是个好人,谢谢您。”

明檀欣慰地弯了弯唇,待小乞丐一溜烟儿跑远,她轻轻拉了拉江绪的衣袖,撒娇道:“想来这镇上也买不着什么衣裳,就当是行善积德了,好不好?”

江绪没说话,只淡淡扫了眼惹上麻烦还不自知的某人-

镇上只有一家客栈。

见有客来,掌柜的十分惊讶。

明檀打量四周,果然是不负所望的破,不过遮雨应该不成问题――没错,经过昨晚,她对住处的最低要求已经降到了遮风挡雨。

只不过她做好了准备,江绪却忽然变卦了。

“走。”他拉住明檀手腕,回身往外。

“g,客官,客官不是要住店么,镇上可就一家客栈啊!”掌柜的在身后喊了两声。

明檀不明所以,小快步跟上江绪的步伐。待被拉出客栈,她才来得及问上一句:“夫,夫君,怎么了吗?”

“你觉得这像客栈么。”

明檀语塞,虽是破了点,但招牌上头的确写着“客栈”二字,怎么就不是客栈了。

她忽然想到什么,紧张试探道:“难不成……是黑店?”

她以前看过一个话本,说的是富家千金与穷书生私奔,夜里不慎投宿在一家黑店,富家千金带的金银细软都被人偷了,黑店老板还串通附近山匪将其掳走。

富家千金将被玷污的千钧一发之际,穷书生报官,带着官兵一鼓作气剿了匪窝,救出了富家千金。

千金家中得知此事,对穷书生大为改观,遂同意二人婚事。两人最后喜结连理,过上了幸福美满的日子。

她记着这个话本倒也不是因为别的,纯粹是因为这话本写得太过离谱。

且不论山匪为何会放过书生,书生又是如何报的官,光是富家千金被山匪掳过还能高高兴兴谈婚论嫁,就足够令人窒息了。

江绪没答,只示意她看客栈二楼晒出的那些衣裳。

明檀顺着他的视线抬头望去。

客栈外头晒着的衣裳与旁处不大一样,虽在她眼里都是破布,但这一溜儿十几件都颜色鲜妍……她灵光一闪,仿佛明白了什么,继而又想起方才在客栈中感受到的不甚和谐之处。

这不是客栈,这是个挂羊头卖狗肉的花楼!

不,说花楼太抬举它了,这上上下下也没个花楼的规模,最多算个暗娼窑子。

明檀捂着小胸脯,边往前走,边回头望了望那暗娼窑子,刚巧,她这一望便望见个衣衫褴褛的汉子颠颠儿往里走。

还真是个窑子。

“既不是客栈,为何要留我们?”

“有钱可挣,自然要留。”

这种地方,做什么本也没有定数。

明檀小声嘀咕道:“都穷成这样了还去逛窑子,他们也不怕逛完窑子饿死了么?”

“食色皆乃人欲。”

“可人欲也分个先后吧,要是我穷得揭不开锅,必然要想法子挣上钱盖好屋子填饱肚子再说,哪还有心情逛窑子。”

“……”

倒是没想到他的小王妃如此上进,很有事业雄心-

临近黄昏,镇上再无客栈可住,明檀有些发愁:“夫君,我们今晚要住哪?”

“你能接受什么地方。”

明檀想了想:“只要能遮风挡雨即可。”

“好办。”

――他领着明檀在小镇荒郊找了个破庙。

明檀:“……”

真是只能遮风挡雨呢。

明檀懵懵的,进了破庙,都不知该往哪儿站。江绪找了个干净地方,将外衣铺在地上,示意道:“坐。”

“喔。”

明檀乖巧坐下了。

随行的两个暗卫也不知打哪儿冒出来的,忽然往里抱了两摞干柴,还提来只鸡。

“山里还有鸡可以捉?”明檀犹疑。

“回王妃,找农家买的。”

噢,所以为什么不干脆买只熟的回来?自己烤比较有意思是吗?她踌躇着想问,只是没等她问出口,两个暗卫又悄无声息地消失了。

明檀抱膝坐在一旁,看江绪熟练生火,将清理干净的鸡放至火堆上烤。嗯……其实她很想说,包袱里头还有干粮,委实不必如此野外求生实景再现。

这鸡这样子烤,定然是不好吃的,她远远观摩过府中大厨烤鸡,从腌制到所选柴火再到火候佐料,每一步都十分精细。

这鸡眼见要烤很久,江绪又闷得很,明檀摸了摸胳膊,主动找了个话题:“夫君,今日遇上那家客栈,倒是让我想起个话本。”

“什么话本?”

她将那个富家千金与穷书生私奔的故事绘声绘色和江绪说了遍,末了还不忘发表一番自个儿的看法。

江绪一直看着烤鸡,声音不高不低:“话本的确有些问题,但你为何觉得,富家千金被掳之后,不能再谈婚论嫁?”

“名节有损,自然不可能再谈婚论嫁。女子若真被山匪掳去,即便是救回来,也多是抹了脖子了事,最好也不过铰了头发去做姑子,那书生哪还会娶她。”

“这并非是富家千金之错。”

“诚然非她之错,可这世道于女子苛刻,名节重于性命,也就只有话本里头敢胡乱编排了。”她托腮,又无聊假设,“若我是那富家千金,夫君是那穷书生,夫君当如何?我被山匪掳去,夫君会去救我吗?救了我之后还愿意娶我吗?”

“自然会救。”江绪将烤鸡翻了个面,沉吟片刻,又不咸不淡道,“不过本王无需去寻官府,便能让匪窝尸横遍野,血流成河。你既在乎名节,除了本王,不会有第二个活着的人知晓此事,如此,谈婚论嫁也无人置喙了。”

“……”

想得可真周到。

“尝尝。”

不一会儿,鸡烤好了,江绪扯下只鸡腿递给她。

“等等。”

明檀拿出竹筒,倒了些水净手,又拿出块干净帕子,隔着帕子小心翼翼握住鸡腿。

平心而论,这烤鸡卖相还算不错,她咬了一小口,没敢多尝就咽了下去,违心地吹捧道:“味道真好,夫君手艺也太棒了。”

江绪抬眼瞥她:“鸡腿和翅膀都留给你,慢慢吃。”

……?

明檀一哽:“不,不用了,夫君也吃。”

“不是好吃么。”

“可好吃…我也吃不下这么多呀。”

这话说出去不到半刻,明檀就啪啪打脸了。

她可以,她十分可以!夫君烤的鸡也太好吃了!!!

小口啃完一只鸡腿,又啃完一只翅膀,她眼巴巴地望着剩下那只大胖腿。

江绪看了她一眼,扯下递给她。

她虔诚接过,不动声色咽着口水,发出来自灵魂深处的疑问:“夫君为何能烤得这么好吃,从前我在府中看大厨烤鸡,步骤很是复杂,但味道好像也没有太大差别。”

“因为是你夫君烤的。”

……?

说完这话,江绪忽地抬眼,望向破庙外头。他边就着明檀用过的素帕擦了擦手,边说了声:“你惹的麻烦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