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天城山奇案

纽 第四节

田村搜查主任并非有意怀疑梅田静子。只是在七月二十八日早晨其丈夫安太郎的尸体在多摩川边被发现的同时,梅田静子正从津山回故乡,所以想调查这整个的情节,如此而已。

当时由于静子未获得丈夫的死讯,正打算搭乘上午九时自东京火车站发出的快车“阿苏”号回故乡,因而和少年们发现其丈夫的尸体时刻雷同,当然此时对丈夫安太郎逝世之事,仍然毫不知情,倘若把行程延后一天,即可知道丈夫的惨讯。

尸体的发现和返乡的时间,恰巧在同日早晨,或许这只是偶然,但是若把这种“偶然”加以慎重分析,也许可以查出对命案有利的蛛丝马迹,也就是发生凶杀案和返乡的事,并不是凑巧,所以警方正从此项的可疑处着手调查。

据安太郎的死亡的推测时刻是二十七日晚上八点至十点之间,而此时静子是在新宿的电影院,并非是在丈夫的姐姐青木繁的家中,这也是警方须侦察之处。是否一切皆如静子所说的情况呢?有没有足以证明的证据呢?

田村搜查主任派渥美和厚二位刑警到新宿区的T电影院内调查。

这二位刑警到达目的地后,首先找经理谈话:

“可以查出这张入场票是二十七日几点卖出去的吗?”刑警自纸袋取出半截入场票,递给经理,这是静子向田村主任提出的证据,票上的号码为:“No.89”。

“好,我马上查。”经理立即召集电影院办公处的职员及当天在卖票场工作的女职员询问。

“按照票上的每码可知是二十七日下午八时售出的票。”经理马上报告调查结果。

“警方很重视这个时刻,你所说的时间是否正确?”刑警追着问。

“正确的时间我不敢断言,不过我敢确定是在八点左右卖的。”经理很自信地回塔。

“那么”。刑警说着,眼光瞥向站在身旁的一位二十一二岁的女职员,她是当天在现场售票的柜台工作人员。

“这张电影票是男人还是女人买的?你记得吗?”

“啊!我不清楚!”眼睛稍大的那位年轻女职员回答,又说:

“因为买电影票的人太多,所以记不清每一个人的脸孔,我只注意客人拿出的钞票和手而已。”

刑警觉得她说得符合情理,于是又唤了入场的收票员来询问。收票员是专门在入口处对照客人的入场票,再撕掉一半,把剩下的半截票根交还客人,如此持票,才可入场看电影。这位收票小姐,身材娇小,大约十八九岁,因为平常未曾与经理或刑警见面之故,所以脸红着站在那儿,等待刑警的问话。

“二十七日晚间八时左右是你在入口处做收票的工作吗?”

“是!”

“这半截票是不是你从客人手中接过之后撕剩的票根?”这位小姐接过这半截电影票,放置于掌上,仔细观察着说:

“从这撕下的形状来看,应该是我撕的,我想不会错。”撕入场票的形状也会依人而定,所以收票小姐看过这半张票的撕状,才会肯定是自己撕的。

“那么你把这半截电影票交回客人手中时,有没有注意到对方的脸孔?”刑警问。

“不记得了,入场的客人很多,除非是常客,否则不易记清。”小姐微笑着回答。

原刑警从口袋里取出一张静子的照片,这是昨天静子到警察局接受询问时,所摄下的参考照片。

“持有这半截票的人,是不是照片中的女人?你能回忆起来吗?”

收票小姐看过照片后,睁大双眼眺望天空,有如在回想什么一般,不一会才说:“好象曾经看过这个人。”

“是否是持有这半截入场票的客人?”原刑警紧迫盯人地问着。

“是!我记得看到过这个客人。”收票小姐肯定地回答。

“嗯!你是指二十七日晚上八点钟的时候吗?”

“喔!不!我不记得是不是二十七日。今天是八月一日,大约是在五、六天前见过这位客人,至于是不是二十七日,我不敢肯定。”

这位具有圆型脸孔,体型娇小的小姐,有着一副睡意般的眼眸,可是声调却出奇般的坚定。

“你能特别记住这位妇女的脸孔,是否对她有特殊的印象?”渥美刑警问。倘若未有特殊印象,又怎能在众多客人中牢记她呢?

“是啊!”说着,收票小姐把脸微侧,做思考状,又说:

“当时好象发生了这件事”。小姐撇过头,注视刑警才说:“这位妇人入场之后,有如不该从那个门进,象迷路般地踱方步,所以我才走近告诉她,而这位客人很象照片中的女人,不过我还是不敢百分之百地保证就是这人。”

“那时是晚上八点左右吗?”原刑警问。

“是晚上八点吗?”收票小姐喃喃地说,且歪着头深思。“好象是在傍晚……”小姐轻声地自言自语。

“什么?不是晚上吗?”渥美刑警问。

“因为那天我是从白天值班到夜间,见到这位女人的时刻好象不是晚上八点,可能是在更早的时候。”

“更早的时间吗?”

“不,我没记得很详细,而且是木是她也不敢肯定。”收票小姐很慎重地回答。

“喂!纵使稍微答错,也无所谓,凭你的记忆来推断吧!”刑警催促着说。

“喔!大约是在黄昏六点半左右,因为当时通路一侧的窗口还很亮,我记得在通道上看到这位客人时,并不是靠电灯的照明,而是自窗口投进的光。”

二位刑警互望一眼,渥美刑警又问:“可是按照这半截票显示是八点左右卖出的,八点太阳早就西下,更不会从窗口投射阳光才是啊!”

“说得也是,大概是我记错了,或者是另外一位客人也说不定。”收票小姐倾斜着头,重新整理思绪。

收票小姐并未认定那位客人是静子,也没确定是二十七日,只表示与照片中的人相似而已。傍晚六点半仍有阳光是是因为夏天的昼较长之故,不过那张票的确是晚上八点左右卖出,所以收票小姐在晚上六点半看到的客人,可能是错觉,或者认错人也说不定。

总之,收票小姐能提供的,只有上述种种。

二位刑警再拜托经理,招唤二十七日晚上上班的女管理员来询问。这二位场内的管理员都是二十岁左右的年轻小姐。

“二十七日晚间上演‘川零的决斗’的电影片,放映片刻之后场内的客席传出小孩的嚎啕声,一位好象孩子母亲的人把孩子带出场,可有此事?”二位女管理员对原刑警的质问,不约而同地点头肯定,“是的,我记得很清楚。”

“是二十七日发生的事吗?”

“是!”其中一位比较瘦的女管理员回答。

“因为我生病的关系请假到二十六日,二十七日才正式上班,所以记得特别清楚。”

“当时的情况如何?”

“那是‘川雾的决斗’放映不久即发生的事,大约在中央的客席上,传出小孩的嚎啕声,所以有一位好象小孩母亲的中年妇女,怀抱幼儿走至通道。”

“当时影片如何?”

“银幕是平手造酒在小吃店睡觉,女仆人走进为他盖被的情景。”

此证言恰如静子所说之供词。

田村搜查主任另派刑警到T百货公旬和家庭用品贩卖场与其主任谈话。

“二十七日梅田静子有无到你们这里购买厨房用品送到津山?请把当时的贩卖传票和送货单借我查证。”主任尽快地取出,递给刑警。送货单上注明送到“冈山县津山市东新町XX号地梅田安太郞。”送货人员也写清同住址的梅田静子。

贩卖单上写着梅田静子购买的商品名,包括电锅、大、小铝锅、平底锅、咖啡壶、菜刀、烘烤炉、保温箱(小型冰箱的代用品)等等,传票上也注明是二十七日下午五时二十五分订购。为了慎重,刑警特地召唤女店员来询问。女店员说:

“确实有位梅田静子到此购买这些货品,还记得当我开完传票,恰巧响起打烊的钟声,当时客人问我店里晕否五点半打烊且一面看腕上的手表,我回答是。客人又问,自此处到新宿地方有多远,我回答坐电车大约为十分钟左右,她听了之后,带着领物证,即刻转身离去。”女店员肯定地说着,而且回答的内容与梅田静子在警察室陈述的口供一致。

田村搜查主任听完双方的调查报告之后,再度陷入深思。由此可见,静子奔警察室所言不假,那张电影票也是可证明静子的确在二十七日晚间八时曾到过电影院。

不过当时收票小姐未把日期记详,且又指是在八点更早的时刻,和有阳光投进之时候到达电影院,这是值得探索之处。

但是那半截电影票及电影院内幼儿的哭泣等等情况皆与静子所言一致,所以上述收票小姐所供之处,可能是记错或误认,因此田村主任把此点完全抹煞不用。

田村搜查主任仍然细心地思考,静子自T百货公司出来,是下午五点半,坐了电梯再走路至涩谷车站,搭乘国营电车前,还要上楼梯,很费时,对一个自乡下来且环境不熟悉之人,须花更长的时间,最后加上等车时间,由此计算,在新宿车站下车最快也是六点二十五分,大约是六点半吧!这又和静子对警方所说的六点半才从新宿车站出来的内容相同。

到T电影院看电影的时刻是八点左右,这和六点半从新宿车站下车,相距一时半。

静子曾经表示她利用这一时半的时间在新宿区逛街,又在百货公司后面的大众食堂用食。

一时半——共计九十分钟,倘若静子在多摩川边活动,时间上几乎不太可能,纵使呼计程车从新宿通过涩谷再开到多摩川的现场,也须花上四十分钟左右,何况六点半至七点间正是下班时刻,路上拥挤,所以应多估记五分钟,如是按照平常的交通情况,来往也要花费一小时二三十分钟左右。

纵使静子在新宿车站一下车即招了计程车,从六点半驶出,开上拥挤的路上,到达多摩川边已经是七点十五分。之后再疾速赶回新宿区。如此才能八点左右到达了电影院,入场观赏电影。参照上述计算,现场逗留时间约三至五分钟。

纵使她是在多摩川边的现场,而只有微少的时间,又能做出什么危害他人之事呢?

解剖医师推测死亡时刻是在晚上八点至十点之间。倘若梅田静子在晚上七点十五分到达现场,约过三至五分钟之后再赶回原处,时间上并不符合,当然,死亡时间只是医师的推断,并非绝对正确。即使有点误差,也不能证明“安太郎死亡时,梅田静子是在他的身边”的情况,因为三至五分钟之间又能做什么事呢?

实际上,凶案的现场不是在多摩川边。而是在另一处(第一现场)。那么情况如何呢?现在也不知道第一现场在何处,倘若是在新宿附近的话,上述假定即会生效,但是也无法在短时间内把尸体移至多摩川边的现场(第二现场)啊!

经过周密详查,仍然无法查出是利用计程车或三轮车移运尸体。

田村搜查主任懊恼地用手紧紧抱着头,继续思虑。

终于,出现了能够证明安太郎死亡时静子未在他身旁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