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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4章 离奇

燕七从坐夏居里往外迈的时候, 正碰见才刚从外面回来的燕九少爷, 两人的目光对在一起,从彼此的眼中看出了一些与以往不大相同的东西。

“去哪儿?”燕九少爷先问了出来。

燕七这才发现这货不知从几时起好像再也不慢吞吞地说话走路了——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好像就是突然长大了的那一天吧。

“去找大伯。”燕七答他。

“有什么事是我该先知道一下的么?”长大了的她弟语声温和,但那眼神儿里透出的却分明是“朕要知道所有的事, 快告诉朕!”的霸道犀利。

“唔, 这件事情我要先和大伯谈过才知道有谱没谱, 不如你先乖乖回房洗干净了等我?”燕七道。

燕九少爷顿时不想理他姐了,抬手摁在她脑瓜子上就进了门去。

燕七出了坐夏居外的竹林, 沿着结了冰的湖往后花园的方向走。

偌大的后花园,只有一处地方可以住人, 就是燕子恪的半缘居。

这个时候他大约还没有回府, 因而燕七也并不急于往半缘居去, 只慢慢地在月光下的花园里散着步。

“家祖酷爱书法,”闵雪薇清淡的声音此刻仿佛还在耳边回响, “毕生爱好便是收集名人真迹,亦或当世书法大家的字帖, 老人家本人于书法一途也有极深的造诣,在文人圈中颇有些名气,曾有‘字仙’之誉。家里这些晚辈中, 家祖最为疼我,因而自我幼时起便时常亲身教导于我, 尤其在书法之上, 不仅仅只教我在纸上写字, 还为我讲解文字的构造、意蕴、特色, 甚至文字中所具的生命。

“所以,我自认对文字有着比同辈甚而上一辈人更深一些的了解,也善于鉴别名人真迹与伪作,在这一点上,家祖说我颇有天赋。

“几年前,那时我还不识得你,某日贵府设宴,我们一家在受邀之列,午宴过后,众宾自行消遣,为甩开某个无聊纠缠之徒,我无意避入了后花园中的一处轩榭,彼时轩中无人,我便意欲多待片刻,待那无聊人走得远了再离开。那轩榭右手边是间书房,布置得十分清雅,墙上有几幅名人字画,出于习惯,我仔细辨别了一番真伪。

“当然是真迹无疑,其中有两幅甚而是家祖苦寻多年未得的书法大家欧阳献遗世不多的作品。可惜君子不夺人所好,这两幅珍品想来主人家也不会舍得转手卖掉,我便也没有动要替祖父求买的念头,只想着这样难得的真迹,总要多看几眼才好。

“看了半晌,便觉越看越是喜欢,一时沉迷,便信手取了桌上纸笔,照着真迹模仿了一番,待要再取一张纸,发现桌上已有了数页写过字的笺子,拈起一看,却见又是一页欧阳献的真迹。

“但转瞬我便知道那是伪作,因为欧阳献是百年前的古人,古人的手迹,用纸不会如此崭新,看墨迹也知不过是写于至多十数日前,但再细看笔迹,我惊讶地发现,这笔迹,确乎出于欧阳献!

“我对自己鉴别字迹的能力还是较为自信的,然而经过再三地、仔细地辨认,我不得不无比讶异地得出结论——这页纸,的的确确,与欧阳献的笔迹毫无二致。

“可我也很清楚地知道,这页纸绝不可能是欧阳献亲手所写,所以只能说,这位模仿欧阳献字迹的人,委实了不得,竟然能将别人的字仿得真假难辨。

“我以为这位模仿者是欧阳献书法的痴迷者,所以才能将他的字迹揣摩得如此传神,于是我又翻了翻桌上其他的字帖,然后我被吓到了。

“桌上的这些纸笺上,有颜仪卿的真迹,有怀文和尚的真迹,有柳翁的真迹,有苏丰润的真迹,有……

“我能确信这些笔迹都是仿的,然而仿得惟妙惟肖与真迹无异,我可以相信有人能模仿某一位书法名家的字迹达到几可乱真的地步,但我不敢相信这个人可以将数位截然不同字体的书法名家全部模仿到真假难分的程度。

“当时我的心情不是惊艳,不是赞叹,而是……恐惧。

“这已超出了我对常人的认知,我希望我的鉴别是错的,是因为经验和功力的问题没有看出细小的差别,出于无法相信、但希望能够确信的意图,我抽出了其中一页纸,并将它折好藏在身上,想要带回府让家祖再做一次鉴别。

“因着对这个人产生的恐惧与好奇,我希望能够知道他是谁,于是在桌下小屉里找到了他的私人印章,不想正要拿起来看时,鹦鹉架上的那只鹦鹉忽而飞过来,正落在桌面的笔架之上,而后歪着头盯着我看,不知是不是因为我当时有几分心虚和害怕,只觉那鹦鹉的目光十分地冰冷,然后,我听到它对我说:

“‘你是谁?’”

半缘居日常并不锁门,燕子恪不在的时候,燕七偶尔会去他的书房顺几本书看,而在以前,燕大少爷被逼着读书产生了逆反心、燕四少爷在家中闯了祸为躲开大太太的惩罚时,也都会跑到这儿来避风头、图清净。

书房里一灯如豆,主人不在,没必要灯火通明。四枝端了热茶和燕七爱吃的点心上来,顺便往屋中的炭盆里添了几块新炭,挑亮燕子恪最喜欢的那盏琉璃灯,四枝关门退了出去。

鹦鹉水仙,蹲在架子上歪头看着燕七,燕七冲它招了招手,它便飞过来落在桌上。

燕七拿了小梳子给它梳理羽毛,它乖乖地不动,满脸地享受。

“心机鸟。”燕七说它,“原来会说的不只是‘安安’。”

“安安,安安!”水仙快乐地叫起来。

“好吧,好吧。”燕七摸摸它的鸟头,“你们开心就好。”

水仙开心地接受燕七的爱抚,燕七一边给它梳毛一边撑着下巴打量燕子恪的这间书房。

这间书房的一切布置她都再熟悉不过,雕成龙蟠虬结的梅枝状的不规则的书架,泛着乌紫光泽的修美云头案,燕子恪常常懒洋洋窝在里头的那张罗汉床,以及时不时会更新的墙上的名人字画。

燕七对书法的了解并不多,从小习字的字帖是找燕子恪要的瘦金字帖,除此之外,她能辨认出的就只有楷书、隶书、行书和草书了。

所以她对这个房间里一切与书法字帖有关的东西,从来就没有认真在意过。

眼下,那张造型优美的云头案上,就堆叠着那么一摞纸笺。

读书不论早晚,练笔只争朝夕。

再杰出的书法家,再有成就的文人墨客,无论何时都不会放松对书法的练习。

燕小九每晚睡前都要练十几张字,燕三老爷燕子恒,瞎着个眼睛还在练。

所以燕子恪时常练字,并不奇怪。

只不过燕七从来没有在意过他练字的字帖。

燕七并没有打算去翻那些纸笺,燕子恪的桌案上永远会有一摞纸,就这么光明正大地摆着,而半缘居也从来不锁门,任谁都可以随来随走。

他并不介意被人发现他有着这样惊人的特长。

两枝擅长模仿别人的字迹,但他写的字不可能会摆在燕子恪的案头。

所以这就是燕子恪的特长,如同燕九少爷的过目不忘,如同崔晞的妙手巧技,这是他们独特的天赋,虽然令人瞠目,但并不离奇。

燕子恪的确对“字”有着异于常人的敏感和了解,他可以凭字迹判断一个人的年纪、性别、性格、身体特征,甚至家庭环境和人生经历,并借此破获过不少的案件,譬如燕七才刚进入锦绣时发生的那件校医被杀案,再譬如郑显仁用字条陷害她和萧宸那次他所做出的判断。

可这又能说明什么呢?

“我把藏起来的那张字帖拿回去请家祖鉴别,”闵雪薇这样道,“家祖给出的结论是:毫无瑕疵。即是说模仿原迹的这幅伪作,就算拿到原迹主人的面前,也无法被分辨出来,这张字,就同原主写的一样,没有任何哪怕一丝丝的区别。

“家祖对此亦颇感惊奇,于是某日携我亲自登门拜访,先前家祖以为有此能耐者应为静虚先生,见了面询问之下方知不是,这才知晓写这字的人原来是燕大人。

“待静虚先生引了家祖与我寻去后花园那处轩馆时,恰好燕大人正在,只是似才刚喝了酒,浑身的酒气,家祖表明来意,欲请燕大人当场赐一幅现写的欧阳献字帖,燕大人并未推辞,果然磨墨蘸笔,我与家祖便立于案边观摩。

“而就在他落笔写字的时候,我无意中看见了堆在他案头的那摞练字的纸笺,置于最上面的那一张,字迹娟秀,明显是个女子的字体,再看墨迹,透着湿气,显见在我与家祖到来之前,他正在仿习这女子的字。

“模仿别人的字并不奇怪,但令我无比惊讶的是,这女子的字,我很熟悉,因为我与她时常通信,在信里讨论诗词歌赋,她是锦绣书院诗社的成员,也是京中官眷闺秀圈自建诗社的成员,我亦是成员之一,因而与她常就诗书方面互通书信。

“她的字充其量只能称为娟秀,放在闺秀圈子里甚至算不得上乘,所以我极其不明白,为何她的字迹会被燕大人拿来模仿,为何她的字迹会被燕大人得到。

“之后发生了一件事,虽然令我惊讶,却并未多想,直到某一日再度见到燕大人,他的态度令我不禁疑窦丛生。

“那件事,便是那一年的正月二十六,与我时常通信的这个女子,在千叶寺中谋杀了同为诗社的一名成员,这个女子,叫李桃满。

“之后在御岛的紫阳仙馆,我再一次见到了燕大人,从他看向我的目光中,我察觉到了他眼里的‘陌生’,我不相信他这样的人物记性会如此之差,自上一次面对面交谈甚至还不足七个月。

“我也曾想,或许那时他喝醉了,所以才会不记得,后来旁观了他断案的过程,忽然想到了李桃满的那件案子,通过打听,得知那件案子也是他在现场断的案,我不知道这与他模仿李桃满的字迹有何关联。

“及至后来,某家大人请寿宴,宴上主人家请燕大人赐字一幅,燕大人便写了幅祝寿的对子,当时我在场,看到燕大人用的瘦金体,并非模仿任何名人的字迹,然而此非重点,重点是他握笔的姿势,与家祖带着我登门拜访求字的那一次,截然不同。

“就算因为写不同的字体握笔的姿势也略有不同,但总有相通相似之处,可他两次的握笔姿势,完全不同,判若两人。

“如果不考虑是否合常理,我甚至觉得,第一次面见的燕大人,与其后我所见的燕大人,不是同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