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你找到最根本的线索,真相简单得让人震惊。
我站在烟雾缭绕的卧室中,心跳“砰砰”地加快。不过我知道并非心脏问题,很多时候你以为难受的是心脏,往往总是胃部不适而已。
现在,我知道该上哪儿去找证据了。除非这个凶手异乎寻常的谨慎,否则,也许今晚我就能验证自己的推理。不过今晚就去现场查看是不是理智呢?或者说,有没有可能?
如果被家里人发现我晚上偷偷溜出去,事后肯定要被汤姆教训上十几天。不过干吗不试试?要想偷偷溜出去不被发现,最麻烦的是怎样掩人耳目地发动汽车。但今天车没停在库里,而是在大门口。如果我先不点火,让车借着高街的坡道滑下一段,然后再发动汽车掉头开回来,应该就能瞒过家里人。
我立即行动起来,迅速换好衣服。保罗·费雷斯的样子在我眼前滑过。我回忆起他曾经说过,可以想象卢克医生在深夜里做蠢事。显然,旁人比我更了解自己。不过,眼下我要去做的事,也许蠢,但不得不做。
我穿好衣服,在口袋里揣上一支手电筒,光着脚,暂时没穿鞋。突然间我注意到桌上那杯被遗忘的热巧克力奶,已经冰凉了。不过承诺就是承诺,我一口气喝完,关上灯,打开房门。
第一大要务是轻手轻脚地下楼。还好地板每一个可能响动之处我都了如指掌,多年来为了晚上出诊时不吵醒萝拉,我早已是经验丰富了。漆黑的走廊上,时钟滴滴答答地走着,我提着鞋蹑手蹑脚地走下楼去,地板只响了一次。走到大门口我才突然想起一件事。
我需要一个人做旁证。
对于即将取得的证据,必须要有第二个人做旁证,否则即使找到了警方也不会采信。所以我又蹑手蹑脚地走回诊室,轻轻打开门。不需要开灯,这间诊室我闭着眼睛也能走一圈。直走九步左右,正对着门的墙边是座书架,上面摆满精装大部头,顶层还放了个人头骨标本。从书架出发顺着墙走四步就是书桌和椅子,坐下来,一伸手就能够到电话。
我要求接通费雷斯在里德庄园的电话。
睡意蒙昽的接线生拨通了对方电话,很久也没人应,我好像能听到在埃克斯穆尔高地那头,在里德庄园黑暗的房间里,电话固执地响着。终于,有人接起了电话。
“嗯哼?大半夜的把人吵醒,你这是想干吗?”
“是你吗,亨利爵士?”
电话那头沉默了半晌。
“很抱歉打扰你,不过我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告诉你,不得不打来。我弄明白了。”
声音尖锐起来:“明白什么?”
“谜题的答案。我知道他们是怎么做到的了。”
电话那头再次陷入沉默。
“这个……好吧,”电话那头的人说,“我本来还怀疑你能不能想出来。”
“你是说,你也弄清楚了?”我觉得电话那头的他有些闪烁其词,便又说道,“那好啊,听着。你能在主干道和贝克桥小路交叉口等我吗?”
“现在?”
“没错,就是现在。等到明天可能就来不及了。我知道让你现在出来有点强人所难,但也许可以解决一桩凶案,何乐而不为呢?亨利爵士,我知道凶案现场具体在何处。”
还有一件奇怪的事,屋子里一片漆黑,我连眼前的电话机都看不清楚。这种黑暗笼罩之下,我晕晕乎乎、如堕云端,甚至电话那头的声音也模糊起来。
“孩子,我没办法出去!”声音远远地传来,“我今天走了一整天,受伤的脚趾已经不行了。”
“让费雷斯开车送你来。”
“他不在家。”
“不在?已经十二点半了,他还能去哪儿?”
“我也不知道。他出去了,开车走的。”
“那你开那个电动轮椅来好了!想想办法!总有办法吧!”我对着话筒坚持地低语,但哪怕是自己的声音也像是远远传来,脑子越发眩晕,头顶一阵刺痛,蔓延到耳朵鼓膜上,“如果不是为了伸张正义,我怎么会提出这种要求?你会来吗?”
“我是个疯子,真的。好吧,主干道和贝克桥路的交叉口对吗?几点?”
“尽快!”
我挂上电话站了起来,这时发生了两件事。
我面前的墙壁上突然现出一道垂直的光,身后的门慢慢打开,来者事先打开了走廊灯。那道黄色的光慢慢变宽,门完全打开后覆盖了整面墙。一个人影出现在对面墙上,就是摆放着头盖骨的书架那面墙。从我坐的地方看过去,出现了一幅幻景——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个影子的头刚好映在头盖骨上,遮住了头骨。
贝拉·沙利文低声说:“你想干吗,医生?在这儿做什么?”
我站起来,脑子一晕、天旋地转。幸好只是一阵,但我还是腿一软,差点摔倒。
“小声点!”我记得自己悄声说道。
匆忙之中我抓住椅背,椅子的嘎吱声让我重新清醒起来。头稍微还有点晕,而且一阵口干。
“你想干吗,医生?为什么穿好了衣服?”
她穿着汤姆的蓝白条睡衣,尽管在袖口和裤腿挽了几节,还是显得太过长大,脚下蹬着我的旧拖鞋。我记得当时她身体的轮廓,微弱的灯光映照在地板上,照着地上破旧的亚麻油毡。
“我要出去,”我低声答道,“必须出去一趟。”
“为什么?”
“别管为什么。拜托,说话小声点。”
“医生,你不能出去!”贝拉小声说道,听起来快哭了,“我是说——你喝那杯热巧克力奶没有?“
“喝了。”
“我在里面下了药。”贝拉说。
她简简单单儿个字给我造成了莫大的冲击,在我看来她闪亮的棕色发卷似乎也张牙舞爪起来。
“汤姆给我的药,不过我想你更需要它。所以我放在巧克力奶里,希望你喝了之后能睡得好一点。都这么晚了,你本该在床上熟睡。”
我摸了摸脉搏,亳无疑问变缓了。“什么药?”我问,“多少分量?”
“我不知道!就是红色胶囊。”
“一颗?”
“没错。”
大概是西可巴比妥。我紧紧抓住椅背,直起身来。
在某种程度上,人类意志可以战胜安眠药的功效。在某些害怕失眠的精神病患身上我们发现过类似例子。而且我几分钟前才吃下去,药效要充分发挥出来还得过上一段时间。不过我还是感到一阵恶心,近在眼前的胜利也许会被剥夺,这让我生理上一阵作呕。
“不管怎么样我还是要出去。”
“医生,我不允许你这么做!”
我脸上的表情一定很可怕,吓得她缩了回去。经过她身边时,我安慰地拍了拍她的肩膀。我仍然有点头晕,膝盖也不怎么稳,不过脑子还算清醒。我在大门口穿上鞋,低下头时猛地晕了一下,然后溜了出去。
夜晚的空气寒冷,还算宜人。我跳上车,让它向反方向滑了一段后才发动引擎。然后我掉头向目的地驶去。当高街两旁黑沉沉的房屋影子消失后,我加大马力,把车子开得飞快,我日后再也不想如此高速行驶。
更重要的是,我知道凶手是谁。一想到长久以来,我们都被这个熟悉而且喜欢的人愚弄着,让我感到恶心。不过事实就是事实。
那天晚上的月亮又圆又亮,照得四周几如白昼,后来人们称之为“空袭月”。当我飞驰着转过夏尔橡树时,脑子里开始产生一种“不真实”感,好像自己正在时空中翱翔,天地之间除了那一轮明月和地上的灌木丛外,就只剩下我一个……
小心!
一棵树向我迎面扑来。我感觉到汽车猛地颠簸了一阵,刹车声从遥远的地方响了起来。然后我再次回到主干道上,再次飞翔。
黑暗渐渐向我袭来。
意识越来越模糊。
稳住。
前面就是贝克桥小路的岔路口了,我关上车灯,停了下来。
亨利·梅利维尔还没来。他不可能比我快,我之前居然没想到。我下了车,似乎一股神秘的力量支持着我,整个人轻飘飘地像踩在棉花上,还挺舒服的,就是头顶和指尖有点剌痛。
我像个醉汉一样自言自语个不停。脑子里不管什么念头都必须说出来。亨利·梅利维尔不在这儿。我不能等,不能等下去。
“没关系,”我记得自己大声说着,好像要说服某个肉眼看不见的听众,“根本没关系!反正他会跟上来。”
我完全没想到他不可能跟上来。当我跟他说“在主干道和贝克桥小路的岔路门见面”时,他肯定以为目的地是贝克桥小路边的破旧画室,那个发生了许多恐怖事件和悲剧的场所。
但那根本就不是目的地。
我没有向右拐,而是向左转,穿过马路向海边走去。在主干道和与主干道平行的悬崖之间有大片空地。地面崎岖不平,偶尔有几棵矮树被海风刮得弯下了腰。我在崎岖的地面上艰难跋涉着,脚步蹒跚,一路像十七世纪漫游的牧师似的高声折祷着,希望自己能保持清醒,在到达海盗穴地道入口前不要失去意识。
和大部分人以为的不同,本地海岸边的洞穴从来就不是强盗的乐园。要找那种洞穴得去南德文郡或者康沃尔郡。在十八、十九世纪,法国来的海盗要达到北德文郡可不容易。峭壁上蜂窝状的洞穴是大自然造就的独特景观,洞穴名称也一个赛一个生动,比如:黑灯笼洞、地狱洞、风之穴和海盗穴。
我此行的目的地是海盗穴。
从陆地这头通向海盗穴的入口是一条地道。整个地道缓缓伸向地下,一直深入约四十英尺处。洞穴的另一个出入口位于峭壁上,比海面大约高三十英尺左右。从温莱特大宅出发,顺着悬崖边到此处大约有半英里路程。
进入洞口前我回头看了看,模糊的视线扫过月光下寂静的空地。稍远处停着我的车,主干道和贝克桥小路在月色中静静地延伸。然后我走进洞口,顺着地道慢慢往下爬。
一开始路程非常难走。我好像挤进了小山的缝隙中,扭着身子转个弯,然后走下三级木头台阶,这还是当局为了观參光客特意铺设的。我开着手电筒,手电光线朦朦胧胧。
陆地这边的入口离悬崖边缘大概有一百码远。下到木头台阶底部后,就可以低着头顺着地道往前走。
路不算难走,最痛苦的是必须一直低着头,而且一阵一阵的睡意袭来。途中我摔了一跤,还好手电筒没摔破。手掌磨破了,疼痛反倒让我清醒了几分。地道里空气还算清新,就是有股灰尘味儿。因为地道有点坡度,地面上还撒着沙子,走起来有点滑,不是很稳。不过把手撑在潮湿的洞壁上就可以稳住身体。
黑暗中,突然一股强劲的海风带着咸味扑面而来,耳中远远传来海水拍岸的声音。已经快一点了,现在海上正是高潮时间。
向前继续走了十步之后,我终于进入了海盗穴。
面朝大海的洞口边缘并不平整,从洞口处射进一道如水的白月光,远处的海面一片漆黑,把手电筒的微光反射了回来。海盗穴大致呈圆形,直径大概有十五英尺,从地面到顶部大致十英尺高,四面环壁坑洼不平,上面有许多小洞,洞内又湿又冷,岩壁上挂满了水汽。有一面墙上凸起的部分看上去像头骨和交叉人骨图案,洞穴也因此得名。
手电筒光越来越暗,我四面照了照,什么也没发现。
什么也没有。
潮水声在凹凸不平的岩壁中空洞地回响着,头盖骨和交叉人骨图案矗立在我面前,周围全是到此一游的游客尊姓大名,崎岖不平的洞底有堆燃尽的蜡烛油,还有就是我踩在沙上的脚步声嘎吱作响,除此以外,别无旁物。
“但是,那些东西肯定在这儿!”一个声音叫道,回声剌痛了我的耳膜,“肯定在这儿!,,
我支持不了多久了,遥远的意识越来越模糊。头盖骨和交叉人骨的影子也模糊起来,手电筒光线更暗了。我四下寻摸着,在洞壁某个凹槽处找到个燃了一半的蜡烛头,从洞口刮进的海风无法直接吹到蜡烛。
我摸索着点燃蜡烛,划了五根火柴才成功,在我昏花的眼睛看来,眼前有好几道烛光,围着彼此慢慢转圈。不过头盖骨和交叉人骨图案倒是清晰起来,看起来像个货真价实的死人头。
“自动手枪,”一个声音在我脑子里不断重复,“开火后弹壳会高高地射向右侧后上方。自动手枪开火后弹壳会高高地射向右侧后上方。”
我把电筒揣进口袋里,高声尖叫着,希望能再清醒上五分钟。然后,像个瞎老鼠一样顺着洞壁摸索起来。洞壁上坑洼不平的凸起和裂罅无穷无尽。
百分之一的机会算不上高。我用手指在岩壁的缝隙间摸索着、抠着、挖着。皇天
不负有心人,终于让我摸到了那个小小的金属快,它在飞离点三二手枪的枪膛后,蔵深在了小小的石头凹槽中,被我一碰就滚动起来。我不得不赶紧追着它摸着,终于在长长的裂罅中把它抓到手。
我把弹壳捧在两手间,像捧着刚抓到的小虫子那样,慢慢从岩壁旁退开来。我眯上一只眼睛,头昏脑涨地看了看手里的东西。
果然是点三二手枪的黄铜弹壳。
不过墙上还有别的东西。我模糊记得手指还碰到过别的什么东西,不同材质的东西。我赶紧再次回到岩壁边,像拔野草一样艰难地拉出来。这两样东西我做梦都想找到,但从不敢指望真能成功。它们深深地塞进了裂缝中。它们能证明凶手的罪行。我把弹壳稳稳地装进口袋里,从墙边退得更远,一手拿着一个新发现。
我的新发现是两件泳衣。
确切地说,是一条白色腰带是金属扣子的深蓝男性泳裤和一件浅绿女性泳衣,临肯比一半当地人都能认出是它们属于谁。两件泳衣都脏兮兮的,还没完全干,颜色显得比实际要深。
“我们终于找到了,亨利·梅利维尔,”我大声说道,“现在我总算抓到该死的凶手了,货真价实!”
突然间,我身后的地道中有人开了一枪。
一开始我没意识到那是枪声。不过跳弹射在岩石上发出的尖锐声音——恐怖剌耳,像是金属鞭子抽打或弹击钢琴线的声音——对参加过上次世界大战的人来说,再熟悉不过。
当射击爆裂声在洞穴中回响时,墙上的头盖骨浮雕正中央突然出现一个小孔。来人再次开枪,恰好此时微弱的烛光熄灭了。
我想自己应该为此感到幸运。不过我记得自己什么也没想,甚至什么也没感觉到。我把两件泳衣抱在胸口,像是抱着世间最珍贵的财富,向前跌跌撞撞地走了两步后,不禁跌倒在地。
洞内一片漆黑,只有海边洞口射入的些微月光。海水翻腾地拍打着岩壁,黑沉沉的波涛上点缀着些许灰色浪花。海水已经涨到洞口之下两英尺左右。
当我沉入无意识的漩涡前,紧抓住两手想保持最后的清醒。我想翻过身,地面又湿又滑很难办到。当黑暗来袭时,我努力保持着最后一点意识,拼命侧翻过身子,从口袋里掏出了手电筒。这时我全身乏力,像血被抽干似的无助,但我拼尽最后一点力气打开了手电筒。
手电光柱在我看来微弱得像矿工头灯,它在疯狂地乱转了一阵之后,终于稳了下来,照亮了地道入口。
我看到一个人站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