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詹姆斯教授,在一场对教师演讲的中途停下来发表评论说,在一场演说中,演讲者应只设一个演讲要点,随之,他就举出了一个这样的演说范例——这个范例演讲用时约六十分钟。然而,最近我听了一场限时三分钟的演讲,在演讲开始时,发言者提醒我们他要讲11个要点。也就是说,每个要点占时不到16.5秒!这是多么不可思议啊!
也许,在这里,我选择了一个非常极端的例子,但正是这种类似的错误——即使没有像这个例子那样荒谬,阻碍了许多初学者前进的脚步。类似的演讲者正像航海者科克式的导游,力争游览者一日遍览整个巴黎,或30分钟便结束对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的观赏。这也许能够做到,但对游览者而言,将既不会获得清晰的印象,也不会获得愉快的享受。许许多多的演讲正是因为在一定的时间里涵盖了太多内容致使表达不清从而导致了最终的失败。而为了要讲完各个要点,演讲者不得不蜻蜓点水般从这里飞快地落到那里,从那里又急忙奔向下一个地方,多像那高山上乱窜的山羊啊!
我们知道,绝大部分演讲应保持短小精悍,因此,你应把演讲的旁枝蔓节做相应的修剪。例如,如果你要以工会为题发表演讲,那就不要试图面面俱到——既要讲它的来由,又要讲它运转的方法,还要讲它的成绩、它的不足以及如何解决劳资纠纷等等。否则,没有谁能准确地把握你所说的内容,而你的演讲也只能沦为一锅糨糊。
所以,抓住演讲主题的一个方面并对之进行深刻地阐述,不失为一个英明之举。这样的演讲只会让人印象深刻、理解透彻、易于记诵。可是,如果你必须要涵盖讲题的几个方面,那该如何呢?这时,你不妨在演讲结束部分作一简洁的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