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克尔屋外宽敞的鹅卵石车道上,车灯光束杂乱无章地闪动着。汽车发动机隆隆作响,无线电发出劈里啪啦的响声。灯光映出的可怕的汽车影子似乎随处可见,有巡逻车、搬运车,还有新墨西哥州公用事务局的重型客货两用车。一辆救护车疾驶而去。
德克尔赤身穿着外套,两膝袒露在外面。他打了个寒战,倚靠在敞开的院门旁边的拉毛粉饰墙壁上,心绪不宁地盯着渐渐远去的救护车灯消失在夜幕中。他好像根本没有看到警察正挥动着手电筒搜查他房屋周围的各个角落。就在这时,一个法医小组搬着仪器设备从他身边走了过去。
“对不起。”一位警察说。他就是最先到达现场的那个粗壮的墨西哥裔美国人,后来他自我介绍是桑切斯警官。“我知道你很想陪你的朋友去医院,但我们需要你留在这里回答更多的问题。”
德克尔没有答话,只是盯着救护车的车灯在黑暗中变得越来越小。
“救护车上的护理人员说,他们认为她不会有生命危险。”桑切斯继续说,“子弹射穿了她的右臂,但好像没有伤着骨头。他们已经给她止住了血。”
“休克,”德克尔说,“我的朋友处于休克状态。”
这位警察显得有些不自在,一时不知说什么好。“对,休克。”
“休克可能会是致命的。”
救护车的车灯消失了。德克尔转过身来,看到搬运车的前车灯和新墨西哥州公用事务局笨重的客货两用车之间一片混乱。他看到两个满脸困惑的平民在警察簇拥下朝他这边快步走过来,不禁一阵紧张。难道警察已经抓到了涉嫌这次袭击的人?德克尔撇下桑切斯,怒不可遏地朝敞开的大门走去,目不转睛地注视着被带到他面前的人。
被带来的是一男一女。当近处的车灯完全照清楚他们的脸时,德克尔认出了他们,他的怒气立刻消了许多。
走在他们两侧的警察来到大门前,脸上显出一副果断的表情。“我们是在路上发现他们的。他们自称是你的邻居。”
“是的,他们住在街对面。”德克尔的耳朵里仍在嗡嗡作响,但不像先前那么严重了。“他们是汉森先生和汉森太太。”
“我们听到了枪声。”留着短胡子的汉森说。
“还有你的警报声。”头发花白的汉森太太说。她和丈夫都穿着皱皱巴巴的便装,看上去像是匆忙之中套到身上的。“一开始,我们以为是弄错了。你的房子里怎么会有枪声呢?我们真不敢相信。”
“但我们还是放心不下,”汉森说,“于是给警察打了电话。”
“你们做了件天大的好事,”德克尔说,“太谢谢你们了。”
“你还好吧?”
“我想还好。”由于过度紧张,德克尔的身体有些疼痛。“我也说不准。”
“发生了什么事?”
“那正是我要问的问题。”有人插话道。
德克尔懵懵懂懂地转过脸去,看见一个人从门外的一片车灯光亮中钻了出来。他高高的个头,十分强健,戴一顶皮制牛仔礼帽,穿着斜纹粗棉布衬衫和褪色的蓝牛仔裤,脚蹬一双脏兮兮的牛仔靴。桑切斯警官用手电筒朝那人照了照,德克尔断定他也是墨西哥裔美国人。他长着一张英俊的瘦长脸和一双忧郁的眼睛,黑头发一直垂到肩膀上。他大约有三十五六岁。
“路易斯。”那人朝桑切斯警官点点头,算是打招呼。
“弗雷德瑞卡。”桑切斯也朝那人点了点头。
来人把注意力转向德克尔。“我是埃斯珀兰萨警官。”他的墨西哥口音把“r”发成了卷舌音。
德克尔突然想起“埃斯珀兰萨”在西班牙语中是“希望”的意思。
“我知道这是一场可怕的灾难。你是——?”
“德克尔,斯蒂夫·德克尔。”
“你肯定吓坏了,而且心烦意乱,很惦念你的朋友,她叫……?”
“贝丝·德怀尔。”
“她和你一起住在这儿吗?”
“不,”德克尔说,“她是我的邻居。”
埃斯珀兰萨想了一会儿,似乎得出了合乎逻辑的结论。“好吧,我要尽快查清发生的事情,这样你也就能尽快去医院看望你的朋友。所以,请允许我问你几个问题……”
突然,前门上方测动器的灯亮了。与此同时,门厅的灯也亮了,一束光从敞开的前门照射过来。
德克尔听到正在搜索房子外面的警察发出一片赞许之声。
“看来好像是,”埃斯珀兰萨说,“新墨西哥州公用事务局的人终于设法把你的电路修好了。你能告诉桑切斯警官外面灯的开关在哪里吗?”
德克尔的喉咙有些发痒,好像吸进了灰尘似的,“就在前门里面。”
桑切斯戴上乳胶手套进了屋。不一会儿,灯光把院墙和通向前门的正门口照得通亮。随后,桑切斯打开了客厅的灯,柔和的光线透过窗户,照亮了院子。
“好极了。”埃斯珀兰萨说。借着灯光可以看到,他腰带上挂着配有皮套的9毫米口径贝瑞塔手枪。比起刚才在车灯和手电筒有限的照明条件下,现在他显得更加瘦削。他的脸饱经风霜,皮肤黝黑,粗糙得如同皮革一样,一看便知道是个经常待在户外的人。他正打算提问,一个警察走过来,朝门外一个人做了个手势。那是个工人,他的工作服上印有“新墨西哥州公用事务局”的字样。“是的,我想同他谈谈。请稍等。”他对德克尔说完,转身朝那个工人走去。
汉森夫妇看上去似乎被这一切搞得不知所措。
“请跟我来一下好吗?”一位警官对他们说,“我需要问你们几个问题。”
“我们会尽力帮忙的。”
“谢谢你们二位,”德克尔又说,“太感谢你们了。”
埃斯珀兰萨经过他们身边走回来。“如果我们进屋谈,你会觉得舒服些吧。”他对德克尔说,“你的脚一定很冷。”
“你说什么?我的脚?”
“你还没穿鞋呢。”
德克尔低头看了看自己踩在砖地上的一双赤脚。“事情头绪太多,我都忘了。”
“你也一定很想把外套脱掉,穿上衣服。”
“卧室里发生了枪战。”
话题的突然改变,似乎使埃斯珀兰萨困惑不解。
“还有可以走进去的壁橱里。”德克尔说。
“是吗?”埃斯珀兰萨审视着德克尔。
“我所有的衣服都放在那里。”
埃斯珀兰萨这才明白过来。“对,检查小组没有完成工作之前,你恐怕不能动那里的任何东西。”埃斯珀兰萨一边做了个进屋的手势,一边更加仔细地打量着德克尔。
“他们是从你住所旁边的电线杆那儿切断电源的。”埃斯珀兰萨说。
他和德克尔坐在厨房的一张桌子旁。这时,警察、法医人员和验尸官正在检查卧室和洗衣间这个区域。摄影警察一次次按动闪光灯拍照。德克尔的耳膜仍在隐隐作痛,但耳鸣已经大大减弱。他能听到设备打开时发出的刺耳摩擦声和嘈杂的说话声,还听到一个人在谈论“交战地带”。
“那根电线杆离砾石路30码远,前面有几棵树挡着。”埃斯珀兰萨说,“没有路灯,住宅又很分散,如果有谁半夜里爬上电线杆把线切断的话,是不会被人看见的。电话线也是一样,他们是在你住所旁边的接线盒里把线切断的。”
尽管德克尔穿着大衣,但由于肾上腺素的作用仍在持续,他还是不停地发抖。他朝客厅望去,看到调查人员在进进出出。他一直惦记着贝丝。医院里的情况怎么样啦?贝丝没事了吧?
“破门而入的人钱包里都有身份证,”埃斯珀兰萨说,“我们将查清他们的背景,也许那将会让我们弄明白事情的真相。可是……德克尔先生,你认为这是怎么回事?”
德克尔想,是啊,问题就在这儿。老天爷,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在整个枪战过程中,他只顾竭力控制住自己惊恐的情绪,保护贝丝,根本没有时间细想这其中的秘密。这些人到底是谁?他们为什么要闯进来?尽管他感到迷惑不解,但有两件事他可以肯定——这次袭击与他以前的生活有关,而且,出于对国家安全的考虑,他决不能告诉埃斯珀兰萨任何有关他过去生活的情况。
德克尔做出一副迷惑不解的样子。“我估计他们是窃贼。”
“入室窃贼通常是单独作案或者两人合伙,”埃斯珀兰萨说,“也有三个人的时候。但根据我的经验,从来没有四个人一起作案的。除非他们想偷大件,比如家具。如果真是那样的话,他们得使用搬运车,但我们并没有发现这种车。实际上,在这个地区我们没有发现任何停放不当的车辆。再说,他们选错了闯入你住宅的时间。昨天晚上是狂欢节的开始,大部分人都要外出参加庆祝活动。对他们来说,聪明的做法是观察一下你们是否离开住宅,然后天一黑就动手。这伙人很聪明,知道先切断电话和电源线。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不做得更聪明一点,选择好他们的最佳时机呢?”德克尔一脸憔悴。为掩饰紧张,也由于疲劳过度,他揉搓着前额。“也许是他们的头脑不够清醒,也许是他们吸了毒。谁又能知道窃贼是怎么想的呢?”
“窃贼携带着一支锯短了枪管的步枪、两支尤兹冲锋枪和一支迈克10型冲锋枪。这些人打算到这里来对付谁?是特种警察部队吗?”
“警官,我曾在弗吉尼亚州的亚历山大市工作过。我去过华盛顿多次。根据我从电视里听到的和从报纸上读过的,似乎每个毒品贩子和窃贼都有迈克10型或尤兹冲锋枪。对于他们来说,冲锋枪是一种地位的象征。”
“那是在东部,我们这里是新墨西哥。你在这里住了多久啦?”
“大约一年零三个月。”
“所以你还差得远呢。或许你已经意识到,他们把圣菲叫做‘异邦城’是有原因的。在外人看来,这里有许多方面仍然是野蛮的西部。我们做事一向遵循古老的方式。假如我们想朝谁开枪,我们一般用手枪或者猎枪。在我15年的警察生涯中,我从来没有碰到过一个案件牵涉这么多种攻击性武器。顺便说一句,德克尔先生——”
“怎么?”
“你曾在执法机构干过吗?”
“执法机构?没有。我是卖房地产的。你怎么会想到——”
“桑切斯警官说,他发现你时,你的表现似乎说明你很懂得警察的工作程序,很熟悉警官遇到这种具有潜在危险时的心理。他说,你一再强调你走出洗衣间时会把双手举起来,而且会先把手亮出来给他看。这是非同寻常的举动。”
德克尔揉搓着隐隐作痛的前额。“这不过是合乎情理的举动。我害怕那位警官会认为我是个危险的家伙。”
“还有,我让你穿衣服时,你理所当然地认为你当时不能到卧室去取衣服,必须等到法医小组工作完成之后。”
“这也是合乎情理的。我想大概是因为我看的有关犯罪的电视太多了。”
“还有,你是从哪里学来这一手好枪法的?”
“军队里。”
“啊哈!”埃斯珀兰萨说。
“你瞧,我需要知道我朋友的情况。”
埃斯珀兰萨点点头。
“我太为她担心了,几乎无法集中精力。”
埃斯珀兰萨又点点头。“我给你出个主意,我们为什么不在去警察局的途中在医院停一下呢?”
“警察局?”德克尔说。
“在那里你可以作你的陈述。”
“我不是正在做这件事吗?”
“在警察局的陈述才算数。”
德克尔想,应该打个电话。他必须给他以前的老板打个投币电话。他得告诉他们发生了什么事情,问问他们打算怎么处理这件事。
一位警察走进厨房。“警官,那位验尸官说,德克尔先生可以到卧室去取衣服了。”
德克尔站了起来。
“等我们进了卧室,请你演示一遍。”埃斯珀兰萨说,“如果你能准确地把事情的经过演示一遍,那将对我们大有帮助。还有……”
“还有什么?”
“我知道这很难,但这个案子非同一般。如果我们能马上知道而不是等到明天,那会节省很多时间的。”
“我不懂你的意思,”德克尔说,“你想让我做什么?”
“看看他们的脸。”
“什么?”
“死者的脸。就在这里,而不是在陈尸所。也许你能认出他们。刚才在黑暗中,你看不清他们的脸。现在,所有的灯都亮了……”
德克尔也很想去辨认尸体,万一能认出他们呢。但他得装出一副不情愿的样子。“我想我的胃会——我会吐的。”
“我们不强求你。另外还有两种选择,一是法医正在拍照片,将来你可以仔细看看照片;二是以后到陈尸所去辨认尸体。不过。有时照片不够逼真,而尸体僵硬后容貌也许会变形的。所以,即使你曾在路上碰到过他们,你也不会觉得他们面熟的。现在,趁袭击刚刚结束,总是有可能……”
德克尔禁不住想起了贝丝,他一定得去医院。于是,他仍旧做出一副不情愿的样子说:“上帝保佑我。好吧,我去认一认他们。”
在圣·文森特医院,德克尔身穿牛仔裤和灰色棉毛衫,坐在急诊病房候诊室的一张硬椅子上。这里几乎空无一人。挂在墙上的钟显示出时间,已经快6点半了。天花板上的荧光灯直刺他的眼睛。候诊室门外左边,埃斯珀兰萨正同一位站着的警察谈话。警察身旁有一个十来岁的少年,鼻青脸肿,被捆绑在推运病人的轮床上。埃斯珀兰萨的旧靴子、褪色的牛仔裤、披肩发和皮制牛仔礼帽使他看上去根本不像个警探。
当一位医护人员推着轮床穿过通向急诊室的电控旋转门时,埃斯珀兰萨走进灯火通明的候诊室。他那修长的双腿和瘦长的身架走起路来姿势优雅,这使德克尔联想到美洲狮。这位侦探指了指轮床。“那是位事故的受害者。酒后开车,发生在狂欢节周末,很典型。你的朋友有消息了吗?”
“没有。接待员说会有一位医生出来见我的。”德克尔在椅子里缩得更低了。他感到自己的头像是被人用带子缠住一般。他揉搓着脸,摸着扎人的胡茬,闻到了手上的火药味。他心里一直想着贝丝。
“有时候压力过大会影响记忆力的,”埃斯珀兰萨说,“你能肯定对刚才你见到的尸体一点也不熟悉吗?”
“就我所能记起来的,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他们。”那种令人恶心的铜一般的血腥味仍在德克尔的鼻孔里不肯散去。被打死的那几个人都有20多岁,身体健壮,穿着深色的室外服装,有地中海附近人的特征。也许是希腊人,也许是法国人,也许是——前一天晚上的狂欢节聚会上,德克尔曾回想起自己为中央情报局完成的最后一项任务,地点是在罗马。那几个橄榄色皮肤的持枪歹徒会是意大利人吗?这次对他住宅的袭击与一年零三个月之前发生在罗马的事件有关系吗?他真希望埃斯珀兰萨会让他单独呆上一段时间,这样他就能挂个电话。
“德克尔先生,我问你是否在执法机构待过的原因是,我不能理解你设法做到的这一切。四个人手持进攻性武器,把你的房子打成了蜂窝,而你用一把手枪竟然就把他们四个人全部结果了。这一点难道你不觉得不可思议吗?”
“所有与此案有关的事都令人不可思议。我仍不能相信——”
“大多数人听见有人破门而入会被吓蒙,会躲起来的。”
“所以,我和贝丝跑进了大壁橱里。”
“但在此之前你从床头柜抽屉里抓起了一把手枪。你说过,你是个房地产经纪人。”
“没错。”
“为什么你认为需要在床边藏一把手枪呢?”
“为了保护我的家。”
“根据我的经验,为保家而藏手枪弊多利少,”埃斯珀兰萨说,“因为手枪的拥有者往往不会使用它们。结果,家人遭枪杀,无辜的旁观者被打中。噢,这一带有好多家射击俱乐部,猎手也不少。但我对你隔多久到射击场去练一次手枪射击或去打猎并不感兴趣——当那四个人手持重武器袭击你时,在他们杀死你之前,要是你有时间尿湿裤子,那你就是非常幸运的了。”
“我简直被吓坏了。”
“但这丝毫没有削弱你的能力。假如你在执法机构干过,或者假如你曾经受过战火的考验,那我就理解了。”
“我告诉过你,我当过兵。”
“是的。”埃斯珀兰萨眼眶周围那些饱经风霜的皱纹显得更深了。“你是对我讲过。你在哪个部队?”
“特种部队。你看,我实在搞不懂你问这话是什么意思。”德克尔不耐烦他说,“我在部队里学会的怎么使用手枪。幸运的是,到了紧急关头,我还能想起来怎么开枪。你让我觉得我好像做错了什么事似的。一帮歹徒闯入我的家中并且开枪射击,难道我自卫、保护我的朋友也犯法吗?这世道部被颠倒过来了,窃贼成了好人,我这守本分的公民却成了——”
“德克尔先生,我不是说你做错了什么事。我们必须进行调查,你也必须提供证词,这是法律。只要是开枪射击,即使有正当的理由,也要接受彻底调查。但我真的很佩服你的足智多谋和沉着冷静。对一般老百姓来说,很少有人能从你这样的经历中活下来。要是换上我,我也不敢说能做得比你强。”
“那是我理解错了。如果你不是说我做错了什么事,那又是什么意思呢?”
“我只是说要进行调查。”
“好吧,我是这样想的,我能活着的唯一原因是我愤怒极了,是狂暴的愤怒。这帮杂种闯进我的家门,这些狗娘养的。他们打伤了我的朋友,他们……我愤怒极了,哪里还顾得上害怕。我只想保护贝丝,托上帝的福,我做到了。我为此而感到自豪。我不知道该不该向你说这些,但我的确自豪。下面这种话大概也没有必要对警官说,但我无论如何要说。如果需要的话,我还会拼上性命再干一次,还会因此而感到自豪的,因为我没让这帮杂种杀死贝丝。”
“你是个了不起的人,德克尔先生。”
“嗨,我又不是什么英雄。”
“我并没有说你是英雄。”
“我有的只是好运气。”
“没错。”
这时,一位医生出现在候诊室的门口。他身材不高,看上去很瘦小,约有30多岁。他身穿绿色的医院制服,脖子上挂着听诊器,鼻梁上架着一副小圆框眼镜。“你们中谁是斯蒂夫·德克尔?”
德克尔赶快站起来。“你能告诉我,我朋友怎么样了吗?”
“她肩膀下部的皮肉受了伤。血已经止住了,并对伤口进行了消毒和缝合。经过治疗,她正在好转。只要防止意外并发症的发生,她会很快恢复的。”
德克尔闭上眼小声嘟囔道:“感谢上帝。”
“是的,的确应该好好感谢上帝,”那位医生说,“你的朋友被送到医院时正处于休克状态中。她的血压很低,脉搏也不稳定。幸运的是,她的各项生命特征数据已经恢复正常。”
德克尔想,真的恢复正常了吗?他担心事情永远也不会恢复正常了。“她什么时候能回家?”
“我还不知道,这得视她恢复的情况而定。”
“我能去看看她吗?”
“她正在休息,我不能让你待得太久。”
埃斯珀兰萨走上前来。“她思维正常吗?能向警察作陈述吗?”
那位医生摇了摇头。“假如我不是考虑她见到德克尔先生会有助于治疗的话,我甚至不会让他进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