舔狗舔习惯了,真不是一件好事情。
人家让她换一句话, 她就换一句, 竟然还说出口了。
叶姝就纳闷了, 她刚才情急之下, 第一反应为什么是抱住大魔头?
觉得尴尬捂脸就好了, 为什么要抱住大魔头?
觉得尴尬转身就好了, 为什么要抱住大魔头?
自己傻不楞登地把节奏带出来了,氛围在那了,最后那句话她想不说出口其实都难。
本来大魔头就因为她之前的求生操作, 误会她喜欢他,现在她不仅主动投怀送抱,还痛快地把‘喜欢’的话说出口。
如今事情已成定局,她莫得机会再解释了。
脑袋真是个好东西, 一定要经常活跃它,而不是把它当成桶去装水。
叶姝呆若木鸡地靠在宋清辞的怀里, 进行了史上最深刻的自我检讨。
以后再见大魔头,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求生欲, 不要急于屈从,不要急于讨好表现, 不要脑袋进水……
叶姝最后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从大魔头的怀里出来了。反正她很清楚地感觉到,大魔头在和她分开的时候, 用手抚摸了她的脸颊,并且还有一抹诡异的笑容在他的嘴角化开。看似温柔,实则他心里头到底想什么鬼才知道。
“好生休息。”
宋清辞把她送到门口, 轻言嘱咐后才离开。
叶姝惛懵地望着宋清辞离去的背影,脑袋里百转千回,已然完成了所有戏剧性的脑补,并且把一切后续可能发生的结果都预料全面了。
庄飞警惕地看了看四周,马上把自家姑娘拉回房间。
关了窗,关了门。
“姑娘刚才和宋公子抱、抱一起了!”庄飞憋了半天才喊出声。
“不用你再提醒一遍。”
她自己做的蠢事情她当然清楚!
作死也是门技术活 ,作好了,毁别人,作不好,毁自己。
她典型属于后者。
叶姝扶额,瘫坐在贵妃榻上,翻来覆去地叹了几口气。
大魔头到底对她有几分真心,叶姝不愿多想,因为事实非她想什么就是什么,要看大魔头那边怎么做。如果他只是摸摸小脸,送几样小礼物,对她说两句似是而非温柔的话,便当不得真。
感情里缺少了最基本的坦诚,就很难有最重要的信任。
而建立在谎言和欺骗基础上的‘喜欢’,即便当中有几分真心,也终究只是美丽易碎的泡沫,经不起时间的考验,转瞬就会破。
所以,在关系没有彻底清晰明朗之前,叶姝觉得她最该做的事情,就是摆正自己的位置。
反正到目前为止,还没见谁真正猜透过大魔头的心思。他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神秘诡谲,令人难以捉摸其真正的原因和目的。比如屠杀前武林盟主满门,比如法华寺事件,再比如他喜欢她。
自古奸情出人命,情情爱爱本就是男女之间最为敏感的事情。和内心叵测的大魔头搞奸情,那无异于天天在脖子前悬着一把刀走路,稍不留神走不稳,往刀刃上一撞,当场就会血溅三尺。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她一直很小心走得稳,大魔头突然不稳了,手一抖,直接把刀按在她了脖子上,她还是会当场血溅三尺。
为了保住自己的狗头,为了不必血溅三尺。首先,她要稳,绝不招惹大魔头的底线,不矫情、不耍脾气、不任性,争取她好,他也好。
其次,努力让大魔头那边也稳,即便哪天不小心‘感情’破裂,要让大魔头能够顾念旧情。应继续持续攻击大魔头的软肋,多做美食给他,培养他的食欲。让他冰冷叵测的心因为胃的牵扯,而泛出一丝丝人性的光辉。
只求大魔头在腻烦了他们‘感情’的那天,能够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只对她进行精神上的抛弃,保证肉|体上的存活。
“……虽然夜深了,可凌云堡四处都是眼睛,若被老堡主的人瞧见了,姑娘该如何交代?”庄飞还在原地打转,很担心地老堡主那边会知情,叨叨个没完。
“不怕。”叶姝懒懒地叹道。
她现在可是大魔头的‘女友’了,叶虎如果敢动她,大魔头出于他魔头的尊严也会保护她的。这不是爱不爱的问题,是很严重的面子问题,大魔头肯定不会放任不管。
庄飞见叶姝如此自己,马上不转圈了,欢喜地跑来问叶姝是不是想到了什么极妙的应对方法。
“我相信他会保护我。”叶姝对庄飞笑了一下。
庄飞脸色立刻变了,拿着看智障一般的眼神看着叶姝。她家姑娘真的没救了,完全就是沉浸在男女情爱中的无法分辨是非的傻丫头,傻得连脑袋都不会思考了。
她居然会以为那个羸弱的宋书生会保护她?老堡主随便动一下手指,就会轻松把他弹飞,让他拿什么保护,保护个屁!
“姑娘别怪我说实话,属下觉得您还是指望自己更牢靠。”庄飞犯愁道,“宋书生那样的……大概就姑娘觉得他有用。”
“是么。”叶姝憋笑了一声,也不多做解释,只是让庄飞别多想。
叶姝觉得自己今晚已经想得太多了,再说刚赶路回来,满身疲惫,一切还是等休息好了,明天再说。
庄飞头发都快愁白了,见自家姑娘居然还有心情睡觉,打心眼里服她。
等伺候完叶姝安歇后,庄飞就悄悄地出门,想去再找赵凌说说他家公子和她家姑娘的事。但因为顾忌自家姑娘之前的警告,庄飞再三忍住了自己的冲动,决定带着满胸口的抑郁,去外头走走。
闲走几步之后,庄飞忽然意识到自己走的方向正靠近老堡主的住所,马上转身要离开,就听见身后有跌跌撞撞的脚步声。庄飞慢慢扭头去瞧,就见一个苗条的身影跌跌撞撞地朝她这个方向走来。
庄飞往路边靠了靠,看清楚是什么人。如果是熟人朋友,那她肯定要帮扶一下,询问其缘故。
等这人走得稍微近些了,庄飞一眼认出来是白秀秀,顿时没什么好意都没有了。瞧她嘴角挂着血,一脸红肿,手捂着胸口,五官因为疼痛几乎扭曲在一起,应该是受了重伤。思及之前目击到老堡主带着垂头丧脑的白秀秀进屋,庄飞不用再想就知道,肯定是老堡主惩罚了白秀秀。
白秀秀咳嗽了一声,忽然脚下不稳,踉跄地单膝跪在地上,吐了一口血。
庄飞见她此状,忍不住冷笑,在心里暗骂她活该。
白秀秀这才注意到有人在前面,她恼羞地抬头瞪过去,见是庄飞,脸上的窘迫加剧。白秀秀咬着牙爬起身,愤恨地冲庄飞吼:“看什么看,滚!”
“凭什么听你的,我偏不走。”庄飞双手抱胸,哼笑着走到白秀秀跟前,特意绕一圈,定要仔细看清楚了她落魄的样子。
白秀秀觉得屈辱至极,她恨恨地握紧拳头,“劝你别猖狂太早,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白秀秀说罢,就竭尽所能地想要快行,躲开庄飞这只烦人的苍蝇。不过终究因为受了重伤,只能勉强踉跄向前,速度根本快不了。
庄飞瞧她这样,偏要好好笑话她一阵,追着她骂活该。
“我看你就是没长脑袋,偏想不开,因何非要跟我家姑娘过不去?姑娘才是老堡主的心头肉,最宝贝的女儿,你算个什么东西?敢在她面前造次?今儿这教训我劝你最好能好好记住,以后别再惹我家姑娘,否则下次你连瘸着行走的机会都不会有了。”
“心头肉?呵。”白秀秀忍不住冷笑,“这一次是我大意了,以后咱们走着瞧!”
白秀秀再咳嗽两声,拼尽命快走,狼狈的背影终于消失在夜幕中。
庄飞暗暗又骂了白秀秀一通,想不明白世间怎么会有这么死心眼的人。不过既然她那么想自作死,那她就好心一把,发自内心的为她祈祷,祝她早死早超生。
……
蒲草堂内,兰香浮动。
叶虎将手洗净之后,贴身随从弑影便恭敬地将白帕奉上。
盆内原本清澈透明的水,而今染上了一层淡淡红色的污浊。弑影随即将盆送到门口,打发随从端下去,而后看向桌上那碗已经彻底凉掉的面,本打算也将其端下去,却忽然见老堡主在桌边坐下来了,拿起了筷子。
弑影忙道:“面凉了,属下让厨房热一下。”
叶虎没回答,直接把筷子伸进碗里,夹了一块已经泡得涨大的面片送进嘴里,面无表情地慢慢咀嚼着。等吃到最后的时候,他脸色越来越阴沉,仿佛他吃的并不是面,而是一块难以下咽的黄莲。
弑影不禁就把目光放在那碗面上,姑娘习武出身,性子张狂,极少能做好精细之事。一定是她做的面非常难吃,才会让老堡主如此痛苦。
叶虎再夹了一块面,特意看了一眼,依稀从泡大的紫色面片的形状上,分辨出这是一朵兰花。
紫兰花。
叶虎当即摔了筷子,负手立在窗前,背影孤寂而萧瑟。
弑影屏住呼吸,连眼皮都不敢乱眨。
“倒了。”
弑影马上会意,立刻去将那碗‘荼毒’老堡主的面条飞快地端走,倒在了兰花园里做肥料。
弑影从兰花园回来后,就把兰花园眼线所目击到的场景回禀给了叶虎。一张黄梨木桌案就此碎了。
……
清晨,太阳初升之前,大地还蒙着一层白蒙蒙的雾,路边的花儿都顶着露珠儿,颜色新鲜,走在其中如入仙境。
叶姝走到厨房,寻了一圈自己想要的食材之后,便利落地熬了红薯粥,做了蜂蜜南瓜和野酸梅酱山药,再配上一盘厨房原有的酸甜酱萝卜皮,三颗剥好皮的卤鹌鹑蛋。
现在入夏了,早上要吃的清爽些,才会有一整天美好的心情。
叶姝把饭菜都摆好放在托盘上,还弄了一个小瓷瓶,特意在里面插了一根绽放的兰花,才让庄飞给宋清辞端过去。
庄飞从叶姝做饭开始,就一直在旁冷眼陪同,瞧着自家姑娘欢快地跟飞舞的小蝴蝶一样,给宋书生备饭。而今单单前后做饭的宠爱竟然还不够了,还要送上一枝花。
思及昨夜白秀秀的惨样,庄飞心情沉重,不禁为自家姑娘担忧起来。
庄飞忍无可忍,决定是把白秀秀怎么落魄凄惨的样子形容给叶姝,好给她提个醒儿,惹急了老堡主的下场有多惨。
“白秀秀这些年在堡内,可谓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了,出了凌云堡更是可以呼风唤雨,立下的功劳也不在少数。当初姑娘见她,却也让她三分的。而今老堡主罚她,可丝毫没留情面,昨晚人受重伤离开的时候,都没个人去扶她。姑娘,您可要小心为上!”
“我知道了,你赶快把这去送给宋公子,我再端一份儿去孝敬父亲。”叶姝道。
庄飞一听自家姑娘居然还在第一时间顾及宋书生,彻底没脾气了。能有什么办法,谁叫他家姑娘喜欢,只得从命去送。
叶姝很快重新忙活好一份儿,放在檀木托盘上,不过这一次没有兰花了,叶虎当然不配她格外用心。
叶姝端着饭菜来到叶虎院子门口,先要等在外头候命,使人去通报才能入内。可见她这个的便宜女儿,地位也不过如此。
等了片刻之后,才小厮来请叶姝入内。叶姝走上石阶的时候,看到叶虎身边的贴身侍从叫弑影的,手里捏着一根草,茎粗如小拇指一般粗,叶片戟形边缘锯齿状,正面为绿色,背面为紫红色。
弑影见到叶姝后,马上点了头行礼,随即目光在叶姝所端的饭菜上停滞了下,然后匆匆带上人走了。
叶姝收回目光后,心里还在琢磨弑影手里拿的那根草。那草很像是书中描述的雾英,在书里万花山庄部分的剧情中出现过,这是一种成片生长、遇火便释放毒雾、可令人当场暴毙的毒草。这种毒草的解药很简单,用其根部熬水,提前服下即可预防;但如果在中了毒雾后去服用,却毫无作用。
叶姝注意到弑影手里的那株草很新鲜,叶片上还带有水渍,显然刚采摘不久。这说明凌云堡内就种植着雾英,而雾英是成片生长的,一般都被用来种在领地外围御敌而用。武林中识得此草的人极少,书中男女主查到这东西后,特意前往万花山庄询问神医林枫,才得知情况。
没想到凌云堡会有这种草。
如果凌云堡外围也种着这种雾英,用以防范意外来敌,是不是也同时说明了,凌云堡内也暗中设置了其它防御敌人的手段?
叶姝忽然想到昨天宋清辞对凌云堡的评价,他说凌云堡不简单,或许暗指的就是这个意思。叶姝记得宋清辞从进了凌云堡后,很喜欢四处看。即便是昨晚他们在兰花园散步的时候,宋清辞还曾指着东方,询问她情况。
叶虎后期在书中出场的时候,早已经离开了凌云堡了,所以书里对凌云堡的防御功能并没有介绍太细致,只是形容它无坚不摧,一般人不得擅入,入了必死。
叶姝本还以为这是因为凌云堡杀手众多的缘故,现在看来,叶虎早已经在这里做足了物理防御和人为防御。他在这深居简出二十年,自然有很多时间布置这里的一切。若有暗伏机关,必定十分隐秘厉害,不好攻破。怪不得大魔头的影卫没有跟进来,或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还愣在外头作甚?”
屋内传来叶虎的质问,叶姝才回了神儿,忙端着托盘进屋。
叶虎正坐在乌亮的黑檀木桌案后拭剑,他穿着一身玄色劲装,领口和袖口皆有银线绣制的回纹。叶姝注意到他的白帕擦过剑刃后的便染上了红色的血迹。
一大早就杀人?
叶姝心惊了一下,差点手抖地直接掀翻了手里粥菜。叶姝马上加重手劲儿,端稳了手里的东西。
叶虎这时候似乎察觉到叶姝的异常,马上抬眼看他。
“父亲,女儿来给您送早饭。”叶姝对叶虎笑了下,便飞快地转身把饭菜放在桌上。
叶虎放下剑,踱步过来,看了眼饭菜,笑了一声。
叶姝并不觉得他的笑有多开心。
“独我一份,还是有别人的?”叶虎坐下来后,先拿起匙在粥内搅和了两下,看起来就像是要吃饭的样子。
“宋公子也有。”
叶姝话音一落,叶虎握着匙搅粥的手就停顿住了,随即他就松手,汤匙柄打在了碗沿儿,发出‘嗒’的一声。
“你二人倒是郎情妾意,情在浓时。”叶虎又笑了,这一次的笑比上次更灿烂。
叶姝看得出,这是他要发火的前兆。之前她还觉得什么态度无所谓,有大魔头罩着自己肯定安全。但现在叶姝意识到了,在这凌云堡内,还是不要得罪她那只变态爹更为安全。
“父亲觉得他可用么?”叶姝反问。
叶虎立刻敛住笑,瞥向叶姝。
“宋公子虽博才多学,敏于常人,但在感情的事上比任何人都单纯。我若用他,自然要拉拢他的心为我掌控才行。不然就算费心培养了出来了,也是给别人作嫁衣裳。”叶姝解释罢了,便轻声问叶虎是不是这个道理。
叶虎眯起眼睛默默看了叶姝半晌,忽然哈哈大笑起来:“我的乖女儿,你如今总算变聪明了。之前瞧你办事粗鲁莽撞,为父还担心你在驭人方面不行,却怎么突然开窍了?”
“不瞒父亲,法华寺一行,令女儿所受教训颇多。在石阡基差点弄死我那一刻,我好像七窍都通了,想明白很多,更懊恼自己从前的蠢笨。所以从那之后,见周三姐的陷害,朱高熙的威胁,还有白秀秀讥讽……女儿的看这些问题的时候,都变得跟以前不同了。”
叶姝主旨想要跟叶虎表达的含义就是:她突然开窍了,这种事虽少见,但也不是没有可能。
“我也想到了父亲的不容易,所以归家之后,便是再累,我也要为父亲做这些,孝敬父亲。”叶姝最后不忘再来一段煽情。
“很好。”叶虎用匙舀了一口粥放进嘴里,随即俊眉一挑,略有些惊讶地看一眼叶姝。他再然后他尝了一口山药,就点点头。
“这是什么东西?”叶虎问叶姝山药泥上头的酱料。
“野酸梅酱,野酸梅碾碎了加点作料熬一下就成了。这其实这东西味儿也就如此,唯独跟山药配在一起,就味道极好了。”叶姝解释道。
“的确如此。”叶虎欣慰一笑,眸中含着宠爱之意,他扬首打量一番叶姝,“想不到我的姝儿说懂事就懂事了。”
“爹,我都这么大了,早该懂事了。只恨女儿懂事晚了,让您操心这么多年。”叶姝陪笑道。
叶虎挑唇又笑一声,他示意叶姝坐,又叫人添了碗筷,令叶姝同他一起吃早饭。
面对变态爹,叶姝当然没啥胃口,就低头一口一口机械地往嘴里送,时不时地还要用余光注意观察叶虎。
叶虎夹了一颗卤鹌鹑蛋,送到叶姝的碗里,接着又夹了南瓜片给她送过来。
叶姝惊悚地把这些都吃完,然后就笑着放下来筷子。
“都这么大了,还这样。”叶虎看她一眼,直接用手擦掉了叶姝嘴边的饭粒。
叶姝:“……”
这些杀人狂魔,超级大变态,是不是都喜欢给人擦嘴?
“谢谢爹。”叶姝口是心非道。
“这姓宋的书生,可用或不可用,要看他自己是否过人的本领了。”叶虎忽然和叶姝说起了宋清辞。
叶姝端正态度听着,适时附和地点头。
“机会只有一次,他若不成,你再如何为他求情也无用。”叶虎接着道。
“请爹放心,我也不喜欢无用的人。”叶姝觉得自己要是渣起来,真没别人什么事儿了。
叶虎满意地点头,“极好,三日后你们便启程,去华山派。今秋华山派会举行武林后辈比剑,赢者可得三春剑谱。为父不管你能不能赢,或者怎么赢,总之你们只要能把三春剑谱原本带回来即可。”
华山派武林后辈比剑,这事儿叶姝当然知道。前段时间封礼禾曾提过,她还答应过封礼禾,保证不会去捣乱。如今怕是要打脸了。
叶姝犹豫之际,又听叶虎补充了两句。
“这一次只准你带着庄飞和他一起去,凌云堡不会再给你们添人手,也不会在暗中助你们。”
叶虎告诉叶姝,这既然是考验,自然要有些难度,才能证明宋清辞的机敏和能耐。如果他连这点‘谋略’都没有,将来在朝廷也难堪大用,那他断然不会没有兴趣举荐他。
叶姝心里又一次哔了狗了,考验可以,为什么非要选择在剧情核心的华山派。当然她也明白,叶虎跟华山派有仇,他自然是喜欢在华山派捣乱。
跟叶虎打商量换地方是不可能的,反正没得选,叶姝就不犹豫地先答应下来。
“这事儿你若办成了,爹以后便不会管你的亲事,你愿意和那书生在一起就在一起。”叶虎目光深邃审视着叶姝,嘴角挂着似是而非的笑容。
叶姝挑起眉毛,马上正色跟叶虎道:“女儿不想和他一起!女儿从没有喜欢过他!”
请相信,这后一句确实是实话!
反正现在是凌云堡,她不管说什么,大魔头的暗卫们都不在,所以都听不到,她可以肆无忌惮地对叶虎随便说。
“哦?”叶虎脸上露出一丝满意的笑容,“那你想和谁在一起?”
叶姝果然没猜错,叶虎刚才在故意试探自己。
“我不嫁人,就在爹爹膝下孝顺。”叶姝虚伪地表忠心。
“糊涂。”叶虎嘴上如此骂,脸上却流露出了很满意的表情。
叶姝终于通过‘考试’,合格地从叶虎的房间出来的时候,掌心已经冒了很多汗。
叶姝匆匆直奔宋清辞那里,到的时候,她发现宋清辞居然还在继续用早饭。
瞧瞧他这用饭速度!
她和叶虎不仅吃完了早饭,还进行完了一场早间考试了,而且她从叶虎那里到这来,还走一炷香的路,这货居然还没有吃完。
叶姝好想拜服地跪下,请宋清辞收下她的膝盖。
宋清辞抬眸瞧了一眼,依旧默默吃饭,等把碗里最后一口粥文绉绉地喝完之后,他又去漱口,擦干嘴,才折返过来。
人过来的时候,带来一阵清风,叶姝闻到他身上淡淡地冷梅香,心情大好。
“告诉你一个坏消息。”
叶姝简单讲了叶虎刚才的要求。她手托着下巴,眼巴巴地看着宋清辞,问他怎么想。
如果宋清辞说出去之后,不必理会这些,跟他回昇阳宫,她要不要去?
如果大魔头一直是这样安安静静的好脾气,不会发生什么诡变的话,叶姝倒是愿意跟着大魔头混。
凌云堡情况复杂,堡内固若金汤,堡外百晓堂的眼线无处不在,她几乎无处遁逃。如果只靠自己混出头的话,她要按部就班地筹谋很久才行,而且最后事情能不能成都很难确定。
但如果有昇阳宫罩着,这些步骤都可以省了。
“好。”宋清辞干脆应承。
叶姝怔了下,诧异问他:“你真打算和我去华山派抢剑谱?”
“我们可以不抢,靠正经手段拿。”宋清辞解释道。
叶姝:“……”
重点不是这个!重点是你一个大魔头,难道真的要这么无聊,去华山派浪费时间寻一个什么三春剑谱?三春剑谱真的很一般,完全没必要去华山派白惹得一身骚。我保证你昇阳宫的九灵剑法一定比三春剑谱好百倍!
“怎么了?你不愿意去?”宋清辞发现叶姝情绪不对,便问她何故。
“公子身体不好,还要公子远行,我觉得并不太合适,”叶姝看看左右,压低声音暗示宋清辞道,“我爹这招太狠了,公子若不愿去就不去,我便也不去了。”
“你不必为我担心,我说过不会拖累你,便绝不会拖累。”宋清辞淡淡道。
大魔头看来是铁了心了决定去华山派。
她早就已经跟大魔头表明过了,叶虎只是她没有血缘关系的养父,一直在利用她。按照正常的逻辑来想,大魔头如果真的喜欢她,理应在这种时候表明身份,挺身而出,带她远走高飞。
想来想去,大概只有一种可能:大魔头愿意执行叶虎的命令,任由叶虎摆布,是因为有他自己的事情要去做,他需要继续维持现状。
由此可知,大魔头并非全然奔着她而来。他之所以选择跟着她回到凌云堡,其实是有别的目的。或许跟他当初在庐州劫持皇太孙的事有关。
既然大魔头所谓的喜欢,是浅淡的,或者只是利用,她便当守好本心,不要有任何贪墨,更不要泥足深陷。
这个结果其实对叶姝来说并不算什么,昨天她已经把所有的可能性都想到了。所以不管发生哪一种情况,她都早有预料,她都能接受。
宋清辞见叶姝还在出神,便问她到底怎么了,“你若心事,便和我说。”
叶姝摇头:“没有。”万万不敢有!
“那我们什么时候出发?”宋清辞问。
“三日后便要出发了,所以这三日我们要好生休息,好好玩一玩才成。”提到玩儿,叶姝便忘了反有,立刻高兴起来,提议带宋清辞去堡内热闹的地方转一转,寻一些地道的小吃品尝最好。
宋清辞赞同,正好他也想看看这凌云堡到底有多大。
俩人带上庄飞和赵凌,便徒步去街上遛跶。
整个凌云堡的大小大概和一座繁荣的县城差不多,有南北城门,皆由堡内的护卫们严密把守,出入凌云堡都需要出示腰牌。在堡内生活的百姓,多数都是凌云堡的护卫和杀手、探子们的家眷,也跟普通县城里的百姓一样,会做生意、种地种菜。
叶姝和宋清辞而今正逛的一条街就十分繁荣,道路两旁有很多商贩叫卖,卖什么的都有,菜、水果、首饰、酒肉等等。叶姝特别注意到这里卖牛肉的特别多,大概是‘法外之地’就比较嚣张,大家可以肆无忌惮地吃。
叶姝瞧见街边有卖蒸鲥鱼的,闻着味儿不错,立刻找了位置坐下来,让店家给她上一盘。店家应承一声,将备好鱼块直接装盘,上锅蒸,然后端了碗筷过来,送至叶姝跟前后,店家吓得噗通一声跪地了,给叶姝磕头请安。
“堡……堡主大驾光临,小人未能远迎,请堡主见谅。”
这是时候在附近坐着吃饭的客人,闻声都看向叶姝,多数也都认出了叶姝的脸,大家纷纷喊起了堡主,给叶姝下跪请礼。
街边这一片齐刷刷跪下了,自然吸引了路上往来客人的注意。街上骑马的瞧见了,也不敢骑了,屁股尿流地从马上爬下来,和大家一起行跪礼,哆哆嗦嗦地给叶姝请安。
于是陆陆续续整条街的人都跪下了。
从穿书以来,叶姝一直是仰着大魔头的鼻息生存,而今乍瞧这一群人都个个给自己下跪了,她突然有种自己一朝得升做土皇帝的爽快感。
“行了,都起吧,该干什么干什么去,不必理会我。”
大家闻言后,忙谢恩,纷纷起身,才悄悄地散了,各忙各地去。
很快,叶姝发现这条街不怎么热闹了,原本在这吃饭的客人大多匆匆留钱结账走人,摊贩们到还在,只是街上原来热闹来往的人都没了。
叶姝再看那个给自己蒸鲥鱼的店家,拿着勺子手正在控制不住地发抖。
宋清辞扫一遭周围的情况后,便禁不住叹道:“这些人似乎都很怕叶姑娘。”
“公子可别忘了,我可是堡主。”叶姝扬起下巴,跟宋清辞解释道,“自然要有些威严,震慑四方。”
宋清辞轻笑一声,点头附和叶姝之言,再没意见。
这时候蒸鲥鱼好了,店家战战兢兢地把鱼端上来,惶恐地行礼后,请叶姝慢用。
叶姝夹了一块放进嘴里,立刻赞美式地“嗯”了一声,店家马上跪了,给叶姝磕头,请他饶命。
宋清辞才伸筷子,还没来得及夹,瞧见这一幕,他把筷子放下,目含笑意地看向叶姝。意思在明显不过:你瞧你,‘嗯’一声都把人吓成那样。
“我想赞你做的鱼好吃。”叶姝解释道。
店家听了这话后,吓得马上磕头赔不是。
“这鱼如何得来?”
叶姝用筷子又夹了一块那表面那色泽红棕的鱼肉,再放入嘴里。
这蒸鱼味道极好吃,入味不腥,进口的时候还有淡淡的香油味儿,很为鱼肉增香,鲜嫩的同时还能兼具肉紧弹,让叶姝不禁吃了还想吃。
“其实这道菜做起来极简单,就切成这般窄窄的块儿,拿它用红糟儿培着,再搅些香油进去,放罐内存着腌渍至少一天以上,完事儿就拿出来上锅蒸,便是这味道了。”若是别人问,店家断然不愿说这些这个秘诀,但堡主不一样,他不敢不说。
叶姝打发店家下去,打算和宋清辞一起好生继续吃这美味的鲥鱼。宋清辞却对此没一点胃口,他随后放下了筷子,只是含笑看着叶姝。
“你看我干嘛,我脸上有东西么?”叶姝鱼吃一半,实在忍不住了,便问宋清辞。
“自然是觉得你好看。”宋清辞答得很直白。
叶姝顿时无语,便想起她之前的那遭推测,想到宋清辞对自己说的这些话可能都是戏耍之言,叶姝便来火了。
她立刻放下筷子,笑着指着天上的白云,问宋清辞看见没有。
宋清辞淡淡地点了下头。
“那天边滚滚的云,就是我对你的喜欢,浓得化不开。”叶姝凑到宋清辞的耳边,一边对着他的耳朵若有似无地吹着气息,一边小声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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