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浩初说的不是问句, 而是一个陈述句, 就像下达什么通知一样,甚至没有要征求对方同意的意思。傅程言自然是所有听到这话里的人最震惊的那个, 饶是他一贯沉稳持重,也实打实地愣了愣。
明明该觉得生气, 但他说不出任何难听的话来, 甚至因少年的那个笑而微微一动。他压住这份不该有的心动,皱着眉冷声道:“请不要拿这种事随便开玩笑,我们之间甚至互不认识,更何况……”
话没能说完,——因为眼前的少年突然脸色一变, 然后紧抓住他的手腕拽着他一起躲到了吧台后面。几乎在同一时间传来嘭的一声槍响,玻璃窗被不知何处射来的子弹打穿。
是唐浩初的精神力感知到了危险, 并发现了一闪而逝的光点, 尽管狙击手在镜片上加了消减反光的网罩,光点微弱到一般人根本发现不了, 曾经跟着唐立明将各种类型的枪都研究过一遍的唐浩初还是第一时间意识到了这是什么,随即便拉着傅程言一起藏身于离他最近的掩体背后。
谢天天和刘英那边也迅速意识到发生了什么,——是狙击槍, 街对面的楼上竟有好几名狙击手!
因为一般的狙击槍是不能连发的,每开一槍都要重新上一颗子弹, 此刻却接连有两声枪响。其中一颗子弹抵达的方向正是唐浩初所站的位置,另一颗则奔往傅程言的肩部,在傅程言被唐浩初拽走的下一秒呼啸着射中了吧台上的咖啡杯。
杯子瞬间炸开, 碎片四射,咖啡也全部飞溅出来。幸好咖啡馆里没有其他客人,只有两名店员惊叫着退回后厨,避免了更多伤亡和骚乱。
傅程言倒没有因为突然遭遇槍击的事而慌乱不安,却因为此刻所处的姿势莫名有些不安。被少年抓着手腕拽向吧台的时候,他的身体不可避免地因力的惯性翻滚了半圈,少年正好以一种异常亲密的姿态摔在他身上。整个人都被压得僵住了,也不敢直视少年潋滟的眼眸,下意识动了动身体想换个姿势,但被少年抬起手按住了肩。
“别动,”唐浩初低低在傅程言耳边道:“只有一个狙击手,他的槍是由容量5发子弹的弹仓供弹,——等他把剩下3发打完。”
唐浩初是用精神力探知到的确切人数,但事实上他不用精神力也能分析出来。——狙击手是近两年才出现的新词,要培养一个合格的狙击手非常难,别的不说,光成本就是大问题。这个职业完全是用子弹喂出来的,并要经过最低三年的训练,如今整个联邦都找不出几名优秀的狙击手,更不用说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了。会连续射出两颗子弹是因为对方用了半自动狙击步槍,这种槍虽然能够连发,却难以保证射击精度。
傅程言不知道唐浩初是如何清楚敌方的人数和弹仓容量的,也不知道唐浩初要怎么让敌方把剩下的3发打完,只因少年近距离下更显软糯好听的声音而更加僵硬了。然后看到少年抽出了随身携带的军刀,朝窗边挂的飞镖盘掷去。
对狙击手来说最重要的就是精度,所以真正专业的狙击手不会选用这种能连发的半自动狙击槍。而一个不够专业的狙击手是很好对付的,其原因并非出于技术差,是缺乏对狙击手来说唯二重要的耐心。
那个狙击手果然耐心不够,钓鱼战术起到了作用,枪声于刀光闪动的同一时间响起,军刀在不足一厘米的距离和子弹错身而过,然后正中镖盘靶心,刀法准得让人惊讶。了解到唐浩初意图的刘英和谢天天忙跟着制造出更大的动静,成功让敌方将其弹仓里的子弹全部耗完。
傅程言随即感觉身上一轻,是唐浩初趁着狙击手装子弹的功夫从他身上起来了。但唐浩初没有藏到更安全的地方,反而奔到了靠近窗户的柱子边。
声音在空气中的传播速度是三百四十米每秒,而弹头是八百米每秒,唐浩初已从子弹声和槍声之间微弱的时间差中算出了敌人和他之间相隔的米数,可以据此锁定狙击手的确切位置。
身上轻了,但傅程言的心情没有变轻松,甚至在少年离开的那一刻莫名觉得空落落的,并忍不住生出一丝担心。抬头只见少年专注地看向窗外,神色冰冷如霜,却使得他精致的容貌更加夺目耀眼。
唐浩初已经锁定了那个狙击手的位置,——并不在斜对面的酒店或商行里,而是身处更远的居民楼,并且是最高的顶层。他甚至看到了一把狙击步槍的前半部分,但狙击手的身体严严实实地藏在掩体背后,暴露在外的仅有很小一块。
刘英已经迅速带人赶去了居民楼,谢天天则指挥其他人严密封锁居民楼的所有出口,原本只用耐心等着手下将狙击手捉拿住的唐浩初却在这时候从柱子后面走了出来。
离开掩护体,身体就会暴露在狙击手的枪口之下,这种行为简直就是在找死,不仅留守在咖啡馆保护唐浩初的保镖们慌了神,连傅程言也心头一紧。
唐浩初自然不可能找死,——他此刻所站的位置是经过了精密计算的,受角度所限,那个狙击手必须要调整位置才能射中他的要害。换句话说,唐浩初其实是用主动暴露的方式引诱狙击手移动身体,反过来暴露他自己。
正准备开口的傅程言只见唐浩初突然微勾起唇角,露出了一丝微笑。笑容里有说不出的味道,似乎有胜券在握的杀意,还有优雅又迷人的危险,这笑容甚至点燃了少年本就好看的双眼。
不得不说,那眸色漂亮得动人心魄。
傅程言因此而微微一愣,就在他愣神的时候,唐浩初扣动了扳机。
——窗口的狙击手果然如唐浩初所料那般动了,在飞快地移转枪口,半个身体都因此而出现在唐浩初的视野里,就是这一刻,唐浩初用他亲手特制的那把威力巨大的手|枪瞄准了对方,一枪打出,子弹射中了对方的脊椎。
整个过程流畅又完美,没有半分拖泥带水,窗外的阳光将少年的侧脸勾勒出一圈金光,却仿佛整个人都在发光一样,开枪的动作不过短短几秒,傅程言却依然看着他,无法移开视线。
枪声同时指引了带人上楼的刘英,很快便顺利捉住了失去行动能力但没有丧命的狙击手。但唐浩初没有赶过去审问狙击手,似乎并不关心那人背后的主使者及其目的,就仿佛刚才经历的不是一场刺杀而是个射击小游戏一般,只管转身问傅程言道:“三百银元够吗?”
傅程言一时没反应过来,“什么?”
“赔偿你窗户玻璃和那杯咖啡。”唐浩初收了枪,“还有精神损失费。”
留过学的傅程言是知道精神损失费这个词的,立刻摇头说:“我不需要精神损失费,何况这家咖啡馆并不是我的。”
“我知道,但这家店的老板不是和你相熟的人吗?”
傅程言忍不住又皱起了眉,“你怎么知道的?”
他的相貌气质本就冷厉,皱起眉的样子会显得很凶,唐浩初却不以为意,语气平和又缓慢的道:“现在是下午四点,店门口却挂了close,而你在不营业的情况下直通而入,店员还泡了你要的咖啡,说明你不是之前就跟店主约好了的熟人,就是将整个咖啡馆都包下来的客人。但你没在景观好或其它位置上落座,而是直接坐在吧台前,还自行取了咖啡勺,所以应该是前者。裤脚上被雨水浸湿后形成的特有褶皱以及崭新皮鞋上因短途行走造成的新鲜折痕则说明你是徒步过来的,可你身上的西装是手工定制的,怀表和袖扣也都价值不菲,光一个表链就是一般家庭几年的收入,肯定配备了保镖和司机,却一个人徒步过来,没带司机也没带保镖,足以从侧面看出你和店主之间的信任程度。”
傅程言没有出声,因为唐浩初全都讲对了,他完全没有话说。突然回想起之前,他也曾像那个刚毕业的小记者一样对唐浩初的八卦新闻感觉不满,但此时此刻,他又和小记者一样把这种想法抛到了脑后。
这个少年拥有无双的容貌,还有常人难以企及的头脑,哪怕他花心薄情到不可理喻,哪怕他无比冷酷和危险,但你没法质疑他的地位和能力。
这时有道声音从门外远远传来:“OhMyGod,我这窗户怎么都碎了!”
只见一个脑袋上留着复古的长辫子,嘴里却说着外文的青年由远及近地奔到了门口,却又因门口荷枪实弹的保镖默默降低了声音,小心翼翼地对方拦住他的谢天天道:“这位老大,我是这家店的老板,请问这是出什么事儿了吗?”
不等谢天天回答,长辫子就看到了傅程言,声音再度拔高了:“喂,老傅!我刚才有点事来晚了,这是怎么了啊!”
谢天天在唐浩初的示意下把长辫子放了进来,对方随即向傅程言的方向跑,搂着他的肩问:“老傅,你没事儿吧?”
“没事,”傅程言将长辫子放在他肩膀上的手推开,简单解释道:“刚才这里发生了枪击事件,所以窗户被击碎了。”
唐浩初随之开口:“关于赔偿事宜跟我的手下谈,他会把赔偿金直接给到你。”
长辫子没有纠结赔偿金的事,只因唐浩初的容貌而微微睁大了眼,然后便特别积极的介绍道:“你好你好,我叫吴泽,他是我的老同学傅程言,请问你是?”
“我叫唐浩初。”这话虽然是回答吴泽的,唐浩初的眼睛却看着傅程言,甚至唤了一句他的名字:“很高兴认识你,程言。”
记得上个世界的唐峰南很不喜欢他叫他小舅舅,而是喜欢他直呼全名,最好是更亲昵地只叫名字,所以唐浩初一上来就把姓氏去掉了。尽管他的语气和之前说话的语气一样平和,并没有任何亲昵之感,表情也一样和之前一样淡然,傅程言还是因此而愣住,耳朵都莫名热起来。他隔了一会才沉声道:“唐先生,我们之前根本就互不认识,还是请您放尊重一点。”
唐浩初看着他红了的耳朵,“怎么放尊重?”
“请叫我傅先生,而且……”
“傅先生,”小大佬当真改了口,道:“唐先生想请你吃烛光晚餐。”
吴泽实在是被惊到了,——他和傅程言认识那么多年,这位性格冷厉又不解风情的工作狂向来是感情绝缘体,怎么会突然得此厚爱?难道是在方才的枪击事件中英雄救美,所以眼前的小美人才委屈自己以身相许?
接下来的发展却让吴泽再次瞪大了眼睛,只见小美人面色平静的问傅程言:“虽然枪击因我而起,但我毕竟救了你的命,你是不是该以身相许?”
少年微挑的眼尾像画笔精心勾勒的云烟,眼睫轻眨,开合间如半掩复又展开的优美画卷,那不自知的风情最是迷人。傅程言低下头不看少年的脸,深呼吸一口气道:“唐先生,我知道你的身份,也看过有关于你的花边新闻。”
提到身份,吴泽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唐浩初似乎和北州少帅同名,眼睛瞪得更大了。而傅程言接下来的话证实了他的猜想:“你和那么多女孩子谈过恋爱,又是高高在上的少帅,才华相貌也无一不好,何必找我这样一个无趣的男人?”
傅程言重新抬起头,继续道:“今日我的确欠你一命,知恩不报非君子,你要其他条件我都能接受,但请不要再拿我取乐了,我可以帮你……”
“那就跟我一起吃晚饭吧。”
唐浩初说得那么干脆,让傅程言隐隐有种自己刚才的话是给自己挖坑的感觉,可他已经亲口讲了知恩不报非君子,自然不能做知恩不报的人,只能和唐浩初一起去吃饭。
吃饭的地方是唐浩初定的,前往餐厅的路上,坐在副驾驶的谢天天向唐浩初低声报告:“那个刺客始终没有招认背后主使。”
唐浩初对此并不意外,只嗯了一声,吩咐道:“先别让他死了。”
“您放心,已经让人医治了,”谢天天面色严肃的问:“另外那栋居民楼的人全在控制之下,是否要抓起来逐一审问?”
唐浩初一时没有回话,车厢立即沉默下来。旁边的傅程言犹豫了许久,忍不住开口说:“我觉得那栋楼的居民和刺客并没有什么关系,全抓起来的话难免伤及无辜,也有损军部在百姓心里的形象。”
唐浩初挑起眉看了傅程言一眼,淡淡的一眼却有很强的威压,仿佛一切心思在他眼下都无所遁形。傅程言顶着压力认真分析:“可以先从另外两个方面查,首先是枪,当今只有Y国生产狙击□□,国内的购买渠道很窄,每批枪的去路都是可查的。然后是一天前就知道你要去明珠酒店的人,杀手所在的位置正对的不是咖啡馆,而是酒店前的那条路,一定是事先知道你到酒店才会有时间部署和埋伏。”
他一开始的确是为了居民楼里无辜的人,但后来完全是在诚心诚意地给建议,却不料唐浩初听完后,竟前言不搭后语地道:“你之前有没有谈过恋爱?”
这话题转得实在太快,傅程言下意识摇摇头,片刻后才真正反应过来,“……你到底在想些什么?”
“我在想你之前说看过我的花边新闻的事。”唐浩初认真说:“所以我不介意你曾经有过恋爱对象,但从现在开始不能再和他们联系了,好不好?”
好什么好,明明在说刺客的事,怎么又绕到恋爱上了,考虑一下刺客的来路和你自己的安危好不好?
大概是年龄上有代沟,傅程言觉得他实在跟不上少年的脑思路,但他还是坚持把他没说完的话说完,“刺杀这种事,有一就有二,对方能找到稀缺的狙击手,想必不会轻易罢休,少帅还是谨慎小心为好。”
“嗯。”唐浩初不冷不淡地应着,然后猝不及防又将话题一转,“你喜欢吃什么?口味偏辣还是偏甜?”
“……”
傅程言算是彻底见识了少年清奇的脑回路,不再说话了。见他不说话,唐浩初继续道:“我的确和小报上的那些女孩子有过一些纠葛,可那都是过去的事,我绝对不会和她们再有任何联系了。”
说着转向傅程言,看着他一字一句说:“我只喜欢你一个。”
傅程言竟不知道该作何反应。
脑子甚至空白了一秒,心脏难以自控的重重地跳了一下,只觉得自己长久以来如同荒土的心里仿佛长了一把小草,毛茸茸地戳着脾肺和内脏,胸口像有什么东西要溢出来一样,又痒又饱胀。
而少年依旧看着他,他抬眸就看到他漂亮的眼睛。那纯净的黑深邃无比,甚至带着一点深情的味道,让人无法移开视线,只想沉没在他的眼波中。
可但凡有脑子的成年人都该知道,这种少年最是危险,谁跟他在一起也不可能有什么好结果。一想到这里,傅程言突热从心底不知名处泛起一种陌生的疼痛,这疼痛让他获得了清醒,哑声道:“请少帅别再开玩笑了,一时的喜欢也做不得数。何况人生太短,生死无常,每天都有意外发生,说不定哪天就死于非命,所以……”
“没关系,”唐浩初想也不想便说:“你死了,我陪你一起。”
他语气平淡如常,却又充满了认真,好像不是在说生死大事,而是周末去哪里郊游。心动的感觉和陌生的疼痛一起袭来,让傅程言暗暗攥紧了手。
所幸目的地到了。
两人倒是吃了一顿十分安和的晚餐,安和的主要原因是傅程言只管认真吃饭,很少开口,甚至连唐浩初问的问题都尽量以嗯作为回答,能不说话就不说话。
不是不想说,是不敢说,傅程言自认为自己也算是个聪明人,平日里跟手下人或客户谈话,都能掌控局面,引导话题走向,然而唐浩初比他更厉害,会神不知鬼不觉的循序渐进,甚至能让人意识不到自己被牵着鼻子走。他回答少年一句早上更习惯吃西餐就能被猜出他留过学,回答一句最近在看货币金融书就能被猜出他是经营钱庄的,再答下去,恐怕昨天穿了什么色的内裤都要被套出来。
唐浩初也知道傅程言不再说话的原因,没有生气,反而眉眼弯弯的笑了。
这笑容实在太好看,因为稀少而愈显珍贵,嫣红水润的唇瓣仿佛自有引力一样吸引着傅程言的目光,那以至于他让他把原属于他的那份甜点拿过来的时候,他竟乖乖地递了过去。
傅程言不喜欢吃甜,所以那份甜点几乎没动,唐浩初接过来,毫不嫌弃地直接用傅程言用过的甜点勺挖了一块,然后含在嘴里慢慢的嚼,许久才咽下去。
他们五点多就抵达餐厅,如今已经七点半了,一顿饭已经吃了很长时间,所以傅程言忍不住催促了一句,并道:“甜点嚼太久对牙齿也不好。”
然后他就又被撩了,只见少年看着他认真说:“这是你给我的,所以要慢慢吃才行。”
这个世界还没有‘撩’这个字,但傅程言只觉得这一天下来自己快被撩炸了。不仅耳朵红,脸颊也红起来,却硬要归罪于是餐厅太热空气不够流通的缘故。
这还真不能怪餐厅,——这家餐厅是市内最好的西餐厅,服务和菜品绝对配得上它高昂的价格,还专门引进了从国外新进的温度调节系统。餐厅的老板姓马,祖上是做御膳的,鼎鼎大名的一品轩酒楼就是他家的。虽然他没继承家里的做菜手艺,却有极好的生意头脑,两年前从国外留学回来就开了这家极有格调的西餐厅,社交手段也很强,人脉颇广,但凡联邦国里有点头脸的人他都知道,所以在唐浩初和傅程言出现后的第一时间就认出他们了,顿时有点惶恐,生怕哪里伺候不周。
毕竟一个是北州少帅,一个是顺兴商会新晋当家人,——前者位高权重,还手掌精兵;后者十分有钱,顺兴商会作为六十年老字号,钱庄和当铺开遍了各个州,两个都不好得罪。
马老板眼看着这两位终于吃完饭准备走了,刚把心放下来,却听下面的人突然匆匆上报说大帅来了。
一颗心立马提得更高,一边快速盘算着大帅怎么会大驾光临,一边慌忙跑过去迎。
慌的原因倒不是因为怕唐立明,——这位大佬虽然脾气暴,眼里容不得沙,但从不会无缘无故地扰民和迫害忠良,很受北州百姓尊敬。原因主要是马老板自己心虚,——唐浩初来之前预定的是情侣座,服务员便按照情侣座的惯例放了玫瑰和蜡烛,待他看到唐浩初和傅程言后,又因为想讨好他们的缘故让服务员多送了好几束。
整个北州谁人不知唐立明疼爱长子,吃穿用度全要最好的,自己都舍不得用的珍稀玩意儿堆得唐浩初满屋都是,又因为孩子体弱的缘故,这些年不知道找了多少医生,打个喷嚏也要紧张一番。都说可怜天下父母心,以大帅的身份还能跟他讲清理,以父亲的身份就难了。而唐立明的地位不是白得来的,是从尸山血海里一刀一枪拼杀出来的,要真惹了他,十个马家也保不住自己。
其实唐立明只是担心儿子的安危。可能是人越老,怕的东西反而越多,尽管手下人已经上报说少帅没有受伤,还是觉得不安,又左等右等不见儿子回家,就亲自找过来了。
明明是担心才来的,却一来就吹胡子瞪眼睛:“怎么遇刺了都不跟爹爹说一声?”
“我让人跟您报过平安了,”小大佬无辜地歪歪脑袋,又骄傲地挺了挺胸膛,“再说也没人能伤到我,您不用担心。”
“凡事都要谨慎,万一出事了呢?”凶巴巴的训诫完,余光看到餐桌上的玫瑰,当爹的又有一点不满,语气都带着些醋意,“一天到晚就知道跟女孩子约会,你就不会亲自给我打电话报平安吗?”
话说完才看到傅程言是个男的,顿时愣了愣。
傅程言的脸色也不是很好,但还是礼貌的叫了一声大帅。而唐立明毕竟是经历过风风雨雨的真大佬,很快恢复平静,起码面上没露出什么异样,跟傅程言点了下头,便继续跟儿子道:“天晚了,该回家了,你二姨娘给你做了你最喜欢的汤,你妹妹也念叨着你……”
在父亲面前,小大佬还是很听话的,乖乖跟着父亲走了。只是可能因为之前被凶了,似乎有点儿不服气,白生生的小脸微微鼓起来,本就显小的模样更软嫩了。
离开餐厅后,傅程言独自在街道上走了走,赶来接他的司机开着车慢吞吞地跟在后面,对自家老板明明没有喝酒,耳朵和脸却都在发红的事感觉有些困惑。
冷风让人清醒,傅程言就这样一直走回了住处,始终没有上车。胡乱想了半路,最后想起了少年被父亲乖乖牵着的模样。脸上的婴儿肥还没有完全褪掉,微微鼓着腮帮的样子漂亮又可爱,和之前开枪的模样判若两人。
——那显然还是个孩子,就算按唐浩初的实际年龄算,也是个比他小了六七岁的刚刚成年的孩子。小孩子喜新厌旧是常事,所以傅程言放下了乱七八糟的思绪,觉得今天发生的一切应该只是少年的临时起意,是一场他应该封尘的梦。
却不料唐浩初说到做到,当真开始追人了。
傅程言是中州人,顺兴商会的总部也在中州,他会出现在北州的中心城市是因为这里最主要的一家钱庄出现了严重的账目问题,所以这几日直接住在了钱庄的后院里。今天一早钱庄才刚开门,就看到门外等着两个穿着军服的警卫兵,一个人捧着一束花,一个人手里拿着个食盒。
作者有话要说: 没有人能逃得过小大佬的手心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