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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之妖妖是我在网上遇到的第一个好朋友。
换句话来说,她是我第一个固定的聊友。
在遇到她之前,我已经在网上飘荡了不算短的时间。有过无数的ID,俗气一点的诸如“甜蜜小仙女,可爱宝贝,芭比娃娃”,高雅一些的比如“断弦谁听,流水样的青春,梦的点滴”等等。
最后我决定叫自己瑟瑟。
这是个不错的名字。
我坐在秋天的窗前对着我的电脑想到。
桃之妖妖跟我说的第一句话是:“给你一床小棉被好么?你就不会冷了。”
比起那些动不动就说想要抱抱我的居心不良的人来说,桃之妖妖的建议显得温暖而又实在,于是我回了她一个笑容:^_*。
“笑得像星星。”她说。
“因为暖和了一些。”我答。
“是小碎花布面的那种棉被。”桃之妖妖又补充说:“像妈妈的怀抱一样柔软。”
我在电脑面前怔了怔,然后我说:“谢谢你妖妖,真的很不错。”
“为什么冷呢?”她问我:“秋天还没完全到来呢。”
“一个代号而已,”我说:“离春天还那么远,你不也桃之妖妖起来了?”
“呵呵。瑟瑟很聪明。”她评判我。
“你也不笨。”我跟她互相吹捧。
“喜欢桃花吗?”她问我。
“喜欢。”
“我也喜欢,喜欢一切鲜艳的有生命力的东西呢。”说完她就在网上给我送过来一枝花,真的是桃花,还在一点一点地点头,很是可爱。
这个桃之妖妖看来有些抒情,竟忘了鲜花的生命本来很短暂。不过她真的跟我网上遇到的很多人说话不太一样,至少不俗气,我喜欢上她,跟她要QQ号,把她列为好友。
说再见后偷偷地查看她的个人资料。上面写着:女,十九岁,中学生,广东人。爱好唱歌和拉小提琴。
呵,广东人。我喜欢听广东歌。
不过听不懂小提琴。
当然这没有什么关系。
谁知道她也在查我,没一会儿发来信息给我说:“原来我们一样大呃,QQ里好友太多了,我全删掉了,就留了瑟瑟。”
“三生有幸。”
“Me too。我喜欢江苏女孩,我们明天见。”
网络中认识一个人太容易。换一个ID一切都可以重来。但桃之妖妖给我的感觉就是有那么一点点不一样。直觉告诉我她可以成为我的朋友。从聊天室出来,在社区里还看到她的一首小诗,叫做《春天在哪里》:
春天在哪里
春天在我的被窝
在不再频频惊醒的梦里
春天在哪里
春天在窗台
在天天向上的枝丫上
在绿盈盈的脑袋里
春天在哪里
春天在你敞开的眉间
在我醇醇的酒窝里
春天在哪里
春天在小女孩的牛仔衣上
在她大大的兜兜里
春天在哪里哦
春天在我的手指尖上
在这花开的季节里
不能小看这个桃之妖妖,蛮有才的哩。
诗我不太懂,但我懂回贴,回了两个字:厉害!
后来和她也有缘,聊天室里进进出出总是能遇到。有一次看到两个男生欺负她,我义不容辞地冲上去,把他们杀了个片甲不留。妖妖嘻嘻地笑,由衷地说:“瑟瑟你好厉害哩。”
“没事。”我说,“以后我罩着你。”
就这样聊过几次后,我们惺惺相惜,后来差不多天天见面,她叫我瑟瑟,有时叫我阿瑟。我叫她妖妖,有时叫她小桃。
我们每天平均要聊一小时的天。多半是在晚上,夜风在空气里穿行,手指在键盘上跳跃。妖妖的话题很多,也很新鲜。对于网络她比我要更熟练一些,还常常介绍我去一些很酷的网站或是很搞笑的网站。
我乐不可支的时候,也学会了送花。
选来选去,挑的是玫瑰,妖妖在那边“呸”我。
“关于上网,”她说:“我的口号是一切和爱情无关。”
“死样。”我骂她,却心有戚戚焉。
“爱情真无聊,网恋更无知。所以我不和男生聊天。真高兴碰到瑟瑟。”她老三老四地说。语气里明显有拍我马屁的嫌疑。
我却是真的乐。
一天不见妖妖,会有些想,QQ一直开着等她,实在等不到了,写一封MAIL,讲一两句肉麻的话。我要是哪天不上网,信箱里也会躺着妖妖写来的信,她比我要更肉麻一些,叫我“亲爱的。”信的未尾还写道:“吻你。”
我呼呼地傻笑。
这和我的预想稍稍有点不一样,因为桃之妖妖是女生。
因为在现实中,我几乎和所有的女生格格不入。
我记得上高中的第一天,同桌的女生当着众人的面一定要老师替她换个位子。我想她是看不惯我染得有点黄的头发,要不,就是我很漂亮的那双眼睛,涂了一些亮亮的眼影粉。
女生要是忌妒起谁来,是什么都可以不顾的。
班主任姓杨,是个很年轻的女人。可是她也看不惯我。她把我拉到教室外面告诉我上学是不可以化妆的,再提醒我我的成绩很差,如果不是交了赞助费,就进不了这所学校。
我讥笑着说这样的破学校谁愿意来呢,谁愿意来都是给它面子。
她不再理我,将我安排在教室的最后一排。
理我的只有班上那几个比我更没出息的男生。
但我不想理他们。我只有一个好朋友,我很小的时候就认识了他,他应该算是我的亲戚,名叫林不凡。和他的名字一样,是个很不凡的男生,在我们这里最重点的中学念高二,比我高一个年级。曾有一段时间,我几乎和谁都不想说话,但是我和林不凡说,我喜欢并且愿意和他说话,在我心还情不好的时候,他很迁就我,无论说什么他都会点头,然后说:“对的呀,叶樊,是这样子的。”
那段日子,我再也不想回味。记忆里也是空缺的,回忆游移到那里,就会硬生生的断了,然后黑糊糊空落落的一大片。
鲜活的只有林不凡的笑脸。
我承认,我一度有些依赖他。
当然那也是曾经了。
自从我上了高中,学会上网后,我很少再烦林不凡。
不过周六林不凡照例来看我,我正和妖妖聊得欢,没空理他,让他自己到冰箱里拿可乐喝。他打开可乐的时候“砰”的一声巨响,我也没空理他。
直到他用一双大手挡住我的屏幕,忧心忡忡地看着我说:“叶樊,你是否打算在网上过一辈子?”
“叫我瑟瑟。”我看着屏幕说:“我比较喜欢这个名字。”
“瑟你个头!”他很粗鲁地冲我发火,全然不像重点中学的优等生。我脾气很好地等着他把手从屏幕上拿开,可是他纹丝不动,问我说:“课程对付得过来么?”
我给他一个白眼。
很久不说话。妖妖那边急了。开始用QQ呼我,疑心我掉线。
我对林不凡说:“再挡着我就犯嫌了!”
“我决心犯嫌到底。”他不冷不热,皮厚到极点。
我只好让步,匆匆和妖妖再见,告诉她家里有客人。
“贵客?”妖妖哭诉说:“你居然丢下我不管!”
“非也。”我用一只手肘挡住林不凡的眼睛,单手打字说,“一只叫个不停的狗。”
然后迅速地下线关了电脑。想着损了林不凡,心里笑得厉害。嘴角也不知不觉地扬起来。
林不凡很生气地看我:“什么妖妖,人不人,鬼不鬼。”
想了想又说:“什么瑟瑟,叶樊哪里不好听?”
“你也上网吧。”我说,“就不会这么看不惯我了。”
“我会做homepagy,你会吗?”他向我挑战。
“不会。”我很老实地说。
“女生就知道聊天。”他认定我的肤浅。
“你管得了么?”我也喝可乐,拼命晃了再开它,我喜欢听那种响声,喜欢看气体溅得到处都是。
痛快。
“现在课程不抓紧,以后你就会很吃力。”他忧国忧民啰里啰唆。
“林不凡。”我一仰脖子喝下一大口可乐说,“你真烦。”
“真的?”
“真的。”
他自尊心受损,背着大书包走人,走到门边回过头说:“你真没良心。”
我别过头去不看他。
没留他。
其实我没有忘记,在我学会上网以前。有很多寂寞的周末,都是林不凡在陪我。为了让他晚些回去,我拿出早就会的数学题目来缠他,他很耐心地跟我讲解,额头上常常是细密的汗珠。如果妈妈他们一直没回来,我就希望林不凡最好是睡在我家的沙发上,这样我可以很安心地睡上一觉,不用担心谁会闯进我的家门也不会做那些无休无止的噩梦。
虽然我是女生,林不凡是男生,但是我和他在一起不会有人担心和浮想联翩,我说过,他其实是我的亲戚。
我们的关系有些复杂,用最简单的话来说,我的妈妈和爸爸离婚以后嫁给了另外一个男人,林不凡就是那个男人的侄子。
小时候我叫过他哥哥,懂事了之后就一直连名带姓地叫他林不凡。可我没想到他真的走了,等我站起身来飞奔到阳台上的时候,就只能看到他骑车的背影了。我发现他其实已经长得很高,骑车的时候身子要狠狠地俯下来,有些像驼背。大书包在他的屁股后面一搭一搭的,一溜烟就出了我的视线。
走吧走吧,林不凡。
走吧走吧,反正我不会想你。
我把自己扔回沙发上,作业不想做,天快黑了,房间里一点声音也没有,不知道他们会什么时候回来。不知道晚上该吃什么。
无聊!于是又开机上网CHAT。
妖妖一见我就笑着说:“怎么,狗不叫了?”
“走了。”我说。
然后我就跟妖妖说起林不凡。
妖妖听了大呼小叫地说:“瑟瑟你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我多想有个哥哥,天天管着我也不要紧呢。”
“那就让你爸爸和妈妈离婚吧。”我开玩笑说:“那样没准你就有哥哥了。”
桃之妖妖沉默了好久后才对我说:“早就离了。”
原来如此。
原来我们是相同的命运。
难怪我们如此合拍。
“没什么的,”她故作轻松地说;“大人们的事我们管不了,也不用去管。”
“9494。”
“跟我说说你和林不凡的故事吧,一定很有趣。”她很快转了话题。
“好啊。我七岁的那年认识了他,我妈妈把我带到一个陌生男人的家里,让我喊他爸爸。林不凡是那个男人的侄子,我在二楼生闷气的时候他走过来对我说:‘我叔叔是好人,你喊她爸爸不会吃亏的。’”
“你听了他的话?”
“没有。我把他从楼梯上一把推了下去。”
“哎呀,瑟瑟你有暴力倾向?”
“是有点。后来他不敢来我家,怕我打他。因为我总是想着办法收拾他。比如在我妈妈给他下的面条里放一只死蟑螂。比如用剪刀把他的书包带子剪断。”
“哈哈……你够狠!”
“后来我上了小学,他比我高一个年级。在学校里见了我,也绕着道走。直到有一次我和两个男生打架,他拼了命地上来护我……那一次后我当他是朋友。”
“酷,接着讲!”
“我妈妈跟了那男人后就天天和他在外面做生意和打牌。很多时候都是林不凡陪我。成绩单见不得人了,他就冒充家长替我签字。”
“哇!青梅竹马哦,感动死人了。”妖妖夸张,在那边弄出个可爱的小人头来,还在不停地擦眼泪。
“拉倒。”我说,“我对他没感觉。”
“我替林不凡不值啊。王菲有首歌叫《只爱陌生人》啊,瑟瑟你真的是没良心啊。”
“嗯。”我承认:“是有点。”
“不过恋爱也没意思。”妖妖叹息。
“看来你恋爱过?”
“算是吧,初二的时候我喜欢上了我的语文老师。”
“拜托!这么老套的故事你也讲?”
“呵呵,对不起啊,可这是事实。”
“后来呢?”
“有一次我从菜场经过,看到他也买菜,和小贩斤斤计较,还差点跟人家吵起来,所有好形象就这样荡然无存。回家哭个半死。”
“就这么简单?”
“可不。不堪一击呢!”
“哈哈!”
“笑什么?瑟瑟你恋爱过么?”
“有。”
“林不凡?”
“当然不是。”
“不想说吗?”
“是的。”
“那就别说了。瑟瑟啊你最怕什么?”
“……寂寞?你呢?”
“我怕冷。记得六岁那年的冬天他们闹离婚,那时我家还在北方,我一个人蹲在阳台上哭。差点冻昏过去也没人管,那以后我就好怕冷。所以盼春天。桃花开满天的时候,就不会冷了。”
我拥抱桃之妖妖。
我趴在我肩上哭,像是动了真情。
我心里百转千回,不知道还有多少回忆像我们这样的黑暗和冰冷。
哭完了,桃之妖妖对我说:“瑟瑟,你是好孩子。我羡慕你。”
“哪里,你应该是比我更好的孩子。”
“呵呵,只有你这么说,他们都叫我‘问题女孩’。因为我不喜欢念书,总是写古里古怪的诗和文章,他们不喜欢我呢。”
“别介意,那是他们有问题。”
“嘻嘻。嘻嘻我真高兴。”
说完,她在网上拼命的拥抱我吻我。我打她一巴掌,然后下线。
我有很多话来不及跟桃之妖妖说,因为我饿了。反正天天见面,下次说也不迟。
我刚一下线电话就尖锐地响起来,是妈妈。在那边很不满地说:“叶叶你又在上网,我打了一个小时的电话都打不通!”
“对,在上网。”我说,“你有意见回来冲我发火。”
“稍晚一点。”妈妈气短地说,“现在还走不开。”
“我饿了。”我说,“冰箱里什么吃的也没有。”
“那我回来的时候给你带肯德基?”
我嗒地一声挂了电话。
肯德基?
她永远当我十岁的小娃娃。
电话刚一摔下来又响了,我没好气地接起来,这回是林不凡。他说:“今天给你带了数学试卷,却忘了给你了。”
“好在忘了。”我说。
“叶叶。”林不凡说,“你吃晚饭了没有?”
我听不得他那么关心的声音,我又嗒地一声挂了电话。
万籁俱静。
我饿得两眼发晕。好不容易在房间的角落里找到一个苹果。很不淑女地乱啃起来。我一边啃一边看着我的手指,它们修长而又白皙。那是完全属于少女的优美的手指,我发现我很迷恋用它在键盘上敲击的节奏,像音乐。像是有谁在不知不觉中拉扯着我,让我不由自主地想游到网里去。
我也不知道我自己怎么了。
其实有时想想,上网也挺没有意思的。
可我就是管不住自己。
我又上了网,这个时候,桃之妖妖应该是不会在网上的,她应该有很丰盛的晚餐,不会像我这样的倒霉。于是我只好找了个很无聊的人乱扯一气,忍受着他对我无休无止的查户口:哪里人?多大?boy or gril?
我有些痛快地撒着谎,没有一点点的心理负担。
夜色很美风很凉,我盼着桃之妖妖的出现,我不知道我该不该告诉她,其实我才是人人得而诛之的“问题女孩。”
我敢肯定,瑟瑟一定比桃之妖妖更让人头疼。
就像叶樊其实比瑟瑟还要寂寞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