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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草蛇(九)

沈楼出剑快且稳。不拔剑就得等死,明知自己打不过, 钟随风还是硬着头皮上了。

鹿璃的灵光, 在漆黑的夜晚尤为显眼。钟随风拔剑, 招式中规中矩,刚刚出剑, 就被沈楼轻巧地避开, 而后以极其刁钻的角度反攻回来。沈楼根本不出大招, 只是飘忽不定地戏耍他,好似是要把他留给林信来屠杀的。

走也走不了, 打也打不过, 钟随风急出了一头汗。“清阙侄儿, 我与你父亲交情甚笃,咱两家本就不分彼此。今日之事与你无关,你放我走, 北漠那边……”

“有关。”沈楼淡淡地打断了钟随风的狡辩,挥剑速度分毫不减, 将钟随风牢牢困住, 并推着他远离林信的战圈,以免妨碍林信吸魂。

“嗡——”旸谷剑因为吸收了魂力, 而呈现出一层淡淡的蓝, 剑身化作万千残影,收割蛮人的头颅。

这五个蛮人,灵力不弱,但也算不得一流高手。五人越打越虚, 而林信的剑分明没有鹿璃,却越战越勇。魂力如月下萤火,星星点点,呈旋涡状源源不断地汇聚到剑身之上,宛如上古大妖张开了巨齿獠牙,将所有的一切吞噬殆尽。

“当当当”终于明白自己不敌林信的蛮人们,合力齐齐出剑。纵剑如蛟龙劈山,横剑如怒海奔涌,纵横交错,织剑成网,牢牢将旸谷剑卡在中间。

林信因为几人的合力,膝盖弯了弯,咬牙硬抗住了五人的力量。

蛮人得意地笑起来,叽里咕噜地说了句什么,其中一人突然变换剑招,直朝林信的胸口而来。

剑尖在林信眼中化作一道银光,稍稍侧身,妖刀吞钩骤然出鞘,咔嚓一声砍断了那人的脖子。蛮人的头颅咕噜噜飞了出去,不等其他几人看清,那弯刀已经划到了面前。

“呲——”血柱从脖颈喷出,飚出三尺高,吞钩所到之处,接连漫起血雾。

“咚咚咚”四具尸体倒地,林信甩掉吞钩上的血珠子,唰啦一声合刀入鞘,带着浑身煞气,一步一步地朝那边走过去。

“啊!”那边钟随风响起了惨叫声,竟是被沈楼砍伤了一条腿。

沈楼缴了钟随风的灵剑,让他跑不掉,未及说什么,一道极强的威压盖顶而来,正是闻声赶来的钟戮。短兵相接,没有丝毫的停顿,立时与沈楼战作一团。

两人都没有鹿璃,单比剑。钟戮的剑,是杀人的剑,快而简单,直取要害;而沈楼,在不需要大量使用灵力之时,反倒不受拘束,将天下第一的剑术发挥到极致。

钟随风这才发现沈楼根本没有鹿璃!

“别乱动。”一把长剑随意地搁到了钟随风肩上,林信脸上还挂着蛮人的血,偏要摆出一副好商好量的表情,“要说的事有点多啊,要不先说说你拿了我娘灵器的事?”

钟随风哆哆嗦嗦地掏出那只角铃,“我只是想要一条生路罢了,这东西是蛮族的宝物,给他们能换一份安稳日子。“

林信一把将角铃夺过来。破空之声在耳后传来,林信直接回剑,翻身躲开,剑身与钟戮的短剑相撞,发出刺耳的摩擦声。

“噗嗤!”虞渊的剑尖没入钟戮的肩膀,捅了个对穿。

钟戮嘶吼一声,挪动肌肉,生生将剑推了出去,自己则横剑挡在钟随风身前。

“住手!”一瘸一拐赶来的钟无墨,扒着周宅破旧的门框勉强站稳,待看清了院子里的死尸与活人,极其缓慢而痛苦地皱起眉头,“二叔,为何?”

“小墨,他们两个要杀我,你快来帮忙!”钟随风语带惊恐地说。

“为何?”钟无墨只是站在门口,执着地问。

“什么为何?”

“都这时候了,还装?”林信嗤笑,替钟无墨将未尽之语说出来,“为何要通敌叛国?为何要困杀沈楼?为何故意把他们兄弟两个送去宫中?”

“一派胡言!”钟随风白了脸,“这些年我想尽办法要把他们接回来,怎么可能故意把他们送去宫中?”

“那当年,是谁把我和沈楼引去荒园的?”林信潇洒地左脚别右脚,斜倚在沈楼身上。

钟长夜刚死,为了稳定西域局势,秘不发丧。年幼的沈楼却被钟家的侍卫引去了藏尸的地方,差点被钟戮剁成肉泥。那个引错路的侍卫,最后也没有找到。而当时的莫归山,正是钟随风掌家!

当年林信也怀疑过钟随风,但一则这人上辈子毫无建树,再则也想不明白他这么做的原因,就把这件事抛到了脑后。如今知道钟随风勾结蛮人,一切也就有了答案。

如果按照他们的原计划,秘不发丧,让钟有玉继位,就没有钟随风什么事了。只有把事情闹大,让面临危险的玄国公世子将所有人都引来,消息飞快传到京城,才能借皇帝的手带走兄弟俩,让“懦弱无能”的钟随风掌权。

完全得到西域的权柄,才能放心大胆地与蛮人打交道。

“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钟家,我问心无愧。”钟随风终于收起了哆哆嗦嗦的声音,语调平静,只是依旧不怎么硬气。这人似乎天生如此,即便十分清楚的事,说出来也带着几分不确定。

“勾结蛮人,为了钟家?”钟无墨用木棍支撑,拖着断腿挪进院子里。用鹿璃换黄金,引蛮人入中原,怎么看也不像是对钟家好,反倒让钟家日渐衰败。

沈楼看看他,眸色微沉。当年的事,钟有玉那个傻子定然是不知道的,但钟无墨就不好说了,话少的人心思重。

“蛮人用二两金换一两鹿璃,这是多好的生意,”钟随风绑好受伤的腿,撑着站起身,“钟家需要这些黄金。现在看着衰败,等有玉继位,把库房打开,西域就能再起来。”

“金矿呢?”钟无墨一惊。

天下四域,各有各的营生。最有钱的莫过于拥有鹿璃矿的南域;东域毗邻东海,有珍珠、鲛绡、宝石;北域虽然没什么特产,但兵强马壮,各地平乱都要从北域借兵,譬如这次沈楼出兵狄州,钟家就是要给很多钱。

至于西域,则有一处金矿。

南璃北兵东珠西金,由此而来。

“金矿,早在十几年前就已经空了。”钟随风苦笑,西域没有其他营生,兵力又弱,如果没有金矿,早晚成为一盘点心。

“所以,钟长夜派人截杀我爹娘,是因为穷疯了?”林信讥讽道。

钟随风看了一眼林信,闭口不言。

“你爹娘……”钟无墨一惊,这事他还不知道。

“你爹坚信我爹寻到了鹿璃矿脉,派人截杀。害死了我爹娘,还让这条疯狗追着我跑了几百里。”林信用剑尖点了点钟戮。

虽然因为钟戮这种“不杀孩童”的奇怪癖好躲过一劫,林信也不可能感激他。他杀了赵坚,也造成了自己困于赵家生不如死的幼年。

钟无墨原本是不信的,自己的父亲当不会做出这种事来,但听到是钟戮所为,便无法辩驳了。

钟戮是钟长夜养的杀人刀,幼时被后母推下陡坡,为钟家老爷子所救,又被钟长夜养成了一条疯狗。他只听钟长夜一个人的话,忠心耿耿,指哪儿打哪儿。

“钟戮,过来。”钟长夜死后,他的这只忠犬,便传给了钟家兄弟。

然而,钟戮没有动。

“戮,保护主人。”钟戮一瞬不瞬地盯着沈楼和林信。

主人?

所有人都惊呆了,眼睁睁地看着钟戮接住钟随风递过来的一块鹿璃,嵌在灵剑之上。

“你的主人,是钟随风?”林信哑声道,骤然攥紧了沈楼的手臂。

“没错,他的主人是我。”钟随风勉强站起身来,趴到了钟戮的背上。

……

当年那个鲜血淋漓的山坡上,是年幼的钟随风攥住了老国公的衣角,“爹,我们救救他吧,太可怜了。”

“破相了?”老国公的性子跟钟长夜一般无二,说出的话总是极难听的,“也好,丑奴配你这个废物,倒是合适。”

……

“拦截你爹娘,是大巫的意思。鹿璃矿脉归钟家,他只要你娘回北漠。所以我帮蛮人混进来,抓你爹娘,又叫钟戮去斩草除根。只可惜这个蠢货,没能杀了你。”钟随风颇为可惜地说。

所以,截杀林争寒和兰苏的,是假扮钟家属下的蛮人;追杀林信,重伤赵坚,全都是钟随风的主意。钟长夜自始至终,都没有参与过这件事。

难怪,难怪钟长夜面对他的质问那般惊讶。他杀错了人,报错了仇,捏错了神魂!一代枭雄钟长夜,被林信毁了神魂,入不得轮回,永世不得超生。就如雁丘镇上那几个跑堂一般,成了林信手上血淋淋的债!

“信信?”沈楼见他气息不稳,转头查看。

正在两人走神之时,无数红线突然从地底冒了出来。

沈楼抱住林信,一跃而起。但他没有鹿璃,只能凭着自身的灵力跃起一丈高。

然而,空中还有几道不知何时布下的红线,瞬间将沈楼的后背割出血来。林信回过神,将旸谷踩在脚下,拉着沈楼快速躲过去。方才存储的魂力尚有剩余,足够两人御剑。

然而那红线似是活物,尝到了沈楼的血,便不依不饶地追上来,牢牢缠住了他的脚踝。

此时,钟戮已经背着钟随风御剑逃走了。

“咻——”一只摸鱼儿划破夜空,窜到了林信面前。林信抓住那小剑翻看,后面写着一个“离”字。

“师父!”林信一惊,这是朱星离的摸鱼儿,师父出事了!

话没说完,就听“噗通”一声,刚刚飞起来的钟戮,被人一脚踹了下来,连带着钟随风在地上滚了两圈。

“呦,你俩这急匆匆的干什么去?挖坟啊?”一身绛红鲛绡的朱星离,踩着烧火棍一般的春痕剑,晃晃悠悠地飘了下来。

林信提剑要砍断沈楼脚上的红线,被朱星离立时制止:“别动!”

“不想让沈世子暴毙,就放我走!”钟随风呛咳了两声爬起来,那红线突然收紧。

朱星离二话不说,咬破手指,虚空画了个符,弹到了红线之上。那红线便如被开水烫了的细虫,倏然退去。

“咒术嘛,我也会。”朱星离得意地说。

林信见危机解除,瞬间扑了过去,在所有人反应过来之前,一刀勾住了钟随风的脖子,“我只问你,我爹娘,是不是你杀的?”

“是……哎,不是我,是那些蛮人,”钟随风摇头,又变成了那副贪生怕死的熊样,“冤有头债有主,你去找大巫报仇!我只是资质太差,想跟他学点巫术,唔……”

话没说完,就被林信割断了喉咙。

而被沈楼缠住的钟戮,嘶吼一声,不管不顾地冲上去。忽见林信握掌成爪,扣住钟随风的天灵盖。

“再向前一步,我就捏碎他的魂魄!”

钟戮瞬间收住脚步,噗通一声跪在地上。

林信指尖发颤地扣着钟随风的脑袋许久,急喘几口气,慢慢松开了手。魂飞魄散的人,不能入轮回。现世报仇,不累来生,说到底,他林信不是阎罗,没有资格做这种事。

钟戮接住钟随风的尸体,反复查看,确定他已经死了,这个刀疤脸三白眼的凶神,突然露出了一丝茫然。

被后娘虐打,被族人漠视,只有那个懦弱的小孩子关心戮的死活。废物也好,没主见也好,心狠手辣也好,通敌卖国也好,他都是戮的主人,唯一的主人。

“啊啊啊啊!”钟戮突然暴起,冲向林信。

沈楼横剑拦截,钟戮却一头撞在了虞渊剑上。吹毛断发的灵剑,将钟戮的脖颈切断,身首异处。

院子里骤然陷入了一片寂静,北风吹过大荒,卷起漫漫尘沙,遮盖了一地鲜血。

没了主人的犬,不能独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