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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远处有白人在岸边吹有年代感的萨克斯, 这乐声很容易让时光倒流。

恍惚间,追野觉得自己并不是坐在LA的海边, 而是在多年前的青泠县城。

那儿也有一片海,或者说用滩涂解释更合适。海水里掺着黄色的泥沙,浑浊不堪,连同那里的人一样,无知混沌。

他就是在那样的地方出生的。

但他一点也不讨厌他的原生地,他的家建在山坡上,青山绿水,好景怡人, 尽管附近还有一处破败的寺庙, 增添了几分暮气。

很少有人还会记得供奉没落的神像,但他的妈妈不会忘记, 买菜回来的途中总会在神龛上放一只大红色的苹果。

妈妈买菜有时候会带上他, 他那时候还是个小豆丁, 仰头望着着庞然大物的神像,好奇地拿小手指戳戳冰凉的佛面, 立刻被母亲皱着眉头呵斥。

“神明是很神圣的,怎么能乱碰呢?”

他委屈地瘪嘴:“那它也是个贪吃鬼呀, 天天吃苹果!”

妈妈噗嗤一下就乐了,又从袋子里拿出个苹果, 塞到追野手中:“好啦,这是它给你的封口费,不要说出去哦。”

追野嗅了嗅苹果的香气, 勉为其难地点头:“好吧。那我就替神明保守这个秘密。”

妈妈双手合十,向佛像祈祷跪拜说:“所以您也要多保佑我们啊。”

他便有样学样地跟着跪拜:“您要多保佑我们啊!”

妈妈便会笑着揉了揉他的头,拉着他回家做饭。

午饭通常会做得很丰盛, 因为爸爸是夜车司机,晚上总要出车拉货,沿着海岸线开一整晚的车,只有中午才会在家。他文化不高,只能出卖体力,因此起早贪黑挣得也不多,但妈妈从来不会抱怨这一点,下班回来给他一个拥抱,隔三差五会买他爱吃的猪蹄,煮黄豆炖汤。

其实爸爸并不爱喜欢那道菜,他甚至对猪肉的味道感觉很恶心,因为有一次追野不小心看到他在厕所呕吐。

他很奇怪,问爸爸你不喜欢吃吗?

爸爸有片刻地慌神,嘘声说不要告诉你妈。其实她才是爱吃猪蹄的那个人,但她不舍得给自己买。所以我只好骗她说自己喜欢吃,她才会买。

这个傻子。爸爸嘴里嘟囔着,脸上漾出的笑容像门前波光粼粼的湖水。

他搓了搓手臂,嫌弃地说,爸爸你笑得好恶心啊。

他哈哈笑得更大声,抱起追野在空中转圈,说儿子你少得意,因为以后你也会遇上宁愿让你呕吐也想让她开心的女孩子。

窗外十二点的天空那么明亮,日子好像跟着飞起来似的,贫穷也无法让他们落地。

如果不忙的时候,爸爸会带上他和妈妈一起去海边。因为妈妈是从内陆嫁到这里来的,她在此之前没见过几次海,一直很向往。

她说,她的人生梦想就是在海边定居,有一个温柔的爱人,一个温暖的小孩,一日三餐,一生四季。老天待她不薄,全让她实现了。

那段时候他最期待的是临近的生日,因为每当这个时候,爸妈就会为带他去吃大餐,再去县城里唯一的动物园玩。

他们很尊重他的意见,会问他想吃什么菜系,或者直接问有没有想去的餐厅。那一年他对县城里新开的一家餐厅心生向往,它的墙壁是天蓝色的,穹顶挂着流云,天花板上有一根圆柱垂下来,围绕着圆柱的是一圈五颜六色的旋转木马。连座位也是木马的形状。

它足够梦幻,因此,坍塌的那一瞬间也格外壮烈。

追野还记得他们的位置离一处旋转木马很近,因为爸妈知道他看中的就是这个装修,特意将位置预订在那个最接近旋转木马中心的地方。

越接近快乐的地方,越容易存在深渊。

那只巨大的木马在塌方中下了凡尘,径直朝他的头顶砸来,似乎要驮着他飞向天堂。

但它没能得逞,因为身旁的妈妈拽住了它的翅膀,用自己取而代之。

爸爸因为去取蛋糕晚了一步,小跑着来到店门口,哪还有什么堂皇的餐厅。

眼前只剩下一盘废墟。

现场乱做一团,惊叫、哭喊、嚎啕……像是人间地狱。

这个小县城几十年都闹不出一次这么多的人命,新闻上沸沸扬扬地连续播报了半个月之久。称那家饭店投机取巧,天花板独树一帜地装修吸引顾客,却在设计和用材上有大漏洞,导致意外塌方。

可这些事情,追野全都不知道。

当时他虽然被妈妈护在身下,但救护车到来的时候,他也几近殒命。

而妈妈则是当场死亡。

他什么都不知道,只感觉自己做了一场很漫长的梦,梦里依旧是买菜回家的那条街道,妈妈牵着她的手,路过那家破败的寺庙,磕头跪地感谢神灵。她说以后我不在了,求您多多庇佑我的孩子。

追野一阵心慌,拉着她的手问你要去哪儿。

她温柔地笑笑,说神明召唤我回去打下手,这样我也好监督它工作,多给我们家阿野一点好福气。毕竟吃了我们那么多苹果呢。

然后,他就醒了。

爸爸坐在他的病床头,胡子蓄了大把,眼睛里的血丝缠成一团,直直盯着他,说:“儿子,那天应该先吃碗长寿面的。”

“妈妈呢?”

“……”

窗外的蝉鸣来得比往年都要早,还是早春,就能听见窸窣的蝉声。

据说蝉在叫,人就坏掉。

窗内的男人一夜衰老,垂下头,双手抱着脑袋,肩头一抽一抽地耸动。

满身创伤的追野大张着眼盯着天花板,那一天反常得热,热得要将他杀死,破风扇嘎吱嘎吱地盖过了爸爸藏得很低的抽泣声,是他那瞬间长大的序曲。

然而他还是太小看了大人的世界,残酷永远不是一个刹那的事情,而是接二连三的阵痛。

爸爸一直没有向他准确地传递妈妈已经去世的消息,但是追野不是笨蛋,他猜得出来。他一直闹着要早点出院,至少不能落下葬礼。

送她从这个世界离开,是他唯一能做的事情。

可他爸一直藏着掖着,不告诉他葬礼的时间,只让他好好安心养病。

他怎么可能安下心呢?

直到午休时间,汇集了好多病床的病房里有人在小声聊天。他紧闭着眼,似乎是睡着了,谁都不知道他耳朵竖得很高,把他们的对话一字不落地听了进去。

“那家真是造孽啊……”

“是在后天吧?”

“老吴家为什么要给儿子选一个都当过妈的老女人冥婚啊?”

冥婚。

追野幼小的心脏剧烈地跳动了一下。

他本就是闭着眼睛,世界一片黑暗。但听到这个词的时候,他才发现原来人还可以跌入更深的黑暗,好像再也不会亮起来似的。

在他们这个小城,冥婚不是件新鲜的事情,哪怕是他这样的小孩子也知道。

死人和死人结婚。

“他当天也在那家餐厅用餐,年轻人不都赶时髦么。倒霉催的……大师就跟老吴家说了,要给儿子冥婚的话,最好找同一地点走的,一起上路不会寂寞的。”

“那怎么着也不该找个老公孩子都有的!像话吗!”

“没办法啊,愿意的就那家。”

“她男人怎么想的,让自己老婆去和小年轻冥婚,死都死不安生,想钱想疯了吧……”

“嘴上积点德!人小孩儿可怜,没冥婚那笔钱,撑不下来啊。”

“那家饭店呢!该赔啊!”

“早跑路了,钱能等,人命能等吗?!”

追野将半张脸深深地陷入枕头里。

喉头哽得厉害,一口气上不下来,也下不去。他想从床上蹦起来大喊这不可能!他想把这些八婆的嘴巴都撕碎让他们不许再胡说八道!他想站到顶楼疯狂朝老天爷大喊你这个骗子你说好的庇佑呢你把苹果还给我!

但最后,他只是喉头轻轻滚动了一下,将脸完全陷进枕头里。

不一会儿,泛黄的枕套上濡湿了一大片。

他本来还在疑惑,家里哪来的钱让他侥幸能活下来,还能住这么多天院。

都是因为她。

她在他生日这一天,因为保护他死去。

她给了他生命,到最后,却连自己死亡也要贡献出去。她明明是他的妈妈,是他爸的妻子,是他们两个人最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今,却要荒谬地成为别人家的了。

他爸一直不肯说,是因为妈妈没有葬礼了。迎接她的,是一场喜宴。

哈哈,太好笑了。太好笑了。

追野一边在被子里笑到抽搐,一边眼泪大颗大颗地往里掉,淌成一条河。若这条河是忘川该多好啊,他想丢掉记忆,不想这么清醒地活着。

他在爸爸来看他时装作若无其事,像是依旧什么都不知道的白痴。

只是他不再追着他问妈妈的葬礼在什么时候。

他才知道,原来他每问一次,就是在他爸难以愈合的心上再插一把刀。多么天真的残忍。有些疼痛,他需要自己忍耐和消化。

冥婚进行的那一天,他瞒着护士,假装上厕所的功夫,拉开窗户顺着下水管道逃了出去。

他一路狂奔,精疲力竭地跑回家,跑上山坡,老远就看见门口停着一台老式的宝轿。家门口三三两两地围着几个人,是吹喜乐的班子,要跟着花轿一路吹到男方家。

过了一会儿,一身黑的送亲太太端着他妈的黑白遗照走了出来。

相框中央绑着一朵红花,下缀缎带,写着“新娘”。极艳丽的红冲撞着最肃穆的黑白,震撼了年幼的追野。

他缩在角落,像有个空气人把他的双手双脚都绑住,定了型,唯独放过他的眼睛,让他只剩下眨眼的余力。

他和照片中的那双眼睛对视,她笑得那么轻浅,似乎在迎接这天底下最幸福的事情。

他猛地落下泪来。

娶亲太太接过那张遗照,将它放入宝轿。

他爸此时也从屋内走了出来,郑重其事地换了套整洁的衣服,下巴的胡子刮得干干净净,甚至连脸上的表情也很配合,没有一丝多余的情绪,目送“她”嫁人。

整个人就像是被封印一般,漠然中透露着一丝呆滞。似乎这样就能拒绝面对既成的现实,假装诓骗自己只是一场梦。

“起轿!”

娶亲太太嚎了一嗓子,喜乐班子开始欢天喜地吹起唢呐,随着抬轿的人往山下走。

追野在草丛中蹲了一会儿,看着他们下去了一段距离,才抹掉眼泪跟着也往下走。

一路锣鼓喧天,穿越了小半个青泠县,终于停在了传说中的“老吴家”。

他们这儿可比追家热闹得多,门口高搭大棚,坐着宾客,大酒大肉,看着很喜庆,活脱脱的就是一场普通婚宴。

前提是忽略四周摆放的花圈,以及供桌上那个年轻男人的黑白遗照。

娶亲太太将妈妈的遗照轿中取出,放上了供桌,摆在年轻男人旁边的空位上。牌位两旁的水火灯好似喜庆的红烛,妖冶地亮着。

追野躲在一旁,看着两张照片并列到一起,然后被红头绳紧密地拴起来。

扎紧的那刻,他遥遥地跪了下去,头深深垂下。

老吴家的两位父母也是愁云惨淡,头发半白,强撑着操持婚礼。

他们为了体面,特意请来了外地来的歌舞班子,为他们的儿子和新讨的儿媳献上一曲祝歌。

人群里几个少女出列,她们穿着清一色的上衣短裙,廉价的布料,俗套的颜色,但对这些县城的人来说很受用。

好些宾客就着桌上的白酒,美滋滋地在少女们的脸上和腿上来回梭巡。胆儿肥的,借着酒劲直接上手摸了一把。

于是追野抬起头来,看到的就是这副光景。

最末排的少女长腿一迈,直接揣翻了其中一个秃头老男人的椅子。

她骂骂咧咧地拿麦往他的鸭蛋头顶一敲,呸道:“死秃驴,敢占我便宜!”

麦和光头击打的声音刺耳地传遍四周,整场冥婚被她一个动作给搅和得鸡飞狗跳。

但是追野心里却爽得不得了,巴不得她闹得更加天翻地覆一点,好让这场荒唐的冥婚付之一炬。

歌舞团的其他几个人连忙拦住她,少女这才不情不愿地转过脸。

她化着夸张的黑色眼影,烈焰红唇,脸颊边两坨可笑的腮红。

风尘到极点的妆容,也掩盖不了她的脱俗。

那是十九岁的乌蔓。

三十一岁的乌蔓很美,那种美是被打磨后的钻石,只剩下恰如其分的纯色,挑不出瑕疵,却让人心生冰冷。

而十九岁的她,还没有被切割和驯服。纵然那些未被剔除的杂质容易将人割伤,却格外生动。迎着太阳时那些杂质汇成斑斓彩虹,从彩虹中又可以瞧见万千星辰。

小小的追野呆立在原地,怀疑自己看到了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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