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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哥哥

文德镇附近,还真有那么一家快要倒闭的服装厂。

服装厂的设备比较差,只能做些简单的衣服,这些衣服卖的也便宜,每件衣服的出厂价都不超过五块,如今的江南,这样的服装厂实在是多如牛毛,这不,这家厂眼看着就要撑不下去了。

郑笑晴是个想到了就要去做的人,李跃还在那里有点犹豫的时候,她就找人收集了资料,然后又让人从国外买来了一些服装厂需要用到的撬边机平车机什么的。

“一开始也用不着做西装什么的,这些机器有些用不着吧?”李跃刚刚看了郑笑晴找来的资料,就看到郑笑晴已经大手笔地买来了这么多机器,不由有些担心,套结机、钉扣机、绱袖机什么的,其实做普通的服装用不到。

“没事,要是你的厂开不下去了,我们转手卖了也是能赚钱的。”郑笑晴对着李跃笑了笑,安抚道。

她还真不介意李跃依赖自己一点,她的第一个丈夫跟她门当户对,两个同样强势的人撞倒一起的结果就是两败俱伤,那个男人出轨了,而她果断地离婚还把自己儿子给带出来了!她那时对第一任丈夫也是有着感情的,不过她最不能忍受的,还是来自丈夫的背叛。

她的男人,决不能再碰别的女人!其他的,她倒是可以忍受的,反正她养得起李跃。

“能卖掉?”李跃想到那个被郑笑晴以极低的价格买回来的服装厂,真要这样卖出去……一想到自己会亏钱,李跃就有些打不定主意。

“当然能,我也是有路子才能用这个价钱买到的,其他人可不见得买得到,”郑笑晴开口,“你也不要一开始就存着做不好的心思。”

“我会努力的。”李跃马上点了点头,大不了以后遇到问题多问问郑笑晴。

要还是以前的他,估计在好不容易能自己做主的时候是不愿意回家问自己的妻子的,可是这会儿,跟父母哥哥疏远了,他也不觉得多问问妻子有什么错了。

“我相信你。”郑笑晴笑着开口,李跃要是没做好,她也吃不了什么亏,李跃要是真的做出了什么成就,这一切都是在她的支持下做出来的,李跃难道还能翻出她的掌心不成?

郑笑晴和李跃都不觉得他们的行动要向孩子做汇报,所以李锐对此是一无所知的。

这年的中秋正是九月三十日,还是星期六,于是虽然这时候中秋节没假期,也连着国庆要放三天,整个小学里大部分的人就都把心思放到即将到来的假期上了,而十一假期过后,小学中午放学的时间会变长,下午一点以后才会允许学生进校门,与此同时,秋季运动会也离得不远了。

这会儿,小学学完一个单元就考一次,朱云轩和李锐也就都参加了这次考试,他们两个在学校里都是不务正业,盯着他们的人很多,可最后考试结果出来,两个人不管语文还是数学,却都是考了一百分的。

当然,一年级第一单元的考试满分率是百分之五十,他们就算考一百分也没什么好稀奇的。

下午上完三节课,朱云轩就拿着自己的草稿本还有王求真给的奥数习题册去了阅览室,也许是因为他稍稍早退了的缘故,比那些三年纪的同学都来得早,可是李锐却比他来的更早,这会儿正在后面看一本图书馆里的小说。

“《怪盗亚森·罗宾》?”朱云轩看了看那本书,又问:“你这次考的是双百分吧?”

“嗯,我们班三十个考双百的。”李锐开口。

“我本来还想好好展现一下我的聪明才智……算了,上辈子的时候,我到了六年级数学还总是满分来着。”在小学拔尖还真没什么用,到了五六年级数学考满分的,每个班也有两三个。

“我小学六年级的时候,语文一般只有作文扣一分。”李锐笑得眯起了眼睛,他语文从小就好。

“你强!”朱云轩朝着李锐竖了竖大拇指:“对了,你怎么不写你的小说了?”李锐可是个很认真的人,这一个月来,天天无视王求真的眼神坐在最后写跟奥数完全无关的小说。

“我写完了。”李锐笑了笑,拍了拍旁边的书包,他一般都不会把自己的课本拿回家,但他会把那些自己一笔一划写下来的小说拿回家,足足四个厚厚的笔记本,可是重的很的。

“这么快?”朱云轩一开始还每天看李锐写的,后来自己全副心思扑在了奥数上,也就不怎么关注了。

上辈子他其实也挺喜欢数学,就是自己太懒了,从来不肯认真学,这次开始认真地学了,倒是来了兴趣了。

“我每天都能写十来个小时,四十万字的小说,也能写完了。”毕竟是曾经写过一回的,这次重写,各种伏笔暗线处理的比上次好了很多,整篇文也精简了很多。

“恭喜,你打算去投稿吗?”虽然没有电脑,但李锐有的是时间,写作的速度可以说是异常地快!朱云轩翻着手里的几本本子,看到上面用蓝黑色钢笔写的密密麻麻的字迹,不由有些佩服。

李锐的字算不上最好,但是异常端正,让人看着舒服。

“不知道,要重新抄一份比较麻烦,而且真要投稿的话,大概不能以我的身份去投。”李锐自认有毅力,可是这会儿大家都把文章写在稿纸上投稿,这个……

“要不你让你妈给你买个电脑还有打印机?然后让小惠假扮作者好了。”朱云轩依稀记得,这年头电脑已经来到中国了,好像英特网就是就三年登录中国的吧?要是李锐能弄到电脑,也许他还能编写一些小软件,要知道当初,他就曾经在老师的帮助下帮别的企业编写财务软件,还小赚了一笔。

至于小惠,这姑娘没什么坏心思,人还是很不错的。

“先放着吧,反正我又不急。”李锐拿起那几个本子就要收起来,却不想王求真从后门进来了,他看到朱云轩和李锐在一块儿说话有些惊讶,然后就看到了那几本厚厚的笔记本。

“这几本本子上的字,都是你写的?”在一天比一天喜欢朱云轩的同时,王求真对李锐是不喜的,每天自修课他在这里教奥数,李锐却在后面不知道写点什么……

而且,家里有钱又如何?还是要努力才能让自己过上好日子的。

李锐没说话,王求真却已经拿过了朱云轩手里拿着的本子,看到李锐脸色变都没变,也没有不让他看的意思,他就翻看起来。

里头写的是一个年轻人被绑到一个岛上,正是闻名江湖的断肠岛,他被关在房间里,却想出了种种法子逃了出来,又在岛上发现了一个被关押的武艺高强的囚犯,而对方挂在嘴边咒骂的人跟他母亲同名同姓,他跟对方打了一架,才知道对方咒骂的正是岛上的岛主……

并不是什么连贯的剧情,估计自己手里的笔记本只是中间的一本,里头的故事却写的很吸引人,不管是岛上的女侍还是主角还是那个囚犯都刻画的入木三分,等有人陆续来了,王求真才放下了手里的本子:“这书叫什么名字?你是从哪里抄来的?”

王求真可不觉得一个六岁孩子能写出这样的东西来。

“我不知道。”李锐开口,他看得出王求真对朱云轩抱着很大的期望,如今朱云轩是跟着三年级的人在一起上奥数,那么下个学年,朱云轩是不是就要跳级去上四年级了?如果真是如此,他也不能落下了,不过,他认识这么多的字已经很难得,要是自己写……

王求真看了李锐一眼,他觉得一个六七岁的孩子能字迹端正地写这么多字还是很难得的,不过这时候上课铃声响了起来,他也就没有继续再问什么,反而认真地讲起课来。

可惜的是,他还在讲着课的时候,窗外就走过来一个高大的男人,那人在窗户外头看了几眼,李锐就收拾了书包从后面悄悄地离开了。

“爸爸。”李锐有些惊讶,他不明白李跃怎么会突然来找他。

“锐锐,等过了国庆长假,爸爸就能过来陪你了。”李跃一把把儿子抱了起来,这些日子他越来越喜欢抱自己的儿子了。

“爸爸?”李锐有些惊讶。

“锐锐不是想让爸爸来这边做衣服吗?爸爸就打算在这里开个厂帮人做衣服了。”李跃挺高兴的,现在所有的一切就快准备就绪了,等过了十一,厂子就能开出来了,第一批订单也已经有了——帮上海的建筑工人做工作服。

工作服,只要材料用得好质量好就可以了,别的不行,李跃相信这一点自己还是能做好的。

“真的?”李锐没想到事情这么快就能做好,倒有些不敢相信了。

“当然是真的!锐锐,我看那个朱云轩的妈妈还挺会做衣服的,到时候让她来厂里上班,负责设计,也顺便管理一下厂里的女工,你说好不好?”李跃这么说,一边是为了送个人情,另一边,也是希望在儿子面前卖个好。

“嗯!”李锐点了点头,他看得出来,朱云轩那么努力,也就是希望父母能过上好日子,而姜月秀能有份稳定的工作也是很不错的,而设计……他和朱云轩都记不起太多后世的设计,但暂时还是能弄出几样来的,先凑合着好了,以后要是真能做大,跟朱云轩说的一样做窗帘做床上用品其实也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

“那你今天先跟爸爸回上海吧,你哥哥明天也会过来的。”提到那个郑笑晴跟前夫生的孩子,李跃略有一丝不自然。

他跟那个孩子从来都是没话说的,以前李锐还小,跟对方也没什么交流,现在要一块儿住六天……

哥哥?李锐嘴巴动了动,干脆不说话了。

郑笑晴的第一个儿子,在他离婚的时候愣是被她抢回了郑家,自然也就姓郑,名字叫郑天奇。郑天奇从小被他的外公外婆养大,接受最好的教育,自己本身也是一个很争气的人,他比李锐大八岁,上辈子李锐被扔去军营的时候他就已经混出自己的一片天地来了。这也就罢了,郑天奇二十四岁结婚,上辈子他出事前,他嫂子就已经生了一儿一女了。

对李锐来说,郑天奇就是高高在上他所不能接近的,其实郑天奇对他也不错,可是两个人总是不能像真正的兄弟一样亲昵,从小生长环境和接受的教育截然不同,甚至于说话都说不到一块儿去。

郑笑晴,不是一直都很放心地把郑天奇扔在北京的吗?这次……不会是因为自己的缘故才把郑天奇接来的吧?

李锐被接走了,朱云轩却依旧很努力地做着题目,奥数题有不会做的很正常,朱云轩上辈子常常只能做对一半的题目在班里却也不算差,可到了如今,他却是用足了劲打算攻克所有的难题的。

重生一次,要是他只有小学的时候可以遥遥领先那就太没用了!所以这些日子,朱云轩从来没有松懈过一天,他就不信他这么努力,本身也不笨,还会比不过那些要从头学起的同学!

朱云轩这天回家的时候,带着跟王求真借的奥数教材——七天长假总不能浪费了,然后一回家,他就看到很多人围在大伯家的门口,凑近一看,才看到那是一个小型绞肉机,被朱成功用钉子固定在了一个长凳上。

相比于岁数已经大了,没有什么进取心的朱阿大,朱成功是有心好好卖肉卖出个名堂来的。因为以前朱云轩揽下来的那个给包子铺送肉的生意,他每天都能卖掉一只猪,然后,看到包子铺的人每天拿了两把大刀卖肉,他突然就想到了要买个绞肉机。

以后,可以给包子铺的人绞肉末,也能帮菜场里卖肉丸子的人绞肉,也许,他还可以顺便卖肉末?

“云轩!”看到朱云轩,比朱云轩早放学的朱秋月马上叫了起来,笑得眯起了眼睛。

“秋月,你在学校过的好吗?”朱云轩坐到了他身边,看着有人拿来个冬瓜让绞肉机弄成了冬瓜末,然后一群人啧啧称奇,就连姜月秀,都弄了一些肉末说要炸肉丸子吃。

“很好的,就是老师不带我们去滑滑梯,放学后爸爸也不让我多玩一会儿再回家。”朱秋月有些沮丧,突然又想起什么来:“云轩,学校的老嬷嬷分了菜以后,跟我一个桌的总是把不好的给我,我最讨厌吃鸡头了!”

朱云轩愣了愣,不用多想,就知道朱秋月这个没有读小班和中班直接插进大班的学生肯定是受了欺负的,给她不好的菜估计还只是其中一件,不过,估计小孩子不懂什么,所以有时候并不知道自己被欺负了。

“云轩,班里的周芸芸每次都带菜到学校,不是煎鸡蛋就是瘦肉,还有鸡腿什么的,真好。”朱秋月有些羡慕地开口。

带菜的女生?上辈子他上幼儿园的时候也遇到过一个,还跟他结下了不小的梁子,结果老师是帮着地方的……朱秋月,跟他当初进得班级是同一个吧?

“她有没有欺负你?”朱云轩问道。

“没有,她还把鸡蛋分给我吃了,”朱秋月摇了摇头,“她今天还给了我一包糖。”

看到那包糖,朱云轩的脸色就已经有点难看了,这种已经融化过然后粘在一起的彩色糖,估计是人家不要吃的吧?

可是朱秋月高高兴兴的,他难不成还要去点醒她让她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