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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卷 十国(楚) 第二百六十六章 文昭王马希范

马希范为马殷第四子,与马希声同日生。初为镇南节度使,驻守朗州(治武陵,今湖南常德市)。长兴三年(公元932年)七月,希声病卒,六军使袁诠、潘约等迎立希范。希范回长沙即位后,首先做的事是遣使向北方朝廷后唐称臣纳贡,以求封爵。应顺元年(公元934年)春正月,后唐封希范为楚王。晋灭唐后,希范又连忙向晋主进贡,以后每年都以楚国的金银财宝及地方土产大量献纳,竭力讨好后晋,以求偏安。天福四年(公元939年)四月,晋加封希范为天策上将军,允许其开府置官,十一月,希范始开天策府,设置护军中尉、领军司马、都军使等官属,并设天策府文学馆,立学士员,楚国的威势大增。后又有诸蛮10州前来归降,一时间,楚国的疆土向西、西南大大延伸。

但是,马希范没有继续发展楚国,而是从此整日沉湎于花天酒地之中。他的骄奢无度,赋税苛重,当居各届楚王之首。天福七年(公元942年),希范大兴土木,在长沙城西北修建天策府,筑天策、光政等16楼及天策、勤政等5堂。次年,他又建九龙殿、会春园、嘉宴堂、金华殿,装饰豪华,耗资钜万。希范携美女、子弟及僚属在其间游宴歌舞,昼夜无节。由于他的大肆挥霍,国家财用日益不足,马希范便加赋国中,压榨民众。他常常派遣使者行田,以所增收赋税多少定功,结果农夫们不胜赋租,纷纷逃离故土。为增加收入,他还大肆卖官鬻爵,入财拜官,以钱多少定官高卑,外官迁者,是以贡献多少为殿最。民有罪,输钱可免释,强者收为兵,贫弱者则受刑。除沉重的常税外,希范又令地方交纳贡米,规定大县贡米三千斛,中县千斛,小县七百斛,无米以布帛代替。民不聊生,怨声载道。天策学士拓跋恒上书切谏,说:“足寒伤心,民怨伤国。”要他减轻赋税,希范大怒,斥退拓跋恒。

希范还是个好色徒。最初其原配夫人顺贤夫人在世时,治家有法,希范十分害怕她,不敢过于淫乱。天福三年顺贤夫人死,希范开始纵情声色,不仅把父亲的妾媵据为己有,而且还极力搜寻国中美女,抢人妻室达数百人,还不满足。开运四年(公元947年)五月,希范在一片咒骂声中死去,终年49岁。谥“文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