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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章

这一切开始于两天前,一个凉爽的星期二午后。我的那一天从阿姆斯特朗酒吧开始,当时我正以波本加咖啡作惯常的“平衡动作”——咖啡使一切速度加快,波本酒则使一切速度减慢。当时我正在看《邮报》,而且对于我所阅读的内容十分投入,因此根本没注意到他拉开我对面的椅子坐下。他清了清喉咙,我抬头看他。

他是个有一头黑色鬈发的小个子。他的脸颊凹陷,额头饱满,留着山羊胡,但是上唇的胡子刮得非常干净。透过厚厚的眼镜,他深棕色的眼睛显得大而夸张,却炯炯有神。他说:“在忙,马修?”

“还好。”

“我想跟你谈一下。”

“没问题。”

我认识他,但不是很熟。他叫道格拉斯·富尔曼,是阿姆斯特朗的常客。他喝得不是很多,但是每个星期总会来个四五次,有时候会带一个女伴,有时候就他自己一个人。他通常只叫杯啤酒,就可以谈上好一会儿的运动、政治或任何当天的话题。据我了解,他是个作家,虽然我不记得曾经听他讨论过自己的作品。不过他显然混得不错,因此不需要有别的工作。我问他有什么事。

“我认识的一个家伙想见你,马修。”

“哦?”

“我猜他想雇用你。”

“带他来呀。”

“那不可能。”

“噢?”

他开始要说些什么的时候,特里娜走过来问他要喝什么,所以他便打住。他叫了啤酒,而在特里娜走去拿啤酒、把啤酒送来、又走开的这段时间里,我们就呆呆地坐在那里。

然后他说:“事情有点复杂,他现在不能公开露面,他,呃,躲起来了。”

“他是谁?”

“这是秘密。”我看了他一眼。“呃,好吧。如果你看的是今天的《邮报》,也许你已经看到有关他的事情。无论报纸是不是今天的,你都可能看到他,过去几个星期,所有报纸都登了他的消息。”

“他叫什么名字?”

“杰里·布罗菲尔德。”

“就是那家伙。”

“他现在非常‘抢手’。”富尔曼说,“自从那个英国女孩控告他之后,他就躲起来了,但是他不能躲一辈子。”

“他躲在哪里?”

“他拥有的一间公寓。他要你去那里见他。”

“在哪里?”

“格林威治村。”

我拿起咖啡,仿佛它会告诉我什么似的盯着。“为什么找我?”我说,“他认为我能帮他些什么?我不懂。”

“他要我带你去那里,”富尔曼说,“他会付钱给你,马修。怎么样?”

我们搭出租车沿第九大道下行,然后停在巴罗街靠近贝福大道处,我让富尔曼付了车钱。我们走进一个没有电梯的五楼公寓的前庭,大部分的门铃上面都没有标示牌。这栋建筑可能是工厂撤走后留下来的,要不然就是布罗菲尔德的邻居房客们和他一样都希望匿名。富尔曼按了其中一个没有标示的门铃,先按三次,等一下,又按了一次,最后再按三次。“这是暗号。”他说。“走陆路按一次,走海路按两次。”

“啊?”

一阵辘辘声后,他把门推开。“你往上走,”他说,“三楼D座。”

“你不上来吗?”

“他要单独见你。”

这是个算计我的聪明方法,而我已经上钩,并且正在半路上。富尔曼已经退开,没有其他方法可以知道我会在三楼D座看到什么。不过,我也想不出谁有什么特别好的理由等着伤害我。我爬到一半时,停下来仔细想了想,但是我的好奇心战胜了我想转身回家置身事外的念头。我上到三楼,在D座的门上敲了3—1—3的暗号,门马上就开了。

他看起来就像照片里一样。自从阿布纳·普杰尼恩在他的协助下,对纽约市警局贪污案展开调查后的几个星期以来,他就一直出现在各家报纸上。但是报上的照片无法让你感觉他的高度,他最少有六尺四寸,并且练就了一副宽阔的肩膀和厚实的胸膛。他的肚子有发福的趋势。他现在三十出头,再过十年他可能增加四五十磅,他会需要他的每一寸高度来承担这些重量。

如果他能再活十年的话。

他说:“道格呢?”

“他在门口留下我就走了,他说你要单独见我。”

“没错,不过听那个敲门声,我以为是他。”

“我破解了暗号。”

“啊?噢!”他突然咧嘴而笑,这一笑真的让室内明亮起来。笑容让我看见他的牙齿很密,不过他露齿一笑所产生的效果不只如此:由于这个笑容,他的脸庞整个开朗了起来。“你就是马修·斯卡德。”他说,“快进来,马修。这房子不大,但是比牢房好多了。”

“他们能让你坐牢吗?”

“他们可以试。他们正他妈的在试。”

“他们抓住你什么把柄?”

“他们找到一个英国疯婊子,有人已经控制了她。你对事情的发展知道多少?”

“就是我在报纸上看到的那些。”

我对报纸并没有那么注意。我知道他的名字叫做杰里·布罗菲尔德,是个警察,已经任职十二年了。六七年前,他还只是个没星没线的小警员,几年之后,他已经升为三级警探。事发时他就是这个警衔。然而几个星期前,他却把警徽丢进抽屉,开始协助普杰尼恩让纽约市警局难看。

他闩门的时候我就站在那儿打量这个地方。看起来,这里的房东将所有的配备与房子一并出租,所以公寓里没一样东西能透露有关房客个性的任何线索。

“那些报纸,”他说,“嗯,他们很接近事实。他们说波提雅·卡尔是个妓女,嗯,他们说对了。他们说我认识她,这也是真的。”

“他们还说你剥削她。”

“错,他们说‘她说’我在剥削她。”

“你有吗?”

“没有。这里,请坐,马修,不要客气。你要喝点东西吗?”

“好。”

“我有苏格兰威士忌、伏特加和波本,而且我想应该还有一点白兰地。”

“波本好了。”

“加冰?加苏打?”

“纯的就好。”

他倒了酒,纯波本给我,满满的威士忌加苏打给他自己。我坐在一个有穗饰的绿色长沙发上,他则坐进与长沙发配套的单人沙发。我喝了一口波本,他从西装上方的口袋拿出一包云斯顿香烟,递给我一支,我对他摇摇头,他便为自己点了一支。他用的是登喜路的打火机,不是镀金就是纯金的。西装看起来像是订做品,而他胸前口袋上绣了漂亮的姓名缩写字母的衬衫绝对也是量身特制的。

我们边喝边打量着对方。他有一张大而带着方下巴的脸,蓝色的眼睛上方有着浓浓的眉毛,其中一道眉毛被一个旧伤疤一分为二。他灰黑色的头发很短,因而显得非常时髦。他的长相看起来开朗诚实,但是在看了一会儿之后,我判断他是装的,他知道如何利用长相的优点。

他看着扬起的青烟,好像那些烟有话对他说似的。他说:“那些报纸上的报导让我看起来很坏,是不是?聪明的臭警察密告整个警局,然后他的功绩又因为一个可怜的小妓女而一笔勾销。对了,你在警界待过,多少年?”

“差不多十五年。”

“那你该了解那些报纸。媒体不必核对每件事,他们的工作是卖报纸。”

“所以呢?”

“所以读了报的你必须去除某些有关我的印象。从报纸上看来,我要不是个被特别检察处制服的坏蛋,要不就是个神经病。”

“哪一个是对的?”

他闪过一丝笑容。“都不是。老天,我在警界呆了快十三个年头。我不是昨天才知道有些家伙可能偶尔会拿钱。但从来没人抓到我有任何过失。他们在普杰尼恩办公室外面到处否认,他们说从头到尾我都是自愿合作的,他们没有要求,是我自己跑去的,自始至终。听着,马修,他们是人不是神,如果是他们想办法让我站到他们那一边,他们应该会拿这件事来自夸,而不是否认。但是他们却不断说是我走进检察处,然后把一切事情摊出来的。”

“所以呢?”

“所以贪污是事实,就这样。”

他以为我是神父吗?我不在乎他是神经病还是坏蛋,还是两者都是,还是两者都不是。我不想听他的告白。他让人把我带来,大概只有一个目的,然而他现在却向我辩解他自己。

“你说他们没抓到你的任何把柄。”

“这个波提雅·卡尔,她说我剥削她,每个星期向她索取一百美元,不然就打她。”

“但是这不是事实,对吧?”

“对,不是。”

“那她就无法证明。”

“对,她不能证明这些狗屎蛋。”

“那还有什么问题?”

“她还说我上她。”

“哦。”

“对,我不知道她能不能证明这部分,但是,去她妈的,这是真的。你知道,这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我本来就不是圣人。现在所有的报纸都报导了这件事,还有那鬼扯的勒索,突然之间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做了。我的婚姻开始有点动摇,只要我老婆的朋友或家人读到我怎么跟这个英国婊子来往的故事,我老婆就会走人。你结婚了吗,马修?”

“曾经。”

“离婚了?有小孩吗?”

“两个儿子。”

“我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他喝了一口酒,将烟灰弹进烟灰缸。“我不知道,也许你喜欢离婚后的生活,我可不要。这桩勒索案子,真把我给搞惨了,我害怕离开这个操他妈的公寓。”

“这地方是谁的?我一直以为富尔曼住在我附近。”

“他住在西五十几街,你家在那附近吗?”我点点头。“嗯,这个地方是我的,马修,我刚买下一年多一点。我有个房子在城外的富理森丘,我想如果我在城里需要有个地方的话,这里会不错。”

“有谁知道这里?”

“没人。”他斜身戳熄香烟。“有个关于政治人物的故事。”他说,“有一个人,民意调查显示他有了麻烦,他的对手就要将他彻底打败,于是他的竞选干事就说:‘好,我们要做的,就是散播一个他的故事,我们告诉大家他跟猪搞。’然后这位候选人就问这是不是真的,竞选干事回答说不是。‘我们就是要让他否认这件事,’干事说,‘我们要让他否认。’”

“我懂了。”

“只要你丢的泥巴够多,总有些泥巴会黏住对手。有些操他妈的警察用波提雅把我引出来,事情就是这样。他们要我停止与普杰尼恩合作,然后她就会撤销那些控诉,整件事情就是这样。”

“你知道是谁干的吗?”

“不知道。我不能突然停止与普杰尼恩合作,而我又要这些控诉被撤销。他们在法庭上不能把我怎么样,但这不是重点。就算不上法庭,他们也会进行局内调査。只是他们根本不会去作什么狗屁调查,因为他们早有结论了。他们会马上停我的职,最后把我踢出警局。”

“我以为你辞职了。”

他摇摇头,“老天,我为什么要辞职?我现在比前十二年好多了,就快十三年了。我现在为什么要辞职?一决定跟普杰尼恩联络,我就开始休假。你无法一边值勤,一边又要应付特别检察官。局里可能太缺人手,所以不能正常升迁。但是我从来没想过要辞职。等事情结束,我就会回去上班。”

我看着他。如果他的最后一句话是真的,那他就要比他看起来或表现出来的笨得太多。我不了解他从哪个角度帮普杰尼恩,但是我知道,只要市警局受到影响,他这辈子就完了。他已经让他自己从警官变成一个贱民。只要他活着,这个阶级标志就不会消失,这与调查是否动摇警局无关,这也和谁会因此被迫提早退休或者谁会垮台无关。这些都不要紧,每一个警队的警察——清白的或肮脏的、正直的或卑劣的——这一生都会为杰里·布罗菲尔德站冠上卑鄙之名。

他应该知道这一点,毕竟他在这一行待了十二年。

我说:“我不知道我要从哪里入手?”

“帮你换一杯饮料,马修?”

“不必了,我无所谓。我在何处进场,布罗菲尔德?”

他扬起头眯起眼。“很简单,”他说,“你曾经是警察,所以你知道那些步骤,而你现在是个私人侦探,因此你可以自由运作。然后——”

“我不是私人侦探。”

“我听说是。”

“侦探得经过重重考试取得执照,他们收费而且保存纪录、申报所得税,而这些我都不做。有时候我会为某些朋友做某些事情,当作人情,他们有时会给我钱,这也是人情

。”

他再次扬起头,然后很了解地点点头,似乎表示他很高兴知道这里面有个秘密机制,而他也很高兴知道这个机制是怎么回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我的就是这样,而他则敏锐得足以了解我的想法。这孩子喜欢有想法。

问题是如果他真的喜欢有想法,那他跟普杰尼思混在一起干吗?

“好,”他说,“不管你是不是侦探,你都可以卖我一个人情。你可以去见波提雅,搞清楚为什么她要卷进这档子事,你看看她有什么事犯在他们手上,而我们可以怎样突破他们的控制。最要紧的是,搞清楚到底是谁让她起诉我,如果我知道那个杂种的名字,我就知道怎么跟他打交道。”

他继续说着,但是我不太在意。当他慢下来喘口气的时候,我说:“他们要你和普杰尼恩冷却下来,要你离开这个城市,停止合作。”

“他们一定想这样。”

“那你为什么不?”

他注视着我,“你一定在开玩笑。”

“你最初为什么会和普杰尼恩联手?”

“那是我的事,马修,你不觉得吗?是我雇你帮我做事。”也许他觉得这些话太尖锐了,便试图以微笑缓和。“真他妈的,马修,这跟你为了帮我而必须知道我的生日或是口袋里的零钱数目不一样,对吗?”

“普杰尼恩没有你的把柄,你只是自己走进他办公室,告诉他你有一些可以动摇整个市局的讯息?”

“没错。”

“你不像过去十二年一样戴上眼罩当没看见?你又不是唱诗班的纯洁小男生。”

“我?”他大笑,“我完全不是,马修。”

“那我就不懂了。你的目的何在?”

“我一定要有目的吗?”

“你绝不会没有目的而上街乱走。”

他想了一下,决定不对这句话发火,而以咯咯的笑声代替。“你一定要知道我的目的吗,马修?”

“嗯。”

他喝了一口酒,仔细地思量。我几乎希望他叫我滚蛋,我想走开然后把他忘记。他是个卷入某件我无法理解的事、而我绝不会喜欢的人,我真的不想被他的任何问题搞得一塌糊涂。

然后他说:“你们这种人应该懂。”

我不说话。

“你曾经在警界十五年,马修,对吧?你升迁过,你做得很好,所以你一定知道状况。你必须做个玩他们的游戏的人,我说得没错吧?”

“你在里面待了十五年,再混五年,你就可以拿到长期饭票。大家情况都一样,是不是?你到了一个点之后,就再也不能突破。贪污、敲诈、花钱消灾这类脏事都在你身边发生。你的情况是,你打包回家,远离那里。我很尊敬你,相信我,我很尊重。但是我考虑过后,觉得这对我还不够,这样的路不适合我,我不能就这样从我待了十二年的地方走开。”

“就快十三年了。”

“啊?”

“没事,你继续说。”

“我是说我不能只是转身走开,我必须做点什么让事情好转。不必全部变好,也许只能好一点点,而这表示有些大头将要卷铺盖。我很抱歉,但是一定得这么做。”现在这张脸上突然露出一个沉迷于他的诚实事业的笑容。“你瞧,马修,我不是操他妈的什么基督徒。我是有自己看法的人,你这样叫我是对的,事实就是这样。我知道些阿布纳难以置信的内幕。一个绝对正直的人绝不会听到这些事情,因为那些聪明人在走进他房间时会闭嘴。但是像我这样的人就有机会听到一切。”他俯过身,“我再告诉你,也许你不知道。当你还戴着警徽的时候,或许情况还没有这么糟。但是这操他妈的整个城市都是可以卖的。在任何领域你都可以买通警察,一直到一级谋杀。”

“我从来没听说。”这句话并不完全属实,我听过,只是从来不相信。

“不是每一个警察都这样,马修,当然不是。但是我知道两个案例——这两个是我知道的事实——有几个家伙跟他们的头儿因为杀人在街上被捕,结果他们通过地下渠道把他们自己买出警局。还有迷幻药,操,我不必告诉你迷幻药的事情,那是一个公开的秘密,每个贩子都会在暗袋里放一些迷幻药,他们不会不带它上街,那叫‘放人钱’——警察堵你的时候,你塞给他,他就会放人。”

事情一直都是这样的吗?对我来说似乎不是。警察总是拿钱,有人拿多,有人拿少,有人对来到面前的顺水钱财绝不说不,另外有些人的确到外面为钱奔走。但也有些事不会有人做:没有人拿杀人犯的钱,没有人拿迷幻药。

但是世事的确会改变。

“所以你就再也受不了了。”我说。

“对,而你是最不该需要我说明这些事情的人。”

“我不是因为贪污才离开警界的。”

“哦?那是我弄错了。”

我站起来走向他刚才放下波本酒瓶的地方,给自己加了酒,喝下一半,然后我站着说:“贪污从没让我那么困扰,我的收入养家绰绰有余。”我说给布罗菲尔德听,也说给自己听。他并不是那么在乎我怎么离开警局,倒是我比较在乎他是否知道真正的理由。“我拿我能拿的。我从来不曾到处伸手,我也从不让一个我认为犯下严重罪行的人用钱脱罪,但是我们也从没有一个星期是只靠政府粮饷过日子的。”我把杯里的酒一饮而尽。“你拿了很多,政府付的薪水买不起这套西装。”

“毫无疑问。”那个微笑又来了,我不是那么喜欢它。“我拿了很多,马修,毋庸多辩。但是我们都划了一定的界限,对吗?你到底为什么辞职?”

“我不喜欢值勤的时间。”

“说真的。”

“这个理由很真了。”

我只想告诉他这么多。就我所知,他已经知道整件事的来龙去脉,或者是最近在街头巷尾传说的版本。

理由其实很简单。几年前我在华盛顿海茨的一个酒吧喝了点酒,当时我没当班,所以我可以随心所欲地喝。这个酒吧是一个警察们可以一边待命一边喝酒的地方,它可能向警方行了贿,但是我倒从来没有得到好处。

后来两个年轻混混进来打劫,并且在离开的时候开枪打死了酒保。我追到街上,射光配枪里的子弹,打死了一个小杂种,另一个则被打跛了,但是其中一个子弹去了不该去的地方。它射到了什么东西反弹回来,或者反弹了好几次,最后射进了一个叫埃斯特利塔·里韦拉的七岁小女孩的眼睛,并穿过眼睛射进了她的脑袋。埃斯特利塔·里韦拉死了,绝大部分的我也死了。

事后他们进行调查,我不但完全无罪,甚至还获得了嘉奖。不久之后,我便辞了职,并且与安妮塔分居,搬进了五十七街上的旅馆。我不知道这一切是否作对了,就算是对的,这些对的事情却使我再也不能感受当警察的快乐了。但是这一切都与杰里·布罗菲尔德无关,而且他也不会听我说这些。

于是我说:“我并不是很清楚我能替你做什么。”

“你能做的比我能做的要多,你可没有被困在这间鬼公寓里。”

“谁帮你带食物?”

“我的食物?哦,我出去吃,我也喜欢在外面吃,不过吃得不多,也不常去。我离开这栋大楼或回来的时候都会注意不要被人看到。”

“迟早有人会跟上你。”

“他妈的,这个我知道。”他又点了一支烟,他的金色登喜路打火机就像一块金属片消失在他的大手掌中。“我只是想给自己争取几天时间。”他说,“如此而已。波提雅昨天把她自己登到所有的报纸上,从那时候起我就在这里了。我想如果我运气好的话,我可以在这个安静的社区躲上一个礼拜。在那之前,也许你可以让她停手。”

“也或许我什么也不行。”

“你会试吗,马修?”

我并不想。我是没什么钱,但这并不困扰我。现在是月初,我的房租已经付到月底,手上还有足够的现金让我泡在波本和咖啡里,还有一点余钱可供我吃点好吃的奢侈一下。

我不喜欢这个自大的龟儿子,但是这并不妨碍我帮他做事。事实上,我通常喜欢帮我不喜欢也不尊敬的人做事,这样成效很差的时候我会没那么痛苦。

所以我不喜欢布罗菲尔德根本不是问题,他告诉我的事中我相信的不超过百分之二十,我甚至不确定该相信哪百分之二十。

而最后这一点可能帮我做了决定。因为我显然想搞清楚哪些关于杰里·布罗菲尔德的事是真的,哪些是假的,以及他为什么和阿布纳·普杰尼恩搞上;其中,波提雅·卡尔应该放在什么位置,是谁、如何、为什么在算计他。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知道这些,但是我显然想知道。

“好吧。”我说。

“你愿意一试?”

我点头。

“你需要些钱?”

我又点头。

“多少?”

我向来不知道如何收费。这笔生意听起来好像不会花很多时间——也许我能找到方法帮他,也许不能,反正我很快会知道结果。但是我不想给自己开价太低,因为我不喜欢他,因为他很狡猾,穿着昂贵的衣服,并且用镀金的登喜路打火机点烟。

“五百美元。”

他考虑了一下,好像价钱很夸张似的,我告诉他,如果他愿意,他可以找别人。他马上向我保证他没有那个意思,然后他从西装的内袋拿出一个皮夹,点出许多二十元和五十元钞票。在他把五百美元放在面前的桌上之后,他的皮夹里依然剩下很多。

“希望你不介意付现金。”他说。

我告诉他,没有问题。

“没多少人会介意的。”他说,然后又给我一个招牌微笑。我坐在那里看了他一两分钟,然后俯身拿了那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