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广从去年四月开始在印刷公司工作,也就是从那时起开始了独自一人的生活。公司里大约有一百人,松永年雄是公司中的前辈。
每年春天,新入社的社员们都要参加迎新酒会,这是以加深同事们之间的交流为目的所举办的,所以不能推辞。
正在大家醉意微醺的时候,有一个戴着圆框眼镜,比自己稍微大一些的男子离开了座位开始讲起话来,周围的人一边举起杯子喝着啤酒一边听他高谈阔论。明广对这些话题不感兴趣,所以有些百无聊懒。也就是从那时起,明广养成了只听不说的习惯。
那个男人说起了前年的春天的事情。有一个新社员在他的手下工作,那个新人一副完全靠不住的样子,居然连酒都不会喝。他便把大量的工作推到他身上,故意为难他。于是他在一通抱怨之后,无奈地辞职离开了公司。他一边夸耀着自己的功绩,一边将手中的啤酒一饮而尽,一副自大的样子。
明广突然感到身上开始发凉。从眼镜男与周围的人的闲扯中,很快就了解了他是在公司工作了几年的前辈。但是,明广对他现在正在吹嘘夸耀着的事情,不知怎么的就是感到不对胃口。他旁边的人称呼他为松永先生,所以他也知道了他的名字。
明广居住的公寓位于老建筑密集的地方。这里的道路很狭窄,有车子经过的时候,就连一根电线杆都会挡住人前行。明广每天早晨都经由这条路前往车站。
通过建筑密集的地方,是一条沿铁路铺设的道路。铁路和道路之间,有着一半都被埋在杂草中的铁丝网。每当急行电车经过的时候,风压都会吹得铁丝网摇曳不停。
明广每天通勤都要坐电车。走路到距离公寓最近的车站大约十五分钟,再在摇摇晃晃的电车中呆二十分钟,就可以到达印刷公司所在的车站。
那天早晨,他偶然地发现松永与自己在同一个车站乘车。沿着铁路向着车站行走的时候,他从道路旁望向铁丝网那边,发现松永就站在站台上,或许他住的和自己很近吧。他的身边有一位化了妆的年轻女子,两人亲昵地聊着天。女人大概是松永的恋人,并且跟他乘同一辆电车出勤。
因为在酒会上的事情,他开始有意识地避开松永,即使是在车站,可以的话也最好不要和他打招呼。但不管怎样,躲着不见也不见得总能如愿。
有一次,他出现在了在站台上等车的明广面前,与他四目相对,从眼镜的那边观察着明广。他的眼睛没什么特点。虽然是在同一个部门,但他也只是仅仅记得明广的长相罢了吧。两人从没有说过话,对于他来说,自己不过是不起眼的同事中的普通一员吧。
因为在车站打过照面,所以从此以后,他对明广的认识加上了“在同一个车站乘车”这么一个标签。
明广在公司主要的工作,是一种叫做凸版印刷的业务。把像一张巨大的卫生纸那样的原纸放在印刷机上,使其经过印刷轴。他一开始以为只要全部交给机器来处理就行了,但渐渐地,他也发现这是一项需要一定技术才能做好的工作。
根据墨水的量,给同一件物品涂上不同的颜色。而且必须根据顾客所指定的颜色来上色,不可以有丝毫差错。最初他只有听人指挥才敢动手,如今也能够做得和别人一样好了。
明广并不擅长记住人的名字。从中学的时候就是这样,只有经常同自己交谈的人,他才能勉强记住他们的名字。那些与自己基本上没有交集的人的名字,一到第三学期结束就会忘得一干二净。在公司也是如此,对方叫出了自己的名字,自己却对他一无所知的场合并不少见。这或许是自己对周围并不关心的证据吧。
不管周围的人在兴趣正浓地讨论着什么,他都没有一丝要加入谈话的意思,况且对于聊天他本身就不感兴趣。如果是一般的人被邀请加入聊天,一定会靠近过去。但是,明广却总是避开这种场合。
他希望过独自一人的生活,也正因此而很自然地被孤立了。这种倾向从他上中学的时候就开始了。为了应和大家的话题对他来说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所以三两成群的同班同学们,有时候会像看不同种类的生物一样看自己。
刚进公司的时候,有同事会邀请自己在下班后一起去喝几杯,明广却总是拒绝——结果可想而知,很少有人会与明广说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