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诵跟《新约·圣经》一样长的书——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大学之一,是开罗的艾阿发大学。这是一所回教大学,有21000名学生。在这所大学的入学考试中,要求每位申请入学的学生背诵《古兰经》。《古兰经》的长度和《新约·圣经》差不多,需要3天时间才能背诵完。
中国的学生,古时被称作“学童”,他们也必须要背诵一些中国的宗教及典籍。
这些阿拉伯及中国学生为什么能表现出如此的记忆呢?
原来他们采用了一种不断重复的方法,也就是我们这里要介绍的第二条记忆的自然法则。
你可以记住那些难以数计的资料——只要你经常重复它们即可。经常复习你希望记住的知识,不断地使用它,实践它,把新字运用于你的交谈中。在交谈中谈论你希望在演讲中提出的要点,用过的知识及资料会令你难以忘怀。
正确有效的重复方式——但是,光是盲目、机械地强记及复习某一知识是不够的。应该重复得有智慧,要配合某种固定的思想特点进行复习——这才是我们所应该具备的方法。艾宾豪斯教授选了许多没有任何意义的音节让他的学生们去背诵,比如“Deyux”、“Goli”等。他发现,不到3天的时间,这些学生就将这些怪字平均重复背诵了38次,居然能将它们全部记下来,如果他们一口气将之重复念上68遍,也同样可以全部记下来……其他的各种心理测验也一再显示出相同的结果。
这是对记忆力进行实验的一项重要发现。这一实验还表明,如果一个人坐下来,不断重复某件事,一直到把它深印在记忆中为止。他所要花费的时间与精力,恰好是他在一定时间间隔区段进行重复行为而获得相同结果的两倍。
这种怪异的理想行为——如果我们可以如此称呼它的话——可由下面两种因素来加以解释。
第一,在重复行为的时间间隔内,我们的潜意识一直在忙于将它们形成更可靠的联结。诚如詹姆斯教授所说:“我们在冬天学会游泳,在夏天学会滑雪。”
第二,在分段时隔进行重复时,我们的头脑不至于因为连续不断地工作而感到疲惫不堪。《天方夜谭》的译者理查·波顿爵士能流利地说27种语言,但他承认,他每次练习或研究某种语言绝不会超过15分钟,“因为一超过15分钟,头脑就失去了对它的新鲜感。”
在知道以上这些事实之后,我们相信,即便是一位自称是拥有丰富常识的人,也不会等到在发表演讲的前夕才去进行准备工作。如果他真要等到演讲前才动手的话,他的记忆力将只能发挥其效率的一半。
关于“遗忘”的方式,这儿有一个对我们很有帮助的发现。心理实验一再显示,对于我们刚刚学到的新知识,我们在最初8小时当中所遗忘的,将多于我们在以后36天所遗忘的。这是一个多么奇妙的比例!因此,在你要步入一个商业会场或是一个家长会场或一个俱乐部会场聚会时,在你要发表演讲之前,应立即把你的资料看一遍,把你所搜罗到的事实再想一遍,使你的记忆力恢复新鲜活力。
林肯就知道这样行事的价值,并且还一再使用它。当年在盖茨堡,学识渊博的爱德华·艾佛里特被安排在他之前发表演讲。当艾佛里特的演讲逐渐到达其冗长的正式献词的尾声时,林肯“很明显地表现出紧张的神情”。当别人在他之前演讲时,他一向如此。他匆匆调整了一下他的眼镜,然后从口袋中取出讲稿,自己先默默地念了一遍,以加强他的记忆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