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哭。
没有用,他们再也不关心我的死活,哭亦没有用。
我进房间躲着。
真希望下一次开门出来,我已十九岁,不用再靠任何人,可以自力更生。
第二天早上,陈妈上来唤我:“傅先生有话同你说。”
我也有话说,打开门,仍然只得九岁。
他的气已消了。
我站在他面前,不知怎么开口。
“失望是不是,不过不要怕,生命中原充满失望。”
他也没打算瞒我什么。
“承钰,你母亲不要你了。”
我也知道这是事实,由他说出来,胸口还犹如中了一拳,比摔在地上还痛。
我颤声问:“我父亲呢,能不能叫他回来?”
“我们不知道他在何处。”
我低下头。
“承钰,我愿意收你做义女。”
“如果你不介意,我情愿去孤儿院。”
“但你不是孤儿,你可以住在这间屋子里,到你成年。”
“不。”
“承钰,别固执,你母亲都已经赞同。”
“在孤儿院,大家都没有父母,没有人会笑我。”
傅于琛一直有办法说服我。
第二天,他告了假,带我去参观一所儿童院。
负责人挑了三五个孩子出来,由他们介绍院内生活。
有一个女孩,与我差不多年纪,一直奉承着大人,眼神闪烁,不住赔小心,说许多声“谢谢”与“对不起”,表示她有教养,又向我打听生活情况,对我身上的衣服表示羡慕。
我贴近傅于琛,不敢与她说话。
负责人带我们去参观女童的居所。
一间大房间总共放着八张床,简陋的床垫被褥,床边一张小茶几,这就是她们所能拥有的一切。
我打心底发寒。
总比做卖火柴的女孩好吧,我想。
卫生间在走廊的尽头,大家蹲着就洗身洗衣服,一只只漱口杯上吊着一条条毛巾,无所谓你我她,都可以公用。
这就是我要来的孤儿院。
隔了十年,当我中学毕业,又一次试图离开傅家,自力更生,对这所女童院犹有余悸。
我记得考取了师范学院,兴致勃勃以为是新的里程碑,跑到他们的宿舍一看,也是这样,空无一物的大房间,放四张床,每人一只床头几,洗手间在走廊尽头。
顿时吓得我面青唇白,打道回府。
对于自小有温暖家庭的人来说,住大房间,吃大锅饭,可能是另一番情趣,另一种经验。
但我接受不来。
那夜,傅于琛诚恳地问我:“承钰,你已看过那地方,你真认为,与我同处会比到那里去更差?”
我小小的心灵完全被摧毁。
注定要寄人篱下,就选一个较为理想的环境吧。
我细声说:“我愿意留下来。”
过几日,傅于琛办手续成为我正式的监护人。
母亲也在场,大笔一挥,完全与我脱离关系。
那日她竭力地打扮过,小腰身的外套,窄裙。
那套衣裳太小了,绷在身上,现出她的小肚子,她也自觉,老用大大的手袋遮住腹部。经济情形一定不好,没有能力买新衣。
傅于琛正面也不去看她。
她甚觉无味,办好事就走了。
傅于琛带我去喝咖啡。
商业区繁忙地带的咖啡座上,他遇到不少熟人,过来打招呼的时候,都对我露出好奇的神色。
我自顾自吃蛋糕,不去理会他们。
老实说,真的沦落到女童院,还有什么私隐可言,沐俗睡觉都得对着大众做,我已丧失畏羞本能。
打那个时候起,养成我除死无大碍的脾性,怕得死掉都不露出来,鞠一个躬,说声对不起,又从头来过。
或者这也是傅于琛与我共同的一点,他亦与我一样,冷如万载玄冰。
他没有把我介绍给任何人。
直到一位漂亮的小姐走过来,他叫“于琛,你在本市?”
“伊利沙伯,”他站起来,“请坐。”
我听过这个名字,她姓黄,是他的女朋友,他们有很好的交情。
伊利沙伯是位标致的女子,面孔有股说不出的秀气,眉宇间略为骄傲,但是一笑起来,又被甜美取代,身材高挑,与她男友差不多高,穿得华美讲究。
我不大认识她们这个年纪的女子,但比较之下,也知道她的姿态比母亲要高级得多了。
伊利沙伯坐下来,亲切而善意地问:“这位是谁呢?”
傅于琛说:“是周承钰小姐。”
“你好。”她说。
我也说:“你好。”
她又说:“我们一般发型呢,此刻最流行埃及艳后式。”
我并不知道她指什么,维持沉默。
但她是位有教养的女士,并没有与傅于琛作私人谈话,置我不顾,客套几句,她就告辞。
傅于琛站起来把她送回另一张台子去。
来来去去,像是一整套仪式,煞是好看。
当他回来的时候,我比平时更沉默。
是他先问我:“她可漂亮?”
“非常美丽,像电影明星。”
“全城名媛,最好看数她了。”
忍不住问:“她是你女朋友?”
“从前是。”
“发生了什么?”
“真是难以形容,”他微笑,“你喜欢她?”
我点点头。
“记住,真正有气质的淑女,从不玄耀她所拥有的一切,她不告诉人她读过什么书,去过什么地方,有多少件衣裳,买过什么珠宝,因她没有自卑感。”
日后就明白了。
说简单点,姿态要大方,切勿似小老鼠偷到油,或是似小捞女找到户头。
傅于琛自那个时候开始教育我。
我一直住在他家里,由陈妈照顾我。
他时时带我出去,总是介绍我为周承钰小姐。
人们全然不知我与他是什么关系,但日子渐渐过去,他们习惯他身边有这么一个女孩子。
十二岁的时候,我已长到现在这么高,一年之内缝三次校服,买三次皮鞋,一会儿便嫌小,衣物穿三两个月便不合身,很明显开始发育。
脾气也格外孤僻,动不动生气,一整天不吃饭,只有傅于琛在本市的时候,我才肯开口说话。
他常常外出,一去盈月。
有时我问:“你又要到什么地方去?”
“我去奥地利史特拉堡。”
“做生意?”
“不,去参加花式飞翔比赛。”
“会不会有危险?”
“走路也有危险。”
“我可不可以去?”
“你要上学。还有,你已经这么大了,带你出去,人家会以为你是我女朋友。”
我咧嘴笑。
没有人知道他的女朋友是谁。
他仍然没有结婚。
他仍然带我出去,他喜欢我外出时擦点口红。
陈妈初时很诧异,“小姐,你怎么开始化妆?”后来见惯了,就不再问,这世上原有许多奇人奇事,有什么稀奇。
口红由他买回来,有两个颜色,一只大红,一只粉红。我不大会用,总是搽得厚厚的,嘴像是哭过之后,肿了出来。
他还喜欢我穿窄腰身的大圆裙,梳马尾巴,这样打扮起来,照着镜子,自觉似十六七岁少女。
他买项链给我,说:“戴上就更好看了。”
傅于琛把我打扮得似公主一样。
我没有令他失望,开头,我知道有人怀疑我是他的私生女,后来,他们又说我是他的小妹。
暑假,他把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