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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二章

格兰特这番守候似乎是永无止境。夜色轻柔,空气略微湿润,不时飘来树叶和花朵宜人的香味。想必附近有一棵莱姆树。看不到天空,只觉头顶笼罩着一片朦胧而厚重的漆黑。偶尔响起的钟声,带着一份疏离的亲切感。不知不觉间,格兰特发现夜晚的祥和已然开始侵袭他,他的意识逐渐陷入模糊与麻木,不得不强逼自己保持清醒。

接着,凌晨两点半的钟声敲完之后几秒钟,情况出现了,毋需任何激励,他蓦地一跃而醒。他并未听到声响,不过修道院前面这条小路上有了动静。天色实在太暗,看不清有什么人形,只是有一团黑影在暗处移动,状似一方在微风中飘动的窗帘。的确是有人在街上。

格兰特等着。黑影移动的幅度渐小,愈变愈模糊,最后停滞了下来。无论那人是谁,无疑是在往远离他的方向行去。格兰特把他那双没绑上鞋带的靴子从脚上脱下来,背在肩膀上;在这种夜晚要是穿着鞋子,每一个脚步声都会听得清清楚楚。

他悄悄走上那条小路,从屋外的高墙下走出来。离开围墙的阴影之后,视线稍微好了些,他再度看到前面那个行进中的黑影。他尾随而上,警醒每一根神经,这时不仅难以估计对方的确切距离,甚至连他究竟停歇与否也几乎无法判断。过了前面那条街,情况容易了一点,在暗处移动的黑影成了一个形体。这个形体急速遁走,轻巧地没入暗夜之中。格兰特迈开步子紧跟在后,一路行过几条两边都是二层楼房的窄小街道。经过几幢花园小别墅。又经过了一座小牧场。

接着格兰特透过仅穿着长袜的脚底感觉到地面变成了碎石路,不禁咒骂起来。

那人正在往乡间走去,至少是往郊外的方向。

格兰特尾随那个若隐若现的形体在黑暗而寂静的夜色中走了大约二十分钟。他完全不知道四周的环境,只能盲目地亦步亦趋。他不知道何时会遇上阶梯,何时会出现斜坡或是障碍物。踏错一步,整晚的努力可能就付诸流水。不过在他目力所及之处,他跟踪的这个目标脚下未曾稍加犹豫,可见这番行动并非仓皇的逃亡,而是他惯常为之的出游。

不久格兰特感觉得到他们大约已经来到了一处开阔的乡间。就算有房子的话,也是建在这片田野的树篱后面——也许是新兴的市郊。树篱令他很难看见跟踪的人,大量黑暗的块体为这个移动中的人形造成了一片模糊不清的背景。接着格兰特突然发现,他跟丢了。前面已经看不到任何东西在动。他倏然立定。那人是在等他吗?

还是他已经闪进某个缺口不见了?好几次每当他踩滑了几颗小石子,他便怀疑那人是否发现了他。刚才尽管视力有限,他还是看得出来那人在行进中并无停下来东张西望的痕迹。不过现在却是完全失去了动静。

格兰特步步为营,小心翼翼地往前走,最后发现自己正好来到树篱的一个缺口边。那是一道栅门。他真希望能把手电筒拿出来用。像这样在不知名的乡间盲目前进,使他感到十分焦躁不安。他决定赌一下,认定那人就是从这里走了,于是举步入内。脚底下随即传来了沙地的柔软触感。狐疑中他呆立不动。这只是一个寻常沙坑而已吗?那人有什么诡计?打算偷袭他吗?接着他想到,新式乡间别墅的人口处常使用红色的细沙作为装饰,于是他再度深吸了一口气。定下心之后,他继续前进,用一只脚找到割齐的草坪边缘,让这条线带领他走向前面某处必定会有的建筑物。

果然一栋粉刷成白色的屋子甚为突兀地出现在黑暗之中,约莫为八间房的大小。即使在如此漆黑的夜晚,它依然苍白得微微发亮,借着这少许诡异的微光,他再度看到了那个人。那人直立不动,令格兰特觉得他似乎正在回头望着他。他发觉得太晚,原来自己也正站在这栋房子的一个侧翼前面,刚好衬出他的身形。他连忙伏低。过了一会儿,那人继续往前走,最后消失在屋子的角落。

格兰特尽快走到那个角落去等着,背部紧贴着墙。但是没有声音,没有呼吸,听不到任何动静,那人已经走掉了,他白费了一番工夫。他举步转进角落。一块软毛布落了下来,整个蒙上他的脸,随即紧紧地绕在他的脖子上。

就在软布即将封喉的千钧一发之际,他的手指往上一格,卡人了脖子和软布之间。他奋起全力与之抗衡,接着突然弯身向前,拿这块布当杠杆,顿时觉得那人的身体滑过他的背,头朝下往地面撞去。重量将格兰特压倒在地,那个令人喘不过气的可恶东西还套在他头上,但是现在他的手可以空出来了。他伸手往对方抓去,同时感到一阵狂喜,因为喉咙上的枷锁已经松开了。他还是看不见,也还觉得窒息,但是已经没有立即被勒毙的危险。事实上,他已然开始反击,尽可能去叉那人的脖子。不过那人像泥鳅一样扭来扭去,并且用膝盖使出阴毒的招数。用下流的手段打架,在赫伯。歌陶白来说已经不是头一遭了。格兰特盲目出手,但触手可及的只有这块人工种植的草地,他真希望他能看得见,只要三十秒就够了。他把这位偷袭者偶然被他抓在手里的某个部位放开——他无法确定是腿还是手臂——并使劲往旁边滚。此举并不成功,因为那人硬是牢牢的将他抓住。不过他因此有时间把手伸进口袋,并握住了手电筒。此时他被那人一推,翻过身来仰面朝天,顿时手挤在口袋里拉不出来,不过他用余下的那只手,使尽全力往向他脸上喷气的方向猛力一击。他的指关节击中了某个硬物,随即听到牙齿断裂的声音。跟着那人的全副重量一下子压在他身上。他挣脱出来之后,连忙伸手去扯口袋里的手电筒。

在他把手电筒拿出来之前,那人又开始行动了。他只是受到惊吓而已。格兰特把灯光往他身上照去,在光线落到他脸上之前,那人已经跳开了。格兰特退到一边,那人跟着冲了过来,他拿着武器挥去,因毫厘之差未能打中,结果两人一起倒地。

格兰特没有足够的预备来承受这样的重量,他的注意力都在那一击上面他重重地摔倒在地。

在这朦胧的一刻,当全部的机能都在试图唤起已经茫然的身体重新备战时,他只漠然地想着,这人会怎么杀他?令他惊讶的是,他感到那人的重量从他身上移开了,某个东西擦过头侧敲了一下,尽管耳朵嗡嗡作响,他还是感觉得到那人从他身边走了开去。

他拖着身子坐起来无意间坐到了刚才砸他的那块石头上。他开始摸索手电筒,准备继续去追踪那个人,这时一个女人的声音在黑暗中低声说道:“是你吗,伯特?发生了什么事吗?”

格兰特打开手电筒,然后站了起来。

光线照到一对又大又温驯的褐色眼珠,简直就像鹿眼一样。不过这张脸的其他部分可不温驯。灯光一闪,她立刻倒抽一口气,往后退了好几步。

“站住,”格兰特用不容违抗的语气喝道,对方因而不再动弹。

“别这么大声,”她焦急地说道:“你到底是谁?我以为你是——我的一个朋友。”

“我是探长——也就是警察。”

格兰特发现,此话一出,通常会引起截然不同的两种反应:恐惧或是敌意。无辜的人表现出来的经常是第一种;第二种的话就是不打自招了。现在这女人就是属于后者。

格兰特把手电筒照向屋子——是一栋一层楼的建筑物,但上面有几间小阁楼。

“不要那样!”她嘘声说道:“你会吵醒她的。”

“‘她’是谁?”

“老太太。我的老板。”

“你是这里的女佣吗?”

“我是管家。”

“这屋里就你们两个人?”

“是的。”

他把灯光指向她身后一扇敞开的窗户。“那是你的房间吗?”

“对。”

“我们到那里面去谈谈。”

“你不能进来。你不能对我怎么样。我什么事也没做。”

“可以进去再说吗?”格兰特话说得很客气,语气却完全不是那回事。

“没有搜查令你不能进房子里来。这我知道!”现在她已经挺身站到了窗台前面,扞卫她的房间。

“办凶杀案是不需要搜查令的。”格兰特说。

“凶杀案!”她瞪着他说道:“我和凶杀案有什么干系?”

“请你先进去好吗,顺便把灯打开。”

她只得照做,熟练轻巧地爬过窗台。等里面一开灯,格兰特立即踏上窗台,将窗帘拉开。

里面是一间非常舒适的卧房,床上是鸭绒被,桌上有一盏盖着灯罩的台灯。

“你的雇主是什么人?”他问道。

她说了名字,并表示她只来了两三个月而已。

“你上一个工作在哪里?”

“澳洲的某个地方。”

“那你和赫伯。歌陶白是什么关系?”

“谁?”

“得了吧,我们不要浪费时间了,小姐——对了,你在这里用的是什么名字?”

“我用我自己的名字,”她恶狠狠地瞪着他看:“罗莎。富里森。”

格兰特把灯罩弄斜,为了将她看清楚一点。他以前没见过她。“赫伯。歌陶白今天晚上到这里来找你,而且你也在等他。你现在就全部给我老实招来,可以省下你不少麻烦。”

“如果你一定要知道的话,我是在等伯特。他是送牛奶的。你不能因为这个就要抓我。你也不能全怪我。一个女孩子住在这种地方总要自己找点乐子。”

“是吗?”他往壁橱走去。“你站着别动。”他说。

壁橱里除了女人的衣服之外别无他物,以她的身份,那些衣服未免太好了点,不过都已经不是很新了。格兰特要求查看五斗柜放了什么东西,她很不情愿地将它打开。

里面都是一些寻常杂物。他问到她的行李箱在什么地方。

“在阁楼的储藏室里。”她说。

“床底下那几个皮箱装了什么?”

她一副准备要揍他的样子。

“让我看看里面的东西。”

“你没有权利看!给我看你的搜查令,不然我不会打开任何东西的。”

“如果你真的没什么好隐瞒的,就没有理由反对我看里面的东西。”

“钥匙已经被我弄丢了。”

“我开始觉得你非常可疑了。”

她从挂在脖子上的一条细绳取下钥匙,然后拉出第一只皮箱。格兰特看着她,第一次察觉到她并不全然是白人。从她的动作,头发的质地,好像是——黑人吗?

还是印度人?接着他想起赫伯在南太平洋经营过的那个教会。

“你离开小岛多久了?”他闲话家常般地问道。

“大约——”她突然住口,并不再往下说:“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第一只皮箱是空的。第二只皮箱里则满满的是男人的服装。

“喜欢女扮男装吗?”格兰特问道,尽管脚肿了,头又痛,但他已然开始觉得快乐起来。“还是兼职卖旧衣服?”

“这些是我去世的未婚夫的衣服。我想你最好不要拿这个开玩笑。”

“你未婚夫有大衣吗?”

“有,但是他过世的时候弄坏了。”

“哦?他是怎么过世的?”格兰特和颜悦色地问道,双手在衣堆中翻捡。

“车祸。”

“你让我失望了。”

“你说什么?”

“我以为你会给我一个更有想像力的结局。你的未婚夫叫什么名字?”

“约翰。史达波。”

“史达波!(Starboard,意为船或飞机右舷。)所以说不可能是车祸嘛。”

“我猜你知道你自己在说什么。因为我不知道。”

“现在空着的这只皮箱不会刚好是你用来放你未婚夫大衣的吧?”

“绝对不是。”

格兰特搜寻中的手停止动作。他抽了回来,手里握着一捆护照:一共有四本。

其中一本是英国护照,持有人是赫伯。歌陶白;一本是美国护照,署名是亚历山大。拜隆。布莱克;一本西班牙护照,持照人是一名聋哑人士,叫做荷西。费尔南德兹;第四本是署名威廉。凯恩斯。布莱克夫妇共同持有的美国护照。但是上面所有的相片都是同一个人:赫伯。歌陶白;而妻子的照片贴的则是罗莎。富里森。

“你的未婚夫倒是个收藏家。很奢侈的嗜好,据我了解。”他把护照全放进口袋里。

“你不能这样做。那又不是你的东西。我要尖叫了。我会说你闯进来攻击我。

你看!“说着她拉开披肩,开始动手撕扯身上的睡衣。

“想叫就尽量叫吧。你那位老太太一定会对这些护照很感兴趣的。对了,如果你打算对老

太太玩什么诡计的话,我建议你重新考虑清楚。那么我该去找我的靴子了,应该在花园里的某个地方。虽然只有上帝才知道我现在这双脚还能不能穿得进去。我劝你,凯恩斯。布莱克太太,在听到我的消息之前什么事都不要做。我们并没有不利于你的证据,目前还没有,所以为了不要让我们改变对你的看法,千万别做出任何让自己可能会后悔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