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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路》

如果你生活在北京,碰巧又爱喝功夫茶,那你一定会听人说起过“马连道”这个地方吧。它就在宣武区的广安门外,与我们老家椿树街的房子相隔不太远。在我小时候,马连道差不多就已经算是郊区了,我和姐姐常去那儿的果园偷杏子。可如今,这一带居然成了北京最大的茶叶商贸中心,满大街都是福建人或浙江人开的茶铺。

姐姐给我介绍的那个对象——现在我知道她的名字叫侯美珠,就住在马连道附近的小红庙。

星期六的傍晚,我先开车去椿树街接上姐姐,然后一起去小红庙与侯美珠见面。你知道,在和某个女人照面之前,先通过她的名字,想象这人的长相,属于人之常情。在赶往马连道的路上,我多少对这个大舌头的女人抱有某种侥幸心理,并非不可理解的。由此,你大概也可以想象出当我见到真人之后的那种变本加厉的失望。

我们见面的地点,被安排在超市二楼的一家鸿毛饺子馆里。在那样一个油腻、嘈杂的环境中相亲,我们不得不提高嗓门,互相喊话,让人感觉怪怪的,极为别扭。至于说美珠的长相,我固然不能用“难看”或“丑陋”一类的词来形容,但与梨花反复许诺的“美丽端庄”还有不小的距离。也许是想让自己变得更年轻一些,她把头发剪短了,发缝中分。她的脸盘过于方正,看上去有点中性。我敢说,如果你在大街上遇到她,不一定会立马看出她是个女的。姐姐曾不断告诫我,不要总是拿玉芬那种水性杨花的狐狸精媚态,来衡量天底下所有的女人。可坦率地说,我还是更喜欢玉芬那种类型。另外,我也不喜欢美珠身上那过于浓烈的廉价香水味。

话又说回来,自打我和美珠见面的那一刻起,我就发现,她其实是一个厚道而善良的人。就算我不想跟她好,也不愿得罪人家。她还带来了正在上初二的儿子。那男孩显然已经知道,这个场合对他来说,可能意味着什么,对我不太友好,可以理解。这个长得圆头圆脑的男孩,低着头打他的游戏机,偶尔抬头斜斜地瞥我一眼,眼睛里透着让人不寒而栗的凶光。

姐姐看我板着脸,一言不发,就不时地拉一拉美珠的袖子,给她递眼色,让她主动一点。梨花其实也不知道如何应付眼下的这个场面,只是不断重复着那句让人听了肝尖发颤的话:“往后,咱们就都是一家人了。”

她越是这么说,我们就越紧张。我发现,美珠也明显感到了不自在。她拗不过姐姐的撺掇,忽然笑了笑,往我盘子里夹了一个饺子。说实话,美珠的这个不经意的动作,给我带来的感动,连我自己也始料未及。毕竟,从小长这么大,除了母亲之外,还是第一次有人往我的碗里夹东西啊。我心头微微一热,居然开始认真地盘算起“跟她结了婚,到底会怎么样”这类无聊的问题来了。

姐姐见美珠的心思有了活动的迹象,就把身子转向我,对我道:“你可以跟她聊聊音乐什么的。说起来,还真是巧了,美珠也是一个,那个什么,你们时常说的那个什么发烧家。你们在这方面一定会有共同语言的。”

那时,我已经设定了“这个世界上什么事都可以发生,但决不能答应跟她结婚”这样一条底线,心里反而有点轻松。出于礼貌(当然,我对姐姐所谓的“发烧家”也有点好奇),我问美珠平常爱听些什么音乐,使用什么型号的音响器材。美珠的脸憋得通红,她说话的时候,果然有点含混不清,嘴里像是噙着一颗糖。她说,没事的时候也会找一些磁带或CD什么的来听。但家里的那个音响,前几天被儿子搞坏掉了,CD盘有时候转,有时候又不转。

“没关系,他会修。待会儿吃完饭,就让崔子帮你去看看。保管用不了几分钟,他就能把你的机器修好。”姐姐笑道,“美珠的歌唱得好,不是一般的好。每年我们公司年终开联欢会的时候,她总要上台唱那首《天路》,简直跟韩红唱得一样好。”

她随后就捅了捅美珠的胳膊,小声地跟她嘀咕了几句。看那样子,似乎在怂恿她当即就唱,把我镇一镇。美珠自然又是摆手,又是摇头。奇怪的是,她一边推脱,一边用她那怯生生的目光紧紧地盯着我,似乎在推搡中,一直在等我表态。看得出,她本人也非常想唱。我用最严厉的目光逼视她,央求她,让她行行好,不要唱。毕竟,在这么一个人声喧腾、乌烟瘴气的饺子馆里唱歌,有点太吓人了吧。为了让梨花赶紧忘掉她出的这个馒主意,我开始尝试跟坐在我旁边的那个小男孩说话。

我小声问他,多大年纪,叫什么名字,在哪里读书之类。他连看也不看我一眼,对我低声下气的问话,一概置之不理。

“大人问你话呢,你不能这么没礼貌。”美珠对他说。

小男孩终于把头抬起来,用他那小兽般凶狠的目光再次打量了我一眼,怪笑道:“你能不能先回答我一个问题?”

“行啊!”我不假思索地说。

“豆蔻年华这个词,能不能用来形容男生?”

“说不好。”这个问题有点出人意料,我心里实在没底,就抱歉似地朝他笑笑,“我想,大概是可以的吧!”

“错!”

小男孩厉声吼了一句,似乎已掂出了我的斤两,立刻对我失去了兴趣,又埋头玩他的游戏机去了。

因想到第二天一早还要陪盐城的表弟去潭柘寺,好不容易熬到晚饭结束,我便立刻起身告辞。美珠倒也没说什么,可姐姐死活不让。她执意要我去美珠家坐坐,说是去“认认门”。听梨花那口气,就好像我已经答应了这门亲事似的。她还提到了那台损坏多时、等着我去修理的音响,让我不便一味推辞。在人情世故方面,我大概要算是一个比较迟钝的人了,可我还是能感觉到姐姐在拚命撮合这桩婚事背后所隐藏的动机。说实话,那种感觉,让我心里很不舒服。

七八分钟之后,我们来到了被脏雾笼罩的一条胡同里,我一回头,发现跟在后面的崔梨花早已不见了踪影。对于她拙劣的失踪表演,美珠自然不会觉得怎样意外。

当然,我也不会。

美珠家是一个一间半格局的单元。进门就是厕所。那个狭窄的、只能搁下一张小餐桌的过道,同时也是餐厅和客厅。对面是同样逼仄的厨房,墙上挂着大蒜和腊肠,使房间看上去更为凌乱。往里走,是一个用三合板分隔开的小间,放着小床、书桌和简易书架,大概是儿子的住处。再往里,就是美珠的卧室了。那个圆头圆脑的小男孩,一进屋,就跑到卧室看电视去了。他关门的力量太大,震得门上的挂历左右摇摆。

那台“音响”,就搁在冰箱旁的矮柜上,上面还覆盖着一块棕褐色的绸布。看着这台“步步高”牌的所谓“音响”,我简直有些哭笑不得。实际上,它不过是一台带简易CD系统的双卡录音机而已。如果把它称为儿童英语复读机,大概更加名副其实。CD仓在机器的顶部,我按了一下机顶的圆钮,CD盖“啪”的一声,僵直地弹起,吓了我一跳。我用打火机照了照,朝里边望了两眼,很快就发现了问题所在:不过是CD的光头稍稍出现了偏离而已。可美珠在家里翻箱倒柜,怎么也找不到十字花的小螺丝刀。最后,我总算用一把水果刀外加一把镊子,帮她修好了这台音响。

由于我顺便替它擦拭了一下CD机的激光头,声音比原来更清晰一些,是完全有可能的,但美珠恭维我说,那声音简直比机器刚买来的时候还要好听,就有点夸大其词了。她把大胖子韩红演唱的那首《天路》放了一遍,自己也小声地跟着哼唱,又可怜兮兮地拿眼睛朝我瞄了一下,似乎在恳求我允许她本人把这首歌再唱一遍。我自然不予理会。不过,我发现她在哼唱的时候,咬字居然十分清楚,全无那种嘴里含着异物的感觉,心里不由得暗暗称奇。当她准备把这首歌再放一遍的时候,我就不失时机地站起身来,向她告辞。

她愣了一下,用她那含混不清的声音提醒我道:“我记得你刚才是喝过酒的……”

“喝了一点,怎么呢?”我不清楚她想说什么,抬头望着她。

“你这会儿就走,路上会不会遇到警察?”

“不过是一瓶啤酒罢了。就算遇见警察,一般也测不出来。”

“别大意。还是小心点好。我刚泡了茶,等会儿再走吧,喝点茶,醒醒酒再走。”美珠顺手关掉了音响,把我推到了客厅的小方桌前。

小桌上摆着一套功夫茶的茶具。小巧精致的紫砂壶,外加四只小瓷杯。美珠说,这套茶具,是她刚结婚时和丈夫去苏州度蜜月,路过宜兴时买的。这么多年来,一直没舍得用过。她说完这句话,脸莫名其妙地涨红了,大概心里有点后悔。在这个场合,似乎不该提起以前的丈夫。我喝了两口茶,又苦又涩,茉莉花还有股子哈喇味。我本想提醒她,如果是泡一般性的花茶的话,用不着这么好的功夫茶具。咱是穷人,并不丢脸,模仿富人的做派,才会丢脸呢。但我看见她就着茶水吃药(本应讲究的地方,她反而不讲究),便转而问她,身体是不是有点不舒服。

美珠告诉我,大概在七八年前,她得过甲状腺癌。做了手术之后,这么多年都没有复发,说明病是彻底治好了。她让我不必担心。随后又说,甲状腺癌是所有癌症中最轻的一种,很容易被治愈的。她现在坚持吃药,不过是为了巩固一下疗效而已……

“那么,这件事,我姐姐知不知道?”我打断了她的话,问道。

“什么希?”

“你得癌症这件希啊。”我发现自己居然在模仿她说话。好在美珠不以为意。

“当然知道了。是她陪我去的医院啊……”

美珠一定是没有看出我脸上越来越浓郁的愤怒,她又接着说,她知道我最近好像正被什么人催逼着搬家,没地方落脚。只要我愿意,可以随时搬过来和她们母子同住。至于说结婚证,可以以后慢慢再说。

你大概可以理解,在那个时候,为什么我会当场恼羞成怒。我直截了当地告诉美珠:如今在逼我搬家的,不是什么别人,正是我的亲姐姐崔梨花!

那天晚上,我在美珠的住处待得很晚。说实话,我对这个笨嘴笨舌的女人,已经有了越来越多的好感。不管怎么说,这是一个热心肠的老实人。在如今这个世上,连这样的人,恐怕也已是难得一见。另外,她比我还要糟糕得多的处境,也让我在心里产生了一种冲动——那是一种想要一辈子照顾她的幼稚冲动。不过,这个念头只是在心底一闪而过罢了。当我朝这间拥挤不堪的小屋环顾四望时,我悲哀地发现,假如我果真跟她成了亲,石景山家里那一大堆杂七杂八的音响器材,到底该往哪搁呢?

我回到石景山的家中,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觉。已经是深秋了。从北墙裂口灌进来的风透出了些许凉意。大概是为了躲避秋风的肃杀,虚弱而飞行迟缓的蚊子,纷纷钻入室内,在我眼前嗡嗡地飞着。我睡不着觉,倒不完全是蚊子的缘故。我想起了蒋颂平不久前的一番感慨。那段时间,他心里很乱。在他小时候嫁到宝鸡去的母亲,忽然有了消息,要回北京来跟他同住。他说,亲人之间的感情,其实是一块漂在水面上的薄冰,如果你不用棍子捅它,不用石头砸它,它还算是一块冰。可你要是硬要用脚去踩一踩,看看它是否足够坚固,那它是一定会碎的。

姐姐料定我没有地方可去。为了让我尽早从她的房子里搬走,竟两眼一闭,很不负责地把我推给了美珠,推给那个大舌头,那个处境比我还可怜的人,居然不惜向我隐瞒她得过癌症这样一个重要的事实。我觉得梨花没有我愿意相信的那么善良。我终于开始明白过来,她此前在电话中屡次向我哭诉,都是装出来的。至于常保国用大头皮靴踢她的要害啦,什么尿血啦,当然全是胡扯!她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我立马滚蛋。我本该清醒地意识到,姐姐当年将那处北墙漏风的房子借给我住,也并非出于什么好意——母亲故去后,椿树街留下的那套宅院,就算姐弟俩平分,原本也应该有我一半;我本该早一点察觉到,自从梨花嫁给了湖北人常保国之后,她的品性、行为、语调乃至长相,都在迅速地模仿那个混蛋……

我在凌晨一点一刻和三点四十分,分别下床抽了两次烟,终于在天亮前勉强入睡。我很快就做了一个梦。

我梦见母亲盘腿坐在一朵祥云上,远远地飘到了我的床前。她穿着一件立领的绸面黑棉袄,那是姐姐在她装殓时特地从瑞蚨祥的寿衣柜台买来的,看上去很威严,脸自得像是扑了一层石灰粉,没有任何表情。虽说是在梦中,虽说我梦见的这个人是我的亲生母亲,我心里还是很害怕。

我把要不要和美珠结婚,作为一个严肃的问题,向她老人家提了出来。奇怪的是,母亲这次没有笑。

她无声而坚决地冲我摇了摇头,身影倏忽而灭。

第二天早上,我开车带着表弟去潭柘寺游玩。我有些不敢肯定自己真的做了这样一个梦。也许,我心里早已打定了主意不跟美珠结婚,所谓母亲的托梦,不过是自欺欺人的一个借口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