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就知道了草村之妻淳子,叫他们调查那个女人的理由。
那女人名叫风松百合,是死者草村卓三的情妇,目前住在丰岛区椎名町三之一九五号一间买来的房子里,二十三岁,与死者在两年前发生关系,但死者为她买下这间房子是半年前之事。这女人原是银座一家酒店的女侍,卓三在那里寻欢时与之相识,进而同居。
即使是目前,每当卓三不来看她,无聊之时她还是到池袋,朋友所开的酒吧里帮忙。
淳子发现丈夫与百合的奸情是在一年以前,那时,百合还在酒店上班。
卓三不顾其妻的反对,仍然在外购屋,将百合安置下来,从此,淳子对百合更恨之入骨。
警视厅的调查人员通知她卓三遇害时,她直接反应为那女人所杀,也正是因为如此。
还有一项理由是自从卓三与百合在外同居之后,每周至少有两晚在她那里过夜。
但是经过现场调查及验尸报告的结果,发现这位太太所说原是毫无根据的气话。
首先,卓三的皮夹不在身上,虽然淳子不知皮夹中确实的钱数,但卓三通常总会带着两三万圆在身上,那天晚上,身上也应该有这么多钱。依他太太所言,小田护谟规模虽然不大,但业绩很好。而身为总务课长的卓三。可以有一笔相当可观的交际费,这也就是他生前得以花天酒地的本钱。
遇害当天,草村卓三的行踪,经调查结果证实他在六点以前从京桥公司出来,坐上雷诺自用车,七点二十分回到自宅。当时虽已天黑,但有邻人看见并证实。从京桥公司回到家所花费的时间似乎长了些,但那是交通尖峰时刻,时间长些也并无不合理。
“我先生回来时,我正好不在家。”淳子回答调查员的询问:“我先生并没有说一定会回家,那天晚上,我约六点出门到池袋的XX剧场看电影,他是在我出门后才回到家的,我走时曾经上了锁,但他也有一把钥匙。”
这些话和邻居的证词相?合。
开车回家的卓三在开门时发出声响,也有人目睹。
“我把中午做的蚵仔煎和煮白菜放在碗橱中,才外出的,回来后看见这些菜没吃完被搁在餐桌上,可想而知是他回家后吃了这些东西,又出门去了。”
这些话与死者的胃部解剖所得一致。
回到家的卓三见不到太太,也许觉得无聊,也许觉得有机可乘,所以经过一个半小时以后,也就是九点左右又出门去了。那时正好有一邻妇看见他开雷诺车,地点在距卓三家十公尺处,由于照过来的车灯很刺眼,所以,只是稍微瞥见戴着狩猎帽的卓三。
那个时候,卓三想上那儿呢?
由他的车子所停的地点与方向推测,那条路往前走,可以通到风松百合住处的街上。
他又为何在现场紧急刹车?是因为车子的前灯照见了那块“工程中禁止通行”的号志牌,而踩了煞车吗?
当然,这条路上并无任何工程正在施工,经过调查那块交通号志牌,是由距离现场约七十公尺远的另一条路上被移过来的。
草村平常都经由这条路到情妇的住处,如果他事先知道这里有道路工程,应该不会再走这条路,由此可以断定,他是在突然发现的情况下停车,而遭埋伏在现场的凶手趁机狙击。
这么说来,这件罪行是有计划的行动。
问题是凶手作案的目标一定是草村吗?经过此地的人不一定只有草村,如果故意以这块号志牌拦车,也许会拦截到其他人的车也有可能。
对于这点,警方很重视,所以查访了这一带有车子的人,结果证实在晚上八点三十分之前,这条路上还未出现那块号志牌,因为在这之前仍有车辆经过,因此那块牌子是在八点三十分以后被人放在路上的。
这么说起来,好像是针对草村卓三,但卓三那天晚上并非一定会往椎名町的情妇家里去,这个推测仍有矛盾之处。那天晚上他已经回家,只因久候不见妻子,所以才临时有了出门的念头。也许凶手将任何八点三十分以后经过的车子都视为他作案的目标,卓三只是不幸被遇上,因而惨遭劫财杀身之祸。
警方对于指纹的查证也很严密,在那块“禁止通行”的号志牌上采集到很多指纹,都是工程工人的,虽然对他们进行了普查,但均有完整的不在场证明。
至于其他的凶器或车子内外,再也找不到任何可疑的指纹,也许凶手戴着手套作案?
第一个假设是凶手从七十公尺以外的地方,取来了这块号志牌,正好遇上草村卓三的车子停了下来,于是上前攻击。
但是,警方并非仅作了这项单纯的强盗杀人劫财的假设,何况死者有复杂的人际关系,而且那晚其妻出外看电影之事,也要求证。
草村之妻的言行与事实有所出入。那天晚上,她去看电影之事虽然不假,但看电影之后的行踪却不曾透露,有关此事是在查问了风松百合之后才获知的。
风松百合对于警方的询问,作了如下的回答:“那天晚上我患了小感冒,所以很早就休息了。那一晚草村先生不曾来我这边,而我因为身体不适,所以也就没去池袋的‘叶花’酒吧帮忙,很早就上床睡了。大约七点半左右,草村先生的太太忽然来了。
“说起来很难为情!自从我和草村先生在一起之后,他的太太经常歇斯底里的胡闹,好几次到这里来作人身攻击。起初我自知理亏,一再向她赔不是,但她的言词下流、刻薄,毫不留情,我忍无可忍之余,也开始反击她。自从我搬到这个家以后,她三番两次的找上门来恶言中伤,要赶我走,甚至骂我是狗,是畜牲,说什么这种地方不是为养狗和畜牲而设的!什么狠话都说得出口的。那位太太有点反常,每一次大吵过后,可以相安无事两三天,但是两三天之后,又开始心有不甘而故态复萌,再过来大闹一番。我和她之间有时不仅是吵骂,还会大打出手。那天晚上她七点半到了这里,一直骂到十点左右才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