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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江南小城

翌日清晨,季燕然与云倚风便离开了山庄。整座丹枫城都能算作江家地盘,自然有人及时向江凌旭汇报了两人动向,说是回客栈休息片刻后,又吃过午饭,便出城了——三少爷亲自送出去的。

“那凌飞呢?”江凌旭问,他昨晚一夜没睡,现在正头昏脑涨得厉害。

下人答道,三少爷送完客人后,就独自回来了,此时正在烟月纱中小憩。

“大少爷,我们可要暗中盯着萧王?”

江凌旭闻言陷入犹豫,季燕然身份特殊,他不得不多留几分心,而身旁那个风雨门门主,也是个能通天晓地的主。盯这二人的梢,能不能成功是一回事,若被发现,岂不是白白惹来一身腥臊。

但在这种时候,任何一个小小异常,都有可能会引起掌门之位的变化,他又不得不防。

思酌片刻后,江凌旭叫过下属,在他耳边低语几句。

……

而与此同时,云倚风正在问:“你说我们这一进一出,会不会让那位江家大少爷坐立难安?”

季燕然道:“有可能。”

先是跑去别人家中,翻旧琴翻到半夜三更,然后又匆匆出城,一路策马向南。不管怎么看,这没头没尾的举措,都很像是一场有预谋、有目的的秘密行动,时间还安排得挺紧凑,与掌门之争的风声鹤唳颇为相配。

云倚风笑道:“谁会想到,我们就真的只是想修修旧琴、赏赏江南呢。”

纷争太多,人心便也跟着复杂了。再听不懂松沉悠远的琴、看不明日出江花的景,白白辜负这明媚盛夏、大好光景。

天高气爽,连带着飞霜蛟的脚步亦轻快不少,再不似在西北时紧绷如弓弦,四蹄没入碧绿浅草中,留一路缤纷花香。苍翠城,苍翠城啊,这个时节,白墙黑瓦的小城已经被雨丝浸透了,小巷幽深曲折,青石板上生出细细苔藓,若不小心踩到,便会滑一个趔趄,压断墙角一片黄白相间的野花,惊飞蝴蝶翩翩。

若是让酸兮兮的文人来写这一幕,便会说成于夏意微醺时,翘腿独眠繁花丛中,醒时满袖红泥,满目落英——至于摔倒时疼不疼,有没有啃一嘴泥,那是一定不会写的啦,广袖带风的大才子,怎么能承认自己摔了个大马趴呢?

但其实还挺疼的,即便是武功高强如云门主,也难免龇牙咧嘴,捂着膝盖坐在一堆飞红残花中,眼泪都要飙出来。

季燕然只去问了个路,回来就见他摔得一身狼狈,旁边还站了个娇滴滴的小姐,正在含羞带怯地命丫鬟去将公子扶起来。江南水土养人,漂亮姑娘自然多,眼睛大,皮肤又白——反正肯定比萧王殿下要白。

季燕然靠在墙上,微微挑眉。

云倚风笑着说:“我朋友来了。”

小姐与丫鬟一道看过来,心想,这个朋友也好生英武呀,像是戏文里的大将军。

季燕然扶着云倚风,道谢后一起离开。

小姐恋恋不舍盯着两人背影,直到再也看不见了,方才收回目光。

丫鬟说:“呀!这花上怎么有血?”

白色花瓣上,喷溅猩红点点,被风吹得滑出一道细痕,滴落在地,连泥土也是褐的。小姐也被吓了一跳,不敢多待了,匆匆忙忙跑回家中。

季燕然在苍翠城里买了处宅子。

选在最安静的巷道深处,院中一株繁茂大树,蓬勃的绿冠上,落满了叽叽喳喳的鸟雀。日头被云雾一遮,被树一遮,被窗纱一遮,落在屋里时,就只剩下很淡的一层金色——冬是肯定不会暖的,但夏凉是真凉。四五月的天气,夜晚歇息时还要盖厚被。

云倚风睡得舒服极了,日上三竿仍不愿起床,最后还是邻居送来一锅喷香的粽子,方才将他骗出卧房。

季燕然道:“原打算弄些粽叶糯米回来,与你一起包。”

云倚风吃惊地想,是谁给了你这种勇气。

“江大哥那头怎么样了?”他将手洗干净,帮着取出碗盘,“端午将至,按照江湖传闻,江家该推选新掌门了。”

“没问,不过我猜这掌门的推选八成要延后,否则凌飞多少也该送来一封书信。”季燕然手里忙活着,“赤霄有下落吗?”

“嗯,有。”云倚风捡了根排骨吃,“暮成雪本就有良驹‘飞鹤’,比赤霄还要跑得更快些,他又总是四处漂泊,牵着小红不方便,便将它寄养在了洛城羽家,我已经命清月去讹,不是,去讨要了。”

照此来说,只要貂再长大一点,吃胖一点,胖到影响杀手行动,不得不寄养时……嗯,挺好。

粽子有甜有咸,甜的加红枣,咸的是蛋黄腊肉。隔壁婶子挺喜欢云倚风,所以肉也加得格外多,吃一口不够,吃一个齁得慌,各分一半刚刚好。

酒里也浸了青梅,酸酸涩涩。院中开着满架蔷薇,有诗云,绿树浓阴夏日长。

粗略一算,两人已在这座小城里住了十余天。

云倚风心想,够了。

曾无数次出现在梦里的江南水乡,这回终于被切实地握在了手中,有这半月的恬淡静谧,竹露荷香,晚晚被他拥入怀中,听耳边情话低哑,此生也能勉强算得再无遗憾。

吃罢粽子,云倚风将碗盘收进厨房,而后便虚情假意道:“我洗我洗。”

季燕然道:“好。”

云倚风:“……”

季燕然笑着将他拉到跟前,在那残余蜂蜜甜的唇上亲了一口:“去屋里歇着吧,我收拾好便带你出去逛。”

小两口是来过安静日子的,所以也没有请丫鬟仆役,像洗碗这种重大家事,理所当然就落在了萧王殿下头上。其实云门主也是洗过一回的,但他那天一共洗了八个盘子,八个都磕出三角豁口,次日摆在桌上时,宛如丐帮设宴。

云倚风道:“哎呀。”

季燕然道:“你故意的。”

云倚风矢口否认:“没有没有。”

而现在,萧王殿下已经能很熟练地洗碗了。

云倚风在屋里泡好碧螺春,又取出了纸和笔,先随便抄了几首前人旧诗,堆放在桌上做遮掩,而后才叹一口气,盘算着要写些什么……叮嘱。

虽无遗憾,但他还是有许多牵挂的。比如说清月和灵星儿的婚事,按照自己目前的状况,怕也回不了春霖城了,便提笔唠叨嘱咐,清月啊,你不能亏待星儿,她已经被我惯坏了,将来你也要继续惯着,让她一直这么骄纵可爱。有朝一日生了孩子,千万记得告诉为师。至于风雨门呢,你想发扬光大也好,想继续低调隐于山间也好,都行。但若你想发扬光大,便需要同江家搞好关系,我琢磨着黎青海的武林盟主也做不久,他那个人,上位全靠年龄与资历,新一批的后起之秀一起来,就没那老头什么事了,所以你不必费心笼络。

又写,星儿啊,我实在想不出来,你将来为人妻、为人母,会是什么样子,若生个漂亮女儿呢,宠一些就宠一些了,倘若生了儿子,还是要严厉一点的,不然会变成混世魔王。

云倚风单手撑着腮帮子,继续冥思苦想。在风雨门时,他虽为掌门,但却是个散漫随性的掌门,说出的话经常将下属气个半死,连吃药都要靠大徒弟满山追。所以此时一旦慈祥深沉起来,就憋得很费劲了。

但费劲归费劲,要说的话还真不少,除了清月与灵星儿,还有王城里的老吴与老太妃,宫里的惠太妃,平乐王,江三少,梅前辈,李璟,连逍遥山庄的甘勇前辈与章台庄的章铭大哥,所有曾对自己好过的人,他都想一一道别。

而最不舍的,自然就是……云倚风手下一顿,拖出粗粗一团墨痕来。光是想一想要亲笔写一封遗书给他,便觉得心中酸胀,如有一把泡了醋的小刀,正细细割下一片又一片的肉来,疼得整个人都傻了。

季燕然刚将一筐黄杏洗干净,就见一道白影飘了出去。

“云儿?”

“我去买点熏鱼!”

声音挺大,惹得街坊邻居都笑了,都说那位白衣公子看着不食烟火,可当真是爱吃鱼和肉,又一天到晚懒洋洋的,像只富贵人家养的雪白波斯猫。

云倚风一路出了城,跑得有些跌跌撞撞,最后几乎是撞开了面前半扇木门。

梅竹松正在院中晒药草,被这“轰”一声吓了一跳,又被满头细汗的云倚风吓了第二跳。

“这是怎么了?”他赶紧将人扶到桌边坐下。

“心口疼。”云倚风唇色发白,强撑着问,“是毒入心脉了吗?”

梅竹松握住他的手腕,试了片刻后道:“我先替你扎两针,歇一阵会好许多。”

云倚风点点头,又问:“我还有多久?”

梅竹松心下不忍,却也不能再瞒,便道:“……月余。”

云倚风沉默许久,说,嗯。

又说,多谢前辈。

银针刺入穴位,浑身果真便舒服了许多。云倚风趴在松软的塌上,昏昏沉沉睡了一觉,醒来时,外头已是漫天夕阳,金的红的拧在一起,壮阔恢弘。

季燕然正守在床边,身形逆着光,看不清脸上是何表情。

云倚风:“……”

“我饿了。”兵法怎么说来着,先发制人。

季燕然将他抱进怀里,抱了好一会儿,方才哑声问:“舒服些了吗?”

“好多了。”云倚风笑,扯住他的衣袖,“走,我们去吃小酒馆,不带梅前辈。”

小酒馆不小,是城里最大的一座酒楼,熏鱼很好吃,鸭肉也不错。两串红灯笼挂在围栏外,被风吹得晃晃悠悠,温情脉脉。

云倚风翻看菜牌,时不时问小二几句,今日有没有新鲜的白虾,有没有新鲜的莼菜,哦,最后一筐河虾刚刚被王老爷点走了啊,那你去厨房看看上没上菜,若是还没送走,就偷偷给我端来,放心,王老爷没我有钱有势。

小二被逗得直乐,也配合地压低声音:“行,我这就去给公子瞧瞧。”

他说完转身,还没来得及下楼呢,旁边桌却已经有人站了起来,朗声笑道:“云门主想吃虾,只消说一声便是,我这恰好有一盘,刚刚才端上来,若不嫌弃——”

云倚风打断他,诚心实意道:“还是有些嫌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