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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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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侦探小说创始人是19世纪的美国作家爱伦·坡,他的《莫格街凶杀案》、《金甲虫》和《被窃的文件》,由于故事情节富于戏剧性,注重细节描写,推理合乎逻辑,至今脍炙人口。随后经英国的柯南·道尔、陶乐赛·赛耶斯和阿加莎·克里斯蒂等作家的仿效推进,使侦探小说逐渐成为一种流行的通俗文学样式。自本世纪30年代起,它在美国的特定环境中又有了新的发展,除了出现以达谢尔·哈默特和雷蒙·钱德勒开创的硬汉派侦探小说之外,还衍生了许多旁支,诸如法庭侦探小说、犯罪小说、警察小说、间谍小说、惊险小说、神秘小说、国际政治小说等等。这些名目繁多的小说占据了西方通俗文学的很大一部分市场。

厄尔·斯坦利·加德纳是一位擅长写法庭侦探(—译公堂戏剧性派)小说的高手。他一生写了146部著作,其中最引人入胜的是以律师佩里·梅森为主人公的85部探案小说,每部均在美国销售百万余册,而这套小说全球总销量已超过三亿册。美国影视界自1957年把他的这些小说陆续改编成电视连续剧《佩里·梅森》,由著名影星雷蒙德·布尔主演,一连放映达8年之久,更使梅森律师成为美国家喻户晓的人物。

加德纳,1889年出生于马萨诸塞州莫尔登市,父亲为矿业工程师。他早年随父母到处旅行,曾在印第安纳州瓦尔帕莱索大学学习,中途辍学,不久去加里佛尼亚州定居,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当打字员,1911年获该州律师资格,开始为穷苦的亚裔(包括中国人)和墨(西哥)裔人等出庭辩护。他一生同情没有亲朋好友而遭受诬告的人们,专门帮助无辜入狱的人,为他们仗义执言。他一方面从事律师工作,一方面开始为他报撰稿,正确地揭示了美国法庭的内幕。直到1932年,他除了每周从事两天律师工作之外,每月均能写出20万字的作品。自《移花接木案件》(—译《丝绒爪案件》,1933年)和《拗姑娘案件》(1933年)大获成功后,他就完全脱离了法律界,成为一名专业作家,后来一共发表了85部梅森探案小说。他的第二套系列作品是以地方检察官道格拉斯·赛尔比为主人公的侦探小说。第三套系列作品写的是私人侦探库尔和法学家拉姆的神秘离奇的故事。他还写过有关加里福尼亚半岛和终审法庭等方面的非小说类作品。1970年,加德纳以81岁高龄病逝。

《梅森探案集》中的主人公梅森,就像作者加德纳本人一样,是一位刚正不阿的律师,在小说中自称要“全力以赴地为我的委托人而战”,“我的特长就是拼博”,因此他常在法庭快要定案宣判时,出其不意地提出确凿证据为被告辩护,使无辜者开脱,案情真相大白。这些探案另一特点是作者特别注重法医在侦察过程中搜集和保存证据的重要性,从而判定死者是意外死亡,抑或自杀,还是被谋杀,以免误判造成冤案错案。加德纳为此在好几本小说的序言中都着重强调了这一点,并把著作献给他的一些好友——技能高超、经验丰富的杰出法医学专家。

总之,《梅森探案集》的小说情节篇篇曲折紧张,扑朔迷离,扣人心弦,使读者读来兴趣盎然,同时又可以使读者对美国光怪陆离的社会现实面貌,形形色色的案件,尤其是对美国的法律、刑事法庭审讯的法制、律师制度等诸多方面增进了解。

梅绍武

1997年11月写于

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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