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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章

纽约的每个街区,在沿着人行道的地方都有几个消火栓。安装的目的是方便警察,让他们不必绕着街区苦苦寻找停车位。雷从其中一个消火栓旁把车开出来,说我刚才错过了他的两个朋友。“两个穿便衣的家伙,”他说,“至于我嘛,制服穿得还挺高兴的。这两位——你们肯定只是错过了一点点。说不定他们乘电梯上去的时候,你正走楼梯下来。”

“这儿没有电梯。”

“是吗?那你没碰到他们可真是不走运,伯尼。不过我想你昨天应该见过他们。这会儿他们没碰上你,待会儿下来又会发现我也开溜了。倒不是说我不见了他们会有多难过。他们是自己来的,开着他们自己蓝白色的车,我只是尾随其后,而且知道他们想要我滚蛋。随便找个警察,帮他套上西装,嘿,他就神气活现起来了,懂我的意思吗?忽然他就觉得自己是人类的一员,而不是一般的警察了。来根烟吗,伯尼?”

“我几年前戒了。”

“这是好事啊。有个性。如果我有毅力也会戒的。说什么你姑姑在布朗克斯教书,这又是什么瞎话?”

“呃,你也知道?”

“对啊。我是知道。”

“我想给那女孩一个好印象。我最近才认识她,其中有个警察大概知道我的名字,我可不希望她发现我有前科。”

“前科。”

“对。”

“可那些都过去了嘛——既然说是前科。现在你是堂堂正正的好公民啦。”

“对。”

“嗯哼。”他猛吸一口烟。我放下我这边的窗户,让烟散出去,请进纽约的空气——要是这当中真有什么交换的话,也不会是什么好东西。他说:“你怎么跟这个叫谢尔德里克的家伙扯上关系的?”

“他是我的牙医。”

“我有个牙医,说是一年要去他那里两次——这对我来说也够多了。我不会在他的诊所里晃荡,也不会打护士的主意。”

“护理师。”

“都一样。你喜欢拳击吗,伯尼?”

“一有时间我就会去麦迪逊花园看比赛。”

“咱们这儿以前还真是拳击比赛之城。记得那时候圣尼克竞技场每星期三都有表演吗?另外皇后区的太阳花园也有固定的比赛。以前你都上那儿看?”

“我想我是去过两三次。好几年前了,不是吗?”

“哦,好几个好几年啦。”他说,“我喜欢你的方法,居然拿出票根给托德拉斯和奈斯旺德看。天哪,恰好就在身上,我真是太喜欢了。”

“我穿着同一件外套,没换。”

“我知道。如果我想制造不在场证明,就会把票根放在另一件外套里。我会把他们带回公寓,在衣柜里找上半天才拿出票根。这样效果更好,没那么明显,你知道吗?”

“呃,我没有制造不在场证明,雷。我只是刚好去看了那晚的拳击比赛。”

“嗯哼。不过如果你只是在回家的路上恰好捡了一张丢掉的票根,呃,那就很有意思了,对吧?那就表示你想在一般民众知道有件需要有不在场证明的案子发生以前,就制造不在场证明。这可能也表示谢尔德里克太太活生生给人做掉一事你都知道,而你知道这事时,也觉得真他妈的有趣,对吧?”

“不错,”我说,“唯一比没有不在场证明更糟糕的事就是偏偏有证明。”

“我知道,这事还真够倒霉的。在警察局里待上几年就容易变得疑神疑鬼。什么事都不能只看表面。瞧瞧,你也不过就是有一张拳击比赛的票根,可我就觉得是天大的事儿一样,硬要往你身上贴个标签说你有罪。”

“我还以为已经定案了呢。我还以为你们认定了是她丈夫干的。”

“嗯,命案吗?对啊,看来他们好像就打算那么办。男人杀掉前妻,把他自用的手术刀留在她的胸口,简直像签名一样,对吧?换了我办这案子,说不定会觉得这也未免太顺当了,而那票根在你的口袋里也太巧了一些。可这不是我的案子,何况穿蓝色制服的警察对凶杀案这么高深的东西又懂得什么呢?这种事的精妙之处,你得穿上三件套的西装才能弄清楚,所以我就明哲保身,选择不闻不问,让他们穿西装打领带的先生们去办吧。我只管自己的事,伯尼。”

“那么冒昧问一下,你的事究竟又是什么呢,雷?”

“这个问题问得好。”前方绿灯亮了,他打了个右转弯,肥胖的手轻轻扶着方向盘。“跟你说啊,”他说,“在警察局待了这么多年,身上仍然穿着制服,这可不是没有原因的。我想原因就是我这人从不拐弯抹角。那么明显的事偏偏是我第一个注意到。我知道票根恰好在某人的口袋里,首先就想到这是伪造的不在场证明。然后我再看看当事人,这家伙一辈子都在摸人家屋里的东西,我就想到发生过窃案。咱们这儿有个小偷,费了点力给自己找了个不在场证明,结果第二天早上我们就在那个刚杀了他前妻的牙医的诊所里看到这个小偷,而第三天早上,小偷又蹑手蹑脚地溜出牙医护士的卧室。这样一来,我可不知道拐弯抹角的便衣警察会怎么想,不过咱们这儿的雷,可是能直接把握住案情。”

我们的前面,一辆UPS快递公司的卡车堵住车流,周围的一些司机开始按喇叭发泄不满。不过雷可不急着赶路。

我说:“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

“哦,妈的,伯尼。现在我们在这儿,只有我和你,以及外面的车辆,所以咱们就打开天窗说亮话吧。照我看来,你是想好了谢尔德里克那女人家里容易下手。也许你是在钻牙的时候,竖起耳朵听到了什么,或者是从跟你谈恋爱的护士那里探听到了什么消息,不管是哪种方式,反正你决定上格拉姆西公园撬几道锁,看看能得到什么。说来谢尔德里克上门找她的时候,你也许进去过已经出来了,可那样的话,你又怎么知道你需要不在场证明?这不对。你就听听我对这事怎么想的。你到了那里打开门,发现她的心脏已经停止跳动。你花了点时间在口袋里塞满珠宝,然后赶紧溜走,而在回家的路上你在麦迪逊花园歇了脚,顺便从地上捡来一张票根。第二天一早,你便直奔谢尔德里克的诊所弄清情况,确定你脖子上的脑袋还能保得住。”

“你怎么能认定有东西被偷了?”

“死掉的那女人的珠宝比卡地亚专卖店橱窗里的还多,可她的公寓里现在只剩下糖果饼干盒子里的赠品。我想东西总不可能自己长腿吧。”

“也许她放在银行金库里。”

“没有人会把珠宝全放在银行金库里。”

“也许谢尔德里克拿了。”

“当然。他记得要把那地方翻个底朝天,带走所有的珠宝,可他实在心不在焉,那叫什么来着——手术刀,倒是留在了她的心脏里。我看这事不对。”

“也许是警察拿走了。”

“办案警察?”他朝我咂咂嘴,“伯尼,你真让我惊讶。你觉得两个调查命案的家伙愿意放下工作去抢劫死人?”

“这种事也不是没听说过。”

“你是认真的吗?我很痛恨这种事。不过这次可没发生,因为他们踢开谢尔德里克前妻的家门时,楼下的邻居都在旁边。有人在看,没有机会下手。我很惊讶,这种事你竟然不知道?”

“呃,如果得跨过死人去拿珠宝,可能你也下不了手,雷。我也很惊讶,这种事你竟然也不知道?”

“也许吧。”

“不只是也许。”

他固执地摇摇头。“不对,”他说,“这事我只能说是也许。你知道你有什么本事吗?你可有天大的贼胆哪,伯尼。我还记得当初我和那该死的罗伦·克莱默在东六十几街撞上你的时候,你多酷啊,卧室里躺着个人,可你看上去像公寓里没人一样。”

“那是因为我不知道卧室里有个人。记得吗?”他耸耸肩。“知不知道都一样。你有贼胆,随你怎么说都没用。要不你为什么要给自己找个不在场证明?”

“也许我真去看了拳击比赛,雷。这一点你想过没有?”

“没看多久。”

“也许我找了不在场证明——可我真的没有,因为我的确去了赛场——”

“行了,行了。”

“我在干别的活儿。我可没迷上珠宝。那玩意儿要出手可是越来越难了,销赃的人也越来越难对付,这你也知道。也许我是摸走了谁家的钱币收藏,顺便找了个不在场证明以防万一,因为我知道收藏的钱币长腿走路以后,你们这伙人肯定会来敲我的门。”

“我可没听过说当晚什么地方有钱币收藏被人摸走。”

“也许屋主出城去了。也许他还不知道已经丢了。”

“还有,也许是你抢了哪个小孩的存钱罐,他还在忙着哭,没来得及报警。”

“也许。”

“也许大便还不臭呢,伯尼。我看是你拿了谢尔德里克老婆的珠宝。”

“没有。”

“呃,你当然只能这么说,可我不一定相信。”

“我说的是实话。”

“对啊,当然。你和谢尔德里克的护士共度一晚,是因为你没有别的地方可待。你的话我全信,伯尼,所以我才能现在还穿着蓝色制服。”

我没吱声,他也没再说话。我们在四周绕了绕。UPS的卡车早已不再挡路,我们就在车流里漂着,偶尔转个弯,在曼哈顿城区悠闲地绕着街道乱逛。如果你只注意到天气,说不定会把这一天错当成一个美好的秋日。

我说:“雷?”

“嗯,伯尼?”

“你有什么想要的吗?”

“总是有的。有这样一本书,叫《赢家守则》,《邮报》上摘录过很长段。整本书从头到尾都在教人如何自私自利,其他人的死活应该由他们自己负责。想想居然还有人需要买书来学习我们从小就知道的事。”

“你想要什么,雷?”

“来根烟吧,伯尼。哦,妈的,你跟我说过你戒了。我抽根烟你介意吗?”

“我可以忍受。”

他点上一根烟。“那些珠宝,”他说,“你从她的公寓拿走的珠宝。”

“我没拿。”

“呃,那我们就假设你拿了,行吗?”

“行。”

“呃,”他说,“我从不贪心,伯尼。我只要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