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一长串的死者

正文 第十二章

商业街的长度只有两个街区。在布里克街往南一个街区处,由第七大道朝向西南斜伸出去,与巴洛街平行。第一个街区是的街道两旁都是三层楼高的红砖建筑,属于联邦政府机关。大部分都是住宅,但一楼有些是出租店面。有个橱窗挂着律师的招牌,下面还有一个小牌子,上面写着“我也涉猎古董”,橱窗里是一些古董和文物。隔两户是一家健康食疗法餐厅,菜单上有豆腐、海藻,其他还有什么则没有提起。

经过贝德福德大道之后,就到了商业街的第二个街区,这儿的建筑风格更加多样。不同高度、形状、风格的建筑挤在一起,就像高峰时间地铁车厢里的拉环一样。而街道则好像对于这种风格的突变感到困惑似的,在街区尽头忽然向右急转弯接上巴洛街,在此戛然而止。

樱桃巷戏院就位于这个突然转向之前的街区中段,雷蒙德·格鲁利奥的房子有四层楼高,两扇窗户很宽,位于一排住宅的最尾端,另一头接着一排较宽矮的建筑。我爬上一段阶梯,门上有个狮头形状的铜门环,我正要去抓门环的时候,看到了门铃,于是把手移过去按了门铃,不知道有没有响,总之我没听到那扇厚重的门后没有任何声音。正打算回去敲门环的时候,门从里面打开了。是格鲁利奥本人。

他是个高个子,大约六英尺三三寸,瘦骨嶙峋。头发原本是黑的,如今已褪成铁灰色,而且长过衣领,肩膀上搭着一片卷发。时光就像漫画家的笔在他脸上留下痕迹,加长了他的鼻子,凸显了他的眉骨,让他的两颊更凹陷,下巴更突出。他打量着我,然后灿然一笑,好像看到我真的很高兴,好像有人对这个世界开了个超级大玩笑,而我们两人就身处这个笑话之中。

“马修·斯卡德,”他说,“欢迎,欢迎。我是雷蒙德·格鲁利奥。”

他让我进门,一面道歉着说家里很乱。其实对我来说还好,那种乱还不至于让人不舒服——嵌入式的书柜里书多得挤不下,都堆到地板上了,有扶手的单人沙发椅上放着一叠杂志,维多利亚式的沙发椅背上搭着一件西装外套,同一套的西装裤则穿在他身上。他上身穿着一件白衬衫,领口敞开,袖子卷了起来。脚上套了一双凉鞋,勃肯牌的,看起来很怪,因为鞋子里头还穿着一双和那套黑色细条纹西装搭配的黑色袜子。

“我太太在萨格港,”他解释说,“明天下午我要去跟她会合,然后星期一早上再赶回来出庭,除非我打电话告诉她我工作太多了忙不完。我有可能真的会打,赶出城去度周末,然后再赶回来,这样到底有什么意义?这样就算是休息吗?”

“有些人一向如此。”

“有些人会去参加拉卡车比赛,”他说,“有些人会拉朋友参加安利的直销。有些人相信地球是个中空的球体,里面那层发展了一整套的文明。”他说着耸了耸肩。“有些人就是不断结婚。你结婚了吗,马修?”

“实质上结了。”

“实质上,我喜欢这个说法。我可以叫你马修吗?”我说没问题,“你叫我雷蒙德就行了。‘实质上’,我想意思就是住在一起吧?哦,你是个没执照的私家侦探,为什么不能当个没执照的配偶呢?我猜你之前结过婚。”

“没错,结过一次。”

“有孩子吗?”

“两个儿子。”

“我猜都长大了吧?”

“是的。”

“我结过三次婚,”他说,“跟三任太太都有孩子。我现在六十四岁了,可是有个女儿今年三月才满两岁,而她有个下个月就满四十岁的哥哥。他真差不多可以当这个小妹妹的祖父了。天哪,我有个三代同堂的家庭。”他摇摇头,一副苦恼的样子。“等到我八十岁,”他说,“还得付小孩的大学学费。”

“据说这样会让你保持年轻。”

“那是自我解嘲,”他说,“都忘了给你倒饮料了。你要喝什么?”

“无味苏打水就行了,谢谢。”

“毕雷行吗?”

我说很好。他在餐室的餐具架边倒饮料,两个玻璃杯都装了毕雷矿泉水,他自己那杯里加了爱尔兰威士忌。我认得那个酒瓶的形状,是詹姆森牌特级的。我认识的人里,唯一也喝这种酒的人是个职业罪犯,在地狱厨房开了家酒馆。他喝的时候是不加苏打水的。格鲁利奥把饮料拿到前面房间来,腾出一张椅子给我,然后自己坐在沙发上,长长的腿撑着。“马修·斯卡德,”他说,“前几天我听到你名字的时候,觉得完全陌生。其实我很意外,我们过去几年所走的路居然没有交会过。”

“事实上,”我说,“有的。”

“哦?别告诉我你当过我的证人。我总说我绝对不会忘掉任何一个有敌意的证人。”

“我从没被传唤去替你的案子作证。不过我曾在刑事法庭大楼和那附近几个餐厅见过你,里德街的罗吉尼餐厅,还有公园道的一个小法国餐馆,现在已经没了,我忘了店名。”

“我也忘了,不过我知道你说的那家。”

“还有,几年前,”我说,“在五十二街地狱厨房西边的一家夜间酒吧,你曾坐在我的邻桌。”

“哦,天哪,”他说,“就在一个爱尔兰实验剧场的楼上,两边都是烧毁的楼房,街对面是个布满瓦砾的空地。”

“就是那家。”

“老板是三兄弟,”他回忆着。“他们姓什么,我想说莫里森,不过不是。”

“莫里西。”

“就是莫里西!他们很野性,红色胡子留到胸膛,冰冷的蓝眼珠让你觉得随时都有死亡会发生。谣传他们跟爱尔兰共和军有关系。”

“大家都这么说。”

“莫里西。我这些年很少去那里,大概加起来最多两三次。我想,我每次在那里都是醉醺醺的。”

“嗯,我有一阵子常常泡在那里,”我说,“每个人到那里都是醉醺醺的。每个人都很规矩,莫里西三兄弟会看着,不过你四下里看看,也绝不会以为自己是在参加卫理公会的草坪宴会。”

“想必是二十年前了。”

“差不多。”

“当时你还是警察吗?”

“不是,不过刚辞职不久。我搬到那个区,就在附近的酒吧喝酒,现在大部分酒吧都不见了。到了半夜所有酒吧都已经打烊,我却还想喝酒时,莫里西永远敞开大门。”

“下班后去喝杯酒可以放松神经,”他说,“天哪,那阵子我喝得比现在凶。现在多喝两杯我就会想睡觉了,以前酒是我的燃料,喝下去可以支撑我整天整夜。”

“你就是在那里学会喝爱尔兰威士忌的?”

他摇头。“你知道那句形容成功的谚语吗,‘英国式穿着、犹太式思考’?哦,虽然不押韵,不过我要加上‘爱尔兰式饮酒’和‘意大利式食物’,这两个原则我是在格林尼治村学到的。我在白马酒吧和狮头酒吧,还有对街的蓝磨坊学会喝爱尔兰威士忌。你在第六分局的时候知道蓝磨坊吗?”

我点头。“食物不怎么样。”

“是不好,很差。蔬菜都是罐头的,而且都是那种有凹痕的烂罐头,不过他们的牛排价钱只有别处的一半,只要你的刀子够锋利,能切得动。”他笑了,“如果你想跟一群朋友喝到打烊时间,那真是个他妈的好地方。现在那里改名叫农庄,食物改善多了,可是你也别想进去安安静静喝一杯,因为你会连自己的说话声都听不到。那里的顾客全是我老婆那个年纪的,有的还更年轻,天哪,他们可真吵。”

“他们好像就喜欢那么吵。”我说。

“那些噪音一定对他们有种魔力,”他说,“可是我从来没搞懂是什么。我唯一的反应就是头痛。”

“我也一样。”

“听听,”他说,“我们简直是两个糟老头。你比我年轻多了,你五十五岁,对吧?”

“看来我脸上写着自己的年龄。”

他看着我的眼睛。“我研究过一些你的事情,”他说,“你应该不惊讶。我想你也做了同样的事。”

“你的信用评分相当好。”我说。

“哦,让我松了一口气。”

“还有,你是六十五岁。”

“我几分钟前说过,对不对?你可不是从我那份资料的标题下方看来的。”他往后靠,一只手伸长放在沙发的椅背上。“我是三十一俱乐部年纪最大的,当然除了霍默之外。霍默·钱普尼是建立我们这一章的人。”

“我知道。”

“当时我三十二岁,替法律救援会工作,正考虑要加入格林尼治村独立民主党员团,同时尝试打入政坛。麻烦的是,我发现那个改革民主党员团比民主党更可恶,老民主党团根本狗屁不通,不过至少他们有自知之明,而改革派人士则是一小撮伪善的狗屎。谁知道呢,如果我懂得跟着他们往上爬,我可能就会成为埃德·科赫。”

“说不定。”

“弗兰克·迪乔里奥比我大十个月左右,我不太了解他,但是我喜欢他。很诚实可靠。你知道,他死了。”

“去年九月。”

“我在《纽约时报》看到了讣告。现在我看报纸,第一个看的就是讣告版。”

“我也一样。”

“我就是这样定义中年的,当你拿起早上的报纸首先是翻看讣告,那你就进入中年了。弗兰克突然死的时候,我心里告诉自己,哦,格鲁利奥,该你准备随时要走了。”他蹙起眉头,“好像下一个就会轮到我似的。结果没想到轮到的是艾伦·沃特森。很好的人,很正直,凶手刺死他只为了他的手表和皮夹。没想到福瑞斯特山会发生这种事情。”

“那一带的街头犯罪近来显然增多了。发现他的是一个私人保镖,有必要的话,你根本不会去雇保镖。”

“时间的征兆,”他说,“很快到处都看得见。”他往下看着手上那杯威士忌加苏打水。

“我接到了费利西亚·卡普打来的电话,”他说,“我不知道她是谁,她告诉我她是弗雷德·卡普的遗孀时,我还没明白过来,弗雷德·卡普?天哪,谁是弗雷德·卡普?是律师、黑帮混混,还是激进分子?别忘了,我只是每年跟他吃晚餐时碰一次面,三年前他从他办公室的窗子跳楼自杀后,我从此没再见过他。所以我还想了好一会儿,然后她继续说,有个侦探去找过她,这个小子告诉她说她丈夫可能根本不是自杀,而是被谋杀的。她在某个俱乐部的名单上看到我列在上头,她认得这个名字,所以就抱着希望打电话来,希望我能注意一下这件事。”

“接下来呢?”

“接下来我就努力隐藏自己的无知,当时我根本完全摸不着头脑,然后我告诉她,我会看看自己能查出些什么。当然我打了几个电话,然后对你有足够的了解之后,就打电话给你。”他露出迷人的微笑,“于是你就在这里了。”

“于是我就在这里了。”

“你的客户是谁?”

“我不能告诉你。”

“你不是律师。你没有保护消息的特权。”

“我们也不是在法庭上。”

“没错,当然不是。我必须假设你的客户是我们在世的会员之一,除非你是受雇于某个会员的遗孀或者其他人。”他说话的时候看着我的脸。“我不会泄漏出去的。”片刻后他说。

“我的客户或许愿意让你知道他是谁。但我必须先问过他。”

“‘他’,你用这个代名词,不太可能是寡妇。不过我想你说不定你很狡猾,马修,你是个狡猾的人吗?”

“基本上不是。”

“我怀疑。不过,反正一定是会员,对吧?还有谁会知道其他所有会员的名字呢。不过我猜有些人会跟自己的太太公开讨论俱乐部的事情。”他又笑,这个笑容淡多了。“应该说是我们的第一任太太,”他说,“就算你第一次离婚什么教训都没学到,至少也学会了谨慎。”

“谁雇用了我很重要吗?”

“或许不重要。我喜欢知道所有关于人的事情——陪审员、证人、对方律师。你知道,这是为了预习。法庭的戏剧性或许让我成为巡回演讲的热门人物,但我是靠开庭前的家庭作业赢得官司的。我喜欢打赢官司。”

他问我还要不要再加点毕雷,我说不用了。

他说:“马修,你觉得最有可能的,就是有个人正一步步要把我们全杀死吗?或者这也是机密?”

“这个俱乐部的很多人都死了。”

“我不需要一个侦探来告诉我这个。”

“有几桩谋杀,几桩自杀,还有几件意外可能是安排的。所以看起来不完全是巧合。”

“嗯。”

“但也有可能是巧合。凶手大概肯定是你们其中之一,可是没有动机、没有钱的诱因,至少据我所知没有。或者还有什么我不知道的?”

“没有

,”他说,“早些年我们谈过,要买箱不错的波尔多葡萄酒,留给最后在世的人喝。后来我们认定不管是谁最晚死,都老得无法享受这箱好酒了。此外,这样好像不太适当,甚至是轻浮。”

“所以凶手一定是疯了,”我说,“而且不是突发性的疯狂,因为他持续了很多年,一定是长期发疯。可是你们十四个人看起来都神智很清楚,生活也非常稳定。”

“哈,”他说,“这一点,我那两个前妻可以给你不同的观点,而且我可以告诉你其他几个名字,他们可以很快告诉你,我吃东西只用一根筷子。也许我就是凶手。”

“你是吗?”

“这又是怎么回事?”

“你是凶手吗?你杀了沃特森、克卢南和其他人吗?”

“天哪,这是什么问题。没有,当然没有。”

“嗯,我心里放下一块大石头了。”

“我是嫌疑犯吗?”

“我没有任何嫌疑犯。”

“但是你是不是真觉得——”

“可能是你干的?不知道,所以我才会问。”

“你以为我会告诉你?”

“可能会,”我说,“怪事年年有。”

“天啊。”

“我所应该做的是,”我说,“去问各种各样的问题,包括愚蠢的问题。你永远不知道某个人会决定告诉你什么。”

“很有趣。在审判中刚好相反。有一个基本原则,除非你已经知道答案,才会问证人那个问题。”

“你会发现用这种方式很难学会任何事情。”

“教育,”他说,“不是我们的目的。我还要再喝一杯,你要吗?”

我让他替我加满毕雷。

我说:“我只能告诉你,我很吃惊看到你的名字出现在名单上。”

“哦?”

“我觉得,”我说,“你加入的那个团体,好像很怪异。”

他从鼻子里哼一声。“我会说,不管任何人加入,那都是一个很怪异的俱乐部。每年聚会庆祝必死的命运,天哪,怎么会有人想要加入?”

“你是为什么加入的?”

“实在不记得了,”他说,“当然,当时我年轻多了,人格和职业都没定型。如果卡普的遗孀——她叫什么来着,费利西亚?”

“对。”

“给孩子取名叫费利西亚,等于是让大家叫她费利西,对不对?如果费利西亚·卡普在一九六一年看到我名字出现在一个名单上,她绝对不会多看第二眼。除非她以为是写错了。你知道,很多年前我常碰到,大家都以为应该是格利奥。”

“现在大家都认识这个名字了。”

“哦,毫无疑问。认识这个名字、这张脸、头发、声音,还有那种讽刺的机智。每个人都知道‘硬汉雷蒙德·格鲁利奥’。嗯,正合我意,可是你知道,这也是个强大的诅咒。‘找他包你满意’,被人这样期待,实在很可怕。”

“成名的代价。”我说。

“也没那么坏。我去餐厅部不必等,路上会有人来跟我打招呼。布里克街有个咖啡店就用我的名字给一种三明治取名。你去那里点一个雷蒙德·格鲁利奥,他们就会给你一些腌牛肉、生洋葱,还有其他不知道什么东西加在一起的奇怪组合。”

他喝的第二杯颜色比第一杯更深,而且看起来好像这杯酒的效力发挥得更快。

“当然不是只有腌牛肉和洋葱这类玩意儿,”他说,“有时候会有人来打破你的窗户。”

我的视线移到前面的窗户。

“换过的,”他说,“那是抗冲击的塑料。看起来像玻璃,好像只禁得住轻敲,其实不然,那是防弹的。当然挡不住连发高速子弹,那种武器连水泥墙都挡不住,不过单发手枪打上去只会反弹。前阵子才有人来开枪过,而这种新窗户据说手枪的小子弹打上去会弹开,连个小刮痕郡不会留下。”

“他们没抓到开枪的人,对不对?”

他头一抬。“你不会真以为他们会逮自己人吧?我猜是警察开的枪。”

“也许你是对的。”

“在十二个布朗克斯大公无私的市民认为沃伦·麦迪逊无罪、激怒了很多警察之后,这当然是对的。”

“不少普通市民也被激怒了。”

“包括你吗,马修?”

“我怎么想并不重要。”

“无论如何还是告诉我吧。”

“为什么要告诉你?”

“为什么不?”

“我认为沃伦·麦迪逊是个狗娘养的杀人犯,他的下半辈子都该蹲在监牢里。”

“那么我们意见一致。”

我瞪着他。

“我的一些当事人,”他说,“会把沃伦当成一个冷面杀手。我则觉得他是个毫无悔意的极端反社会分子,而且我很乐意看见他被关进纽约州监狱里。”

“可是你替他辩护。”

“你不认为他有权力得到辩护吗?”

“你让他脱罪了。”

“你不认为他有权力得到最好的辩护吗?”

“你不只替他辩护,”我继续说,“你把整个警察部门全都列入审判。你让陪审团相信麦迪逊是布朗克斯分局的线民,为了回报,警察让他贩毒,而且还把他们从别的毒贩那里没收的毒品拿去供应给他。后来警方怕他说出去,就跑去他母亲家,不是要逮捕他而是要谋杀他。”

“不错剧本,你也承认了吧?”

“荒谬透顶。”

“你不认为警察利用线民吗?”

“他们当然利用,如果不利用的话,他们一半的案子都破不了。”

“你不认为警方让线民继续犯罪勾当,以回报他们的贡献吗?”

“这是整个合作关系的一部分。”

“你不认为被没收的毒品总有办法流回街头吗?你不认为某些已经犯了法的警官、警察会采取极端的手段,来掩饰自己的错误吗?”

“在某些状况下是如此,可是——”

“你知道一个事实、一个驳不倒的事实吗?那些警察并没有去沃伦的母亲家企图杀他。”

“这是事实?”

“无可争议。”

“哦,不,”我说,“我不知道。”

“我知道,”格鲁利奥说,“完全是胡说八道。他们从没利用他当过线民,也不会利用他去擦屁股,这一点,我没法归罪于他们,问题是陪审团相信。”

“你可真能干,把这个故事推销给他们。”

“我很高兴接受这个赞美,不过我不需要大力推销,因为他们自己就愿意相信。这个陪审团都是黑色或棕色面孔,而我一手炮制的荒谬剧本对他们来说完全可信。在他们看来,警察一向会这类伎俩,而且事后撒下漫天大谎。所以陪审团为什么要相信警察的证词?他们宁可相信其他的说法,于是我就给他们另一个可以接受的选择。”

“然后把沃伦·麦迪逊放回街头。”

他看了我一眼,眉毛一扬,嘴边似笑非笑。这个表情我见过,那是他表示失望的怀疑,每次在法庭上盘问难缠的证人、在走廊碰到不合作的记者时,就会露出这个表情。“首先,”他说,“如果沃伦·麦迪逊或其他任何人回到街头或离开街头,你真认为这个城市的生活品质会有什么不一样吗?”

“是的,”我说,“因为警察必须相信这一点,否则他每天早上很难去工作。”

“你现在不是警察了。”

“就像从小在天主教家庭长大似的,”我说,“当过警察,很多想法和习惯永远都改不了。而且我也真的觉得是有不一样,倒不是对那些麦迪逊可能会去杀害的人有多么大的不同,而是当人们看到他重回街头时,所透露出来的信息。”

“可是他们看不到。”

“为什么?”

“他们不会再看到麦迪逊,除非在警备森严的绿然天堂监狱里。沃伦现在就在那儿,而且可能会待到你我都离开人世。记得那个地铁站里有个摩门教男孩被刺死的案子,托雷斯在判刑的时候对行凶的小子说了什么吗?‘你的假释官还在他娘胎里。’你也可以这么告诉沃伦。他杀死了那些毒贩,而且被定罪了,有生之年他都得蹲在笼子里面。”

“你没法让他从这些罪名中脱罪?”

“我根本没尝试。他有其他律师,而且我也不想接那些案子。杀死一个毒贩是为财谋杀,有一大堆其他律师会愿意替你辩护。而射杀一个警察则会引起政治争论,那就是格鲁利奥能帮你的时候了。”

“奇怪,没有人记得麦迪逊的刑期。”

“当然不记得。大家只记得硬汉格鲁利奥让他脱罪了,警察也不在乎他是被关在绿然天堂监狱还是去了好莱坞跟麦当娜上床。警察的想法跟你一样,认为我把整个警方都拿来审判。其实我没有,我是把整个制度都拿来审判,一向如此,我是刻意的。不管是民权斗士还是抗拒征兵的人还是巴勒斯坦恐怖分子,或者,没错,沃伦·麦迪逊,我都把整个制度拿来审判。不过不是人人都这么想。”他指指他的塑料窗子,“其中有些人就当成是个人恩怨。”

我说:“审判过后,我一直看着你和麦迪逊的照片。”

“拥抱的那张。”

“就是那张。”

“你有什么想法?太没品位?还是觉得那个姿态太戏剧化?”

“只是一个值得纪念的镜头。”我说。

“你听过一个专为罪犯辩护的律师厄尔·罗杰斯吗?非常有气度,事业也很成功。那个黑帮老大克莱伦斯·达洛被控贿赂陪审团时,罗杰斯就是他的律师。他接的其他案子则大半是非常可怕的谋杀。细节我忘了,不过罗杰斯赢了官司,他的当事人被判无罪释放。”

“然后呢?”

“然后陪审团宣布出判决时,被告冲去要和帮他脱罪的人握手,但罗杰斯不肯碰他的手。‘离我远一点,’他就在法庭里大吼,‘你这狗娘养的,你就和原罪一样不可饶恕!’”

“天哪。”

“这才是戏剧化,”他津津乐道地说,“而且没品位,而且至少在职业伦理上很有问题。‘你就跟原罪一样不可饶恕!’看在老天的分上,那几乎每个人都有罪。如果你不想替有罪的人辩护,那就改行。如果你替他们辩护,又如果运气好赢了官司,那他妈的你就大可以跟他们握握手。”他笑了。“或者给他们一个拥抱,这比握手更符合我的风格。而且我当时很想拥抱沃伦,根本不必假装。当陪审团说‘无罪’时,我真是痛快极了,很感动。你会想找个人来拥抱,而且我也喜欢沃伦。”

“真的?”

他点点头。“是个很有魅力的人,”他说,“但如果他有理由杀你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