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研究斯宾诺莎的贼

正文 第十四章

我站在原地,她也站在那里没动,手枪握在手里,枪口对准我,手在微微颤抖。

那把枪看起来不像手枪。在小说中,那些对准侦探的枪确实就像枪,他们形容枪口的孔看起来就像山洞,可是她手上的枪真的很小,刚好配她的小手。我现在才注意到她的手,很好看,指甲的颜色正配她的衬衫和口红。那把手枪当然也是黑色的,是一把枪管不到两英寸的黑色雾面手枪。这女人从头到脚只有红色和黑色两种色彩,我敢说她最喜欢的鸟一定是红翅膀的黑鸟和猩红色的唐纳雀,她最喜欢的作家一定是司汤达。

电话响了,她瞄了一眼,又转向我。“我最好还是接电话。”我说。

“不要动!否则我就开枪。”

“说不定是很重要的电话。”

是我的想象,还是她真的把手指压在了扳机上?电话不断地响,她又看了一眼电话,我的眼睛只能盯着那把枪。

我讨厌枪。那这种精巧机械被设计出来的唯一目的就是杀人,而我讨厌杀人,看到枪就会紧张。我尽可能地避免碰枪,所以对枪支所知不多,只知道左轮手枪有转筒,很适合用来玩俄罗斯轮盘赌,但是自动手枪,比如我客人手上的这一把,通常有保险装置,如果上了保险,就算扣了扳机也没办法开火。

我看到枪管末端一个像保险装置的东西,想起书上常提到,拿枪的人如果没有经验,常会忘了扳开保险装置。如果我能分辨保险是开着还是关着,也许——

“已经装了子弹了,”她说,“如果你脑袋里想的是这个的话。”

“我可没这么想。”

“我知道你在动歪脑筋。”她说。然后她又“哦”了一声,同时用大拇指把保险装置弹开。“好了,现在别再动歪脑筋了,知道吗?”

“是——是——你能把那东西对准别的地方吗?”

“我不想对准别的地方,只想对准你。”

“请千万别这样说。”电话不再响了,“我不认识你,甚至连你的名字都不知道。”

“这有什么区别?”

“我只是——”

“我叫玛丽琳。”

“总算有个开头。”我挤出我最能博得友谊的微笑。

“我叫伯尼。”

“我知道你是谁。你还是不知道我是什么人,是吗?”

“你是玛丽琳。”

“我是玛丽琳·马尔盖特。”

“不是演戏的那个女的吧?”

“什么演戏的那个女的?”

我耸耸肩。“我也不知道。你说自己名字的样子,就好像要我一听就知道你是谁。很抱歉,我确实不知道你是谁。你会不会找错人了?我知道伯纳德·罗登巴尔这个名字不是很普遍,但还是可以有第二个的。我的名字是伯纳德·格林姆斯·罗登巴尔,格林姆斯是我母亲的娘家姓,就像波维尔或法兰德斯,所以——”

“混账东西!”

“我做错什么事了吗?”

“你这个大浑蛋!什么波维尔、法兰德斯。是你杀了旺达!”

这次不是我在幻想,她的手指真的扣在扳机上,而且那东西看起来终于开始像手枪了,枪口就像加尔各答的黑洞。

“等一下,”我说,“你犯了很严重的错误,我这辈子没有杀过人,甚至不忍心踩死一只蟑螂。甘地的非暴力主义是我教他的,和我相比,阿尔贝特·施韦泽可是杀人狂。”

“闭嘴!”

我闭嘴了。

“你真的不知道我是谁?我原本以为听到我的姓,你就应该心里有数了。兔子马尔盖特是我弟弟。”

“兔子马尔盖特?”

“没错。”

“我不认识他。”。

“乔治·爱德华,马尔盖特。大家都叫他‘兔子’。他们今天中午把他抓走了,罪名是偷窃、杀人。他们说他星期二夜里杀了旺达。我弟弟没有杀人。”

“我也没有杀人,你看——”

“闭嘴!如果不是你杀的,你一定也知道是谁杀的。你现在就说实话!你以为我会让我弟弟成为替罪羊吗?从实招来,否则我就开枪。”

电话又响了。她不再理会电话,我心里却在想到底是谁,和几分钟前打来的是同一个人吗?是我正要出门吃晚饭的时候打来,我没接电话对上话的那个人吗?还是昨天三更半夜打来电话要V镍币的那个人?全是同一个人?或者是不同的人?也许不重要。电话铃声又停了。我说:“乔治·爱德华·马尔盖特。兔子马尔盖特。这么说你是兔子的姐姐玛丽琳。”

“这么说你还是认识他。”

“不认识。今天晚上我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但现在我知道他是谁了,他是星期二闯入科尔卡农家把收音机打开的人。”

“你去了那里,你自己承认了!”

“而且兔子也去了,对吧?”

她的表情变得机警起来。“什么时候变成你在问问题?你又不是警察。”

“我不是警察,但也不是凶手。星期二夜里我没有杀人,你弟弟也没有。”

“你说他没有杀人?”

“没错,他没有杀人,可是他偷了东西,对吧?他是从卧室天窗进去的,一个人吗?”

“不是。等一下!你凭什么问我问题?我不必告诉你他当时在哪里,也不必告诉你他跟什么人在一起。”

“你什么也不必告诉我,不要激动!玛丽琳,兔子没有杀任何人。”

我吸了一口气,似乎到了解除武装坦诚谈判的时刻。“没错,我是在那里,”我说,“那是在兔子和他的伙伴走了之后。他们偷东西的时候科尔卡农夫妇根本不在家,我在那里的时候他们也还没回家。”

“你没办法证明。”

“也没有人可以证明我当时在那里,不过我可以证明我没有碰到科尔卡农夫妇。赫伯特·科尔卡农昨天已经在单向镜后面仔细看过我的脸了,他说没见过我。”

她慢慢地点着头。“他们是这么说的:还有一个叫罗登巴尔的人有嫌疑,但是科尔卡农指认之后说没见过他,所以他现在是清白的。科尔卡农一口咬定说就是兔子,可我确定他从来没见过兔子,所以我想一定是误会,或者是你买通了什么人。我真的不知道我在想什么。总之,我弟弟现在替人背了黑锅。我想我如果逮到真正的凶手——”

“玛丽琳,我不是凶手。”

“那究竟是谁?”

“我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而且——”她突然停下来,看着手上的枪,好像不知道枪怎么到了自己手上似的,“真的装了子弹了。”

“我已经猜到了。”

“我差点杀了你,我本来是要这么做的。我想只要杀了你,兔子所有的事就都解决了。”

“所以你就想解决我所有的事,只不过用的不是正面的方式。”

“嗯,听着,我——”

咚!咚!咚!

不用问也知道这时候有谁会来敲门。我把食指放在嘴巴前警告玛丽琳别出声,然后走近她,在离她水滴形耳环几英寸的地方小声说:“警察。”我指着浴室的门。她没有浪费时间多问,立刻拿着枪躲进浴室。正当她关门的时候,这第二个不速之客又敲了一次门。

我问是什么人。“还会有谁。伯尼,赶快开门!”

我开了门让雷进来,他身上穿的还是昨天那套西装,现在湿了,但没有变得更合身。“下雨了。”他边说边摘下帽子,拿帽子的方式正好让积在帽檐上的水全滴到地板上。

“谢谢。”我说。

“嗯?”

“我一直在烦恼我的地板太干,希望有个人来浇水。雷,下次来可以先打个电话。”

“我打了,占线。”

“有趣,我没有打电话。”他很可能是在电话铃响的同时打的。

“什么风把你吹来的?”

“我善良的心。”他回答,“这几天我一直在帮你的忙——两次开车送你到店里,今天晚上还过来告诉你,科尔卡农那件案子已经没你的事了,他们抓到人了。”

“哦?”

他点头。“那家伙叫乔治·马尔盖特。年轻的小伙子,但是前科累累,曾因为偷窃在牢里待过两三次。没有暴力前科,但是你知道那些年轻人,他们个性还不稳定。也许是他的同伙,也许他们嗑了药。我们在他的冰箱里发现一袋大麻。”

“害死人的大麻。”

“主要还不是大麻,我们在他那里发现了其他东西。他住在第十大道四十几街一套有两个房间的公寓里,离他从小到大住的贫民区地狱厨房不远,那个鱼龙混杂的地区现在叫克林登,主要是为了让人忘了那里是贫民区。我们搜查了他的公寓,科尔卡农家一半以上的家当都在那里。一堆银器。老天!十二人份的餐具加上碗盘,可值钱了!”

“我记得以前银子不太值钱,”我怀旧地说,“一盎司从一美元二十九美分涨到四十美元。我记得以前金子也没这么值钱。”

“是啊。我们还发现了皮革,包括及地的长貂皮大衣、水貂皮短外套。另有别的东西,我不太记得是什么,全在科尔卡农的失窃单上。甚至皮草加工商的商标都还没去掉。我们发现的所有东西大概是科尔卡农所报失窃物的一半以上,加上一些他没有列的——谁会那么清楚地记得自己所有的东西。我们推测,他们分了赃,另外一半应该在他的同伙那里,如果他们还没销赃的话。”

“谁是他的同伙?”

“还不知道。他迟早会招供的——只要他开了窍,知道只有这样他的罪才会轻一点。但现在他还以为自己是警匪片里的詹姆斯·卡格尼。”

“雷,你们怎么找到他的?”

“正常渠道,有人通风报信。也许他穿了新的行头在洒吧里吹牛,展示身上大把大把的钞票,有人把事情凑在了一起。在他住的地区,街上每三个人中就有一个是线民,而科尔卡农的案子就发生在附近。有多远?一英里?一英里半?”

我点头。“雷,谢谢你特地来告诉我这些,我很感激。”

“事实上,”他说,“我是像昨天一样想来借用浴室。”

“浴室马桶坏了。”

“哦,是吗?”他走向门边,“你知道吗,有时候这些东西莫名其妙又能用了,或者我可以帮你修理。我有个叔叔是水管工,几年前他教过我一些东西。”

她锁了门吧?我倒抽了一口气。他转动门把,门是锁着的。

“门卡住了。”他说。

“一定是天气原因。”

“是啊,可能吧。伯尼,像你这样退休的小偷,替我开自己家浴室的门应该是轻而易举的事吧。”

“我已经没那个功力了。”

“是吗?”他从浴室门口走到窗户边往外看,“我敢说如果天气好一点,从这里可以看到世界贸易中心大楼。”他说。

“没错。”

“在埃博尔·克罗那里可以看到新泽西。我觉得小偷家里都有很好的视野。从我家的窗户往外看,只能看到霍利亨太太的晾衣绳。伯尼,你知道我一直在设法把科尔卡农的案子和克罗的案子连起来。关于克罗的案子,我们一点线索也没有,没有人查出一点眉目。”

“兔子知道埃博尔的什么情况?”哦,天哪!我怎么会这样叫他?

“兔子?”他皱起眉头,眨眨眼,“我就说在他卖力地演詹姆斯·卡洛尼,我打赌他一定没听过这个名字。可是他有一个同伙,对吧?虽然我们还不知道是谁。”

“所以说——”

“伯尼,你可以告诉我,是不是有人试着要卖给埃博尔·克罗珠宝银器?”

我想了一下,或者说试着让他认为我在想。“埃博尔不收皮草,”我说,“徽章、钱币、珠宝,这是他的领域。银器,嗯,如果我手上有个里维尔的大啤酒杯,会考虑卖给埃博尔,但是我知道普通的银器他没有兴趣。当然,自从银价暴涨之后,他可能会改变主意,但是现在谁会把银器卖给赃物收购商?你只要随便到哪家银器店,他们通常会论重量收购,然后重新熔铸。或者,如果你怕兑换支票有麻烦的话,就找个合法的中间人,让他替你卖,根本不需要通过赃物收购商。我无法想象有谁会拿大批的银器去找埃博尔。”

“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伯尼,谁在你的浴室里?”

“葛丽泰·嘉宝。”

“她想一个人清静清静吗?”

“没错,她是这么跟我说的。”

“我想她应该不会撒这种谎,或者是你在撒谎。我知道她不是昨天那位女士,烟灰缸里没有烟蒂,而且她用的是另一个牌子的香水,在这里我还是第一次闻到。”

“时间已经很晚了,雷。”

“时间永远

不可能太早,不是吗?伯尼,你从科尔卡农的保险柜里拿走了什么东西?”

“我可没碰什么保险柜。”

“他列了一些放在保险柜里的东西:一块手表,还有珠宝,应该是耳环,我想。我们在马尔盖特那里没发现,而如果我们在河滨路发现,那可就有趣了,你说是吗?”

“我不知道你想做什么。”

“实话告诉你,伯尼,大部分时间我自己也不知道。我只是到处翻翻,看会找到什么,就像在玩拼图游戏,不断地尝试错误,拼拼凑凑,看会得出什么结果。”

“那一定很有趣。”

“你怎么认识马尔盖特的?”

“我不认识他,这两块拼图凑不起来。”

“凑不起来?我敢说凑得起来。那你怎么知道他叫兔子?”

“那是因为你这么叫他,雷。”

“我可不这样认为。我叫他乔治。”

“没错,第一次你是这么叫他的,但是后来你叫了一次兔子。”

他摇头。“我还是不相信。我故意不叫他兔子,就是要看看你会不会说漏嘴。”

“那一定是你自己说漏嘴了。”

“或者是你。”他摘下帽子,整理一下帽檐,又戴上,“好了,我该回家了。你可以让那位年轻的小姐从浴室出来了,这种时代没什么好害羞的。不过这也只是我在说而已。关于这些案子,你始终还是有点嫌疑,”他叹了口气,“小偷和赃物买卖商,他们总是有美丽的视野和女人。你在我家浴室可以看到的女人只有我那个黄脸婆。从我家的窗户看出去,看到的不是霍利亨太太晾的衣服就是霍利亨太太本人,如果要我选,我宁可看到那些衣服,真的。”

“我可以想象。”

“我相信你可以。伯尼,我真的不愿意看到你栽在科尔卡农这件案子上。我们已经抓到兔子了,你为什么还要浪费时间,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什么也没回答。

“而且如果我能因此省掉一些工作上的麻烦,便会忘记那些无关紧要的小事,你明白吗?”

我懂他的意思。

雷走了之后,我把门锁上,又在门边站了好一会儿。接着我把门打开看着整个走廊,确定一直到电梯那儿都没有人——除非他聪明地想到躲在墙角——他真的是走了。

我把门再度锁上,然后走到浴室门口,告诉玛丽琳他已经走了。

我们刚才的谈话她全都听到了。我又和她把话说完之后,她似乎已经相信我和旺达·科尔卡农谋杀案无关。她说她知道兔子同样没杀人,她得设法帮他洗清罪名。

我问她:“他的同伙呢?有多少人和他一起作案?”

“只有一个。”

“你知道是谁?”

“我不知道该不该告诉你。”

“我不会告诉任何人,而且就算他还没有被逮捕,警察可能也已经知道他是谁了。”

“兔子不会出卖他的。”

“他可能会,”我说,“大部分的人都会,只是时间问题罢了。就算兔子的嘴巴再硬,警察还是很可能像逮到兔子一样逮到他的同伙。附近的人会把事情拼凑起来,然后向警察告密。”

“为什么你想知道是谁?”

“因为他很可能和兔子分赃之后,又一个人回去,想办法打开保险柜。或者他又找了另一个人。”

“哦,”她把一根手指放在尖下巴上。我注意到她的眼睛很大,根本不需要那些化妆品。“我认为哈伦不会这么做。”她说。

“哈伦?”

“哈伦·瑞斯。他们一起干的。如果哈伦又回去——不可能。我想他不会这么做,他不会不告诉兔子。”

“也许他们一起回去的。”

“你还是认为兔子杀了旺达?”

“我没这么说。可是你怎么知道哈伦做了什么?”

“我确定兔子绝对没有再回去。”

我没有再多问。我们继续谈我和卡洛琳假设过的第三批小偷。当我解释我的想法时,简直就像要解释《麦克白》里的第三个凶手一样伤脑筋。一群闲荡的混混在屋顶上搜寻猎物,碰巧发现被打破的天窗,于是临时起意进去偷窃,出来之前又不小心杀了人。

原本我还真的相信自己的推测,现在想想,它的可信度几乎为零。

雷是对的,虽然他的根据是错误的。杀克罗的凶手和杀科尔卡农的凶手也许真的有某种关联,而还兔子马尔盖特清白的唯一方法就是找出真正的凶手。警察不可能去做这件事,他们认定已经抓到真正的凶手了,为什么还要花工夫去找别的人?

如果不赶快还兔子清白,我的麻烦就大了,因为兔子的姐姐知道她弟弟离开之后我也闯进过科尔卡农的房子,而且雷现在弄清楚了我在他提到兔子之前就知道有这个人。雷应该会推测我和科尔卡农以及和克罗之间有某种关联,他迟早会采取行动。

首先,他可能会像我一样彻底地搜查埃博尔的公寓。电话里的钱和书里那些稀有的邮票,他可能会遗漏,但是雪茄盒底层的手表和耳环一定会被他找到,那样他一定会再采集一次指纹。

那我的麻烦可就大了。他们已经在发现埃博尔的尸体后采过一次指纹,这也就是为什么我进去的时候没戴手套,而且老实说我也忘了要随身带一副手套。现在那该死的地方到处都是我的指纹,虽然指纹不能证明我杀人(因为那些指纹在他们第一次搜查的时候还没有),但是那的确证明在埃博尔死后我进过他的公寓,我该怎么解释?

我拿起电话打给卡洛琳,没人接:再打给丹妮丝,杰瑞德说她还没回家。我想电话一定有问题,我一直试着打电话找人,有人一直试着打电话进来,但是始终没有联系上。我的生活将成为这个疏离年代沟通不良的象征。我拨了二四六四二〇〇〇,电话通了,我就这样拿着电话足足有一分钟没有开口,然后放下听筒转向玛丽琳,她正疑惑地看着我。

“你什么也没说。”她说。

“是的,我要帮你的忙。”

“怎么帮?”

“让他们放了兔子。”

“你要怎么做?”

“找出第三批小偷——杀旺达·科尔卡农的真正凶手。”

我真怕她继续问我要怎么做,我一定答不上来,但是她却问我为什么。

“因为刚才那个电话,”我说,“那是电话祷告。”

“很有趣。”

“我是认真的。今天的祷告内容大致是这样的:‘哦,上帝让我今天做一件我从来没有做过的事,引导我走向帮助他人的新道路。’当然还有其他的,这只是重点。”她那画的眉毛挑了一下。“电话祷告。”她喃喃自语。“如果不相信,你可以自己打一个试试。”“这就是你要帮兔子的原因?”“这还不够吗?”“够了,”她说,“我想够了。也只能这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