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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一章

十二点十五分左右,卡洛琳带着在马蒙餐厅买的午餐过来,我们各吃了一个炸豆泥三明治,合吃了一份烤青椒,又喝了一大杯加糖的薄荷茶。这时卡洛琳突然想起前一天因为吃了太多甜点导致头痛、胃肠不舒服的事,连带想到了埃博尔。她大声询问埃博尔现在可能在吃什么,我们说话的时候他一定又在往嘴巴里塞什么好吃的。

“他什么也不能吃。”我说。

“你怎么知道?”

“他已经死了。”我说。她坐在那里瞪大眼睛看着我,我告诉了她我从雷·基希曼那里听到的消息。他要我记得我还有一个伙伴,我确实记得。但不知为什么,我并没有直接到贵宾狗工厂找卡洛琳,因为不想坏了她一天的心情,所以我开了书店的门在店里耗时间。我想她会带午餐来,到时候再告诉她好了。她果然带着午餐来了,我故意拖延了一点时间,免得坏了胃口。现在既然她提到了,我就全盘说了出来。

她全神贯注地听着,额头上的皱纹越来越深。我说完了之后,有几分钟时间我们彼此述说着埃博尔是个怎样的好人,他会被杀实在是件不可思议的事,最后她问我是谁干的。

“不知道。”

“你觉得杀他和杀旺达·科尔卡农的凶手会不会是同一个人?”

“我看不出关联。警方没有怀疑科尔卡农家的窃案和埃博尔的死有什么关联,只有雷这么想,他认为这两件案子之间一定有什么关系。但是科尔卡农和埃博尔之间唯一的关联就是我们,而我们和凶手一点关系也没有,所以西十八街的房子和河滨路上的公寓之间没有关联,除了我们从前面那个地方拿了东西,然后把东西带到后面那个地方。”

“也许这就是关键。”

“那个钱币?”

她点头。“我们离开十二小时之后他就死了,也许有人为了那枚钱币把他杀了。”

“什么人?”

“我不知道。”

“谁会知道他手上有那个钱币?”

“想买那个钱币的人。”

我仔细想了一遍。“有可能。假设他昨天早上起床之后打电话给某人,要他过来看钱币,那家伙到了埃博尔那里,看了钱币很满意——甚至觉得非拥有它不可。”

“但是他买不起。”

“没错,价钱太高,他买不起,但又一定要得到它,所以起了邪念,就顺手拿起重物——什么样的重物呢?”

“谁知道?书挡,也许。”在目前的环境下,她很自然会想到这东西。不久前,就在这里,有个歹徒拿手枪指着我,她顺手拿起我放在架子上用来分隔哲学和宗教书籍的铜制康德胸像,狠狠地敲歹徒的头。

“书挡,有可能。”我同意,“他起了邪念,用书挡打死了埃博尔,把一九一三年的V镍币放进自己的口袋,然后逃走,走之前还把所有的锁都锁上。”

“你说什么?”

“门是上了锁的。还记得埃博尔那把带滑闩的警察锁吗?凶手要走之前还锁了门。偷了东西之后还会锁门,那是我的习惯。除了我之外,你知道还有谁会偷了东西之后锁门的?而且有哪个热爱收集钱币的人会想到这么做?谁会有这样的本领?”

“如果他用埃博尔的钥匙锁门呢?”

“哦。”我说。

“伯尼,我说错什么了吗?”

“这个我应该想到才对。”我皱着眉头说。

“因为你向来不用钥匙开门。”

“或许吧。”

“总而言之,这很有趣,他竟然想到要锁门。大部分的人离开时可能就是把门顺手带上,就认为门已经锁上了。”

“你是指弹簧锁?”

“没错,弹簧锁。但是这个凶手为了不让别人太早发现尸体,还不怕麻烦找到了埃博尔的钥匙。”

“也许他根本不用找。”

“也许,即使如此——”

“好吧,”我打断她的话,“那又如何?谈了这么多,我们对凶手是谁还是毫无头绪,顶多只能确定凶手很狡猾,杀人也很镇定。我看不出那些闯入科尔卡农家的贼会是杀埃博尔的人,那些人只是一群笨蛋,不可能认识埃博尔,而且根本进不去他的公寓。他们肯定在科尔卡农的房子里搜刮了一大堆东西,所以必须想办法脱手,但我不认为他们会通过埃博尔。就算那些贼知道埃博尔,他们也应该清楚埃博尔不是他们该找的人。他们必定偷了很多银器和皮草,还有那些科尔卡农没有锁在保险柜里的东西,而埃博尔向来只收购邮票、钱币,以及珠宝之类的东西。”

“那些在我们之后进去的人呢?”

“你是说杀了旺达,科尔卡农的人?我们必须假设他们只是碰巧从打破的天窗进去想捞一笔。你想,要有多大的巧合才可能把这些人也弄到河滨路?”

“嗯,我想不可能。”

“所以说嘛,这件案子警察必须自己想办法破,我也没辙。现在为止我们只想到收集钱币且有杀人倾向的人,而且他杀了人之后还从容地把门锁好。这种人你一辈子碰过几个?我想这种人就像母鸡的牙齿,或是一九一三年的V镍币一样罕见。埃博尔死了我很难过,我真的很喜欢他。”

“我也是。”

“我也为旺达·科尔卡农的死感到难过,虽然我没有见过她本人。我们竟然被牵扯进去这案子,也很难过,不过我很庆幸至少我们和凶杀案没有直接的关系。时间到了,我该开门做生意了,得再多卖几本书才行。”“我也得走了,还有一只狗在等我替它洗澡。”“晚上我们还会碰头吗?”“当然。”

五点之后我们在“饶舌酒鬼”酒吧继续我们的话题。她点了马提尼,我点了加水的威士忌。我熬过了一个漫长的下午,店里来了不少顾客,不过都只是随便翻翻,什么也没买,这种时候我就得提高警惕注意那些顺手牵羊的人。我相当确定一个留着长直发、看起来很好学的女孩摸走了萨特的《存在与虚无》,我想如果她真的从头到尾把书看完,这样的惩罚也够了。

“我希望警方能尽快把这两件案子破了。”我对卡洛琳说,“目前我们和案子无关,如果他们破了案,我们更是和案子无关,这样会让我更安心。”

“如果他们没办法破案呢?”

“唉,前天晚上我们确实到过埃博尔那儿,如果他们真的要查,很可能把我的照片给门口的警卫看,他很可能还记得我。我告诉雷去年七月后我就没去过那里。对警察说谎虽然不构成犯法,但是绝对不会赢得他们的好感。我虽然有不在场证明,可是能撑多久就不知道了。”

“什么不在场证明?”

“丹妮丝。”

“伯尼,那是昨晚的事,我们在埃博尔那儿是前天晚上。”

“丹妮丝也是我前天晚上的不在场证明。”

“但愿她知道。”

“我已经跟她说了。”

“她知道科尔卡农的事吗?”

“她知道警方怀疑我,我告诉她我和那件谋杀案无关,不过我没说我们在这之前到那里偷了东西。”

“因为她认为你已经洗手不干了。”

“差不多就是这样。至少她告诉自己,她认为我已经不偷了。天知道女人脑子里在想什么。”

“所以那个长舌的金发女人现在就是你的不在场证明?我还在想你昨晚为什么和她约会。”

“不是因为这个缘故。”

“不是吗?”

“那不是唯一的理由。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不喜欢丹妮丝,她在我面前总是说你的好话。”

“鬼才信!她根本受不了我。”

“如果你非要这么想的话。”

“我不知道她要提供怎样的不在场证明,在我看来她说谎的技术不太高明,很难让人相信。希望你用不着她,”

“我也希望如此。”

她又点了一杯饮料,店里的女招待把洒端来,卡洛琳的目光马上跟着她转。“她是新来的,”她说,“你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吗?”

“我听到有人叫她安吉拉。”

“很好听的名字。”

“嗯。”

“她长得很漂亮,你觉得怎么样?”

“是不错。”

“也许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她喝了一口马提尼,“你认为呢?”

“你是说那个女招待?”

“是啊,我是说安吉拉。”

“她怎么样?是异性恋还是同性恋?”

“嗯。我怎么会知道。”

“你总有一点直觉吧。”

“没有,”我说,“我只注意到她在自动点唱机上选放什么样的音乐。你要是爱上她,我保证你后半辈子有听不完的乡村音乐和西部音乐享受,一直到芭芭拉·曼德尔从你的耳朵里溢出来。你可以暂时忘了安吉拉吗?”

“你可以,我不行。算了,当然可以!伯尼,你要说什么?”

“唉,我在想埃博尔,还有那个热爱收集钱币的凶手。”

“怎么样?”

“我不太相信这种说法,”我说,“时间不对。我们来假设一下:那天晚上我们走了之后他立刻上床睡觉,第二天早晨起床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电话给可能的买主,那人立刻赶到埃博尔那里,把他杀了,然后离开。这是唯一可能发生的情况,但这绝不是埃博尔做事的习惯,他虽然想尽快把那枚钱币脱手,但也不会急成那样。首先,他一定会想办法确定那枚镍币的真假,而且他不是也提到照X光什么的吗?他一定会先这么做,而且一定会等着科尔卡农这件案子的结果,等着关于V镍币被偷的事是不是会上报,这关系到他如何决定那枚镍币的价钱。我认为凶手和镍币没有关系,因为除了你我之外,这世界上不可能有人知道那枚镍币在埃博尔手上。我们并没有告诉任何人,至少我没有。”

“我会告诉什么人?你是唯一知道我除了给狗美容之外还兼副业的人。”

“所以说杀埃博尔的人有其他动手的原因。也许只是单纯的抢劫杀人。也许有人想卖给他什么货,他们起了冲突——或是他过去认识的人。”

“你是说达豪?他在集中营认识的人?”

“有可能。或者是他后来认识的人。对于埃博尔我了解不多,只知道克罗不是他原来的姓,他曾经告诉我他原本姓安塞尔,这在德语里是‘黑鸟’的意思,从‘黑鸟’到‘乌鸦’只是一小步。但是另外一次,他又告诉我同样的故事,这次的姓不是‘安塞尔’,而是‘史瓦茨福格尔’,也是‘黑鸟’的意思。但是你想,他总应该记得自己真正的姓才对,除非那两个都不是。”

“他是犹太人,对吧?”

“我认为不是。”

“那他怎么会到达豪?”

“不一定要是犹太人才会被送到达豪。埃博尔曾经告诉我,他是政治犯、社会民主党人。这很可能是事实,或者他只是很普通的罪犯,比如说收购赃物、搞同性恋,这也是被送到达豪的好理由。”

她摇头。

“总之,”我继续说,“我对埃博尔的过去知道得不多,也许根本没有人知道,但是他很可能因得罪了什么人而树敌。也许那真的只是单纯的抢劫杀人,或者他和什么人起了争执,或者是其他什么该死的芝麻小事。假设他是同性恋,他可能带个小白脸回家,结果只因为他钱包里的钱就被杀了。”

“这种事常发生。伯尼,你真的认为他是同性恋吗?他一直想撮合我们两个,如果他自己是同性恋,难道真的看不出来我根本不可能是你结婚的对象?”她把手上的马提尼喝完,“而且你不觉得这中间有太多的巧合?埃博尔的死、旺达的死,一个接着一个。”

“这只是因为我们夹在了中间。但是我们和他们的死并没有关系,我们只是他们之间唯一的联系:你,我,还有那枚镍币,如此而已。”

“我不这么想。”

我用潮湿的威士忌杯底在桌巾上印着一个个圆圈。“也许我这样告诉自己,只因为我希望说服自己。”我说,“也许是自己骗自己。我不能确定我是否就要相信它,因为我知道可能的结果。”

“我不懂。”

“那枚镍币,”我说,“我们从科尔卡农那里偷来的一九一三年V镍币。我们要不是贪心的话,至少已经赚到一万七千五百美元了。”

“不要提醒我。”

“如果他不是因为那个镍币被杀,而只是被一个不知内情的人杀了,你知道那意味着什么?”我说。

“啊哈。”

“没错。那枚镍币还在那里。”

晚上我留在家里。晚餐是一罐辣肉酱,我放了一些莳萝和辣椒调味,弄好后就坐在电视机前吃,还喝了一瓶朗姆酒。热肉酱的时候,我正好看到地方新闻的最后一小段简单提到了埃博尔的案子,没说

有什么新的进展,至于科尔卡农的案子则只字未提。我边吃边看约翰·钱塞勒的节目。最后,我终于战胜懒散,勉强站起来把电视关掉,又把东西收拾了一下。之后我放了一张混合爵士乐与古典乐的唱片,然后拿起最近一期的《书藏家》,舒服地坐下来看。那是一本专业杂志,专门刊登他们要出售或是收购的旧书。我懒懒地翻阅广告,如果看到在我店里刚好有的书,就做一下记号。有很多我做了记号的书就放在店里拍卖书的架子上,如果有人不怕麻烦特地刊登广告要找书,那他一定付得起比我定的四十美分还高的价钱。

不过先决条件是我也不嫌麻烦,写信给登广告的人,等他们订书,然后打包寄去。这就是做旧书生意的麻烦,你必须留心这么多琐碎的事,追着小钱跑,希望能积少成多。光靠经营巴尼嘉书店我没办法过什么体面的日子,更别说赚大钱了。但是如果我肯花点心血,也许能做出一番事业。我爱旧书店的生意,不过是以我的方式——很明显是一种懒散的方式。偷窃使人堕落,如果你已经习惯了在几个小时内就能弄到一大笔钱,就很难再热衷于从事一些平常的工作——同样的时间,那些工作赚的钱大概只够买张电影票。

尽管如此,看看那些广告,在上面做做记号还是很有趣,即使我不会真的去做这些生意。

九点左右,我打电话给丹妮丝,是杰瑞德接的电话,他告诉我《通天塔-17》果然很精彩,然后叫他妈妈来听电话。我们在电话里聊了一会儿,不知怎么的提到卡洛琳的名字。我已经忘了到底为什么,丹妮丝说她是“同性恋侏儒,又胖又矮,满身狗臭味”。

“有趣,”我说,“她总是说你的好话。”

之后不久卡洛琳打电话来。“我一直在想你说的话,”她说,“你该不会有什么打算吧?”

“我想应该没有。”

“实在不可能。伯尼,还记得那天晚上埃博尔对我们说的话吗?防火梯是在大楼的正面,而且窗户上装了铁窗,大楼的管理员比圣彼得还认真,还有他门上的那些锁——”

“其中一把锁,警察已经叫锁匠弄开了。”

“那又怎样?你还是进不去。”

“我知道。”

“所以把你弄得快疯了,对吧?”

“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也快疯了,伯尼。一想到我们偷来的那枚该死的钱币可能因谋杀案而被警察封在公寓里,而他们又那么严密地监视大楼;一想到钱币就藏在屋子里的某个角落,你却不知道该怎么办,假设它就在原来的地方,你却没办法确定——”

“卡洛琳,我能想象。”

“假设一切就像我们想的一样,你会再去偷一次吗?”

“当然不会。”

“这就是我想知道的。”

“可是我们已经偷过一次了。”

“我当然知道。”

“所以我一直在想,那枚钱币是我的。”我解释,“他们说小偷不尊重私人财产,可是我对私人财产极为尊重,只要那财产是我的。况且这也不单是钱的原因,我手上原本有一件珍贵的东西,现在却什么也没有了,这对我的自我价值是一个严重的打击。”

“所以你想干什么?”

“什么也不干。”

“很好。”

“因为我什么也不能干。”

“没错,这就是我想确认的。伯尼,我正要去‘伯爵夫人’,运气好的话,也许可以碰到不错的女人。”

“祝你好运。”

“最近我一点也静不下来,一定是月圆的关系。也许我会碰到安吉拉,她现在一定是站在点唱机旁边播放安娜·默里的所有音乐。我猜她不会是同性恋,你说呢?”

“安妮·莫莉?”

“我是说安吉拉!”

“也许吧。”

“如果她不是同性恋,而埃博尔是的话,他们可以一起养贵宾狗。”

“那你就可以替他们美容了。”

“也可以替贵宾狗美容。天哪,这是什么对话?”

“谁知道你是怎么开头的。”

“算了,再见,伯尼。”

十一点的新闻里没有什么进展。谁会想看那些旧新闻?看完了预告,知道谁是约翰尼脱口秀的嘉宾之后,我把电视关掉,拿了外套出门。我沿着西端大道走,在八十六街向左转,继续往前走到河滨路。

天气开始变冷,空气中弥漫着要下雨的味道,看不到天上的星星。在纽约,由于空气污染,就算天空无云你也很难看到星星。我看到半圆的月亮外围有一圈月晕,那表示会下雨还是不会?我不记得了。

我很惊讶路上还有那么多人:到河滨公园散步的人、遛狗的人,还有那些袋子里装着牛奶,手上拿着报纸赶着回家的人。

为了看得更清楚,我走到街对面观看埃博尔生前住的大楼,数着楼层找到他的窗户,窗口当然是暗的。我的目光搜索整幢大楼每个角落,发现防火梯放在朝着八十九街的那面墙上,看起来很坚固,可是落在来往行人的视野内,而且想爬上去还得搬个长梯来。

没用。就像卡洛琳说的一样。

我走到九十街,隔壁的大楼比埃博尔那幢高三层,也就是说,如果我想从那里进埃博尔的公寓,必须靠绳索。

现在我手边没有绳索,而且我想那幢大楼的安全措施一定不会比这幢松。我走回八十九街,看看这一面的房子,这排建筑是十九世纪末建的低矮的褐石房屋,全部只有四层楼高。埃博尔这层楼的窗户都比那一排房子的屋顶高很多,除此之外,那一排褐石房屋都装了铁窗。

我又走回两端大道,然后又回头,觉得自己好像是个脑子不清楚的歹徒,无法抗拒地被扯进另一场犯罪。大楼门口的警卫就是那天我找埃博尔时看门的那个黑人,而且看起来比上次更令人畏惧。我从对街看着他,心想这真是浪费时间。我什么事也没做成,现在和卡洛琳一样没办法静下来。她去“伯爵夫人”放松自己,而我得采取行动。

过了街,我朝大楼的入口走去。这幢宏伟的砖造建筑物安全得像座碉堡,坚固得有如英国国家银行。暗红色的大理石圆柱耸立在大门的两侧,左右两边的铜制招牌上刻着在大楼里营业的租户名称:三个精神科,一个牙科、一个眼科,一个足科、一个小儿科,上西区一带的典型组合。

看着这些招牌,我忽然觉得缺了一块上面标示着‘埃博尔,克罗,买卖赃物’的。想到这里我不由得摇头,只要有一点机会,我马上又变得多愁善感了。

大楼的管理员走出来问我是否需要帮忙。他给我的印象是,他好像刚从自信心训练营光荣毕业。

“谢谢,不用。”我有点难过地回答,“已经太晚了。”我掉头离开,踏上回家的路。

我开门的时候电话铃响了。就在我打开了最后—把锁进门时,电话铃停了。我告诉自己,如果有重要的事对方一定会再打一遍。我洗了一个长长的澡,然后上床睡觉,梦见自己正危险地从某样东西上向下爬,那应该是防火梯或是狭窄的横木,具体身处什么空间我也不知道。这时电话响了,我坐了起来,眨了眨跟睛,拿起话筒。

“我要那枚镍币。”是一个男人的声音。

“什么?”

“我要那枚镍币。”

“你是谁?”

“那不重要。钱币在你手上,别把它卖了,我会再和你联络。”

“但是——”

我听到电话挂断的声音,于是把话筒放回去。床头柜上的闹钟显示时间是一点四十五分,我才刚睡着不久。我躺下来想着刚才那个电话,考虑要不要起床,想着想着又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