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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逢篇(3)
席间顿时噤若寒蝉, 饶是童可见过再多大风大浪, 一时半会儿也没摸清楚这场面。
宋遇南不是冲动的性子, 更不可能随意替人出头,这么明晃晃地给蒋巧挡酒, 难免让人觉得两人中间有什么猫腻。
席间的向总嗤笑了声,话语间别有深意:“年轻人都喜欢英雄救美的戏码么?”
这句话对两人的针对性可谓是格外明显了。
蒋巧有些如坐针毡, 捉摸不定场上的局面,但就事论事, 如果不是想给她挡酒,宋遇南也不至于跟这位向总剑拔弩张。
一边是顶级流量热度持涨的宋遇南, 另一边是千盛娱乐影视项目的负责人,童可肯定是两方都不想得罪的, 只能站出来打圆场。
“这姑娘刚毕业不久,没怎么经历这些, 也不会喝酒......向总你名声在外, 谁敬你酒都是应当的, 想必遇南也是一样。”
童可见惯了生意场上的嘴脸,想化掉风波最好的办法就是凑上去捧着, 给人台阶下, 明眼人都会顺着走。
再说, 这向总哪儿是有意刁难蒋巧呢?就算换个姿色年纪差不离的姑娘来,他照样开腔劝酒不误。
在酒桌上,但凡年轻貌美没后台的姑娘都会被部分“久经沙场”的男人视为玩物,以此来显示他们的权利地位。
宋遇南仍旧脸色不善, 他很少喝酒,现在却当着整桌人的面将那杯酒一饮而尽。
酒杯被放置在桌上,发出相碰的轻响。
他手腕青筋浮凹,冷白的脸上闪过一丝轻蔑的笑容,“我敬了向总,向总不礼尚往来?”
既然他强迫蒋巧喝酒,那宋遇南就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他的动怒都是这般不浮于表面的。
向总是个大腹便便的,坐下来肚子那儿就有一堆肉,几杯烈酒入喉,他眼神本就朦胧的很,现在被这小子反杀了一把,内心再郁闷也不能叫同桌的人看了笑话去。
“喝喝喝,咱们继续喝——”
仿佛刚才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
全程蒋巧都像在隔岸观火,明明她才是火源地,莫名地被宋遇南护在了身前。
宴席的后半段,她没什么心思动筷子,碗里的食物每一口都被咀嚼的很慢。
蒋巧跟宋遇南中间还隔了个童可,所以她侧眸去偷看他时,还得装作是不经意地左顾右盼。
整个商务局,只有宋遇南穿的最随意,他换下上午在媒体前亮相的版型挺括的银灰色西装,白T黑裤,线条柔和,跟校园里的大学生无异。
只一眼,他的那双桃花眼就足够引人深陷。
蒋巧的心跳空了一拍,两人的视线在空中凝固了几秒,她才率先移开目光。
偷看......还被当事人抓包了个正着。
醉醺醺的向总还拉着其余的几位谈天论地,有那么一瞬间,除了宋遇南,她看不见周围其他人。
蒋巧轻咳了几声,又连忙喝下几口果汁,拿起手机无所事事地刷着热搜,第一果不其然是宋遇南。
光是看#宋遇南清冷贵公子#这个标题,她就能猜到下边儿的评论区是个什么嚎叫法了。
营销号发了宋遇南上午出席剪彩仪式的照片,通稿是他的气质很像有权有势人家的清冷贵公子。
她看完这条后勾唇笑了笑,这哪儿是像啊?!宋遇南......分明就是。
即使落魄了,被人踩进泥里,他自幼被家庭培养出的气质就独树一帜,这么些年不曾磨砺掉半分。
退出热搜界面时,蒋巧觉得自己是真魔怔了,要不然最近怎么会动不动都能联想起两人的过往呢?
大概是看到了云昭也实现了年少的愿望,最终收获幸福而变得多愁善感了吧......
好不容易等到这场局散去,蒋巧步伐沉重地往外走,外头正雨如倾注,灰蒙蒙一片,夜空都不甚明朗。
雨滴如石子落地,直往脚底蹦。
她两手空空,后知后觉才想到自己早上带过来的那把透明伞丢到剪彩仪式现场就没带到这边来。
就撑了一次,欣赏完伞面的小樱花,东西就不属于自己了。
难不成自己今天水逆吧?
蒋巧往后退了一步,佝偻着身子,试图不让寒风侵袭,就是不知道这个点叫车会不会有车过来。
她垂着眼睫,目光锁定在打车界面。
前方传来两声喇叭的声响。
除了她跟宋遇南,童可他们已经先行一步去了不远处的KTV,倾盆大雨里,谁会注意到自己?
她不可遏制地抬了头,眼瞳里是雨幕里高高瘦瘦的少年,准确说,是那人的身影像极了十六七的少年。
宋遇南撑着伞不疾不徐地往她面前走,丝毫不见大雨里的狼狈,他身上线条好看,清爽又明朗。
蒋巧都忘记自己还在找车这茬,怔怔地看着他踱步来到自己面前。
兴许......他是东西忘在包厢里了?怎么就非得是专程开车来接她的?
种种猜测又被加以否定,大抵是多年前,她对他就是仰望的。
少女的心动是种脆弱的东西,当你真正喜欢上一个人,会觉得这个人熠熠生辉,自己只不过是宇宙里的一粒浮尘。
他收了伞,能近距离看见那双桃花眼上薄薄的一层眼皮,分明带着冷淡又寡漠的弧度。
“蒋巧,我送你。”
一向清冽的声音融合了喝酒后的沙哑,像在砂纸上摩过。
宋遇南定然知道歌手最重要的就是那把嗓子,这么些年,一喝酒嗓子就要哑,这种体质他比谁都要心知肚明。
可他还是帮蒋巧把那杯酒挡下。
毕竟......没有人舍得自己心尖上的人受欺负。
她眼神清亮,眼底的那点儿光转瞬即使,拒绝的话刚要说出口,就听见他继续哑着嗓子开口:“别拒绝我。”
他卸下身上的傲骨,眼尾因喝醉而染上几分漫不经心的绯红。
蒋巧喉头哽了哽,眼前自动浮现的是十年前,可能是心不在焉弹错了一个钢琴音符,宋遇南就被他母亲训斥的场景。
两家人常有来往,她也知道宋父宋母极为苛刻,尤其是他的母亲,秉持棍棒教育,不曾给他的成长环境营造半点轻松的氛围。
到最后,一手造就的宋遇南是他母亲,亲手毁灭他的也是那个女人。
眼看着家庭落魄,生活不幸,她选择改嫁,头也没回过,就这么硬生生放弃了自己的儿子。
一想到被人放弃的滋味他年少时应该尝过不少,蒋巧的心里像有一道温热的水流冲过,一向坚定的想法被他三言两语撩/拨的动容。
两人静坐在车里,司机一直在驾驶位上候着,见他带人而且还是个女人回来后就火速移开了视线。
明星也是凡人,七情六欲该有的一个都不会少,作为身边人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都得做到心里有数。
他话语里夹杂着微微的叹息:“是以前的住址还是......?”
她回的言简意赅:“我现在自己住。”
大学毕业后,蒋淮池也提议过让她回到自己身边,找个公务员或者老师的工作,安安稳稳地过着,她们家不是说大富大贵吧,好歹挺小康,担得起蒋巧的日常开支。
但蒋巧拒绝的很坚定,不懂事时,对比宋遇南的父母,她会觉得蒋淮池是天底下最开明的父亲。
越长大才越明白,真正优秀的父母是在孩子不误入歧途的情况下尽量尊重子女的选择。
她是真心喜欢设计,所以碰个头破血流也要试一试,哪怕早上六七点就得挤地铁,每个月还得计较下个月房租的着落,但路是自己选的,没什么好后悔的。
报上了新城小区住址后,车内前后座之前就升起了一组隔板,将空间一分为二。
眼见面前看不见人,蒋巧愣了几秒,要是换别人,图谋不轨的可能很高。
但旁边的人是宋遇南,粉丝都评价他自带性/冷淡气场,那些旖/旎心思瞬间化为虚无。
其实,他只是不想两人间私人的对话被旁人听了去,更有甚者录个音挂到网上,现下一举一动都有人盯着,再怎么说都得有所防备。
宋遇南舔了下唇,在她面前比在镜头前局促的多:“这些年,叔叔阿姨身体还好吗?”
“嗯,挺好的。”
蒋巧纯粹把两人现在的对话当话家常,即使宋家一朝高楼坍塌,两家过往的情分还在,总不能什么都避着,弄的像唯恐避之不及一样。
“宋遇南......有什么话就直说吧。”都把隔板挡上了,只聊父母身体好不好这种话题才像小孩子过家家。
曾经对他一口一个“遇南哥”的小姑娘现在用着最冰冷的口吻连名带姓地喊他。
“那你呢?”车内的灯光将他的侧脸勾勒的很朦胧。
他覆下鸦羽一样的睫毛,每说一个字就精准踩中的她的痛处:“不想问问我当年为什么不辞而别?”
蒋巧以为过去这么久,两人该断的都断的差不多了,可宋遇南一席话就像席卷风云的惊涛骇浪,足足把她所有的疑问和不甘全给勾的倾泄了出来。
平心而论,她不是一个爱回首过去的人,也只有宋遇南,能在她的回忆里永不褪色。
“每个人有不同的选择。”她屏息凝神,耳边除了他温吞的呼吸就是瓢泼的大雨声:“我不妨碍你。”
“如果我现在告诉你,蒋叔当年借完钱后让我不要再联系你,你信吗?”他从盒子里抽出一根烟,摇下一小半的车窗,任凭风雨吹进闷热的车厢。
那根烟被他捏着,好半晌,宋遇南没拿打火机,也没放下夹在指间的烟。
蒋巧一把夺过那根烟,鼻头泛红:“你喝酒喝的嗓子都哑了,别抽了。”
如葱削的指根由着他尽数握住,他周身的阴郁很明显,那双眼睛格外深情,像一个玻璃球,仿佛她一狠心,玻璃球就会破碎。
还完钱的那段时间,他一直秉持跟蒋淮池的约定,从来没来找过她,孑然一身在练习室里训练,日复一日地练声跳舞蹈动作,在汗水里忘掉压抑的情愫。
宋遇南以为......他真的可以保持这个约定一辈子。
可蒋巧红着眼眶看着他时,他就知道,这个真相必须由他来揭晓。
她没挣脱宋遇南的那双手,骨节清晰,掌心偏凉,五指能轻而易举地裹住她的手掌。
上一次他牵她的手,还是在小姑娘嚷嚷着要学滑板又怕摔的时候,他全程帮忙盯着,时不时上前扶着。
少年的手心都自带热度,可宋遇南的这双手都能感知到练琴的茧子了,温度凉薄的像是雨后的月光。
“即使是这样,你就这么确定我还喜欢你?”蒋巧很少说重话,她反唇相讥时,就如同一只小刺猬,呈现出很明显的自我保护姿态。
这么些年,万一喜欢被岁月磨平,也是根本回不到年少的。
宋遇南垂下头,露出耳后的那颗痣,喃喃道:“我不确定......”
说完后,他脸上受伤的神情很像一只无家可归的流浪小动物,如果粉丝看见了,免不了一顿心疼。
难怪他粉丝里妈妈粉比女友粉还多,主动服软,就是一击毙命的操作。
他脱口而出就是商量的口吻:“那我喜欢你,行吗?蒋巧......”
她的第一反应不是开心,而是蓦地睁开了瞳孔:“你疯了?”
“我很清醒。”他脸上蒙上一层痛苦的阴霾,但气质仍是干净柔和的。
蒋巧胸腔里涌动着滚烫,再一看,车已经停在了小区门口。
“宋遇南,我要回家了。”她顾左右而言他,慢慢地挣脱开他的手。
宋遇南知道很多事不能急,得来日方长才能化掉她心里的疙瘩。
外面的雨点兜头而降,见她直接要推开车门,他迅速把手头的那把伞递了过去。
他跟两人上一次相见说了一模一样的话:“不用还了。”
蒋巧将伞接过来,撑伞立在雨幕里,透过车窗看见了他关上车门后的颓郁。
每当宋遇南流露出那种情绪时,眼神总是令人心碎的,那段经历已经融成了他灵魂的一部分。
她晃了下神,场景都类似,只不过这一次她没有像年少气盛那般走的头也不回。
她知道宋遇南的车一直在后头跟着自己,夜里太黑,下雨天又不□□全,他嘱咐司机开了远光灯,一直给她送到了小区楼下。
直到蒋巧进去摁电梯,他才阖了阖眼:“回去吧。”
途中,小助理给他发了好几条消息,说是明天早上的录音行程基本敲定,最近千万不能吃腥辣吸烟或喝酒。
他清了清嗓子,好像该犯的禁忌全都犯完了,只能回着:【知道了。】
宋遇南不爱发朋友圈,跟人的大多数微信交流都是几个字完事儿,像是惜字如金。
他的性格本来就不是过分热情,再加上脑回路也挺不符合年轻人的潮流,要是真有什么重大的事情告知,直接打电话比发消息的效率要快捷的多。
小助理给他回了一个可爱的表情包,斟酌了下发过去:【最近我们家私生饭挺严重的,门口有几个女孩子过来蹲点,要是不想回小区就临时开个酒店。】
宋遇南:【不用。】
小助理:【?】
没有哪个明星不反感私生饭的存在,过度的盲目崇拜会导致畸形的爱,他一直觉得身为艺人,台上跟台下都得行的正坐得直,要德能配位才能受得住粉丝的喜欢,经得住时间的考验,与此同时,也需要跟粉丝保持合适的距离。
没过两分钟,宋遇南提出了更奇怪的要求:【直接帮我在新城小区租套房。】
小助理一头雾水:【???】
新城是新建的居民区,安保措施不强,要是被粉丝发现,岂不是更没有隐/私可言?!
宋遇南还是不咸不淡地回复:【就这两天吧,我找搬家公司搬过去。】
......
自从宋遇南说完那句话,一连几个晚上,她的梦境都很是不可描述。
男人额角滴水,唇色潋红,半撑着上半身,吐纳的气息都不匀。
耳垂被他吮着,酥酥麻麻,四肢百骸都在他的操纵下慢慢沦陷。
她心跳砰砰直跳,就这么直当当掉进男色的漩涡里。
再一睁眼,光线亮的刺眼,好几回差点都睡过头,连在公司上班,她都有些心不在焉。
反而公司的同事今早上还在窃窃私语,说宋遇南发了条录新歌的微博,看上去没受任何情绪影响。
凭什么啊?莫名其妙闯进她的生活,搞的一团糟后,他又跟没事人一样全身而退。
蒋巧懊恼地摁下电梯,拿起钥匙准备开门才发现隔壁许久没人住的房子,现在正进进出出地搬着家具,她瞟了一眼,似乎还有一架钢琴。
新邻居这么有情/趣的吗?
不过......那架钢琴似乎还有点眼熟,还没等她看清,搬家公司就把东西给搬进去了。
她收回目光,拖着疲惫的身躯进了家门,打算叫个外卖就洗洗睡了。
熬来了休息日,蒋巧宅了大半天,脑海里不自觉涌上了那架钢琴的样式,她鬼使神差地点开了宋遇南的微博,发现不久前他就发了张练琴的“营业”照,似乎跟隔壁邻居家的那一架很像。
蒋巧摇摇头,赶紧打消奇奇怪怪的顾虑,难不成宋遇南还能搬到她隔壁?!
第二天一早,她洗漱完毕后换上职业OL装,在心里默默振作了几秒,可一想到又要挤地铁,那点儿振作的劲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电梯一早上最是使用的高峰期,等了许久,终于迎来了希望的曙光。
但电梯门一开,装载是满满当当的人,还能闻到一股迎面飘来的早餐的味道。
算了......挤一挤就挤一挤,否则又得多耽搁时间,上班迟到就不妙了。
蒋巧前一只脚刚迈进去,电梯就响起来超载的警报,一电梯的人都蹙眉看着她。
她只能悄无声息地把那只脚缩了回来,无事发生地看着电梯下行。
刚往后退了一步,脑袋就磕上了什么硬/邦邦的东西,疼得她直龇牙咧嘴。
宋遇南还是全副武装的架势,他伸手扶稳了她的肩膀,口罩上的一双眼睛荡漾着星星点点的笑意。
一笑春风起,恨不得叫人醉倒在他的眼波。
那些演唱会上大声喊着“哥哥我爱你”的迷妹们可能就是这样的心态吧......
他身上有很淡的佛手柑气息,区别于上次桂花的安神,这次的更清新。
别看宋遇南穿衣显瘦,去健身房的次数还是很勤的。
艺人为了上镜好看就必须得保持身材,很多人会在吃食上下功夫,最常见的就是吃水煮菜或者无油套餐,外加游泳、瑜伽等运动。
所以小姑娘一靠过来,就磕到了他的肌肉线条。
蒋巧以为是自己没睡醒,莫名其妙地看着他出现在自己眼前,支支吾吾了半天才吐出一句世纪疑问:“宋遇南,你住这个小区?”
他眉目舒展着,回答说:“准确的说,我住你隔壁。”
蒋巧:“......”
她挤出一丝笑容,干巴巴地附和了句:“那还真是挺巧的。”
“不巧。”宋遇南打量了她两眼,风轻云淡般道:“我特意搬过来的。”
更不巧的是,她肚子不合时宜地“咕咕——”叫了两声。
从上班之后,蒋巧就很少正儿八经吃早餐,多半时候饿了也只是牛奶麦片一顿凑合,今天家里的麦片没了,她又忘了买新的,正打算到公司楼下再随便买点路边的煎饼。
谁知道宋遇南会出现在面前,还告诉她,他是她邻居的事实啊?!
那抹从耳垂开始的红一路烧到了耳根子,她垂丧着头,想着这也未免太丢脸了吧......
他那是那副宠溺的不行的表情,目光闪动着,温言和语地询问她:“来我家吃完早餐再走?”
“时间来不及了。”蒋巧拽着ck小挎包的带子,吃个早餐的事儿像是要上断头台。
宋遇南也不强迫她,只抬手揉了下她的耳垂:“耳朵这么红,没发烧吧?”
明知故问。
蒋巧是那种“嘴嗨型”选手,聊各种大胆问题时,她一点儿不露怯,能整的身边小姑娘个个红透了脸,自己还是处变不惊的状态。
就连劝云昭买情/趣款布料少到可怜的衣服,她还是见多识广地跟店员有一句没一句地聊。
但真到实践问题上,小姑娘就怂的跟个小蜗牛一样,宋遇南似乎都能看见她头顶的两个小触角晃啊晃。
“我——”蒋巧憋了半天,一气呵成说了个词儿:“身强体壮。”
宋遇南被她的反应逗到乐的不行,捏在她耳垂上的手却没拿下,仍慢条斯理地揉/搓着,带茧的指腹一摩挲,她连反抗都忘了。
直至温度滚烫,到这一楼的电梯“叮”了一声,堪堪把她的思绪拉回。
他乐然于心,看上去心情更好了:“原来是见到哥哥不好意思了。”
蒋巧很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为了尽快逃离现场,她头也没回地往电梯里跑。
童年的记忆尚且模糊,但她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宋遇南是听爸爸妈妈说隔壁来搬来一户人家,还有个很好看的小哥哥能给她做邻居。
夏日的午后,悠闲且漫长。
小姑娘扎着两个小辫儿,坐在院子里一个人荡秋千。
宋遇南就是那时候过来的,小男孩五官隽秀,眼瞳在光线下像是咖啡色,几乎就一眼,她的耳朵立马红了。
蒋淮池见了还笑自家闺女说:“我说怎么耳朵红了呢?原来是见到哥哥不好意思了。”
也难怪他会拿这种事儿来打趣自己。
......
蒋巧以为宋遇南说去他家吃早餐就是说说而已,直到第二天早上七点,他站在门口摁了声门铃。
并且,宋遇南给的理由也很得当:“早餐煮多了,不想浪费。”
他衣着休闲,拉上了卫衣帽子,身形修长又挺拔,很像家里后院的那棵松树。
蒋巧感受了下空空如也的肚子,最终还是没能经得住食物的诱惑,亦步亦趋地跟着人进了门。
他把卫衣宽松的袖子往上一撸,露出的一截手腕白皙且有力。
看小姑娘踌躇了几秒,宋遇南打消掉她的顾虑:“直接进来,不用换鞋。”
他的家是偏现代的装修风格,一水的深灰色,看上去没什么人情味儿。
除了必要的家具,其余的地方显得很空。
跟宋家之前的房子一样,他的房间完全不是男孩子乱七八糟的风格,整齐有序,绝对能让女孩子自惭形秽。
餐桌上摆着两碗清汤肉丝面,做法很简单,但不知道为什么,宋遇南做的闻起来格外香。
蒋巧坐在桌前,思虑再三拿起筷子,秉持“吃人嘴软,拿人手短”的原则,她眼睫轻颤了两下,小声建议道:“那我转账给你,可以吗?”
宋遇南真要被她的行为给气笑了,不知道小姑娘脑袋里天天在想什么有的没的,喉头溢出一声轻哂:“账非得算这么明确啊?”
蒋巧:“......”
亲兄妹还得明算账呢。
其实,她之前跟着宋遇南混吃混喝,都是他买的账,这么说来,这么些年她欠他的真真不算少。
她挑了一口碗里的面条,发现汤底用的是骨头汤熬制的,比清汤寡水的好吃多了,一时间没忍住,开始了大快朵颐。
从一个人住地下室开始,他就不是养尊处优的贵公子了,凡事得亲力亲为,自己动手。
好在他学什么东西都快,在厨艺方面也很有天分,在无人问津的日子里也总是自己下厨房。
宋遇南的吃相很优雅,一碗面条,活生生被他吃出了西餐的感觉。
吃饱喝足,蒋巧觉得精神头都高涨了不少,边试探着跟他商量:“那我买菜,你做早餐行吗?”
要不然两人的关系就更像是同居了。
蒋巧起身,把桌椅归位,又身体力行地帮着收拾碗筷。
他没有异议,一笑起来唇红齿白,怎么看都跟个男狐狸精似的:“行啊。”
于是,两人的“早餐联盟”就此结成。
第二天,宋遇南做了烤面包火腿加煎鸡蛋。
第三天,他熬了一锅红豆薏米粥,外带了一份小笼包。
第四天......
第四天,蒋巧没见到宋遇南的人,心里空落落一片,虽然知道他当艺人很忙,肯定不会每天都有时间来做早餐,但陡然间的不辞而别很容易让她没有安全感。
她微微叹息,准备将买好的南瓜放进冰箱里,这才看见了冰箱上的一张贴纸。
【我有行程安排,早上不能陪你了。不过早餐做好了,在微波炉里,热一热就可以。】
他的字很劲瘦,一撇一拉都带着笔锋,都说字如其人,到宋遇南这里,倒是反过来了,他的锋芒都是内敛着的。
蒋巧将那条便利贴撕下,想着小学有段时间,她一写数学应用题就很头疼。
宋遇南比她高两年级,学过的知识掌握的也好,不仅不厌不烦地帮她讲解着题目,还会用这种贴纸在她的数学书上找到相应的地方做笔记。
这么想着,她手心的那条便利贴就愈发暖融融的。
好不容易等下班回到家,蒋巧一抬头,看到了等在自己门口的宋遇南。
也不知道等了多久,他戴了口罩,碎发被帽子压下,看样子是刚从外面回来,都没来得及进家门。
宋遇南的那双桃花眼很勾人,眼瞳的黑白并不分明,氤氲着些许雾气。
她快步走过去,才发现宋遇南是单手撑在门后的,他额角沁着点点冷汗,看状况不是很好。
蒋巧赶紧开了门,眼神里满是焦急:“遇南哥,你哪儿不舒服?需要去医院吗?”
刚问出来,两人相视愣了会儿。
她已经好久没叫过他“遇南哥”了,未说完的话卡在嗓子里,最终咽了下去。
“那你先在沙发上休息会儿,我给你倒杯水。”蒋巧照顾人没什么经验,家里又没烧热水,难免忙的像无头苍蝇。
拿着纸杯从厨房出来后,她看见了沙发上歪斜着的人影。
他呼吸很浅,口罩和帽子都没摘,汗珠流到了衣领下,看上去闷热坏了。
原来是睡着了么?
蒋巧蹑手蹑脚靠近,俯身给他摘下全副武装,看着挑不出任何瑕疵的五官在眼前放大。
不得不说,宋遇南就连睡着的样子都好看的不得了,浓密且长长的眼睫覆下,能看见他眼皮上带着颜色的血管。
她用手背抵着他的额头,想试试体温是否正常。
果然很烫,一看就是发了高热,难怪精神不振。
宋遇南没有完全睡着,只是发烧后人的意识很低迷,只能感受到冰冰凉凉如兰花般软腴的手在贴近自己,凑近时还会掀起一阵淡淡的甜甜的茉莉香。
自从他出道以来,很多时候都是默默扛着身体的不适,毕竟很多计划没办法更改,不能因为他一人要求所有的工作人员和其他艺人再忙活一遭。
可他现在承认,人是很脆弱的一种生物,在蒋巧面前,他展现出了对这种关怀前所未有的贪恋。
她拧了条干净的毛巾过来搭在他额头上降温,又端过来一杯热水和一粒药:“把感冒药喝了再睡吧。”
宋遇南勉强抬起眼皮,面容病恹恹的,嘴唇也什么血色。
他反握住她的手指,两人顿时间十指交握。
“蒋巧。”他一出声,着实让她讶异了一大跳。
沙哑又沉重,比那一晚喝了酒的嗓子负荷还要大,似乎快要哑的说不出话。
她用食指贴着他的唇,描摹着他好看的唇形唇峰,心里的柔软彻底沦陷。
宋遇南很轻地吻了下她的食指,电流像是指尖触及全身。
“别离开我。”他怔怔地望着面前的人,跟记忆着砸个羊角辫,酒窝盈盈的小姑娘重合在一起。
她点头说:“好。”
他以为是自己烧糊涂才出现的梦境,抱着她不肯撒手,又耍无赖一般在她耳后轻啄了下,正中那颗咖啡色小痣。
“我一直在等的人是你,初恋是你,我的所有都是你。”
宋遇南很少说情话,比起直白的风月说辞,他是最不会讨好粉丝的偶像。
但蒋巧有一点很肯定,他值得更好的闪闪发光的舞台,值得被那么多人喜欢、
单轮粉丝排队领号,她应该是他的第一个小粉丝了。
真好啊,她爱的少年,也是爱她的少年,光芒万丈。
......
两年后。
这一场在江城的演唱会正好是宋遇南的生日场,在门票预售就状况空前,几乎一票难求,没抢到票的粉丝都在微博里嚎哭。
宋遇南给她留了一张贵宾席的票,比起广场上他拿着把吉他什么都没有的条件,现在她当观众都升了一个逼格。
跟许多他的粉丝一样,在演唱会开始前一小时,蒋巧也安安分分地在排队检票。
饶是宋遇南跟她在一起后公布了恋情,也将她保护的很好,即使粉丝很关心蒋巧的身份,他也只是轻描淡写地说:“我们是青梅竹马。”
公布恋情的当天,微博不过多久就立刻瘫痪。
粉丝哭成了一片,大部分都化身柠檬精给祝福的。
【呜呜呜......哥哥也有自己的幸福了呀,要不是说青梅竹马,我都接受不了这个事实。】
【天哪,上次哥哥说的有喜欢的人就是这个女孩子吗?她上辈子是拯救了宇宙吗?!】
【我已经开始磕cp了,有一起的姐妹吗!】
天色渐暗,演唱会办在体育场,露台的环境能看得见如黑森林蛋糕的夜空,不远处正挂着一轮皎洁辉映的明月。
蒋巧检票完后,就顺着座位号找过去,一路上看见了许多粉丝,手里拿着他的应援标志,荧光棒组成了一片闪烁的光海。
她心里的甜蜜更甚,毕竟也是第一次在这种场合看他的演唱会,心跳也随着现场的鼎沸人生加速。
刹那间,场馆内所有的灯光关闭。
黑暗里,舞台上最先燃起一束火焰的光,乐队老师玩着鼓槌,给接下来的表演进了一段前奏。
耳边的声音震耳欲聋,她能听见整齐的呐喊,喊的是他的名字。
“宋遇南——”
“宋遇南——”
一声高过一声,热爱不止,永不停歇。
现场的震撼力太大,她的五脏六腑似乎都在随之震颤。
镜头忽然转换,宋遇南在高台上转过身来,他扔掉礼帽,台下粉丝尖叫一片。
他的唱跳功底很扎实,动作行云流水,伴着动作唱歌,气息也不带一点喘的。
很燃的开场舞,轻而易举勾起所有人的热情,蒋巧也不管不顾地举着荧光棒挥舞,只当自己是那么多喜欢他的人之一。
宋遇南从台上一跃而下,这个距离特别近,他握着麦,意气风发,无限荣光赐下。
精彩的歌舞配上美轮美奂的舞台设计,现场都沉浸在他创造的瑰丽国度里,根本挪不开眼。
直到中场休息,宋遇南才拿起依云矿泉水喝了几口,能通过回声听见他细微的气声,性格的要命。
薄汗覆在他的额头、脸颊,他眼神里亮晶晶的,似乎倒影着台下粉丝的荧光棒与灯牌。
他很郑重地鞠了一躬,然后挥起手,讲了今晚上开场后的第一句话:“大家好,谢谢你们一直以来的喜欢。”
“我今天有点紧张。”宋遇南无奈地笑笑,像是春风融雪,荡涤心脏。
台下粉丝还在给他应援:“哥哥不紧张——”
“是我出道这么多年以来演出最紧张的一次。”他深呼了几口气,将手中的话筒拿的更紧,笑里透着几分羞涩:“因为她就坐在台下。”
看台区尖叫沸腾了。
蒋巧有些惊讶,不敢看周围的反应,但现场的鼓点呐喊都震动着耳膜。
“接下来这首原创歌曲,是我前段时间写的,没有发行成单曲,这是第一次唱。”他一字一顿地说完,然后跟乐队老师比了个手势。
万人瞩目的舞台,他偏偏特立独行,用这首歌来跟她表白。
蒋巧的心情难以言喻,反应过来时泪水早已划过脸庞。
他在逐渐暗淡的灯光里唱完最后一句:“我爱你——”
她不再是浮尘,而是成为了同样闪闪发光的星星,在他的宇宙里永远做自己。
我爱你,人山人海前也如此坚定不移。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全文完结,提笔时是深秋,完结已经是初春了。
很喜欢电影大师黑泽明说的一句:“写作就像爬山,比起山峰,我们更要关注脚下现在的路。”
我自热写作也不过是刚刚启程,未来只要热爱还在,就会一直走下去。
下一本还是这个月见哦,我们不见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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