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纪八十∷起柔兆摄提格七月,尽著雍执徐六月,凡二年。
○哲宋宪元继道显德定功钦文睿武齐全昭孝皇帝
元祐元年辽大安二年
秋,七月,丙辰朔,诏:“罢试补学官法,令尚书、侍郎、左右司郎中、学士、待制、两省、御史台官、国子司业各举二人。”
丁巳,辽惠妃之母燕国夫人,先以入朝擅取驿马,夺其封号;复为巫蛊术厌魅皇孙延禧,事觉,伏诛。妃弟萧酬斡,隶兴圣宫籍,流乌尔古德哷勒部。
戊午,辽主猎沙岭。
辛酉,立十科举士法。旧制,铨注有格,概拘以法,法可以制平而不可以择才,故令内外官皆得荐举。其后被举者既多,除吏愈难,神宗乃革去内外举官法,但用吏部、审官院选格。及帝即位,王岩叟言:“自罢辞举而用选格,可以见功过而不可以见人才。于是不得已而用其平日之所信,故有踏逐、申差之目。踏逐实荐举,而不与同罪;且选才荐能而谓之踏逐,非雅名也。况委人以权而不容举其所知,岂为通术!”遂复内外官举法。司马光奏曰:“为政得人则治。然人之才,或长于此而短于彼,虽皋、夔、稷、契,各守一官,中人安可求备?故孔门以四科论士,汉室以数路得人。若指瑕掩善,则朝无可用之人;苟随器指任,则世无可弃之士。臣备位宰相,职当选官,而识短见狭,士有恬退滞淹或孤寒遗逸,岂能周知!若专引知识,则嫌于私;若止循资序,未必皆才。莫如使在位达官各举所知,然后克协至公,野无遗贤矣。欲乞朝廷设十科举士:一曰行义纯固可为师表科,二曰节操方正可备献纳科,三曰智勇过人可备将帅科,四曰公正聪明可备监司科,五曰经术精通可备讲读科,六曰学问该博可备顾问科,七曰文章典丽可备著述科,八曰善听狱讼尽公得实科,九曰善治财赋公私俱便科,十曰练习法令能断请谳科。应职事官自尚书至给、舍、谏议,寄禄官自开府仪同三司至大中大夫,带职自观文殿大学士至待制,每岁须于十科内举三人。仍具状保任,中书置籍记之,异时有事需材,即按籍视其所尝被举科格,随事试之,有劳又著之籍。内外官阙,取尝试有效者随科授职。所赐告命,仍具举主姓名。其人任官无状,坐以缪举之罪。庶几人人重慎,所举得才。”诏从之。
甲子,辽赐兴圣、积庆二宫贫民钱。
乙丑,夏国主秉常殂。是年,改元天安礼定,私谥康靖皇帝,庙号惠宗,墓号献陵,子乾顺即位。
上官均奏乞尚书省事类分轻重,某事关尚书,某事关二丞,某事关仆射;从之。
刘挚言:“乃者朝廷患免役之弊,下诏改复差法,而法至今不能成。朝廷患常平之弊,并用旧制,施行曾未累月,复变为青苗之法。其后又下诏切责首议之臣,而敛散之事,至今行之如初。此二者,大事也,而反覆二三,尚何以使天下信从!且改之易之诚是邪?君子犹以为反令。况改易未必是,徒以暴过举于天下,则曷若谨之于始乎!”
庚午,夏国遣使来贺坤成节。
乙酉,辽出粟赈辽州贫民。
八月,戊子,辽主以雪罢猎。
辛卯,诏复常平旧法,罢青苗钱。
初,范纯仁以国用不足,请再立常平钱谷敛散出息之法,朝廷用其言;司马光方以疾在告,不与也。已而台谏共言其非,皆不报。光寻具答刂子言:“先朝散青苗,本为利民,并取情愿;后提举官速要见功,务求多散。今禁抑配,则无害也。”苏轼奏曰:“熙宁之法,未尝不禁抑配,而其为害也至此。民家量入为出,虽贫亦足;若令分外得钱,则费用自广。今许人情愿,是为设法罔民,使快一时非理之用,而不虑后日催纳之患,非良法也。”会王岩叟、朱光庭、王觌等交章乞罢青苗,光始大悟,力疾入朝,于帘前奏曰:“是何奸邪,劝陛下复行此事!”纯仁失色,却立不敢言。太皇太后从之,即诏:“常平依旧法,青苗钱更不支复;除旧欠二分之息,元支本钱,验见欠多少分料,次随二税输纳。”
太皇太后谕辅臣曰:“台谏官言近日除授多有不当。”光曰:“朝廷既令臣僚各举所知,必且试用。待其不职,然后罢黜,亦可并坐举者。”吕公著曰:“举官虽委人,亦须执政审察人材。”光曰:“自来执政,止于举到人中取其所善者用之。”韩维曰:“光所言非是,直信举者之言,不先审察,待其不职而罚之,甚失义理。”公著曰:“近除用多失,亦由限以资格。”光曰:“资格亦不可少。”维曰:“资格但可施于叙迁,若升擢人材,岂可拘资格邪!”
壬辰,封弟偲为祁国公。
丁酉,司马光以疾作,先出都堂,遂谒告,自是不复入朝。
癸卯,以崇政殿说书程颐兼权判登闻鼓院。
九月,丙辰朔,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司马光卒,年六十六。太皇太后哭之恸,帝亦感涕不已。明堂礼毕,皆临奠。赠太师、温国公,谥文正,御篆表其墓道曰:“忠清粹德之碑”。
光居洛阳十五年,天下以为真宰相,田夫野老皆号为司马相公,妇人孺子亦知其为君实也。及为门下侍郎,苏轼自登州召还,缘道人相聚号呼曰:“寄谢司马相公,毋去朝廷,厚自爱,以活我。”辽人敕其边吏曰:“中国相司马矣,切毋生事、开边隙。”光自见言行计从,欲以身徇社稷,躬亲庶务,不舍昼夜。宾客见其体羸,举诸葛亮食少事烦以为戒,光曰:“死生命也。”为之益力。病革,不复自觉,谆谆如梦中语,然皆朝廷天下事也。既殁,其家得遗奏八纸,皆手札,论当世要务。百姓闻其卒,罢市而往吊,鬻衣而致奠,巷哭而过,车盖以万千数。京师民画其像,刻印鬻之,家置一本,饮食必祝焉。归葬陕州,四方来会者数万人。
光孝友忠信,自少至老,语未尝妄。自言:“吾无过人者,但平生所为,未尝有不可对人言者耳。”于学无所不通,唯不喜释、老,曰:“其微言不能出吾书,其诞吾不信也。”苏轼尝论光所以感人心、动天地者而蔽以二言,曰诚,曰一,君子以为笃论。
己未,朝献景灵宫。辛酉,大享明堂,以神宗配。
程颐在经筵,多用古礼。苏轼谓其不近人情,深疾之,每加玩侮。方司马光之卒也,明堂降赦,臣僚称贺讫,两省官欲往奠光,颐不可,曰:“子于是日哭则不歌。”坐客有难之者曰:“孔子言哭则不歌,不言歌则不哭。”苏轼曰:“此乃枉死市叔孙通所制礼也。”众皆大笑,遂成嫌隙。
丁卯,以中书舍人苏轼为翰林学士。
癸酉,诏:“诸路坊郭第五等以上,及单丁、女户、寺观第三等以上,旧纳免役钱并与减放五分,馀皆全放,仍自元祐二年始。”
庚午,辽主还上京。壬申,发粟赈上京、中京贫民。
丙子,辽主谒二仪、五鸾二殿。己卯,出太祖、太宗所御铠仗示燕国王延禧,谕以创业征伐之难。
张璪罢为光禄大夫、资政殿学士、知郑州。台谏交章论璪,凡十数。太皇太后宣谕王岩叟曰:“明堂大礼后,璪必退。”至是乃引疾请外,竟从优礼罢去。
癸未,孙升奏:“祖宗用人,如赵普、王旦、韩琦,此三人者,文章学问不见于世,然观其德业、器识、功烈、治行,近世辅相未有其比。王安石为一代文宗,进居大任,施设之方,一出于私智。由是言之,则辅佐经纶之业,不在乎文章学问也。今苏轼之学,中外所服,然德业器识有所不足,为翰林学士,可谓极其任矣,若或辅佐经纶,则愿陛下以王安石为戒。”世讥其失言。
辛巳,辽主召南府宰相议国政。
冬,十月,乙酉朔,辽以南院枢密副使窦景庸知枢密院事。景庸初为秘书省校书郎,聪敏好学,至是始见用,封陈国公。
丙戌,改封孔子后为奉圣公。
鸿胪卿孔宗翰言:“孔子后世袭公爵,本为侍祠。然兼领它官,不在故郡,于名为不正。乞自今,袭封之人,使终身在乡里。”诏:“改衍圣公为奉圣公,不预它职,增给庙学田百顷,供祭祀外,许均赡族人。赐国子监书,置教授一员,以训其子弟。”
五国长贡于辽。
丁亥,辽遣使诏夏国王秉常子乾顺知国事。
庚寅,太白昼见。
壬辰,夏人来告哀,诏:“自元丰四年用兵所得城砦,待归我永乐所陷人民,当尽画以给还。”遣穆衍、张楙往吊祭。
乙巳,赐范镇诏,落致仕,除兼侍读,诏书到日,可即赴阙。
己酉,宗正寺丞王巩奏:“神宗玉牒,至今未修,《仙源类谱》,自庆历八年张方平进书之后,仅五十年,并无成书。请更立法,玉牒二年一具草缴进,《类谱》亦如之,候及十年,类聚修纂。”从之。
癸丑,刘挚言:“太学条例,独可案据旧条,考其乖戾太甚者删去之。若乃高阔以慕古,新奇以变常,非徒无补而又有害。乞罢修学制所,止责学官正、录以上,将见行条制去留修定。”挚言“慕古变常”,盖指程颐也。颐大概以为学校礼义相先之地,而月使之争,殊非教养之道。请改试为课,有所未至,则学官召而教之,更不考定高下。置尊贤堂以延天下道德之士,镌解额以去利诱,省繁文以专委任,厉绳检以厚风教。及置待宾、吏、师斋,立观光法,凡数十条,辄为礼部疏驳。颐亦自辨理,然朝廷讫不行。
十一月,乙卯朔,礼部言:“将来冬至节,命妇贺坤成节,例改笺为表。”从之。程颐建言:“神宗丧未除,节序变迁,时思方切,恐失居丧之礼,无以风化天下,乞改贺为慰。”不从。
戊午,以尚书右丞吕大防为中书侍郎,御史中丞刘挚为尚书右丞。
自张璪罢,中书侍郎久未补人。吕公著言:“吕大防忠实,可任大事。”帝又以手札问公著曰:“卿前日言刘挚可执政,缘未作尚书,恐无此例,欲且除尚书。”公著奏:“国朝自中丞入二府者,如贾昌朝、张昪、赵概、冯京等甚多。”帝从其言,挚遂自中丞人辅。以傅尧俞为御史中丞,仍兼侍读。
甲戌,辽为燕国王延禧行再生礼,曲赦上京囚。
先是河决大名,诏秘书监张问相度河北水事,又以王令图领都水同往。丙子,问奏:“臣至滑州决口相视,迎阳埽至大、小吴,水势低下,旧河淤仰,故道难复。请于南乐大名埽开直河并签河,分引水势入孙村口,以解北京向下水患。”令图亦以为然。于是减水河之议复起。会北京留守韩绛奏引河近府非是,诏问别相视。
戊寅,以起居郎苏辙、起居舍人曾肇并为中书舍人,肇仍充实录院修撰。王岩叟言肇资望甚卑,因缘得窃馆职,素无吏能而擢领都司,殊昧史材而委修实录,凡八上章,皆不听。
朝廷起范镇,欲授以门下侍郎,镇雅不欲起,又移书问其从孙祖禹,祖禹亦劝之。镇大喜曰:“是吾心也。凡吾所欲为者,司马君实已为之,何复出也!”遂固辞。表曰:“六十三而求去,盖以引年;七十九而复来,岂云中礼!”卒不起。命提举崇福宫,数月,告老,以银青光禄大夫致仕。
御史中丞傅尧俞初视事,与侍御史王岩叟同入对,帝谕尧俞曰:“用卿作中丞,不由执政,以卿公正不避权贵。如朝政阙失,卿等当极言之。”
三省奏立经义、词赋两科,从之。
庚辰,诏:“府界三路保甲人户,五等以下,地土不及二十亩者,虽三丁以上并免教。”从吕陶请也。
蠲盐井官溪钱。
癸未,辽出粟赈乾、显、成、懿四州贫民。
十二月,庚寅,诏:“将来服除,依元丰三年故事,群臣勿上尊号。”
辛卯,辽以兰陵郡王萧乌纳为南院枢密使。乌纳奏请掾史以岁月迁叙,从之。
戊戌,华州郑县小敷谷山崩。
壬寅,朱光庭言:“学士院试馆职策题云:‘欲师仁宗之忠厚,而患百官有司不举其职,或至于媮;欲法神考之厉精,而恐监司守令不识其意,流入于刻。’又称:‘汉文宽大长者,不闻有怠废不举之病;宣帝综核名实,不闻有督察过甚之失。’臣以为仁宗之深仁厚德,如天之为大,汉文不足以过也;神考之雄才大略,如神之不测,宣帝不足以过也。今学士院考试官不识大体,反以媮刻为议论,乞正考试官之罪。”策题,苏轼文也,诏轼特放罪。轼闻而自辨,诏追回放罪指挥。吕陶言:“苏轼所撰策题,盖设此问以观其答,非谓仁宗不如汉文,神考不如汉宣。台谏当徇至公,不可假借事权以报私隙。议者谓轼尝戏薄程颐,光庭乃其门人,故为报怨。夫欲加轼罪,何所不可?必指其策问以为讪谤,恐朋党之弊,自此起矣。”
戊申,诏以冬温无雪,决系囚。
辽崇义军节度使致仕刘伸卒。伸初为大理正,因奏狱,辽主适与近臣语,不顾,伸进曰:“臣闻自古帝王,必重民命,愿陛下省臣之奏。”辽主大惊异。累迁大理少卿,民无冤抑。后复以三司副使提点大理寺,明法而恕,案冤狱,全活甚众。辽主欲大用之,为耶律伊逊所阻。伊逊既败,其党犹盛,伸不复仕。适燕蓟民饥,伸家居,与致仕官赵徽、韩造济以糜粥,所活不胜算。至是卒,辽主震悼,赙赠加等。
是岁,河北及楚、海诸州水。
元祐二年辽大安三年
春,正月,乙卯,辽主如鱼皃泺。
壬戌,王觌言:“朱光庭讦苏轼策问,吕陶力辨。臣谓轼之辞不过失轻重之体耳。若悉考同异,深究嫌疑,则两岐遂分,党论滋炽。夫学士命词失指,其事尚小;使士大夫有朋党之名,此大患也。”太皇太后深然之。时议者以光庭因轼与其师程颐有隙而发,而陶与轼皆蜀人,遂起洛、蜀二党之说,故觌有是疏。
夏国以其故主秉常留遗物使遣来进。乙丑,封乾顺为夏国王,如明道二年元昊除节度使、西平王例。
戊辰,诏:“自今举人程试,并许用古今诸儒之说,或出己见,勿引申、韩、释氏书。考试官以经义、论、策通定去留,毋于《老》、《列》、《庄子》出题。”
辛未,傅尧俞、王岩叟入对,论苏轼策题不当,太皇太后曰:“此朱光庭私意,卿等党光庭耳。”尧俞、岩叟同奏曰:“臣等蒙宣谕,谓党附光庭弹轼,上辜任使,更不敢诣台供职,伏俟谴斥。”
甲戌,辽出钱粟赈南京贫民,仍复其租赋。
丙子,诏:“苏轼所撰策题,即无讥讽祖宗之意,然自来官司试人,亦无将祖宗治体评议者。盖一时失于检会,札付学士院知。令傅尧俞、王岩叟、朱光庭速依旧供职。”盖从吕公著议也。
辛巳,诏苏辙、刘攽编次神宗御制。
二月,丙戌,辽发粟赈中京饥。
丁亥,遣左司谏朱光庭乘传诣河北路,与监司一员遍视灾荒,措置赈济。
辛卯,赐富弼神道碑,以“显忠尚德”为额,仍命翰林学士苏轼撰文。
诏:“施、黔、戎、泸等州保甲,监司免岁阅。”
己丑,知澶州王令图相度河北水事。张问奏乞如前议,分河水入孙村口置约,使复归东流故道;从之。
己亥,命吏部选人改官,岁以百人为额。
甲辰,辽以民多流散,除安泊逃户征偿法。
辛亥,观文殿大学士、知陈州蔡确,坐弟军器少监硕贷用官钱事,落职,徙知安州。
是月,代州地震。
三月,乙卯,高丽遣使贡于辽。
丁巳,太皇太后诏曰:“祥禫既终,典册告具,而有司遵用章献明肃皇后故事,谓予当受册于文德殿。虽皇帝尽孝爱之意,务极尊崇,而朝廷有损益之文,各从宜称。将来受册,可止就崇政殿。”
己未,辽免锦州贫民租。
壬戌,辅臣奏事延和殿,太皇太后谕曰:“性本好静,昨止缘皇帝幼冲,权同听政,盖非得已。况母后临朝,非国家盛事。文德殿天子正衙,岂女主所当御!”吕公著等言:“陛下执谦好礼,思虑精深,非臣等所及。”
戊辰,诏:“内外待制、大中大夫以上,岁举第二任通判资序堪知州者一人。”吕陶言任官之弊,其轻且滥者惟郡守为甚,故有是诏。
令御史台察民俗奢僣者。
夏国遣使来谢封册。
癸酉,奉安神宗神御于景灵宫宣光殿。
甲戌,辽免上京贫民租。
辽主如锦州。
庚辰,诏:“内侍省供奉官以下至黄门,以百人为定额。”
女真贡良马于辽。
是月,神宗大祥。范祖禹上疏太皇太后曰:“今即吉方始,服御一新,奢俭之端,皆由此起,凡可以荡心悦目者,不宜有加于旧。皇帝圣性未定,睹俭则俭,睹奢则奢,所以训导成德者,动宜有法。今闻奉宸库取珠,户部用金,其数至多,恐增加无已。愿止于未然,崇俭敦朴,辅养圣性,使目不视靡曼之色,耳不听淫哇之声,非礼勿动,则学问日益,圣德日隆,此宗社无疆之福。”故事,服除开乐,当置宴,祖禹以为:“如此,则似因除服而庆贺,非君子不得已而除之之意也。请罢开乐宴,惟因事则听乐。”从之。
程颐上疏曰:“臣近言迩英渐热,乞就崇政、延和殿。闻给事中顾临以延和讲读为不可,臣料临之意,不过谓讲官不可坐于殿上,以尊君为悦耳。臣不暇远引,以本朝故事言之,太祖召王昭素讲《易》,真宗令崔颐正讲《尚书》,邢昺讲《春秋》,皆在殿上,当时仍是坐讲。今世俗之人,能为尊君之言而不知尊君之道;人君惟道德益高者则益尊,若势位则崇高极矣,尊严极矣,不可复加也。”
王令图卒,以王孝先代领都水,亦请如令图议。
时知枢密院事安焘以东流为是,两疏言:“朝廷之议回河,独惮劳费,不顾大患。盖自小吴未决以前,河入海之道虽屡变移,而仍在中国,故京师恃以北限强敌,景德澶渊之事可验也。且河决每西,则河尾益北,若复不止,则南岸遂为辽境,彼必作桥梁,守以州郡。如庆历中因取河南熟户之地,遂筑军以窥河外,已然之效如此。盖自河而南,地势平衍,直抵京师,长虑却顾,可为寒心。今欲便于治河而变于设险,非计也。”文彦博议与焘合,中书侍郎吕大防从而和之,三人者力主其议,同列莫能夺。中书舍人苏辙谓吕公著曰:“河决而北,自先帝不能回,而诸公欲回之,是自谓智勇势力过先帝也,盖因其旧而修其未备乎?”公著唯唯,曰:“当与公筹之。”然回河之役遂兴。
夏,四月,丁亥,果庄使其子寇洮东。
戊子,辽赐中京贫民帛,及免诸路贡输之半。
己丑,以文彦博累章乞致仕,诏十日一赴朝参,因至都堂议事,仍一月一赴经筵。
辛卯,诏:“自今月十一日,避正殿,减常膳,公卿大夫其勉修厥职,共图消复。”以梁焘奏春夏大旱故也。
丙申,辽赐乌库部贫民帛。
丁酉,以四方牒诉上尚书省,或冤抑不得直,令御史分察之;用范纯仁之言也。
己亥,太皇太后以旱,权罢受册礼。诏诸路监司分督郡县刑狱。五日而雨。
庚子,辽主如凉陉。
甲辰,张舜民罢监察御史,依前权判登闻鼓院。
先是舜民言:“夏人政乱,强臣争权,乾顺存亡未可知,朝廷未宜遽加爵命,近差封册使刘奉世等幸勿遣,缘大臣有欲优加奉世者,为是过举。”大臣,指文彦博也,故舜民有是责。傅尧俞乞速赐追还,以协《易》“不远复”之义,王岩叟、孙升、上官均、韩川、梁焘、王觌皆以为言,不报。
辽南府宰相王绩卒。
乙巳,以布衣彭城陈师道为徐州教授。师道受业于曾巩,博学,善为文。熙宁中,王氏《经义》盛行,师道心非其说,绝意进取。至是以苏轼、傅尧俞、孙觉荐授是职,寻又用梁焘荐为太学博士。言者谓在官尝越境至南京见苏轼,改颍州教授。又论其进非科第,罢归。家素贫,或经日不炊,妻子愠见,弗恤也。
吕公著请复制科,丁未,诏复置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自今年始。
辽主命出户部司粟,赈诸路流民及义州之饥。
戊申,御殿,复膳。
李清臣罢。时熙、丰法度,一切厘正,清臣固争之,以为不可。于是傅尧俞、王岩叟言清臣窃位日久,有患失之心,无自立之志,乞早赐罢黜,上官均、梁焘亦相继论之,遂罢为资政殿学士、知河阳。
五月,壬子朔,王岩叟、傅尧俞等言:“臣等累章论张舜民不当罢御史,不蒙开纳。言责难以冒居,伏望降黜。”吕公著虑言者将激怒上意,致朝廷有罪言者之失,乃奏乞稍与优迁,令解言职。
癸丑,夏人围南川砦。
庚申,辽海云寺进济民钱千万。
丁卯,以尚书右丞刘挚为尚书左丞,兵部尚书王存为尚书右丞。
戊辰,贬右谏议大夫梁焘知潞州,侍御史孙升知济州。
先是焘乞还张舜民台职,章十上,不听。又于省中面责给事中张问不能驳还舜民制命,以为失职,因诮问贪禄不去,不知世所谓羞耻,而升亦劾问,引焘不知羞耻等语,坐朋附同贬。
癸酉,以胡宗愈为御史中丞。
宗愈首进六事,曰端本、正志、知难、加意、守法、畏天。它日,奏对便殿,帝问朋党之说,宗愈曰:“君子谓小人为奸邪,则小人必指君子为朋党。陛下择中立不倚者用之,则朋党自消。”因进《君子无党论》。
六月,甲申,以京西路提点刑狱彭汝砺为起居舍人。执政有问新旧之政者,汝砺曰:“政无彼此之辨,一于是而已。今所更大者,取士及差役法,行之而士民皆病,未见其可也。”
辛丑,以同知枢密院安焘知枢密院事。
壬寅,有星如瓜,出文昌。
阿里骨逼果庄率众窃据洮州,杀掠人畜,羌酋结药密使所部怯陵来告。阿里骨遣人执怯陵,结药恐事觉,以其妻子来归。丙午,授结药三班奉职。
戊申,以丁骘为右正言。骘自行新法,即不肯为知县,折资监当,几二十年,人多称之。
以秘阁校理诸城赵挺之为监察御史。
挺之始通判德州,希意行市易法。时黄庭坚监德安镇,谓镇小民贫,不堪诛求。及召试馆职,苏轼曰:“挺之聚敛小人,学行无取,岂堪此选!”挺之深衔之。庭坚,分宁人也。
秋,七月,辛亥,诏户部修《会计录》。
开府仪同三司、判大名府韩绛,以司空致仕。
夏人寇镇戎军诸堡,刘昌祚等御之而退。
诏府界三路教阅保甲。
复课利场务,亏额科罚。
乙卯,权开封府推官张商英,出提点河东刑狱。
初,朝廷稍更新法,商英上书言:“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今先帝陵土未干,奈何轻议变更!”又尝移书苏轼,求入台,有“老僧欲住乌寺,呵佛骂祖”之语,或得之,以告吕公著,公著之悦,故出之。
丙辰,罢诸州军数外岁贡。
辽主猎于黑岭。丁巳,出杂帛赐兴圣宫贫民。
戊午,以辽使贺坤成节,曲宴垂拱殿,始用乐。
庚申,进封李乾德为南平王。
辛酉,改诚州为渠阳军。
壬戌,御札付中书省曰:“门下侍郎韩维,尝面奏范百禄任刑部侍郎所为不正。辅臣奏劾臣僚,当形章疏,明论曲直,岂但口陈,意欲无迹,何异奸谗!可罢守本官,分司南京。”吕公著上疏言:“自来大臣造膝密论,未尝须具章疏。维素有人望,忽然峻责,罪状未明,恐中外人情不安。”吕大防亦以为言。
甲子,诏维除资政殿大学士、知邓州。中书舍人曾肇封还词头,具状曰:“古者坐而论道,谓之三公,岂必具案牍为事!今陛下责维徒口奏而已,遂以为有无君之意,臣恐命下之日,人心眩惑,谓陛下以疑似之罪而逐大臣。”不报。已而公著复于便殿乞改维词头,乃诏中书省以均劳逸意,命舍人苏辙为之。维寻以病改汝州。
乙丑,以左司谏吕陶为京西转运副使,侍御史上官均为比部员外郎。
先是御史杜纯、右司谏贾易缘张舜民罢职事,劾陶、均面欺同列,不肯论救。陶自请补外,上疏言:“杜纯及韩维之客,以此媚维,贾易乃程颐之死党,为颐报怨,必欲臣废逐而后已,惟陛下幸察!”易凡五状劾陶,谓诡谲奸人,托朋附以自安,故陶、均皆罢言职,而陶独外补。
庚午,辽主以大雨罢猎。
丁丑,辽秦越国王阿辇卒,寻追封秦魏国王。
八月,辛巳,右司谏贾易罢知怀州。自苏轼以策题事为台谏官所言,而言者多与程颐善,轼、颐交恶,其党迭相攻。易独建言请并逐二人,又言吕陶党轼兄弟,而文彦博实主之,语侵彦博及范纯仁。太皇太后怒,欲峻责易,吕公著言易所言颇切直,惟诋大臣太甚尔,乃止罢易谏职,出外。公著退,语同列曰:“谏官所言,未论得失。顾主上春秋方盛,虑异时有导谀惑上心者,正敕左右争臣,不可预使人主轻言者。”众皆叹服。
程颐罢经筵,权同管句西京国子监。
先是颐赴讲会,帝疮疹,不御迩英已累日。颐退,诣宰相问曰:“上不御殿,知否?”曰:“不知。”曰:“二圣临朝,上不御殿,太皇太后不当独坐。且人主有疾而宰相不知,可乎?”翼日,吕公著等始以颐言问疾。由是大臣多不悦,故黜之。颐因三上章,乞纳官归田里,不报;又乞致仕,亦不报。
时吕公著独相,群贤在朝,不能不以类相从,遂有洛党、蜀党、朔党之号。洛党以颐为首,而朱光庭、贾易为辅;蜀党以苏轼为首,而吕陶等为辅;朔党以刘挚、梁焘、王岩叟、刘安世为首,而辅之者尤众。是时熙、丰用事之臣,退休散地,怨入骨髓,阴伺间隙;而诸臣不悟,各为党比以相訾议。惟吕大防秦人,戆直无党;范祖禹、司马康不立党。
癸未,以西蕃寇洮、河,民被害者给钱粟,死者赐帛其家。
乙酉,命吕大防为西京奉安神宗御容礼仪使。
丁亥,孔文仲、丁骘进对,太皇太后宣谕曰:“一心为国,勿为朋比。”
癸巳,以夏国政乱主幼,强臣梁乙逋等擅权逆命,诏诸路帅臣严兵备之。
庚子,授西蕃首领心牟钦毡银州团练使,温溪心瓜州团练使,以不从结咓龊入寇故也。
辛丑,泾原路言夏人寇三川诸砦,官军败之。
丁未,熙河路言知岷州种谊复洮州,擒果庄青宜结;戊申,宰臣率百官表贺。
果庄桀黠有智谋,所部精锐,数为边患。熙宁中,诱陷河州,神宗屡诏王韶,欲生致之。至是与夏人解仇为援,筑洮州居之。谊率众破其城,擒果庄,槛送京师。谊,谔之弟也。
时二边少靖,而西塞犹苦寇掠。安焘言:“为国者不可好用兵,亦不可畏用兵。好则疲民,畏则遗患。今朝廷每戒疆吏,非举国入寇,毋得应之,则固畏用兵矣。虽仅保障戍,实堕其计中,愿复讲攻扰之策。且乾顺幼竖,梁氏擅权,族党酋渠,多反侧顾望,若有以离间之,未必不回戈而复怨。此制胜一奇也。”其后夏人自相携贰,来修贡,悉如焘言。
九月,乙卯,发太皇太后册宝于大庆殿。丙辰,发皇太后、皇太妃册宝于文德殿。
己未,夏人寇镇戎军。
庚申,王觌奏:“苏轼、程颐,向缘小忿,浸结仇怨,于是颐、轼素所亲善之人,更相诋讦,以求胜势。前日颐去而言者及轼,故轼乞补外;既降诏不允,寻复进职经筵。今执政大臣有阙,若欲保全轼,则且勿大用,庶几使轼不遽及于悔吝。”又奏:“小人近乃造为飞语,有五鬼、十物、十八奸之说,大概不过取一二公义所共恶者以实其言,而馀皆端良之士也。伏望诏榜朝堂,明示不信谗言之意,以安士大夫之心。”
丁卯,禁私造金箔。
庚午,吕公著言:“十五日以经筵讲毕《论语》,赐辅臣及讲官宴,内出御书唐贤律诗,分赐臣等。次日于帘前谢,蒙太皇太后宣谕:‘皇帝好学,在宫中别无所为,惟是留心典籍。’天下幸甚!臣辄于《尚书》、《论语》、《孝经》中节取要语共一百段进呈,庶便于省览。”它日,三省奏事毕,太皇太后宣谕公著曰:“皇帝取卿所进,每日书写看览,甚有益于学问,与诗篇不同也。”
乙亥,辽主驻匣鲁金。
冬,十月,庚辰,辽以参知政事王经为三司使。
甲申,知怀州贾易责知广德军。
易谢表谓以忠直获罪,而指言群臣谗邪罔极,朋党滔天;又言苏辙持密命以告人,辙上疏自辨。于是御史交章论易谄事程颐,默受教戒,附下罔上,背公死党,乞早赐降黜。诏以易已罢言职,不合于谢上表内指名论事,故有是责。
辛卯,减西京囚罪一等,杖以下释之。
壬辰,辽罢节度使以下官进珍玩。
庚子,论复洮州功,种谊等迁秩、赐银绢有差。
癸卯,刘挚言:“知陈州傅尧俞,知齐州王岩叟,知潞州梁焘,通判虢州张舜民,知广德军贾易,皆忠直不挠,愿召入备任使,以慰公议。”
甲辰,泉州增置市舶,从户部尚书李常请也。
丁未,范祖禹乞于迩英阁复张挂仁宗时王洙、蔡襄所书《无逸》、《孝经图》,从之。
十一月,甲寅,辽以特里衮耶律坦同知南京留守事。
丙辰,复置涟水军。
庚申,献果庄于崇政殿,诘犯边之状,谕以听招其子及部属归附以自赎。果庄服从,赦之,以为陪戎校尉,遣居泰州。
壬申,诏:“讲读官遇不开讲日,轮具汉、唐故事有益政体者三条进入。”先是苏颂言:“国朝典章,大抵沿袭唐旧。乞诏史官采《新唐书》中臣主所行,日进数事。”故有是诏。颂每进可为规戒有补时政者,必述又己意,反复言之。
乙亥,以大雪,民多冻死,诏加赈恤,其无亲属者,官瘗之。
罢内殿承制试换文资法。
十二月,己卯朔,辽以枢密直学士吕嗣立参知政事。
乙酉,以大寒,赐诸军薪炭钱;又令开封府阅坊市贫民,以钱百万,计口量老少给之。
丙戌,兴龙节,初上寿于紫宸殿。
己丑,以大寒,罢集英殿宴。
壬辰,兀征声延部族老幼万人渡河南,遣使廪食之,仍谕声延勿失河北地。
壬寅,颁《元祐敕令式》。
丙午,赵挺之奏:“苏轼学术,本出《战国策》纵横揣摩之说。近日学士院策试廖正一馆职,乃以王莽、袁绍、董卓、曹操篡汉之术为问。使轼得志,将无所不为矣。”
是冬,始闭汴口。
是岁,夏改元天仪治平。
元祐三年辽大安四年
春,正月,庚戌,复置广惠仓,从侍讲范祖禹言也。
辽主如混同江。
甲寅,太白昼见。
己未,朝献景灵宫。
庚申,诏发京西南路阙额禁军谷五十馀万斛,减市价出粜,至麦熟日止;以雪寒,物价翔踊也。
丁卯,王觌奏:“苏轼长于辞华而暗于理义,若使久在朝廷,则必立异妄作。宜且与一郡,稍为轻浮躁竞之戒。”
辛酉,诏广南西路朱崖军开示恩信,许生黎悔过自新。
壬戌,罢上元游幸。
甲子,五国部长贡于辽。
庚午,辽免上京逋逃及贫户税赋。
壬申,阿里骨奉表谢罪。诏边将无出兵,仍罢招纳。
甲戌,辽以上京、南京饥,许良人自鬻。
丁丑,辽曲赦西京役徒。
二月,甲申,罢修金明池桥殿。
乙酉,时久阴不解,翰林学士兼侍读苏轼言:“差役之法,天下以为未便,独台谏官数人者主其议,以为不可改。近闻疏远小臣张行者力言其弊,而谏官韩川深诋之,至欲重加贬窜。此等亦无它意,方司马光在时,则欲希合光意;及其既殁,则妄意陛下以为主光之言。殊不知光至诚尽公,本不求人希合;而陛下虚心无我,亦岂有所主哉!使光无恙至今,见其法稍弊,则更之久矣。臣每见吕公著、安焘、吕大防、范纯仁,皆言差役不便,但为已行之令,不欲轻变,兼恐台谏纷争,卒难调和。愿陛下问吕公著等,令指陈差、雇二法各有若干利害;昔日雇役,中等人户岁出钱几何;今者差役,岁费钱几何;又几年一次差役。皆可以折长补短,约见其数,以此计算,利害灼然。而况农民在官,贪吏狡胥,百端蚕食,比之雇人,苦乐十倍,民穷无告,致伤阴阳之和。今来所言,万一少有可采,即乞留中,作圣意行下,庶几上答天戒,下全小民。”
丙戌,诏:“河东苦寒,量度存恤戍兵。”
己丑,以左司谏丰稷为国子司业。
扬王颢、荆王頵尝令成都府路走马承受造锦地衣,稷独奏劾,以为近属奢侈,官吏奉旨,宜皆纠正其罪。给事中赵君锡曰:“谏官如是,天下必太平矣。”不数日,稷罢言职。
癸巳,诏:“殿试经义、诗赋人并试策一道。”从赵挺之请也。
甲午,辽曲赦春州役徒,终身者皆五岁免。己亥,辽主如春州。赦泰州役徒。
乙巳,知贡举苏轼同孙觉、孔文仲言:“每一试进士、诸科及特奏名约八百馀人。旧制,礼部已奏名,至御试而黜者甚多。嘉祐始尽赐出身,近杂犯亦免黜落,皆非祖宗本意。进士升甲,本为南省第一人唱名近下,方特升之,皆出一时圣断。今礼部十人以上别试,国子、开封解试、武举第一人、经明行修进士及该特奏而预正奏者,定著于令,遂升一甲。则是法在有司,恩不归于人主,甚无谓也。今特升者约已及四百五十人,又许例外遽减一举,则当复增数百人。此曹垂老无它望,布在州县,惟务黩货以为归计,残民败官,无益有损。议者不过谓宜广恩泽,不知吏部以有限之官待无穷之吏,户部以有限之财禄无用之人,而所至州县举罹其害,谓之恩泽,非臣所识也。愿断自圣意,止用前命,仍诏考官量取一二十人,委有学问、词理优长者,即许出官,其馀皆补文学、长史之类,不理选限。”于是诏定特奏名,考取进士入四等以上、诸料入三等以上,通在试者计之,毋得取过全额之半,后遂著为令。
以正字刘安世为右正言。司马光既没,太皇太后问吕公著:“光门下士素所厚善可任台谏者,孰当先用?”公著以安世对,遂擢任之。
三月,丙辰,司空致仕康国公韩绛卒,谥献肃。绛喜延接士大夫。始与王安石善,其后颇异,因数称荐司马光可大用。然终以党安石复得政,清议少之。
乙丑,辽免高丽岁贡。
己巳,赐进士李常宁等并诸科及第、出身共一千一百二十二人。
辽赈上京及平、锦、来三州饥。
甲戌,新增释褐进士钱百万,酒五百壶,为期集费。
乙亥,夏人寇德静砦,将官张诚等败之。
夏,四月,戊寅,令诸路郡邑具役法利害以闻。
己卯,辽赈苏、吉、复、渌、铁五州贫民,并免其租税。
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吕公著,以年老,数辞位。辛巳,拜司空、平章军国事,诏一月三赴经筵,二日一朝,因至都堂议事,出省毋拘以时。别建第于东府之南,启北扉以便执政就议。恩数如其父夷简,世以为荣。
以中书侍郎吕大防为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同知枢密院范纯仁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制词皆苏轼所草也。
是夕,轼对于内东门小殿,既承旨,太皇太后急问曰:“卿前年为何官?”曰:“臣前年为汝州团练副使。”“今为何官?”曰:“臣今待罪翰林学士。”曰:“何以遽至此?”轼曰:“遭遇太皇太后、皇帝陛下。”曰:“非也。”轼曰:“岂大臣论荐乎?”曰:“亦非也。”轼曰:“臣虽无状,不敢自它途以进。”太皇太后曰:“此乃先帝之意也。先帝每诵卿文章,必叹曰:‘奇才,奇才!’,但未及用卿耳。”轼不觉哭失声。太皇太后泣,帝亦泣,左右感涕。已而命坐赐茶,撤御前金莲烛送归院。
轼在翰林,颇以言语文章规切时政,毕仲游以书戒之曰:“夫言语之累,不特出口者为言,其形于诗歌,赞于赋颂,托于碑铭,著于序记者,皆言语也。今知畏于口而未畏于文,是其所是,则见是者喜;非其所非,则蒙非者怨。喜者未必能济君之谋,而怨者或已败君之事矣。官非谏臣,职非御史,而好是非人,危身触讳,以游其间,殆犹抱石而救溺也。”轼不能从。
壬午,以观文殿学士兼侍读孙固为门下侍郎,尚书左丞刘挚为中书侍郎,尚书右丞王存为尚书左丞,御史中丞胡宗愈为尚书右丞,户部侍郎赵瞻为签书枢密院事。
甲申,韩川、刘安世进对,太皇太后问:“近日差除如何?”安世对曰:“朝廷用人,皆协舆望,惟胡宗愈,公议以为未允耳。”
辽赈庆州贫民。乙酉,减诸路常供服御物。
丁酉,辽立入粟补官法。
癸卯,辽主西幸。时耶律俨为枢密直学士,召使讲《尚书·洪范》。俨仪观秀整,辽主数对群臣称其才俊。
五月,丁未,中书舍人曾肇言:“昨奉使契丹,还至河北,窃闻朝廷命王孝先开孙村口减水河,欲为回河之计。询之道路,皆云见今河流就下,故道地形甚高,兼系黄河退背地分,恐难成功。当河北累年灾伤之后,未宜有此兴作。伏望圣慈更下水官及河北路监司公共讲求,不至枉费民力,更招后悔。”
时熙、丰用事之臣虽去,其党分布中外,起私说以摇时政。鸿胪丞常安民遗吕公著书曰:“善观天下之势,犹良医之视疾。方安宁无事之时,语人曰‘其后必将有大忧’,则众必骇笑。惟识微见几之士,然后能逆知其渐,故不忧其可忧而忧之于无足忧者,至忧也。今日天下之势,可为大忧,虽登进忠良,而不能搜致海内之英才,使皆萃于朝以胜小人,恐端人正士未得安枕而卧也。故去小人为不难,而胜小人为难。陈蕃、窦武,协心同力,选用名贤,天下想望太平,然卒死曹节之手,遂成党锢之祸。张柬之五王,中兴唐室,及武三思一得志,至于窜移沦没。此皆前世已然之祸也。今用贤如倚孤栋,拔土如转巨石,虽有奇特瑰卓之才,不得一行其志,甚可叹也。猛虎负嵎,莫之敢撄;而卒为人所胜者,人众而虎寡也。故以十人而制一虎则人胜,以一人而制十虎则虎胜,奈何以数十人而制千虎乎?今怨愤已积,一发其祸必大,可不谓大忧乎?”公著得书默然。安民,邛州人也。
谏议大夫王觌疏言:“胡宗愈自为御史中丞,论事建言,多出私意,与苏轼、孔文仲各以亲旧相为比朋。”内批:“王觌论列不当,落职,与外任差遣。”翼日,吕公著言:“觌若止为论列宗愈,便行责降,必不协众情,未敢行下。”后二日,公著与吕大防、范纯仁再论于帘前,太皇太后意犹未解。纯仁退而上疏曰:“侧闻圣训谓朋党甚多,宜早施行。以臣愚见,朝臣本无朋党,但善恶邪正,各以类分,陛下既用善人,则匪人皆忧难进,遂以善人之相称举者皆指为朋党。昔庆历时,先臣与韩琦、富弼同为执政,各举所知,当时飞语指为朋党,三人相继补外。造谤者公相庆曰:‘一网打尽矣!’此事未远,愿陛下戒之。所降贬谪王觌文字,臣未敢签书。”因极言前世朋党之祸,并录欧阳修《朋党论》上之。赵挺之、杨康国亦言不当因论人而逐谏官,乞追寝罢觌之命,不听,竟出觌知润州,而宗愈居位如故。
辛亥,辽主命燕国王延禧写《尚书》五子之歌。
时以炎暑,权罢讲。癸丑,侍讲范祖禹上疏曰:“陛下今日学与不学,系天下它日之治乱。陛下如好学,则天下之君子以直道事陛下,辅助德业而致太平;不好学,则天下之小人以邪谄事陛下,窃取富贵而专权利。君子之得位,欲行其所学也;小人之得君,将济其所欲也。用君子则治,用小人则乱。君子与小人,皆在陛下心之所召。且凡人之进学莫不于少时,今圣质日长,数年之后,恐不得如今日之专,窃为陛下惜也。”
乙卯,辽赈祖州贫民。丁巳,诏免徒役,终身者五岁免之。己未,赈春州贫民。
癸亥,汉东郡王宗瑗卒。
丙寅,辽禁挟私引水犯田。
六月,丙子朔,诏:“乡户衙前役满未有人替者,依募法支雇食钱。如愿投募者听,仍免本户身役;不愿投募者,速召人替。”
庚辰,辽主驻散水原。
癸未,诏:“司谏、正言、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仿故事,以升朝官通判资序历一年者为之。”
丁亥,辽命燕国王延禧知中丞司事,以同知南院枢密使事耶律聂里知右伊勒希巴,以知右伊勒希巴事耶律鄂嘉同知南院枢密使。庚寅,北院枢密使耶律颇德致仕。
戊戌,诏:“黄河未复故道,终为河北之患。王孝先等所议,已尝兴役,不可中罢,宜接续工料,期于必成。”
范纯仁乞寝前命以杜希合,尚书王存等亦言:“孝先初未有必然之论,但侥幸万一以冀成功,且预求免责。若遂听之,将有噬脐之悔。乞遣使覆案,审度可否,兴工未晚。”庚子,三省、枢密院奏事延和殿,文彦博、吕大防、安焘谓河不东则失中国之险,为契丹利,范纯仁、王存、胡宗愈则以虚费劳民为忧。存谓:“契丹自景德至今八九十年,通好如一家,设险何与焉!不然,如石晋末耶律德光入汴,岂无黄河为阻?况今河流亦未必便冲过北界也。”太皇太后曰:“且熟议。”明日,纯仁又画四不可之说以进,且曰:“北流数年,未为大患,而议者恐失中国之利,先事回收,正如顷西夏本不为边患,而好事者以为不取恐失机会,遂兴灵武之师也。”于是收回戊戌诏书。
辛丑,夏人寇塞门砦。
癸卯,刘安世言:“胡宗愈操行污下,毁灭廉耻,诚不足以辅佐人主,参预国论,乞特行罢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