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又喝了一杯。
她放下杯子,舔舔嘴唇,说:“如果你喜欢瞎搅和、挑事端,那我可以给你一把非常好用的汤匙。你知道诺南的弟弟蒂姆吗,两年前在莫克湖自杀的那位?”
“没听说过。”
“就算有人提过,你听到的也不是真话。他不是自杀,是马克斯杀了他。”
“所以呢?”
“天哪,醒醒吧!我说的是真的。诺南对蒂姆就像父亲对儿子一样。把证据拿给他,他绝对会狠狠咬住马克斯的。这正是你想要的,不是吗?”
“我们有证据吗?”
“有两个人在蒂姆死前赶到,他告诉他们是马克斯干的。那两个人如今还住在城里,虽然其中一个活不了多久了。怎么样?”
她看起来像是在说真话。虽然就女人而言,尤其是蓝眼睛的女人,这通常不代表什么。
“把整件事详细说说,”我说,“我喜欢细节和事实。”
“你会听到的。去过莫克湖吗?嗯,那里是我们这儿的避暑胜地,峡谷路往北三十里,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但夏天很凉爽,所以是个好去处。去年夏天,八月的最后一个周末,我和一个叫霍利的家伙在那里。他已经回英国了,反正他和此事无关,所以你肯定没兴趣。他有点像个奇怪的老太婆——喜欢把白色丝袜反着穿,这样线头就不会弄疼他的脚。上星期我还收到一封他的信,他来这边了,不过这不是重点。
“我们在那里,马克斯和他当时一起厮混的女友——莫特尔·詹尼森——也在那里。她现在住在医院里——市立医院——得了白莱特式病之类的,快死了。那时候她是个很时髦的姑娘,苗条、一头金发。我一向很喜欢她,除了几杯酒下肚就闹腾这一点以外。蒂姆爱死她了,但那个夏天她眼里只有马克斯。
“蒂姆却不肯罢休。他是个高大英俊的爱尔兰人,但又蠢又坏,完全靠他当警察局局长的大哥才能混下去。不论莫特尔走到哪里,他都会马上跟来。她不想告诉马克斯这件事,因为她不希望马克斯为此和蒂姆的局长哥哥结下梁子。
“所以呢,那个星期六,蒂姆自然也出现在莫克湖了。莫特尔和马克斯在一起,我和霍利结伴。但我还是看见了莫特尔,和她聊天时她告诉我蒂姆给她留了张字条,邀她当晚在旅馆广场的某个小凉亭里见面,只占用她几分钟。还说假如她不来,他就自杀。我哈哈大笑——真是吹牛吹大了。我劝莫特尔别去,但她刚喝了不少酒,心情愉快,说要去痛骂他一顿。
“那天晚上我们都在旅馆里跳舞。马克斯一开始待了一阵子,后来我就没看见他了。莫特尔和一个叫拉特格斯的本地律师跳舞。过了一会儿,她离开他,从一扇侧门出去。她经过我身边时冲我眨眨眼,于是我知道她是去见蒂姆。她刚出去不久,我就听到了枪声。不过其他人都没听见。我想若不是知道莫特尔和蒂姆的事,我肯定也不会注意到。
“我告诉霍利我要去找莫特尔,便一个人出去追她。这时距离她出去大概过了五分钟。我一出门就看见一处凉亭边亮着灯,还围着人。我走过去,然后——说这么多话还真叫人口渴。”
我倒了两杯纯的杜松子酒,她又去厨房拿了个苏打水虹吸壶和一些冰块。我们把两者混在一起喝下,她才又回到刚才的故事上。
“蒂姆·诺南在那里,死了。太阳穴上有一个洞,身边躺着他的手枪。旁边大概围了十来个人,有旅馆的工作人员、游客、一名诺南的手下,还有一个叫麦克斯温的警探。莫特尔一看到我就把我从人群中拉走,躲到一处树荫下。
“‘是马克斯杀了他,’她说,‘我该怎么办?’
“我问她具体是怎么回事。她说她看见一道火光,起初以为是蒂姆自杀了。当时她离得太远,周围又太暗,什么也看不见。她跑过去,看到他在地上滚来滚去,呻吟道:‘他实在不必为了她杀我,我会——’剩下的她没听清。他一直滚来滚去,血不停地从太阳穴上的弹孔里冒出来。
“莫特尔担心是马克斯干的,但她必须知道真相,所以她跪下来,试着扶起蒂姆的头,问:‘蒂姆,是谁干的?’
“他那时已经不行了,但还是在死前挤出足够的力气告诉她:‘是马克斯!’
“她不停地问我:‘我该怎么办?’我问她还有没有其他人听到蒂姆的话,她说那名警探听到了。就在她扶起蒂姆的头的时候,他跑了过来。她觉得剩下那些人都离得太远,听不见,但那名警探听见了。
“我不希望马克斯因为杀了蒂姆·诺南那样的蠢货而遭殃。当时马克斯和我还不相干,不过我喜欢他,却一点儿都不喜欢诺南的弟弟。我认识那名警探——麦克斯温,我和他老婆是老朋友。他以前是个不错的人,诚实正派得像一手顺牌,直到当上了警察,便开始和那些人同流合污。他老婆忍气吞声,后来实在受不了,就离开了他。
“我了解那个警探,所以我告诉莫特尔可以做些安排。一点儿钱就能轻松毁掉麦克斯温的记忆。或者,要是他还不干,马克斯可以让他丢了工作。她手上握有蒂姆说要自杀的字条,如果那傻警探愿意一起玩的话,蒂姆脑袋上有弹孔、发射子弹的是他自己的枪,再加上自杀遗言就能漂亮地摆平一切。
“我把莫特尔留在树荫下,自己去找马克斯。他不在附近,周围人不多,我可以听见旅馆的管弦乐队还在演奏舞曲。我找不到马克斯,于是又回头去找莫特尔。她正被另一个念头弄得紧张兮兮——她不想让马克斯发现她知道是他杀了蒂姆,因为她怕他。
“懂我的意思吗?她害怕一旦马克斯知道她手中握有对他不利的把柄,万一哪天他们分手,他就会把她做掉。我了解她的感受,后来我也因为同样的顾虑而和她一样闭紧嘴巴。我们一致认为,最好事情能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处理完。我也不想参与其中。
“莫特尔独自回到围绕着蒂姆的人群中,找到麦克斯温,把他叫到一边完成了交易。她身上带着些钱,给了他两百块,外加一枚花了一个名叫博伊尔的家伙一千块的钻戒。我以为他还会回来索求更多,但他没有。他说话算话,加上字条的帮忙,他把自杀的故事讲得滴水不漏。
“诺南知道整个故事有些蹊跷,但他永远不可能查出真相。我觉得他肯定怀疑马克斯脱不了干系,但马克斯的不在场证明无懈可击——那是他的拿手好戏——即使是诺南,也不得不打消对他的怀疑。但诺南还是不相信事情就是表面的那样,他处理了麦克斯温——把他踢出了警界。
“不久之后,马克斯就和莫特尔分手了。没有吵架什么的,就是分手了。我想那件事以后,她在他身边肯定不自在,虽然据我所知他倒是不曾怀疑她知道内情。现在她病了,我告诉过你,而且活不了多久了。我想如果有人问她,她应该不会介意说实话。麦克斯温还在城里混,只要给他点儿好处,他就会开口。那两个人有马克斯的把柄,而诺南会全盘接受!以这个开头挑起事端,你觉得怎么样?”
“不可能是自杀吗?”我问,“蒂姆·诺南在生命的最后一秒突然灵光一闪,决定栽赃给马克斯?”
“那个低级骗子朝自己开枪?完全不可能。”
“可能是莫特尔开的枪吗?”
“诺南可没放过这个。但枪声响起时,她刚走到坡道的三分之一处。蒂姆头上有火药痕迹,而且被射中后并没有滚下山坡,因此排除了莫特尔。”
“可是马克斯有不在场证明?”
“是的,确实。他总是有。他当时在旅馆的酒吧里,大楼的另一头,一直在那里。有四个人这么说。我记得他们一直到处宣扬,早在没人问起时就在说了。酒吧里的其他人不记得马克斯是否在那里,不过那四个人记得。他们记得所有马克斯希望他们记得的事。”
她睁大双眼,然后又眯成两条黑色细缝,身子靠向我,胳膊肘打翻了杯子。
“皮克·穆里就是那四个人中的一个。他现在和马克斯闹翻了,或许肯说实话了。他在百老汇大街有家台球室。”
“那个麦克斯温,名字是不是刚好叫鲍勃?”我问,“一个罗圈腿的家伙,下巴长得像野猪似的?”
“没错,你认识他?”
“见过。他现在在做什么?”
“业余骗子。你觉得这些加起来怎么样?”
“不错,没准用得着。”
“那我们谈谈价码吧。”
我对她眼里的贪婪之意笑笑,说:“还不到时候,好姑娘。在我们分钱之前,还是先看看怎么操作吧!”
她骂我是该死的小气鬼,伸手去拿杜松子酒。
“我不喝了,谢谢。”我对她说,看了看手表,“快凌晨五点了,我还有一整天要忙呢!”
她宣布她的肚子又饿了,这也提醒了我。我们花了半个小时或更久的时间制作蛋奶烤饼、火腿和咖啡,又花了更长的时间把食物送进肚子、抽几支烟、添几杯咖啡。我准备好离开时已经六点多了。
我回到旅馆,放了一浴缸冷水坐进去。这让我清醒了不少,我需要清醒。四十岁的我还勉强可以用杜松子酒代替睡眠,只是不太舒服。
我穿好衣服,坐下来起草一份声明:
蒂姆·诺南死前曾告诉我凶手是马克斯·塔勒尔,这句话也被鲍勃·麦克斯温警探听到了。事后我给了麦克斯温警探两百美元现金和一枚价值一千美元的钻戒,叫他保守秘密,并将这件事伪装成自杀的样子。
我把这份声明放进口袋,下楼又吃了一顿以咖啡为主的早餐,接着前往市立医院。
探视时间在下午,但在我一边挥舞大陆侦探社证件,一边让每个人明白一小时的等待将有可能造成成千上万的人死亡或类似影响后,我终于得以见到莫特尔·詹尼森。
她一个人住在三楼的一间病房里,其余四张病床上都没有人。她既像是二十五岁的年轻姑娘,又像是五十五岁的妇人。她的脸像一张肿胀斑驳的面具,枯黄的头发拧成两条细辫子,垂在枕头两侧。
等带我上楼的护士离开,我掏出声明递给病人,说:“詹尼森小姐,可以请你在这上面签字吗?”
她抬起丑陋的眼睛看着我,眼周笼罩着一圈因赘肉而形成的无法形容的黑色暗影。她看看我,又看看声明书,最后从毯子里伸出一只已肿得变了形的手接过去。
她装模作样地花了将近五分钟才看完那上面的九十一个字,然后任由声明书掉落到床上,问道:“这是从哪儿来的?”声音很小,却满含怒气。
“是黛娜·布兰德叫我来的。”
她热切地问:“她和马克斯分手了?”
“我不知道。”我撒了谎,“我猜她写这份声明只是想以防万一。”
“然后等着她那蠢喉咙被割开!给我拿支笔。”
我把我的自来水笔给她,并把记事本垫在声明书下面,方便她在声明书末尾画完签名。她刚写完,我便马上拿到手上。
在我吹干墨迹时,她说:“如果这是她要的,我无所谓。我干吗在乎别人在做什么?我完蛋了,让他们都下地狱去吧!”她冷笑着,突然把毯子掀到膝盖下面,让我看到裹着粗糙白睡衣的浮肿得可怕的身躯。“你觉得如何?瞧,我完蛋了。”
我帮她把毯子拉上,说:“谢谢你,詹尼森小姐。”
“没什么。我已经什么都不在乎了,除了……”她肥大的下巴颤抖着,“他妈的要以这副丑陋的样子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