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章 ←
→ 下一章
我最喜欢读的小说是犯罪小说。
最近,我就从一位著名的犯罪小说评论家那里看到了一句非常有趣的话,他说:“天下最优秀、最扣人心弦的犯罪小说当数那些重在揭示犯罪动机的小说,因为‘为什么犯罪’与‘谁犯罪’和‘怎样犯罪’是同等重要的。”
这句话在我内心深处引发了巨大的共鸣,为什么这样说呢?坦白地讲,我自己就是一个谋杀者。
我觉得这位评论家的话非常符合实际。因为,作为一部优秀的犯罪小说,作者应该花费大量笔墨去描写谋杀者的性格特点和心理动机,而不是把笔墨浪费在叙述犯罪手法方面。
我始终认为,谋杀者行凶杀人的过程并不重要,因为无论怎样,犯罪手法只不过是一种方式和手段罢了,而真正值得寻味的是,谋杀者究竟为何杀人?
还有一点是必须注意的,那就是谋杀者们在作案时,往往是非常小心谨慎的,他们很少会出错,当然这其中也包括我。至于一些倒霉的家伙之所以被警察逮住,那是因为他们不小心出了错,而恰恰又引起了警察的注意。从总体上来说,我们这一类人还是非常出色的。虽然国家为了对付我们设立了各种机构,虽然在执法部门里堆放着厚厚的案卷,但你再和监狱里实际关押的案犯人数相比,你就会明白了——身陷囹圄的谋杀者永远是少数,而大多数都像我一样——逍遥法外。
人们往往一听到“谋杀者”这个词语时,第一反应就是认为这些人是疯狂的怪物或无情的杀手,他们凶狠、残忍、嗜杀、毫无理智……但我要告诉你,实际上,优秀的谋杀者都很正常,他们都有缜密的思维、过人的智商和坚忍不拔的性格。至于他们与普通人的区别,就在于他们把“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视做一个铁的原则,视做一种人生的信条!
为了让世人真正地了解我们这些谋杀者,也顺便为那些灵感枯竭的侦探小说家提供一点儿写作素材,我决定现身说法,把我的所作所为写出来供大家分享。不过,什么该透露,什么不该透露,我自有分寸。警察绝不会根据我写的内容来逮捕我,这一点请各位读者放心。
那么接下来,我的故事就正式开始了。
许多人误以为,我是出于巨大的仇恨才杀了苏珊,其实这是一个误会。我杀苏珊时,对她并没有多大仇恨,曾几何时,我还非常喜欢她,甚至还差点儿和她结婚。可惜的是,那个该死的第三者布内斯威特从我的手中夺走了苏珊。自从苏珊和布内斯威特结婚的那天起,我就断言,她这辈子都将无法获得幸福!
天知道苏珊究竟是被布内斯威特的哪一点所吸引?
布内斯威特是一个非常粗鄙的家伙,性情像野牛一样粗暴,言谈举止也鄙俗不堪。但他有一颗聪明的脑袋。他早年辛辛苦苦工作,攒下了一些钱,然后他用这些本钱投资股票,精明的眼光加上一点儿狗屎运,很快就赚了个钵满盆满。
许多人在突然赚到大钱之后,便沉湎于声色犬马,将赚到手的钱挥霍出去。可布内斯威特却不然,他对消费不感兴趣,而是继续以超人的冷静、独到的眼光捕捉每一个赚钱的机会,因此,他的财富成倍地增加。
当经济大萧条到来的时候,布内斯威特的大部分财富也和别人一样凭空蒸发了,但他并不气馁,也决不放弃,反而用仅存的那点儿资金继续大批吃进那些几乎便宜到白送的股票。就这样,当股市的寒冬过去,经济重新复苏的时候,他的腰包又迅速膨胀起来。这个家伙!一想起他我就恨得咬牙切齿,可又拿他一点儿办法都没有。
现在回想起来,当初也怨我自己,我真不该让苏珊通过我认识布内斯威特。
当苏珊认识布内斯威特后不久,就被他的所谓“成功”和“风度”吸引住了。后来,苏珊跟着他去了欧洲,就跟我说拜拜了。
苏珊的离去让我伤心欲绝,想不到我对她的一往情深竟然换来如此结局。大约过了半年之后,我才逐渐从失恋的伤痛中恢复过来。我发誓,这辈子我都不要再见到她了!
可没想到,仅仅八个月之后,苏珊就又出现在我的面前。
那天,我正在客厅里看电视,忽然听见有人敲我家的后门。我打开门,只见苏珊正提着行李箱,落寞地站在门前的台阶上。虽然我不太情愿,但念及旧情,我还是请她进了屋。
在柔软的长沙发上,她开始把这八个月来不堪回首的经历讲给我听。果然不出我之所料,苏珊与布内斯威特结婚后不久,他那粗鄙的习气、自私自利的本性便暴露无遗。苏珊无法忍受他的粗野和蛮横,无奈之下,便想到了我。她觉得,我曾经深爱过她,看在过去的情分上,也一定会帮助她的。
可惜,她判断错了,此时的我已经和当初判若两人了。实际上,她刚甩掉我之后,我感到非常难过,为了努力将她从我的记忆中抹去,我只好拼命地经营我的小农场,只有在累得筋疲力尽时,我才不会因思念她而彻夜难眠。在我的苦心经营和机械的帮助下,一个偌大的农场被我管理得井井有条。相比苏珊,我现在更爱农场里的动物们。
如果苏珊回来,我的平静生活就将被打乱,但为了安顿她,我不得不给她找点儿活儿干干,可她也只能干些无关紧要的活儿。我最担心的是,她不但帮不上什么忙,恐怕还会给我添乱,尤其是我农场里那三千只鸡,此时正处于生长的关键时期,绝不能出任何意外!
现在我对苏珊已经没有任何兴趣了,但是,我又找不到一个合适的理由把她赶走。
而苏珊呢,她也把我视做最后的救命稻草,看这架势,是一定要留在我这里了。你看,她故意选择傍晚时分来我家,因为她知道,在这个时间,她无法找到其他地方投宿,也赶不上返回加纳斯堡的火车。可是一旦我把她留下来,一夜之间,我们之间的坚冰就会打破,到那时,要再想让她走就不那么容易了。毕竟,我曾经深爱过她,而且,当时我还亲口向她承诺,无论我与她之间发生什么事,如果她遇到了麻烦,随时都可以来找我。要知道,我这个人给朋友们的印象一直是个言而有信的正人君子,如果她向我的朋友们宣扬在她需要帮助时我如何食言,那我再也没有面目去见我的那些朋友们了。
就在我脑子里飞速权衡这一切时,苏珊还在絮絮叨叨地叙说她丈夫对她如何粗暴。表面上,我似乎在认真地听她讲述,甚至偶尔还附和一两句,但在我心里,一直在琢磨着该如何摆脱她。最后,她的口气开始让我无法容忍——好像我帮助她是天经地义、责无旁贷的事,甚至还大谈我应该怎样帮助她。“这个该死的娘们!你以为你是谁啊?”我的心里已经暗暗发火了。
尽管我心中早已不胜厌烦,但表面上还是不动声色,依旧摆出一副洗耳恭听的姿态。随着她的到来,我良好的生活状态将一去不复返,我本已平静的内心将会再起涟漪,甚至我的钱包也要跟着遭殃——我要承担她的一应开销,包括还要出钱替她请律师打离婚官司……总之,她仿佛一个灾星,让我的美好生活化为泡影。看着她喋喋不休的样子,我越想越恼火,真恨不得一把掐断她的脖子。
终于,我这样做了。这是我平生第一次掐死一个人。说实话,掐死一个人可比想象中要难得多。
首先,我假装答应帮助她,然后绕到沙发后面,用胳膊搂住她的脖子。天真的苏珊还以为我要和她亲热,可我的胳膊却逐渐用力,勒得她喘不过气来,她的双手拼命挥舞,双脚用力乱踢,可我在她身后,她根本伤不到我分毫。最后,她的手脚再也不动了,身子也瘫软了下去,我仍然没有松开胳膊,直到确信她真正断气为止。
当我再次端详苏珊的时候,她已经成为一具静静地躺在沙发上的尸体了。由于缺少新鲜血液,她的脸变成了紫黑色,舌头也吐了出来,几分钟前还是一副漂亮、迷人的面孔,现在却变成了一张令人毛骨悚然的死人脸,甚至连刚才还显得乌黑亮丽的秀发,现在也变得暗淡无光。苏珊就这样在我的手中香消玉殒了。
我把手指伸到她的鼻子前,确认她已经彻底死去。然后我把她伸出来的舌头塞回她嘴里,开始进行毁尸灭迹的工作。在这里我要指出:在许多侦探小说里,谋杀者总是为如何销毁尸体而束手无策。其实这并不难,我仅仅花了一个晚上就让苏珊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按说我无须这么匆忙,因为,苏珊的失踪最起码要到几个星期后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可是,我一想到可以把自己的计划付诸实施,我就无法控制地跃跃欲试。总之,到了第二天早上,我已经完成了处理苏珊尸体的工作,然后就像往常一样,又在我的农场里忙碌起来了。
大约过了三个星期,这天下午,当地警察局的警官约翰·斯隆来到我的农场,向我打听苏珊的行踪。
斯隆警官是个非常有意思的人,他在工作中和下班后的形象截然不同。斯隆警官下班后,经常到维金的酒吧去喝酒,喝到尽兴时,还会当众表演枪法——他先是背对靶子,然后突然转身,以闪电般的速度从腰间拔出两把左轮手枪,准确无误地击中靶心。同时,他还会像电影里的西部枪手那样,朝枪管上吐口唾沫,让枪管冷却,然后迅速地将枪收回枪套。他的精彩表演总能博得观众们的大声喝彩。然而在工作中,约翰·斯隆警官则是另一副模样,他严谨、警觉、精明、忠于职守,绝不放过一个坏人。总之,斯隆警官既有百发百中的枪法,又有精妙绝伦的演技,还具备一切优秀警官所具备的能力。这么说吧,他是警察队伍里的佼佼者。
这次,从斯隆警官的问话中,我也感到苗头有些不对——他一定认为苏珊的失踪与我有关。
可能是有人报案说苏珊失踪了,于是斯隆警官就顺藤摸瓜找到了我这儿。对此我早有防备,我坦诚地告诉他,苏珊曾经是我的前女友,而且三周前的确曾经来到我这儿试图破镜重圆,但是,被我拒绝了之后,她便独自离开了。
“苏珊的丈夫在报纸上刊登了寻人启事,”斯隆警官说,“苏珊从你这儿离开之后,你为什么不向警方报告呢?”
我回答说:“首先,我从不看报纸,根本不知道寻人启事这回事;其次,就算是看到了启示也不会向警方报告的,因为苏珊是不堪丈夫的粗暴对待才离家出走的,我怎能让她再入虎口呢?”
我的回答滴水不漏,斯隆警官一时也无话可说。
随后,我告诉斯隆警官,苏珊此次来找我是希望我能收留她,可是被我拒绝了。我们一言不合便吵了起来,苏珊一气之下便跑了出去,连行李箱都没拿。“这不,她的行李箱现在还在我家呢!”我对斯隆警官说。
斯隆警官提出要看看苏珊的行李箱,我便取出箱子,请他打开查看。
箱子没有上锁,他打开箱盖,只见里面有个灰色的手提袋,袋中装着一些女人的用品,比如耳环、钻石戒指、珍珠项链等等,还有一些零钱。在箱子里还找到了几把钥匙,其中一把就是这箱子的钥匙。此外,箱子里还有几件苏珊的衣服——其实,那些衣服都是我在杀死她之后,从她身上脱下来放进去的。当然,我是戴着手套做这一切的,箱子里绝没有我半点指纹。
见行李箱里没有什么有价值的线索,斯隆警官便问我:“那天晚上苏珊穿的是什么衣服?”
我早就料到警官会问这个问题,于是我便含糊其辞地回答了一通。斯隆有些半信半疑,他指着箱子中的一件衣服说:“有目击者告诉我说,苏珊那天是穿着这件衣服来到你家,可它为什么却在箱子里呢?”
对此,我当然是一口否认,并坚称那位目击者是因为天黑看走了眼。最后,斯隆警官也信以为真了。
随后,我又很得体地回答了几个不太重要的问题,斯隆警官便带着苏珊的物品回警察局去了。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警察再也没有上门。我的生活又恢复了往日的规律——每天晚上,我照例要去约翰·斯隆常去的那个酒吧喝酒。但奇怪的是,这几天斯隆警官一直都没露面。
我清楚,警察迟早还会找上门来,因为苏珊最后一次被人看到,是在我的家门口,所以警方肯定认为我的嫌疑最大。果不其然,一周后,斯隆警官又登门拜访了,这次并不是他一个人,而是和另外两个人一起来的,其中一个是康斯坦布·巴利,别看此人其貌不扬,年纪轻轻却早已谢顶,但他也颇有手段,居然把村里有名的美女瑞蕾·奥多追到手了;另一个我不认识,只见他身材高大、面容英俊,经斯隆警官介绍我才知道,原来他是从加纳斯堡来的中央情报局的探长——本·里布伯格探长。后来我才知道,这位探长还是个技艺高超的调酒师,尤其擅长发明新的鸡尾酒和其他混合酒配方。
里布伯格探长首先对他们三人的贸然登门造访表示歉意,随后便提出,想在我的农场里四处看看。显然,是有人向警方报告说看见苏珊走进我的农场,然后就再也没出来过,因
此探长他们怀疑,一定是我把苏珊藏在农场里了。
我则显得非常大度,对他们说,我很愿意配合警方的工作,我对苏珊的失踪也深感遗憾,并希望能尽自己的一份力。
于是,我当向导,引着他们三人到农场各处转。我一边带着他们看,一边向他们介绍我经营农场的理念——把农场设计成一个小小的生态圈。我首先带他们看了厨房,厨房里有一个混凝土砌的蓄水池,上面安装了一个手摇泵,出水管则通向浴室,下雨时,雨水就被储存在池子里,供我日常洗澡使用。在屋顶,还有一个蓄水箱,蓄水箱被我涂成黑色,夏天,水箱吸收了阳光的热量,这样我就有了免费的温水。
接着,我又带他们看了煤仓。煤仓就建在厨房的旁边,煤仓的出煤口直接通向炉子,这样一来,添煤就变得非常轻松省力了。
随后,我们又来到了一栋长达三百英尺的鸡舍,刚走到近前,我们就听见母鸡下蛋后的得意叫声,每天,都从这里源源不断地生产着鸡蛋。在鸡舍旁,是我新建的人工孵化室。
接下来,我们走到了仓库。这间仓库是用波纹铁皮搭建成的,里面摆放着各种农用机具,既有拖拉机、脱粒机、打谷机、粉碎机等,也有像苜蓿收割机这样的小机具。靠近墙壁的一面,还堆放着耙、犁等农具。出了仓库,我指给他们看外面成排的大型储存罐,那是我用来配制畜禽饲料的,我用玉米粒、玉米粉、花生粉、骨粉等原料配制不同的混合饲料。
警察们似乎对这些大罐子非常感兴趣,他们目测这些罐子的直径、体积,还在本子上记着什么。
最后,我带他们来到我的耕地。那一片绿油油的是苜蓿,黄褐色的是种植玉米和其他谷物的耕地,耕地附近还有一个水塘,用来蓄水灌溉。一群群奶牛、公牛和马在草地上悠闲地吃着草。
我带着他们把农场里里外外都看了个遍,看得出来,他们都很失望。最后,他们向我道了声谢,便匆匆离开了农场。
又是一个星期平静地过去了。后来,他们不得不使用最后一招——监视。为了监视我,康斯坦布·巴利每天都有意无意地从我的大门前走过,借机观察我的草坪和屋子,这让我真是难以忍受。
这帮警察实在是太讨厌了!我决定戏耍一下他们。他们不是怀疑苏珊的失踪和我有关吗?好!那我就索性到外地去躲几天,制造畏罪潜逃的假象,让他们也手忙脚乱一番。
第二天一早,我给鸡舍的食槽里加了足够吃三天的饲料,并给饮水器注满了水,我还为马和牛准备了足够的草料。当我把农场的工作安顿好之后,便开车迅速离开了。我驾车来到距离农场五公里远的一处树林,将汽车开进树林的深处藏了起来。
我背起行囊下车步行。我知道,在布利切特金矿不远处有许多地下洞穴,那里人迹罕至,更不会有警察来打扰,那里是我最好的藏身之地。
接下来的几天,我都是在洞穴里舒舒服服度过的。饿了,我就吃行囊里的食物;困了,我就美美地睡上一觉;其余的时间,我就借助着便携式阅读灯安安静静地读我的侦探小说,那些侦探故事都挺生动,只是里面的侦探不怎么厉害。
三天之后,我原路开车返回农场,真巧,我回到农场后碰到的第一个人就是斯隆警官。在斯隆警官的脸上,我居然同时看到了多种表情——诧异、兴奋、惊喜、好奇、探询、友谊和遗憾,我真没想到,人类的脸上居然可以同时浮现出这么多的表情!
斯隆警官好不容易才恢复了正常,他拉着我的手问道:“这几天你去了哪儿?我们到处找你!”
“为了寻找苏珊的下落,我到布利切特金矿附近的地下洞穴去了。”我镇定地告诉他,“我担心她在那一带迷路或者被困在洞穴里。”
“那你一走就是三天三夜?”斯隆警官问。
“哎,别提了,”我皱着眉头说,“刚进入洞穴,我就在里面迷了路,好不容易才转出来。苏珊没找到,自己的性命也差点儿搭了进去。”
说这话时,我注意到斯隆警官一脸的懊悔神情,我猜他心中一定后悔自己把网撒得又远又大,却没想到我根本就没离开这个地区。
正当我想再解释一番的时候,这才注意到,我的农场好像出了点儿乱子——许多人正在忙忙碌碌地找着什么,把农场翻得乱七八糟,就像一个搅动的蚂蚁窝一样。后来我才明白,原来在我外出这几天,二十多名警察每天都到农场来,进行大规模的搜查活动。
警察们搜遍了农场的各个角落,屋里、屋外,甚至连房顶和地下都没放过。一些人趴在地板上敲敲打打,想看看地板下是否有隐藏的暗室;一些人挥舞着十字镐,把原本平整的院子刨得坑坑洼洼;还有一些人居然冲着水塘和耕地指指点点,似乎要把水塘里的水抽干,把耕地也翻个底朝天。虽然我看不到仓库里的情况,但我敢断定,里面肯定也有人在搜查,因为仓库门口撒了许多玉米粒、苜蓿苗。
我最放心不下的还是那些生蛋的母鸡,于是急忙跑到鸡舍查看。这里更热闹了——警察们把鸡赶到一间空的仓库,然后把鸡舍地上铺着的厚达六英寸的干草都掀开,就为了查看下面是否藏着东西。还有几个警察甚至把十字镐也带来了,他们准备掘开鸡舍的水泥地面,真是不到黄河不死心啊!
就在警察们摩拳擦掌准备开掘时,我的那些宝贝鸡们可不干了,眼见家园被破坏,连个下蛋的地方都没了,它们围着警察又跳又叫。其实,我饲养的这种格豪恩种鸡非常喜欢安静,但如果一不小心招惹到了它们,它们会一起叫唤,吵得人无法忍受。那几名警察正要动手开挖,几千只鸡立刻跳着脚地围着他们大声叫唤,很快,那几名警察的身影就淹没在扬起的灰尘、鸡毛、干草的混合物中。
这一幕精彩的喜剧场景让我忍俊不禁。这时,站在一旁的斯隆警官说话了:“先生,请你跟我们到警察局去一趟,我还有一些问题要问你。”我随着斯隆警官来到警察局,坐下之后,他便装出一副已经掌握了我的犯罪事实的样子,不紧不慢地盘问着我,其实我知道,他这是吓唬我,指望我主动招供。
我得心应手地应付着他的问题。就在我点燃第三支烟时,忽然有一位警察跑了进来,大叫道:“苏珊的尸体找到了!”
“哈哈,你们居然合伙演戏来诈我,真是枉费心机!”我心中暗想。
尽管识破了他们的花招,但我脚下却丝毫不敢怠慢,就在那个警察话音刚落之时,我立刻站了起来,叫道:“真的?在哪儿?”我说这句话时使用的语调恰到好处——不仅显示了我与苏珊不同寻常的友谊,而且也表明了我问心无愧的态度。
我用眼角偷偷瞄了一下斯隆警官,他正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眼神儿里满是疑惑。
斯隆警官和他的手下继续演戏,他问:“苏珊的尸体是在哪儿被发现的?”
那位警察则煞有介事地声称,是在某块撂荒的耕地下发现了苏珊的尸体。他们俩一边演着双簧,一边观察着我的反应,盼望着我能露出什么马脚。“这手法简直太幼稚了!”我心中暗自感到好笑,但嘴上却一本正经地说:“天哪!真没想到,苏珊居然被埋在那样的土地里。看来,她真是被人谋杀的,对吗?”
接着,我提出要去现场看看苏珊的尸体。这下轮到他们傻眼了,因为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尸体!斯隆警官支吾了半天,只好说:“请你先回家吧,等待我们的调查结果。”
在随后的几天里,他们仍旧在我的农场翻找着。他们检查炉子,想看看是否有烧过的人骨碎片,甚至他们还取走了一大包炉灰作为样品,在显微镜下分析;他们检查下水道,想看看是否我在浴室里用硫酸把尸体腐蚀后,冲进了下水道。总之,他们找遍了农场的每个角落,但还是一无所获。
最后,警方不得不放弃搜查,全部撤走了。因此,苏珊究竟是死是活,成了一个未解之谜。警方搜遍了我农场的每个地方,却找不到一点儿蛛丝马迹,自然,我涉嫌谋杀的罪名也就不能成立了。
在以后的日子里,每当斯隆警官见到我时,他脸上的神情总会略显尴尬。为了显示我的宽宏大度、不计前嫌,我在圣诞节那天还送了一对肥鸡给他作为圣诞礼物。
经历了这场风波之后,我的生活仍像过去那样平静。九个月后,当我听说斯隆警官要调到鲁德森警察局任职时,我心里感到有些难过。
为了送别斯隆警官,我们特地为他举行了一次热烈的欢送宴会。宴会上的酒水由比尔·维金提供,鸡肉则由我来出。但遗憾的是,我们没能最后一次欣赏到约翰·斯隆的精妙枪法,因为大家都喝多了,尤其是斯隆警官,他不得不倚靠在院子里晾衣服的木杆上才能勉强站住。
斯隆警官走后,我就一直忙着建造新的孵化室。由于我整日忙于农场的事,无暇料理家务,于是我请了一个女管家,她是一个既善良又能干的女人。
自从她来了之后,我的家变得井井有条。所以,现在我就有时间坐下来,把我的经历付诸文字了,我盼望着这些文字有朝一日能够出版。当然,我也非常想知道,假如斯隆警官看到这段文字之后会作何感想,他是否对肥美的鸡肉还有胃口呢?
我猜想,如果他知道事情的真相后,一定会恶心得想吐。不过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他怎么会知道那些鸡吃过用苏珊尸体做成的鸡饲料呢?
各位读者请不要误会,我的意思并不是说把苏珊的尸体直接丢进鸡群中,让鸡啄食。恰恰相反,我是把苏珊的尸体放进粉碎机,变成骨粉和肉末,然后再配以其他谷物,调和成优质鸡饲料。
这种加工技术对于我来说并非难事,《农夫杂志》上介绍得清清楚楚——如何用粉碎机将死牛或死马的尸体加工成鸡饲料。人的尸体比牛马的尸体小很多,所以更不费吹灰之力,不过唯一要注意的是,人的尸体要磨得仔细一些,比如牙齿、骨骼这些坚硬的部分,必须磨成粉末状,至于头发,则被我干脆一把火烧成灰烬。
我用粉碎机处理完尸体后,为了彻底清除痕迹,我又用它先后粉碎过苜蓿、玉米粒等其他谷物,这样一来,哪怕连苏珊的一个细胞都不会在粉碎机里残留了!
我将苏珊的肉粉、骨粉和其他饲料混在一起,调配成营养丰富的混合饲料,喂给我从人工孵化室孵出的小鸡吃。我送给斯隆警官的那对肥鸡就是这样喂大的,这批吃过“人肉饲料”的鸡以及它们产出的鸡肉让我的农场远近闻名,甚至其他的一些农场主还专程向我讨教饲养经验呢!
我想,本·里布伯格探长迟早会怀疑我是用粉碎机毁掉了苏珊的尸体,但即使那样,也为时已晚,因为我的农场里将再也找不到一星半点儿人类的细胞——它们早就进入鸡的肚子里了,而鸡呢?也都进入人类的肚子里了。就算是不能吃的鸡骨头,我也将把它们统统回收,重新磨成骨粉,再给新的鸡吃,真是妙不可言!至于完全不能出售和食用的鸡头、鸡爪、内脏和羽毛之类的东西,我将把它们焚烧成灰烬,洒在耕地里做肥料。
对了,即使是远在千里之外的人们,很可能也吃到了苏珊身体的一部分——因为他们吃了我农场出产的鸡蛋。
噢,差点儿忘了,在我故事的末尾,我还要介绍一下我家最近发生的新情况。我发现我的管家,也就是安·丽丝女士好像已经爱上我了,她开始关心我的私生活,而且总想对我进行约束,我觉得,她正在从女管家的角色向家庭主妇的角色转变。
她开始令我感到厌烦了!
当然,我不会将她解雇,因为我不是个铁石心肠的人。于是,我建议她多参加一些交际活动,比如去舞厅跳舞,去酒吧喝酒等等。可她却告诉我,她是一个非常孤独的人,既没有朋友,也没有亲戚。
唉,真是个可怜的女人!我经常想:假如有一天她失踪了,恐怕也无人知晓吧?
不说了,现在我该盘算着到哪儿去弄下个季节喂养小鸡的“特种混合饲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