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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石是非

在欧洲的城镇间旅行,看得最多的是建筑。时间一长,难免与中国的建筑对比起来。

最强烈的对比是年代。

从雅典和罗马开始,欧洲保留了大量的古典建筑,一查年代让人咋舌。例如,巴特农神殿至今还被看成古典建筑结构的至高典范,但它已经建了二千四百多年,相当于中国孔子的年岁,竟然还这么虎虎有生气地站立山巅。

罗马的万神殿也许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至少二千年了吧,整个穹顶还如此精美坚固,几乎所有的参观者都会判定它是自己平生见过的最杰出建筑之一。但若以年代比照,我们中国游客都会心中一沈,无法想象一个汉代的地面建筑能如此完好地保存到今天。

至于像佛罗伦萨、巴黎那些构成都市规模的古典建筑群,也有六七百年历史了,我们中国当然也保存了一些明代建筑,却不可能像这些欧洲建筑那样构成今天都市的主干性景观,而且还付诸实用,每天任拥挤的人流大进大出。

这个景象使很多初来乍到的中国旅行者很受震动。原本总以为我们拥有历史,人家拥有现代,看来事情并不是这样。如果我们仅仅因历史过于厚重而失落了现代,这倒是一个不难让人理解的理由,但厚重的历史保存在哪里呢?走到欧洲街道上东张西望、暗暗比较,方知我们在很大程度上是两头失落。

有人说,中国保存不了很多古典建筑,是因为太多改朝换代,太多兵荒马乱。然而,只要查查欧洲历史就可明白,他们改朝换代的频繁程度,兵荒马乱的酷烈程度,都超过中国。

其间一个区别是,中国自古以来习惯于把攻击对象整个儿毁坏,非烧即拆,斩草除根,不让它阴魂盘绕,死灰复燃;欧洲则不然,更在乎所有权的转移,即更在乎占领和抢掠。

这是有原因的。欧洲文化本有一种超越政局更迭的稳定性,宗教的力量、贵族的存在又使无数精美教堂、典雅宅邸成为民众心目中不可搬移的审美图像和生态图像;而中国较为象样的生态,总是被看成是权力结构的直接延伸,因此每每与权力结构共存亡。

顺着这条思路,当代中国文化人便会产生很多感慨、写出大量文章了。但是,随着年岁增长我已发现这种思路的片面性。

现在我愿意以更平实的态度来对待这样的问题。因为除了社会政治走向可以评定优劣外,各个自成系统的生态文明也都有形成的充分理由,应该以多元心态一视同仁。

如果以平实的态度来解释中国古典建筑为什么比欧洲保留得少,至少不应该无视以下这两个因素:

一,中国的建筑,主要以木材为构架;欧洲的建筑,则以石材为上选。两种主干性材料的不同,决定了延续时间的长短;二,不同的材料选择,反映了不同的文化观念。欧洲追求宗教意义上的永恒,而中国则追求生生不息、代代更新。

在中国文化传统中,并不看重凝固的永恒。树木的生命过程与人的生命过程密切呼应,人世间二十年为一代,木构架的房屋也需要二十年大修一次。中国的下一代对于上一代的服从和孝顺远远超过欧洲,但他们最大的孝顺是重振家业、推陈出新,因此拆老宅、建新屋的梦想几乎成了一种掌控九州岛的行为伦理。

这种对比很有趣味,因此走在欧洲,我并不对中国古人的选择深感羞愧,或义愤填膺。

另一个对比是色彩。

这倒是一个让我感到难过的话题。

与我们交谈的很多欧洲人,包括一些资深的建筑师,都认为中国建筑的一大特点是色彩华丽、涂金描红、龙飞凤舞。他们的依据是在北京和台北看到的一些宫殿式建筑,以及遍布欧洲各地的中国餐馆。

这种交谈有一种心照不宣的常识背景,那就是彼此都知道,在人类审美的高低雅俗等级中,大凡自然、和谐、中性、收敛为高雅,反之,人工、极端、艳丽、刺激为低俗。现代派艺术家会突破这种常识,但那显然不属于中国的宫殿式建筑和餐馆。

如果把这种特点看成是东方情调,却又不妥,欧洲朋友礼貌地说:日本在色彩上倒是崇尚自然。

我们的艳丽喜好,近年来又越演越烈。大城市的品级追求被引导到恢复民族特色,这倒罢了,却又把民族特色解释成那些雕琢的宫廷符号,结果,黄灿灿的大屋顶离开了整体格局到处覆盖,近乎灾难。有些新兴城市虽然摆脱了这种灾难,却喷涌出无数荧光粉涂写的招牌,满目妖艳。农村更其过分,好像色彩是富裕的唯一标志,居然让那么多恶浊的人工色掩盖了近在咫尺的自然色,真可以说是“闭月羞花”。

于是,几乎所有的中国旅行者都承认,欧洲无论城乡,最让人感到舒适安静的就是那彻底收敛的色彩。他们似乎不是在竞争热闹而是在竞争素淡。

一些熟识的欧洲朋友有时想对我们中国人作一点色彩学的启蒙,他们常常故作随意地说出一句、两句:

“其实灰色里能够看出银色,不必真让它发亮……”

“反而是单色最自由,因此也最丰富……”

“世界上没有一种人工的艳丽,通达过伟大……”

听到这些话时我确实有一点憋气,因为这些道理,中国人明白得比他们早得多,怎么反倒要由他们来启蒙“五色令人目盲”———这样明快爽利的话,中国哲人在两千四五百年前就说了,而且后来的历代中国文人无一不知。查阅其它古文明的先哲遗言,没有谁说得比这更加透彻。

更充分的证据是,中国古代绘画都娴熟于单色水墨,而疏淡于色彩敷用;可以作为中国艺术最独特标志的书法,则是千年一色,而且是最沉着的黑色。

我认为,中国人当然也会喜欢华丽,有不少辞赋为证,但中华美学的元典性立场并非如此。朴茂大气如古鼎旧陶,正是中国古代最上品的建筑色彩。只不过后来的宫殿庙廊越来越追求歌功颂德、祈福避祸的浅薄象征,纔越发失去控制,走向恶性泛滥。

为此,我曾与一位法国建筑师开玩笑说:“真是阴错阳差,不知着了什么魔,中国古代哲人收敛色彩的美学主张居然在你们这儿开花结果。看着吧,我们迟早要夺回那种无比美丽的单纯和自然,好让祖先们瞑目。”

还有一个对比是情调。

我前面说过,古代中国文人大多明白收敛色彩的道理,因此日常也在水墨绘画和书法中陶冶情怀,这是他们的文雅处。但这种文雅有时也走火入魔,把一些文学性想象纳入建筑设计,尤其在庭园建造中夸大借景、比拟、象征的作用,形成一种情调化的风尚。

直到今天,还有不少人把这种做法看成是中国传统建筑中的优秀传统,甚至看成是中华美学的基本特征,我本人以前也曾有过这种误解。直到有一年在北京《读书》杂志上读到对台湾建筑学家汉宝德先生的介绍,顿生狐疑,立即嘱咐我指导的一位外国博士生满世界寻找他的著作,找到三本一读,恍然大悟。

绑来我去台湾结识了汉先生,承他陪我吃『鼎泰丰”、看“鸿禧博物馆”,又到他家长谈,纔开始明白建筑上的一些事理。即便我上面所说的一些观点,很多也来自于他,我想不少台湾读者一看就清楚。此刻我手边正好有一册他所著的《明清建筑二论》,随手翻到一页便见到他引述的一位古代建筑学家对园林布置的论断:

石令人古,水令人远,园林水石,最不可无。要须回环峭拔,定插得宜。一峰则太华千寻,一勺则江湖万里,又须修竹老木,怪藤丑树,交复角立,苍涯碧涧,奔泉风流,如入深岩绝壑之中。

昂宝德先生对这段话的评价是:

『太华千寻”、“江湖万里”,是中国地理形势上的事实,其壮阔的气魄本是一个泱泱大国所具有,文学家们为此所感乃为必然。但用一块石头造成“太华千寻”的感觉、用一瓢水造成“江湖万里”的气势,甚至于“奔泉风流”、“深岩绝壑”,若不是有精神病,则必然是做白日梦。然而,明清两代的园林设计多是这样去构想的。

这实在是说得痛快极了,不仅指陈了中国文人给建筑学带来的病态,而且也点穿了中华美学研究中的一些歧路,消解了一种有关情调的梦幻。

其实这个道理中国古代的智者也是知道的。当一块石头是一块石头,一瓢水是一瓢水的时候,这是第一层次;当一块石头象征成了高山,一瓢水象征成了江湖,这是第二层次,小聪明的所在,酸文人的天地,很多人留连忘返,傲视第一层次的愚钝;毫无疑问还必须出现第三层次,那就是一块石头又成了一块石头,一瓢水又成了一瓢水,不再有任何象征,不再承担任何意义,它只提供自然形态,洗掉了文人气息。这种感悟,中国古代有过。

这也像舞蹈,当舞者的躯体不再代表海鸥、奔马、英雄、战争、枯树、幽灵,而又回归于他自己的本真生命,也就由第二层次上升到了第三层次。

以我之见,中国在唐宋之前,比较讲究本真,包括建筑和园林建造在内。后来所谓“胸中的山水”,是文人无法直接面对大山大水时代的自我安慰。可以想象,如果让屈原、司马迁、李白他们看到盆景艺术,将会是一种什么神态。

明白了这个道理,我也就可以理直气壮地陈述一种由来已久的感觉:一直被视为中国建筑学奇葩的明清园林,并不能代表中国古代建筑的高层境界。

相比之下,以几何图形构建的法国园林,倒是坦然地呈现出一种彻底的人工气息,由于气魄宏大、精雕细刻,足以让人精神一振、耳目清亮。但无论如何,把自然物裁割得太过分了,处处透露出人们隐藏在精致里的嚣张。自然就是自然,在今天看来,它不适合像中国明清文人追求的那样作以小见大的象征,也不适合像法国王室在凡尔赛宫等处做的那样被任意扭曲的规整。

懊像,英国的自然园林更加合意。

写到这里我已明白,在欧洲感受中国建筑,就像感受其它中国文化课题一样,视角多、线条杂,无法一言以蔽之。如果任意漫谈,即便像我这样的外行,也可以拖拖拉拉说上很久,难以言尽。

我想让一位熟悉中国的法国女建筑学家来归纳这个话题。

那天我和两位导演一起到她家访问,她一开始就坦诚地说:『你们不要太相信美国人,他们看上中国的是市场。不像我们法国人,看上中国的是文化。”

要她谈谈对中国建筑事业的感受,她说:“中国确实拆了很多不该拆的房,造了很多不该造的楼。拆错了,就再也造不起来;造错了,又很难炸掉。中国建筑界以前的问题是轻视历史,近几年的问题是急功近利。轻视历史便乱拆,急功近利便乱造。”

她的尖锐引来了她丈夫的异议。她丈夫是一位经济学家,此刻正坐在她身边。

这位经济学家冲着妻子说:“我们的想法比你们实际。中国那么多的人口,那么大的地方,以前生活状态普遍不好,现在终于好起来了,当然要尽快解决老百姓的住房问题,如果太讲究建筑的文化格调,中国各省各县都需要有大量高水准的建筑学家,那要等到什么时候我认为,快速改变人们不可忍受的生活,在这一点上应该急功近利。”

他的话使我想起一件往事。五年前,一批台湾艺术家首次来上海,坐在出租汽车上看到街道两边已经很少见到老式的石库门房子,便言词激烈,没想到那位出租汽车司机把车停了下来,一定要与他们辩论。他的主要论点是:你们为了文化参观,逼迫上海人再住那种没有卫生设备和煤气管道的房子,于心何忍但是无论如何,女建筑学家的基本意思是正确的。后来她与我们,包括她的丈夫,达成了一些共识,譬如:既具备现代功能、又体现历史风范的经济型民用住房,不必单个设计,而应该提供一系列范本,供自由选择和成批生产;中国建筑业目前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城市的整体布局,应该从过去那种非专业化的长官意志决定,转移到专家委员会的裁判上来;中国建筑业的全面兴盛,一定是在拥有了足够新型国际性建筑人纔之后,因为只有他们纔能从宏观范围内捕捉民族传统信号,与现代需求的嫁接。

这些共识,主要是从建筑学家的角度来考虑的,但建筑的事关及全民,因此必须获得法律的帮助,就像欧洲很多国家那样。在那些国家,拆了不该拆的房,盖了不合适的楼,都要受到法律惩处。

当然,比法律更为普遍需要的是教育。在欧洲,即便是在山乡农村,我们也会惊叹他们的整体审美水平,这便是几百年教育的结果,而这种教育大多不是发生在课堂。一个人不喜欢某种绘画可以不进美术馆,不喜欢某种音乐可以不进音乐厅,而建筑则是一种强制性的审美,一旦出现,谁的眼睛也躲不了,必须年年看、天天看。这对很多市民来说构成一种积极或消极的审美适应,对于青年学生来说则构成一种顺向或逆向的审美教育。结果,一个时代、一个民族的审美水平渐渐水涨船高,或渐渐不可收拾。

由此可知,建筑的事情确实不能像那位经济学家主张的那样急功近利。急功近利最容易阻碍人们的审美觉悟,以后觉悟了想弥补又总是为时已晚。奇怪的是我们每次在后悔不迭的同时总在进行着让明天后悔的事,循环往复形成怪圈。

对我们周围的很多人来说,什么是建筑建筑就是由水泥浇铸的后悔。

建筑的这个定义也许可以进入《魔鬼辞典》。那就让它在那里呆着吧,我们要抽出手来去阻止那种循环,破解那种怪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