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成问题,切奈先生,”埃勒里说道,“完全可以给你讲个明白——你,当然,还有——”但这时门铃响了,埃勒里住了口,迪居那朝大门跑去。琼·布莱特小姐在起居室的门口出现了。
看来,琼·布莱特小姐见到阿仑·切奈先生,就象阿仑·切奈先生见到琼·布莱特小姐一样的惊奇。阿仑站了起来,紧紧抓住了奎因家那张精雕细刻的细骨靠椅上的翘曲胡桃木扶手;琼呢,一把拉住门柱,好象是突然之间需要有什么东西来支撑一下。
埃勒里·奎因从他躺着的沙发上站起身子,左臂裹在绷带中,心想这是——这是很好的收场……他略微显得苍白些,但几个星期以来,他第一次露出开朗的神情。跟他一块儿站起来的,还有一组三人合唱团——一位是他父亲,显出局促不安的样子;一位是检察官,从他目光中可以看出,他昨夜出乎意料之外的大吃一惊,到现在还不曾恢复过来;还有一位就是憔悴消瘦而敢作敢为的大财主,詹姆士·诺克斯先生,看来他并没因为坐了一次班房而有什么改变——这几位绅士都欠身为礼,可是却得不到门口这位淑女用笑容回敬,因为这位淑女看来已被和她同样发愣的那位紧抓靠椅的小伙子所怔住了。
后来,她的蓝眼珠转了转,碰上了埃勒里含笑的目光:“我以为……你请我——”
埃勒里走到她身旁,一把搀住了她的胳膊,把她搀到一张太师椅旁边,她十分不好意思的坐了下去:“你以为——我请你来……干嘛呢,布莱特小姐?”
她瞧见了他的左肩:“你受伤啦!”她惊呼起来。
“这个嘛,”埃勒里说道,“我不妨套用一句英雄好汉的现成话,‘算不了啥。擦破一点皮。’坐下吧,切奈先生!”
切奈先生坐下了。
“来吧!”辛普森性急地说道,“别人怎样,不管我事;反正对我,你必须讲解一遍,埃勒里。”
埃勒里再次躺倒在沙发上,用一只手点燃香烟:“现在咱们可轻松了,”他说道。他接触到了詹姆士·诺克斯的目光,两人共同发出会心的微笑,“讲解一遍……当然喽。”
埃勒里开始讲了。他一口气象爆炒玉米花似的讲了半个钟头,阿仑和琼全都交叉双手坐着,不曾相互望过一眼。
“这是第四个结论——一共有过四次结论,这你们都知道的喽,”埃勒里这样开的头,“当初卡吉士结论上,我是被佩珀先生牵着鼻子走的;在史洛安结论上,不妨称之为佩珀跟我之间相持不下,因为我自始至终从来也没有相信过,尽管我一直到苏伊查来报告之后才确知这一结论之不可置信;后来在诺克斯结论上,是我牵着佩珀先生鼻子走的——你们看吧,这是打成了平局;到于这次佩珀结论,这才是正确的结论——我认为,这第四个也就是最后一个结论使在座各位全都大吃一惊,其实它象强烈的阳光那样彰明昭著,可怜的老佩珀是再也看不到这种阳光啦……”他沉默了一会儿,“不在话下,把年轻有为、受人尊敬的副检察官揪出来,作为老谋深算、放肆大胆地犯下一系列罪行的真凶,必定使你们大惑不解,如果你们不明白他何以和为何如此。实际上,擒获佩珀先生的,乃是我那铁面无私的老战友,逻辑,希腊原文是logos,并且,我相信它将是一切阴谋诡计的克星。”
埃勒里把烟灰弹在迪居那收拾得纤尘不染的地毯上:“现在,我可以坦率讲,在事态发展到河滨大道诺克斯先生的高宅大院之前——恐吓信以及油画失窃——在发生这些事件以前,我一丝一毫也搞不清罪犯在哪儿。换句话说,要是佩珀在杀害史洛安之后,就此洗手不干的话,他就滑过去了。然而,这件案子也跟其它不那么出风头的案子一样,罪犯总是被其自身那永远填不满的欲壑引向绝路。而且,他总是亲手编织出自己终于陷落其中的那张罗网。
“好在河滨大道诺克斯府发生的一系列事件都已历历在目,我就由此谈起吧。
“你们总还记得,昨天上午我曾总结出凶手的主要条件吧;现在有必要把这些条件重复一遍。一:他必须是能够制造陷害卡吉士和史洛安的假线索的。二:他必须是恐吓信的作者。三:他必须是在诺克斯的房子里,才得以用打安机打出第二封恐吓信。”
埃勒里笑笑:“现在可以讲清楚了,这最后一个条件,我昨天上午大加发挥,是故布疑阵——我为什么故意这样做,你们且听下文自会明白的。我在警察总部讲了那一大套娓娓动听的搪塞之辞后,我那精明的父亲大人曾私下向我指出‘毛病何在’。我故意使用这样几个字眼:‘在诺克斯的房子里’,显然有着广泛得多的涵义。因为,‘在诺克斯的房子里’可以泛指任何一个人,不论其是否属于诺克斯家里的人。换句话说,打出第二封信的人,不必一定是房子里的常住人员;他可能只不过是一个有机会进入诺克斯房子里的外界人士。请诸位记住这一点。
“因此,咱们就从这样一点来立论吧:第二封信,根据当时的条件来看,必定出于某个在写信之时正好是在那座房子里的人之手;而这个人,也就是凶犯。
“然而,我那明智的父亲大人却指出,未必一定是这样的情况吧;他反驳说,何以见得写信的人不是凶手的同谋,不是受雇于凶手,在凶手本人不在诺克斯房子里的情况下写成这封信的呢?这当然意味着凶手无法冠冕堂皇地进入诺克斯的房子,否则他就可以亲自打出这封信了……这个问题问得好啊,确是击中要害的——我昨天上午煞费苦心避免触及这个问题,触及这个问题就会坏了我的事,因为我目的在于让佩珀进入圈套。
“好极啦!现在,我们只要能够证明凶手不可能有个同谋在诺克斯的房子里,那就意味着凶手是亲自打出第二封信的,也就意味着在打信的时候凶手是在诺克斯先生的书斋中。
“然而,要想证明这个案件中并没有同谋犯,我们首先必须确证诺克斯先生本人是清白无辜的,否则的话,在逻辑上就难以自圆其说了。”
埃勒里懒洋洋地喷出了一大口烟:“要确证诺克斯先生的清白,是再简单不过的了。你们感到奇怪吗?但这却是明显到了可笑的地步。要确证这一点,有赖于一个事实,而这个事实,世界上只有三个人知道:诺克斯先生、布莱特小姐和我。而那位佩珀——你们将能看到——由于对这个基本要点一无所知,就造成了他在勾心斗角中的第一个失着。
“这个事实就是:正当一般人都把吉尔伯·史洛安看作是凶手的时候,诺克斯先生却自动——注意这一点——告诉我,当着布莱特小姐的面,说他跟格林肖拜访卡吉士的那个夜晚,卡吉士曾向他——诺克斯——借过一张一千块钱的票子,交给格林肖,算是缴纳一笔敲诈勒索的款子;而且他,诺克斯,目睹了格林肖把票子摺起来,塞进表壳的背面,格林肖离开房子的时候,这张票子一直在他的表内。我和诺克斯先生立刻就到总部去,查明票子仍在原处——是原来的票子,因为我立刻进行核对,发现诺克斯先生说得不错,那正是他所说的日期从银行领出的。由此可见,这张一千块钱的票子是条牵连到诺克斯先生的线索,对这个事实,他比谁都清楚,那么,如果格林肖是诺克斯先生杀害的话,他就应该暍尽一切可能不让那张票子落到警察之手。他既然知道格林肖有这张票子,也知道票子放在哪儿,那么,如果格林肖是他勒死的话,他当场就可把格林肖表内的票子拿掉,这应当是轻而易举的事吧。即使他并不直接就是凶手——而只是个同谋——他也会想到把票子从表壳后面拿掉,反正有一个相当长的时期表是在凶手的手里。
“然而,当我们在警察总部打开表壳看时,票子仍在里面!瞧,我刚才己经讲过,如果诺克斯先生是凶手的话,他为什么不把票子拿掉呢?事实上,他不仅不把票子拿掉,而且还出于自己的意思,向我讲了票子的事——当时我跟所有的办案人员一样,根本做梦也役有想到有票子的事——他何必这样做呢?请看,他的行动,完全不同于凶手或者同谋犯所可能会釆取的行动,所以我当时不得不认定:‘好吧,不论罪犯是谁,反正决不可能是詹姆士·诺克斯。’”
“谢天谢地!”诺克斯嘎声说道。
“还不妨看一看,”埃勒里接着说道,“这样一个逆推而得的结论,在当时看起来好象无关紧要,却产生了什么后果。我们知道,只有凶手或者他的同谋(假定他有同谋的话),才可能写这两封恐吓信——因为两封信都是打在半张期票上面。那么,既然诺克斯先生不是凶手,也不是同谋,两封信也就不可能是他所作,尽管信是从他的那架自有特色的打字机上打出来的。关于信是出于他的打字机这一点,我昨天已根据英镑符号作过推论。由此可见——而这是相当惊人的——打出第二封信的那个人,是故意使用诺克斯先生的打字机的!目的何在呢?无非为了要让‘3’字失误,并且露出英镑符号——这当然是存心失误和存心露出的——从而构成一条线索,我认为,他打算通过这条线索引向诺克斯先生的打字机,制造一种假象:信出于诺克斯先生之手,因此诺克斯先生就是杀人凶犯。这样,也就是另一次陷害——这是第三次了,前两次构陷乔治·卡吉士和吉尔伯·史洛安,都没有成功。”
埃勒里若有所思地皱起了眉头:“现在我们要上升一步,进行更加缜密的推理了。请注意!有一点是非常明显的:真正的罪犯在把詹姆士·诺克斯构陷为杀人凶手和潜在窃贼的时候,必然会考虑到詹姆士·诺克斯在警方心目中是否认为有此可能!如果真正的罪犯明知警察当局不可能认为詹姆士·诺克斯是罪犯,而还硬要制造詹姆士·诺克斯是罪犯的假象,那未免太蠢了。因此,真凶决不可能知道一千块钱的票子的事。他要是知道的话,就一定不会构陷诺克斯先生了。于是,单凭这一点,就可以不折不扣地把一个人排除在可疑对象之外了,更何况此人还是维多利亚博物馆所委派的密探呢——当然,身为密探这样一个事实,并不能必然地使其免受怀疑,只能据此振振有词地推测她是清白的罢了。这个人就是在座的一位漂亮姑娘,我注意到她的脸越来越红了——她就是布莱特小姐;因为,当诺克斯先生告诉我一千块钱票子的事的时候,她也在座,如果她是凶手,或者甚至只是凶手的同谋,她就不会去构陷诺克斯先生,也许不会准许凶手去构陷诺克斯先生的。”
听到这儿,琼挺直了身子;接着又微微一笑,再向后靠了下去。阿仑·切奈霎霎眼。他一直注视着脚下的地毯,就好象那地毯是什么珍奇贵重的织物,引起了一位年轻考古学家的细心研究。
“因此——我已经使用了太多的因此吧,”埃勒里继续说道,“在可能打出第二封信的人中,我把诺克斯先生和布莱特小姐都排除在外,这两位既非凶手,也非同谋。
“这么一来,住在诺克斯家的人员中,只剩另一批人了——那些佣仆——这些人中会不会有凶手其人呢?不会,因为佣仆中没有一个曾经能够进入卡吉士家,制造针对卡吉士和史洛安的假线索——我们精心保存着一份进出卡吉士家的全部名单中,没有一个是诺克斯先生的佣仆。那么,诺克斯先生的佣仆中,会不会有人是外面凶手的同谋,由同谋来偷用诺克斯先生的打字机呢?”
埃勒里笑了笑:“不会,我能证明不会。诺克斯先生的打字机被用来作为陷害他的工具,这个事实表明:凶手使用那架打字机是处心积虑、蓄谋已久的;因为,凶手赖以陷害诺克斯先生的唯一具体证据,就是第二封信被查明是出自诺克斯先生的打字机;这是整个陷害阴谋的核心。(请注意,即使他在设计陷害之初,无法预料用什么特定的办法使诺克斯先生变成罪犯,至少他是打算借用打字机上的某种特点的。)好,既然是用诺克斯先生的打字机来陷害他,那么,如果两封信都用那架打字机来打,对凶手显然是有利的。然而,只有第二封信是用那架打字机打的——第一封是用诺克斯先生房子外面的某架‘恩德伍德’牌打字机打的,而诺克斯先生的房子里面仅有的一架打字机却是‘雷鸣顿’牌……所以,既然凶手并没有用诺克斯先生的‘雷鸣顿’牌来打第一封信,那就清楚表明:在打第一封信的时候他无从使用诺克斯先生的打字机。可是,在打第一封信的时候,所有的佣仆都可以偷用诺克斯先生的打字机的——事实上,他们来到他家最短的也有五年了。因此,他们之中不可能有人是凶手的同谋,如果有的话,凶手就会指使他去用诺克斯的打字机打出第一封信了。
“这就把诺克斯先生、布莱特小姐以及这所房子内的所有佣仆全都撇清了干系,既非凶手,也非同谋!但这又怎么可能呢,既然第二封信确是出自诺克斯的房子?”
埃勒里把烟蒂丢进了炉火:“现在咱们知道,信的作者虽然是在诺克斯先生的书斋内写出了第二封信,但在他写第一封信的时候,却并不是处身于诺克斯先生的书斋内——也不在那房子里——否则的话,他就会用那架打字机来打第一封信了。我们又知道,自从收到第一封信之后,没有外人曾被准许进入诺克斯的房子——也就是说,没有任何外人,除了一个人之外。请听好,事实明摆着:任何人都能在外面写第一封信,而能写第二封信的却只有一个人——这个人就是在收到第二封信之前,能进入这所房子的唯一一个人。这样一来,又澄清了另一点。
“因为,我一直在向自己提问:那第一封信究竟有什么必要呢?尽耍嘴皮子,没什么具体目标。凡是写恐吓信的人,一般总是下笔就敲竹杠——没有谁肯喋喋不休多费笔墨;谁也不会先写一封信来明确自己敲诈者的身份,然后再发第二封信来勒索钱财。这就需要从心理上来作圆满完整的解释:第一封信对于凶手是必不可少的,自有他的目的。什么目的呢?那就是,使他能以此进入诺克斯的房子呀!他为什么要进入诺克斯的房子呢?为了要能够用诺克斯的打字机来打第二封信呀!一切都讲得通……
“现在再来看看,在收到第一封信和收到第二封信之间这段日子里,能够进入这所房子的唯一一个人是谁呢?无论这看来是如何奇怪,无论这是如何的令人难以置信、非同小可,但我无法回避这个事实:这位客人就是咱们的同事,是咱们的勘查伙伴——简单一句话,就是佩珀副检察官,他曾在那儿呆过几天(并且,我们应该还回忆得起,这是出于他的自告奋勇),其目的显然就是等待第二封信!
“手段高强!真是鬼到了极点。
“我的第一个反应是很自然的——我无法使自己相信。这似乎是不可能的。不过,尽管我对于这样一个情况感到震惊,也尽管这是我第一次想到佩珀竟然会有此可能,”埃勒里继续说道,“事实却是很清楚的。我无法排除可疑对象——现在也不再是可疑对象了,根据逻辑推理,罪犯就是他——我不能仅凭主观愿望,而对推理的结果视若无睹。我强迫自己进行复核。我把全案从头到尾思考一番,从佩珀的表现来看看这个结论是否与实际相符。
“不错,佩珀曾亲口指认格林肖是他五年前为之辩护过的人,这是不在话下的,他作为罪犯,这样做是很聪明的,免得日后万一发现了他跟被害人之间以前有过交往,而他为什么有机会指认时却不指认。这个细节并不能确证什么,却是很有意思的。十之八九,这个交往的开始至少应在五年以前,乃是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关系。格林肖在从维多利亚博物馆偷出画来之后,就找上了佩珀,当他格林肖坐牢的时候,那幅画已在卡吉士手中,款还未付,说不定他曾委托佩珀替他关心照料的。格林肖从监狱一出来,当然会去向卡吉士收取款子。毫无疑问,佩珀是幕后的人物,其后发生的一切,都有他插手,但他从不露面,一直是幕后指挥。格林肖和佩珀之间的交易,有可能会被佩珀过去的法律合伙人姚顿揭穿,尽管姚顿也许是完全清白的人。”
“我们正在调查他,”辛普森说道,“他是位有声望的律师。”
“毫无疑问的,”埃勒里冷冷地说道,“佩珀决不会公开去跟一个歹徒合作的——不是佩珀这号人……但是这还有待核实。佩珀勒死格林肖的动机,又是怎样的呢?……
“格林肖、诺克斯先生和卡吉士在那个星期五晚上会面之后,格林肖到手了一张‘付给持票人’的期票,诺克斯先生跟格林肖一块儿出来后就走掉了,而格林肖却站在房子前面。为什么呢?也许就是等他的同党——这个结论倒并非纯粹出于想象,格林肖自己也曾称他还有个‘唯一的搭档’。所以,佩珀必定是在附近等着格林肖。他们必定一块儿躲进黑影中去,格林肖把进房交涉的经过一长二短全都告诉了佩珀。佩珀觉得再也不需要格林肖了,格林肖对佩珀甚至还有危险,而且甩掉了格林肖之后,他就可以独吞从卡吉士先生那儿敲来的竹杠,不必分赃——这时他必定对同党起了杀心。那张期票不啻是一道催命符,因为,期票是‘付给持票人’的,当时卡吉士还活着,请各位记住,谁持有期票谁就有了潜在的五十万美金;另外,还有那位不出面的詹姆士·诺克斯先生,也是日后可以敲诈勒索的另一个对象。佩珀无疑就把格林肖干掉了,或者是在隔壁诺克斯空房子的地下室进口处的黑影中干掉的,或者干脆就在地下室干掉的,地下室的钥匙他必定早就配好了一枚。不管怎样吧,格林肖死在了地下室之后,他就对尸体搜了一搜,得到了期票和格林肖的表(说不定当时就怀有想法,将来可以作为栽赃之用),还拿到了史洛安前夜为了要格林肖离开纽约而塞给他的五千块钱。在他动手掐死格林肖的进候,他对于尸体如何处理必定是胸有成竹的;很可能他打算让尸体永远留在地下室。可是到了第二天早上,卡吉士暴病身亡,佩珀必定立刻意识到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大可把格林肖放进卡吉士的棺材。也是合该他走运,在卡吉士下葬的那天,伍卓夫亲自打电话到检察公署报失,佩珀就开口要求——辛普森,这是你自己讲起过的,有一次,你在责备佩珀对布莱特小姐太感兴趣的时候,曾经提到这件事——他请求承办这件搜查遗嘱的案子。可见,这是另一个显示佩珀先生心理的迹象。
“如今,他能自由自在出入卡吉士这座房子了,他发现事情是多么好办啊!下葬之后的星期三晚上,他把格林肖尸体从诺克斯空房子地下室取出,尸体原是塞在地下室的旧箱子内的,他拖着尸体经过黝黑的后院,进入了更暗的墓地,挖开了地下纳骨所上面的泥土,打开了地下纳骨所的卧式铁门,跳了进去,打开卡吉士的棺材——立即发现了放着遗嘱的铁盒;在这之前,可能连他也不知道遗嘱到哪儿去了。他想到,遗嘱也许有朝一日可以派用处,用来对这出悲剧中的另一角色,史洛安,进行敲诈勒索——史洛安是独一无二的具备偷遗嘱动机的人,并且只有他才会在下葬前把遗嘱塞进棺材——佩珀于是就把遗嘱收起,准备用来作为另一个敲诈勒索的工具。他把格林肖尸体塞进棺材,放上棺盖,爬了出来,再把地下纳骨所的门拉上,把浅坑填满了土,收拾好所用的工具揣起了遗嘱和铁盒,离开了墓地。巧得很,这儿有着另一个关于佩珀是凶手的小小印证。因为,佩珀自己告诉我们,在这一天的夜里——星期三夜里,深更半夜的——他看见布莱特小姐到书房去进行翻查。这样,佩珀就亲口供认了那天夜里他没睡;我们不难设想,他是在布莱特小姐离开书房之后,去干那件埋尸的勾当的。
“这就跟弗里兰太太反映的情况对得上号了,弗里兰太太曾见史洛安在那天夜间到墓地去过。史洛安谅必是觉察出佩珀在这房子中形迹可疑,就暗中窥察,看到了佩珀的所作所为——包括埋藏尸体和攫得遗嘱——从而知道佩珀是个杀人凶手……至于杀的是谁,那个时候墨漆乌黑,史洛安也许看不清楚。”
琼不寒而栗:“那——那样一个俊秀的青年。真是无法置信啊!”
埃勒里严肃地说道:“这给你上了一堂无情的课啦,布莱特小姐。对于确有把握、确凿无疑的,那就一往直前、义无反顾吧……我讲到了哪儿啦?对!到了这时,佩珀自以为万无一失了;尸体已经埋掉了,谁也不会想到要去寻找这个人的。可是第二天,当我宣称遗嘱可能已塞进了棺材,建议掘墓开棺的时候,佩珀脑子里必定顿时乱腾开了。他此时已无法阻止谋杀案子的败露了,除非回到墓地去把尸体再取出来;在这种情况下,他就得把一切都整个儿推倒重来;这要冒很大的风险。另一方面,出现了一件谋杀案,未必对他没有用处。所以,他既然可以在卡吉士家通行无阻,他就布置了一些线索,让那死人——我指的是卡吉士——来充当杀人凶手。他对我那套推理方法也有所掌握,就故弄玄虚地来对付我——他并不留下显而易见的迹象,只造成一些蛛丝马迹,他隐隐知道我对这些蛛丝马迹是不会放过的。他之所以挑选卡吉士来充当‘凶手’,可能是出于两个原因:第一,这样一个结论,跟我的想法一拍即合;第二,卡吉士已死,随便佩珀怎样摆布诬陷,他都不会否认的。还有,再讲得完整些吧——如果这一结论被接受的话,不会使任何一个活人受到委屈;因为,请记住,佩珀并不是杀人成癖,硬要置人于死地。
“唔,正如我在一开始就已指出的,除非佩珀知道诺克斯先生由于藏有赃画而必不肯招惹是非自认是那天晚上在场的第三者,他就不可能制造那些针对卡吉士的假线索——佩珀针对卡吉士所伪造的假象之一就是,那天晚上在书房会谈的实际上只有两个人。然而,要能知道诺克斯手中有那幅油画,他就必须是格林肖的同党,这一点我以前已多阐述多次了;因此,在那个访客众多的夜晚,随同格林肖进入旅馆房间的那个不知是谁的人,必然也就是他了。
“布莱特小姐无意之中拆穿了所谓卡吉士是凶手的西洋镜,她回想起茶杯情况前后不符,并且向我们作了汇报,佩珀当时必定感到兜头一盆冷水。但在那同时,他一定也会自我安慰,认为自己的安排布置并无不周到的地方——在他找到机会在杯子上做手脚之前,总难免有什么人曾把杯子的情况看在眼里的。另一方面,当诺克斯先生出乎意料地来谈亲身的经历,表明自己就是那第三个人的时候,佩珀意识到一切都成了泡影,而且他也意识到我这时已恍然大悟那些线索都是故意布置在那儿供人发现的。可见佩珀的地位是很有利的,他随时随地都知道我知道了些什么——当我沾沾自喜、夸夸其谈、自鸣得意的时候,他该是多么的暗暗好笑啊!——佩泊当机立断地作出决定,充分利用他这种独一无二的地位,把此后的事态,安排得符合我所已经表明的观点。佩珀明白,卡吉士一死,他所持有的期票就一文不值了。还有什么别的生财之道吗?他不再能抓住诺克斯先生拥有脏画这一把柄而进行讹诈了,因为诺克斯先生已把详情细节摊给了警察当局,这就在无意之中摆脱了他,不错,诺克斯先生曾说那幅画是没什么多大价值的,是一幅复制品,但佩珀是不信这一套的,他认为这无非诺克斯先生巧施金蝉脱壳之计罢了——实际上你也确是如此,先生,佩珀精明狡猾,一猜便知你是在撒谎。”
诺克斯哼了哼,好象窘得说不出话来。
“无论如何,”埃勒里斯斯文文地往下说道,“佩珀只剩下仅有的一条财路,那就是把利奥纳多从诺克斯先生手中偷过来;他认定诺克斯先生手中有着利奥纳多真迹,不是什么复制本。但在干这事之前,他必须先免除后顾之忧;这时警察当局正在四出探查凶手呢。
“这就要讲到史洛安了。佩珀为什么挑选史洛安来作为他的第二个替身呢?
“现在我们掌握了足够的事实和推断,可以回答这个问题了。其实,不久之前,我曾跟你提到过的,爸爸——你还记得那天晚上的情况吗?”老头子默默无言地点了点头,“因为,如果史洛安曾见佩珀到墓地去,他这时就明白了杀害格林肖的凶手是谁,也就是说史洛安掌握了佩珀的罪行。然而,佩珀又何以会知道自己已经落在史洛安眼中了呢?是这样的:史洛安曾目睹佩珀从棺材内取出了遗嘱,即使他当时并没有看得真切,那么,当掘墓开棺而遗嘱和铁盒已不翼而飞的时候,他心中也就雪亮了。史洛安要把遗嘱和铁盒销毁,他势必找上佩珀,抓住他杀人这个把柄,提出以遗嘱作为闭口不讲的代价。佩珀眼看自己的安全受到了严重威胁,势必与史洛安展开谈判:他把遗嘱保存着,作为使史洛安闭口不讲的一种武器。但在内心中,他必然会暗自盘算,如何干掉史洛安,这是个有害于他的唯一活见证。
“于是佩珀就布置出史洛安‘自杀’的场面,显得仿佛史洛安就是杀害格林肖的凶手。按照推测,史洛安似乎理应有此动机;再加上,地下室烧剩的遗嘱,史洛安房内查获的地下室钥匙,以及史洛安写字间靠墙保险箱中藏有格林肖的表,这些都是佩珀对其牺牲品所作的巧妙栽赃。这儿我要附带提一下,爸爸,你手下的李德并没有过错,并不是他‘疏忽’而未察觉诺克斯空房子炉子中的遗嘱残片。
“因为,在李德搜查的时候,那儿还不曾有残片呢。佩珀是后来才烧遗嘱的,他特意不让卡吉士亲笔书写的亚尔培·格林肖的名字被烧焦,把灰烬和残片都放在炉子内,这是李德踏勘之后的事了……至于杀害史洛安所用的那管史洛安自己的左轮手枪,毫无疑问,是佩珀在把钥匙放进保润烟盒的时候,从卡吉士家的史洛安住处取得的。
“他为了灭口,就必须把史洛安干掉。同时,他明知警察当局必定会追问:‘史洛安为什么要自杀?’明摆着的理由就是:史洛安晓得这些线索已被发现,自己行将被捕。佩珀自问:警察当局必然要推敲史洛安怎么会晓得的呢?喏,有人给他通风报信。你们懂吧,这一切都是佩珀所可能设想到的。那么,怎样制造一个假象,说明史洛安曾经接到信号呢?嗨,这是轻而易举的!这就使我们联想起史洛安‘自杀’的那天晚上那只神秘的电话,我们已查明那只电话是从卡吉士家打去的。
“你们还记得这事吗?——我们不就是根据这点才认为,有人已把我们的底,露给了史洛安吗?佩珀曾经当着咱们的面拨电话,说是打给伍卓夫,要约请伍卓夫对烧剩的遗嘱残片鉴定一下,你们还记得这事吗?一会儿的功夫,他就把电话挂断了,说是电话中是占线的忙音;过了一会儿,他再次拨号,这一次才真的跟伍卓夫的男仆交谈了几句。其实,第一次他拨动的原来是卡吉士收藏品总库的电话号码!他也知道电话是可以追查出来的,这一手干得真是圆满周到;当史洛安在那边接电话时,佩珀只需要把电话筒一挂就行了,不必开一句口。史洛安当然是被弄得莫明其妙了。但是这就够了,已经足以造成一个事实,就是有一只电话是从卡吉士家打到收藏品总库去的;尤其巧妙的是,这个手脚就在咱们眼皮子底下做的,他由拔号盘接通收藏品总库,而不是口报电话号码。佩珀这一手,还占了心理因素上的便宜,因为没有一个人,特别是那些最有理由给史洛安通风报信的人,会肯承认自己打过电话。
“佩珀立刻离开了卡吉士家,推说去找伍卓夫证实遗嘱残片。但他在去伍卓夫那儿之前,先到收藏品总库弯一弯——也许是史洛安给他开的门——他把史洛安杀了,略略布置一下,以便一望而知是自杀。最后,由于房门关上而使史洛安自杀之说不攻自破,但是这一个细节却不是佩珀的失算;他并不知道子弹穿透了史洛安的脑壳而飞到了敞开着的房门以外;史洛安的脸是顺着枪弹穿出的方向而倾倒的,佩珀即使曾经移动尸体的话,他也决不会在必不可少的触碰之外再多费手脚。穿出到房间外边的子弹,没有发出任何声响,因为它掉落在墙壁上厚厚的挂毯之中。就这样,阴错阳差,佩珀在离去之时又做了一个合乎逻辑的动作——几乎是出于凶手的本能:他把门关上了。他万万想不到这一来竟枉费了自己全部心机。
“几乎有两星期之久,大家对史洛安是凶手的说法深信不疑——看起来,好象是凶手知道事已败露,就一死了之。佩珀认为现在已无后顾之忧了,可以从诺克斯先生手中把画偷过来了;由于这时警察当局已经圆满地把凶杀案断结了,所以他偷诺克斯先生藏画的初衷,肯定不是想要借此造成诺克斯先生是凶手的假象,而是旨在造成这样一种假象:诺克斯先生为了不肯把利奥纳多作品交还博物馆而自我偷盗。却不料跳出了苏伊查,提供的证词,把史洛安自杀之说推翻了,并且搞得人尽皆知,佩珀晓得警察当局仍在缉捕凶手。何不把诺克斯先生既当作自偷藏画的窃贼,又当作凶害格林肖和史洛安的凶手呢?佩珀失着之处——但这并非他算计错了——就在于他满以为诺克斯先生在推理上有成为凶手的可能。要是诺克斯先生不曾把一千块钱票子的事儿告诉我的话,情况本来会如他所料虽然动机很难讲得通——诺克斯先生来告诉我那件事时,我甚至投有想到要把这事向我父亲汇报——因为那时史洛安自杀之说早己成为定论了。于是佩珀放心大胆地把诺克斯先生构陷为凶手和窃贼,没有想到最终会被我看出破绽——虽然我起先并不知道就是他。然而,到了第二封信喑示是出于诺克斯先生之手的时候,我由于确知诺克斯先生是清清白白的,所以认定第二封信是设计陷害,并且通过洧绎推理,看出佩珀本人就是罪犯,对这一点我刚才己经讲过了。”
“喂,孩子,”警官第一次开口说话了,“喝口茶吧。润润嗓子。你肩膀感觉怎么样?”
“还好……现在你们可以懂得为什么第一封恐吓信必须在外面写,从而也就懂得这个答案何以会指向佩珀。佩珀当时无法冠冕堂皇地在诺克斯家居留足够长的时间,来找出藏画的所在并且写出第二封信;但是他通过第一封信,使自己能以探员的身份进驻这所房子。辛昔森,请你回忆一下吧,这是出于他自己向你建议的;这又在佩珀犯罪的天平上,增添了一个小筹码。
“用诺克斯先生自己的打字机打出第二封信,是佩珀虚构陷害的倒数第二个步骤。最后一个步骤,当然就是偷画了。佩珀进驻那所房子的那段时间,他就搜索这幅画。不消说得,他压根儿就不知道有同样的两副画并存着。他发现了陈列室墙壁上的活络镶板后,就把画偷到手,私下夹带出来,藏在第五十四大街的诺克斯空房子中——这是天造地设的秘密窟!接着,他就着手炮制出第二封恐吓信。
“就他这方面来讲,计划已经完成了——从此以后,他只消袖手旁观,万一我不能发现出英镑符号这一线索的话,那么他作为辛普森先生属下一名机警的法律捍卫者,也可以指出信是出于诺克斯先生之手,理直气壮地给他定罪;再过一些日子,等到一切都风平浪静之后,他就可以靠这幅画发一笔财了,或者卖给一个不十分循规蹈矩的收藏家,或者经由‘销赃者’转手。”
“那么,防盗报警器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詹姆士·诺克斯问道,“他倒底抱着什么用意呀?”
“哦,这个嘛!且听我说下去吧,他在偷了画之后,”埃勒里答道,“接着又写好了信,他就把你的防盗报警装置系统破坏了。他期望的是,我们会到时报大厦的约定地点去,然后又空手回来。按照他的计划,我们这时已经明白自己中计了,信的目的原来是调虎离山,趁我们离开房子的时候下手偷画。这,当然是明摆着的事;当我们给你,诺克斯先生,定罪的时候,我们就会这样说:‘瞧!诺克斯自己把防盗报警器搞坏,想使我们认为画是今晚被外面人进来偷掉的。而实际上,画根本从来也没被偷掉。’这是一套机关算尽的阴谋诡计,必须高度集中地深思熟虑才能把它识破。但这也表明了,佩珀的思想方法是异乎寻常的细致周到的。”
“这都已经清楚了,我看,”检察官突然说道;在埃勒里讲解的时候,他一直聚精会神地听着,“可是我还想问问,那两幅画是怎么回事——你为什么在这时把诺克斯先生逮捕——这一切我都不明白。”
诺克斯那张皱眉蹙额的脸上,第一次出现了笑容;而埃勒里却哈哈大笑起来。
“咱们一直做诺克斯先生的工作,要他经得起、受得住;只要讲清了他究竟能经受风雨到何种程度,也就解答了你的问题,辛普森。我早该告诉你了,关于那两幅都属于古董、只在皮肤色泽上有细微差别的油画,这整个‘典故’都是胡吹瞎扯——全都是编造出来以耸人听闻的。接到第二封恐吓信的当天下午,我通过演绎推理,一切都明白了——佩珀的计谋,他的罪行,他的意图。但我所处的地位很特别:如果马上把他逮捕法办,我却拿不出一星半点的真凭实据,可以让你定他的罪;再说,那幅珍贵的古画已被他藏匿在什么地方。我们把他一揭穿,那幅画说不定从此再也不会出现了;而我有责任使那幅利奥纳多作品物归原主,还到维多利亚博物馆。另一方面,如果我设法把佩珀引进圈套,只要能把他跟他所偷窃的利奥纳多作品人赃并获,那么,单凭他手中有此画,就足以构成一项罪证,更何况这样一来也可以使这幅画成为完璧!”
“你的意思是不是说,那套皮肝色泽上细微差别之类的诸般说法,全都是捏造出来的吗?”辛普森问道。
“是的,辛普森——是我略施小计,我把佩珀耍了一下,就象他耍过我一样。
“我把诺克斯先生拉到我这一边,推心置腹地把一切都告诉了他——他正怎样被人陷害,以及被谁陷害。他于是告诉我,在他从卡吉士手里把利奥纳多真迹买了下来之后,他又复制了一个副本,他坦率承认,原来的打算是,一旦官方施加的压力太大的话,他就把这个复制本还给博物馆,诡称那就是他从卡吉士手里买下的。这样做法,那边的专家当然立刻就会辨认出是件膺品——但诺克斯先生准备下的那套诡辩之辞却是无瑕可击的,所以有可能被他滑过去。换句话说,诺克斯先生把复制本藏在伪装的散热器管子内,而把原本藏在镶板后面,佩珀偷走的乃是原本。这倒使我获得启发——何妨将计就计,给他来个三真七假、虚实难分。”
埃勒里回忆到这儿,禁不住眉开眼笑起来:“我告诉诺克斯先生,我打算逮捕他——纯粹是为了让佩珀感到称心如意——我要控告他,给他罗织罪名,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佩珀深信其对诺克斯先生的陷害已经大功告成。现在我要说一句,诺克斯先生当时的反应很漂亮;他既恨佩珀企图陷害他,他想要报复一下;他也内疚自己曾不怀好意,打算用复制品去搪塞博物馆,他想要赎罪;所以他同意为我演出苦肉计。我们请来了托比·约翰士——这都发生在星期五下午——我们共同杜撰出一套故事,骗得佩珀提早摊牌。我们也预防到万一佩珀不上钩呢,所以在商量研究这套子虚乌有的典故时,把全部谈话都录了音……无非是用来证明:并不是真的要逮捕诺克斯,而是以此作为诱捕真凶的一种手段。
“现在,咱们来看一看,佩珀听了专家讲得天花乱坠的无稽之谈后,他作何想法。专家的谈话中,连篇累牍都是些耳熟能详的历史资料和当时意大利一些艺术大师的名字,还‘津津乐道’两幅画的‘微妙差别’——当然喽,这一切全都是无中生有、凭空捏造出来的。这份古代油画的珍品,从来就是独一无二的——就是利奥纳多的原本;根本没有那一套传闻;也压根儿没有什么‘当时的’复制本——诺克斯先生那幅复制品,是纽约出产的现代油画,任何懂艺术的人一看就能鉴别出来的:所有那一切以骗攻骗的计谋,全应归功于我的想入非非……当时,佩珀听到这些话是出于约翰士这样的权威人士之口,就相信:自己如要判断出哪一幅是真利奥纳多、哪一幅是‘当时的复制本’,唯一的办法是将两幅画并列着对比!佩珀一定对他自己说我所要他讲的话:‘好吧,我无从知道我到手的是哪一幅;是真迹还是复制本。诺克斯的话是不能算数的。所以我必得把两副画并排放在一起——要赶快,因为现在这和查出的这幅,不久就会归入检察公署的档案中去的,在我手上的时间是不会太长的。’他必然会想,只要他能把两幅画并列在一起,确定出哪一幅是利奥纳多原件,他就把复制本归档,这是万无一失的——连那位专家自己也承认,要不是两副画放在一起的话,他也识别不出来!
“这一手可真是高明啊,”埃勒里喃喃自语地说道,“我为此深自庆幸。怎么——诸位都不拍手称赞吗?……当然啦,如果咱们的对手是个懂艺术的人,是个审美专家,是个画家,或者哪怕是个附庸风雅的人,那我是绝不会冒着风险叫约翰士去讲这个荒谬的故事的;但我知道佩珀是个道道地地的门外汉,他对这些话一窃不通,只好照单全收,尤其因为其它的一切都是逼真的——诺克斯被捕,收监,报纸上大吹大擂,还有伦敦警察厅的公文——嗨,妙极啦!我也知道,无论是你,辛普森,还是你,爸爸,全都不会听出破绽来的,因为,尽管你们对于抓人办案都是个中老手,但对于艺术,你们并不比在座的迪居那更懂多少。我有理由要担心的,仅有一个人,那就是布莱特小姐——所以我在那天下午,把这套策略对她作了必要的透露,以便在诺克斯先生被‘捕’的时候,她会显出恰如其分的惊恐神态。附带说一句吧,我还另有应对自己祝贺的方面呢——那就是我的表演;难道我算不上足智多谋、诡计多端吗?”埃勒里咯咯咯笑了起来,“我知道没人赏识我这套才能……不管怎样吧,佩珀由于一无所失而大有所获,禁不住要把两幅画并列在一起,哪怕是只作五分钟的对比……这全不出我的所料。
“就在我在诺克斯先生家里对他进行指控的时候,我早已派遣维利巡官——我应承认,这位巡官是极为勉强从命的,因为他对我父亲是如此忠诚,他只要一想到是背着我父亲行事,这位彪形大汉的整个身躯就会不寒而栗——去搜查佩珀的寓所和办公室,怀着万一的希望,也许他会把画藏在这两个地方的某处。当然,在这两个地方,全都一无所获,不过我总得查实。星期五晚上,我注意到,是由佩珀把画带到检察公署去的,那对他讲来是随时都可取用的了。那天晚上,以及昨天一整天,他都潜伏不动,这是不言而喻的;然而,现在大家都知道了,熬到昨天夜里,他就从公事案卷内偷出那幅画,夹带到诺克斯空房子中他那秘密窟,被我们当场拿获,两画并在——那个原本,以及不值钱的复制品。不消说得,维利巡官及其弟兄们一直象警犬似的尾随着佩珀;我一直不断地收到关于佩珀的行踪的报告,因为我们不知他把那幅利奥纳多的作品藏匿在哪儿。
“至于他朝我当胸一枪”——埃勒里轻轻揉抚自己的肩膀——“总算侥开之幸,只不过伤了我的皮肉,我认为,这一事实表明,在那水落石出的痛苦的一刹那间,佩珀终于领悟到我已扭转了全局。这样,戏就收场了。”
众人叹服。就象事先安排好的一样,迪居那端上了茶点。有一会儿的功夫,大家把那案子撇在了脑后,聊起天来——必须指出的是,琼·布莱特小姐和阿仑·切奈先生两位都不参加聊天——聊天之后,辛普森说道:“埃勒里,我还存在一些疑问,有待澄清。你曾围绕着两封恐吓信,颇费周折地对一大堆现象进行分析,也提到了是否可能有同谋犯的问题。分析得好!但是——”他用典型的检察官的派头,旁若无人地用食指在空中点点戳戳——“你最初的分析是怎样的呢?你曾说过,写信者的第一个特征就是:由于此人曾在卡吉士家布置过陷害卡吉士的假线索,所以凶手必定就是此人;你还记得吗?”
“记得的。”埃勒里一面说,一面寻思地眨眼。
“但你一点也没提到,布置那些假线索的,也有可能是凶手的一个同谋呀!你怎第么能一口咬定是凶手本人,而完全否定了有同谋的可能性呢?”
“你别急,辛普森。这其实是不言而喻的。格林肖自称只有一个同党——对吧?我们又从另一些事,证实了这个同党把格林肖杀害了——对吧?那么,我就可以说,那个同党杀了格林肖之后,他处心积虑要想移祸于人,最初就是想移到卡吉士头上——所以,我认为,伪造线索的是凶手。你问我,在逻辑的可能性上,伪造线索的何以不是同谋呢?理由很简单,凶手正是为了要甩掉同谋,才把格林肖杀死的。难道他会杀掉了一个同谋,却为了制造假线索的目的而再去另找一个同谋吗?况且,这个罪犯布置陷害卡吉士的线索,在他这方面完全是信手拈来的。
“他可以随心所欲地挑选一个‘使人置信的’凶手。于是他就挑选了一个最方便趁手的。他刚刚甩掉一个同谋,却再去搭上一个同谋,未免太蠢、太没有道理了吧。因此,我在考虑了这个精明罪犯的精明程度之后,确知他是亲自伪造线索的。”
辛普森高举双手,连称:“好,好。”
“埃勒里,弗里兰太太是怎么回事?”警官好奇地问道,“我原以为她跟史洛安是姘头。但这又讲不通,她为什么把那天晚上看见史洛安到墓地去的事报告我们。”
埃勒里另外点起一枝烟:“这是个细节。根据史洛安太太所谈的,她尾随史洛安,一直跟进了比乃第旅馆的情况来看,史洛安和弗里兰太太之间显然有暧昧关系。但我认为,你应该想到,史洛安一旦意识到自己继承卡吉士收藏品总库的唯一途径就是通过自己的妻子,这时,他一定会下决心摆脱姘妇,从此专心一意博取妻子的欢喜。不消说得,象弗里兰太太那号人——不甘心做一个被人抛弃的情妇——她的反应也在常理之中,就是千方百计想要给史洛安吃苦头。”
阿仑·切奈忽然象大梦初醒。他突如其来地——诚惶诚恐地避眼不朝琼看——问道:“奎因,那么,这位沃兹医生又是怎么回事呢?他究竟到哪儿去啦?他为什么逃跑?他跟这件案子如果有所牵连的话,究竟是些什么牵连呢?”
琼·布莱特正在津津有味地细看自己的双手。
“我认为,”埃勒里耸了耸肩说道,“这个问题不妨由布莱特小姐讲清楚。我一直抱有怀疑……怎么,布莱特小姐?”
琼抬起头来,笑得很甜美——虽然她并不朝阿仑那个方向望去:“沃兹医生是我的同伙。这是真的!他是伦敦警察厅最干练的探员之一。”
不难觉察,这在阿仑·切奈先生听来是大好消息;他用干咳来掩饰惊奇,比刚才更加出神地凝视着地毯。
“请听我说吧,”琼依然甜笑着继续说道,“我没有对你讲过他的任何情况,奎因先生,因为他亲自对我下过禁令。他不露真面目,为的是避开官方的耳目和干扰,一心追踪利奥纳多的作品——他对过去的事态进展非常恼火。”
“那么,一定是你设法把他搞进卡吉士家的喽?”埃勒里问道。
“是的。当我感到这事已经不是自己力所能及的时候,我就写信,把自己无能为力的情况报告了博物馆,于是他们就找上了伦敦警察厅,在此之前,伦敦警察厅对失窃的事毫无所知——几位馆长原来都非常渴望把这事情悄悄解决。沃兹医生确实是有行医执照的,以前也曾经用医生的身份办过几件案子。”
“那天晚上,他的确到比乃第旅馆去找过格林肖,是吗?”检察察问道。
“当然是的。那天晚上我不能亲自跟踪格林肖;但我把情况通给沃兹医生,他就去盯住那人,看见那人与一个认不出是何许样的人会面……”
“那肯定就是佩珀了,”埃勒里自言自语。
“……他一直盯到了旅馆的前廊,眼看格林肖以及现在知道是佩珀的这个人上了电梯。他还看见史洛安上去了,还有史洛安太太,还有奥德尔——最后他本人也上去了,但他并没有进入格林肖的房间,只是踏勘了一下。他目睹这些人一个个走掉,却没有看见第一人走掉。不消说得,他无法把这些事讲给你听,除非暴露出他的身份,而他是不愿意暴露身份的……沃兹医生没有发现什么,就回到了卡吉士家。第二天晚上,当格林肖和诺克斯先生来访时——那时我们还不知道那人就是诺克斯先生——很不巧,沃兹医生已经跟弗里兰太太出去了,他跟她的交往总有点——嗯——嗯——我该怎么说呢?——令人费解啊!”
“如今他在哪儿呢?”阿仑·切奈眼望着地毯上的花纹,漫不经心地说道。
“我可以肯定,”琼对着烟雾腾腾的空中说道,“沃兹医生这时正在飘洋过海,打道回府。”
“哦。”阿仑说道,似乎听了这个答复而感到无上满足。
等到诺克斯和辛普森走了之后,警官长嘘了一口气,象个老父亲似的拉了拉琼的手,拍拍阿仑的肩膀,告别而出,去干自己的公务了——大概是要去应付一大帮如饥似渴的新闻记者,也许更为荣幸的是,他还要去见见位高高在上的上司,这些上司,随着格林肖——史洛安——佩珀案件的曲曲折折的进程,也已被搞得精疲力竭。
只剩下埃勒里独自一个来陪伴客人了,埃勒里却开始全神贯注于自己肩膀伤口上的绷带。他简直是最怠慢的主人了;琼和阿仑站了起来,相当尴尬地打算告辞。
“什么!你们难道也打算走吗?”埃勒里总算大发慈悲地开口了。他从沙发上爬了起来,朝着他们傻笑;琼的洁白鼻子微微有点颤动;阿仑踮起一个脚趾,在那张吸引着他全部注意力达一小时之久的地毯上,沿着复杂的花纹转动,“唉!你们且别走。再等一下。我要讲一件事,你必定特别感兴趣的,布莱特小姐。”
埃勒里匆匆忙忙走出了起居室,使人莫测高深。当他不在房间的时候,谁也不开口;他俩呆站在那儿,就象两个互怀敌意的小娃娃,互相偷觑着。直到埃勒里从卧室出来的时候,两人一起都舒了一口气,埃勒里右臂抱着一大卷油画。
“多少事端,”他庄重而严肃地对琼说道,“都由此而起。我们不再需要这幅备受蹂躏的利奥纳多了——佩珀已死,不会开庭审判了……”
“你未必会——你未必会把这交给我——”琼慢吞吞地开口了。阿仑·切奈干瞪着两眼。
“正是要交给你。你马上要回伦敦去了,不是吗?所以请准许我把你自己所赢得的荣誉,授予你吧,布莱特副官——你有权亲手把这副利奥纳多作品带回博物馆去。”
“啊!”她半启着樱桃般的嘴,微微有点颤抖;但并不显得十分殷切。她接过了那一卷油画,从自己的右手交到自己的左手,再从左手传到右手,很象是不知将它如何处置是好——为了这幅老掉了牙的油画,有三个人送掉了性命。
埃勒里从餐具柜中取出一个瓶子。那是个褐色的旧瓶子,闪闪发亮;他又低声吩咐迪居那几句,于是这位出色的小厮赶快到厨房去,一会儿的功夫就端来了虹吸管、苏打水以及开怀畅饮的各种材料。
“布莱特小姐,喝杯威士忌苏打吗?”埃勒里兴致勃勃地问道。
“唔,不喝了!”
“那么来杯鸡尾酒,怎么样?”
“多谢你的好意,可是我不喝酒,奎因先生。”一阵忙乱已经安定了下来;布莱特小姐重又恢复了冷若冰霜的常态,在不那么敏锐的男性看来,简直是不可思议、无法理解的。
阿仑·切奈何望着瓶子,馋涎欲滴。埃勒里忙着捣鼓杯子、瓶子。不多时,他在一只高脚杯子内,炮制出了发泡沫的琥珀色液体;于是用一种深通世故的态度递给了阿仑。
“的确是妙品啊,”埃勒里喃喃说道,“我知道你嗜好杯中物……什么——你?”埃勒里装得象是大吃一惊的样子。
原因是:阿仑·切奈先生,在琼·布莱特小姐的严峻目光注视之下——阿仑·切奈先生这样一位积习难改的酒鬼——居然拒绝不喝这杯芳香扑鼻的混合酒!
“不,”他口气坚定地咕噜道,“不,谢谢你,奎因,我戒酒了。再也不开戒了。”
琼·布莱特小姐似乎通体都沐浴在一道温暖的阳光之下;词汇贫乏的人,或许会形容她神情焕发起来了;事实就是,冰霜如同着了魔似的消融了,又一次使人不可思议、无法理解,她脸红了,低头望着地板,她的脚尖也踮着划了起来;而那幅价值百万美金的利奥纳多作品,竟从她胳膊下掉落在地,她也置之不理,完全把它当作是花花绿绿的月份牌一般。
“算了吧!”埃勒里说道,“我还以为——好吧!”他不以为然、大失所望地耸耸肩,“你听我说,布莱特小姐,”他说道,“这很象是演员专任制剧团演出的旧式闹剧。男主角大叫大嚷,从此不再喝酒了——到第三场结束时,他已开始了新生活,诸如此类的情节。的确,我听说切奈先生已答应经营他母亲的企业,他母亲如今得到了相当大的一笔财产了——对吗,切奈?”阿仑点点头,一声不吭,“等这场疾风暴雨的官司结束之后,他说不定还要主管卡吉士收藏品总库呢。”
他滔滔不绝地唠叨着。他突然住口了,因为,两位客人谁也不在听他。琼激动万分,朝着阿仑;两人通过眉目传情——或者不妨给它一个随便什么字眼——弥合了隔膜,于是琼再次涨红着脸,转向埃勒里,埃勒里正用悲天悯人的目光打量着他俩。
“我想,”琼说,“我不回伦敦去了。你——你真好……”
埃勒里等客去、门关之后,眼望着丢在地板上的那幅油画——就是刚才从琼·布莱特小姐的玉臂中滑到地上的——叹了一口气,把那杯威士忌苏打,喝得一干二净,迪居那在旁观望,有点不以为然,他小小年纪却认真地抱着绝对的戒酒主义呢……根据埃勒里那瘦削面庞上怡然自得的神情来判断,该不会是借酒浇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