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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章 两种信封

主要证人有十二个,检察院找的证人,跟警方找的证人完全一样,证人的证词也是大同小异,这里只拣重要的加以介绍。

证人之一,小笛的亲生儿子森田友一的证词,给这个枯燥的事件增添了一抹温情。可以说,这是一个非常美好的人情故事。

前面己经说过,小笛扔下出生还不到一百天的儿子友一,离家出走了。

被母亲抛弃了的友一,可以说是尝尽了人间苦难。可是,他在饱尝苦难的同时,成长为一个朴实而真诚的男子汉。他从懂事的时候开始,就想见到自己的亲生母亲,一直在打听小笛的下落。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终于打听到小笛住在京都以后,立刻跟妻子一起,从山口县的德山町来到京都。友一觉得能跟母亲住在一起,是人生最大的幸福,那年他二十六岁。

友一在铁路上找了一份工作,白天上班,晚上上夜校,工作学习都很努力,人缘也很好。但是,儿子出生还不到―百天,就能扔下儿子离家出走的小笛,对友一的母爱很是淡薄,加上喜欢过那种糜烂生活的小笛,跟勤勉的友一实在合不来,仅仅在一起住了两个月,友一就搬出去住了。

虽然不跟母亲住在一起了,但只要有时间,友一就会去看望母亲小笛;而且,只要有机会,友一就劝母亲跟广川分手。小笛每次听了友一的劝告,都会大发雷霆:“你又不来照顾我,我的事不用你管!你懂什么?找一个年轻的男人做情夫,对女人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结果母子关系越来越不好。

但是,当友一被检察官小西问到,母亲小笛的品性的时候,却是这样说的:“母亲髙兴的时候对人特别好,不高兴的时候,甚至还打过我。不过,我是他的亲生儿子,该给她提意见的时候照样提。我每次给她提意见,都会和她吵一架,但是,每次吵过以后,都能很快和好,谁也不记恨谁。”

一个跟小笛很熟的女证人的证词是:“小笛经常歇斯底里大发作,经常跟别人发生冲突。我―般不拧着她,所以,能一直跟她保持着良好的关系。但是,别的亲戚朋友,谁都不愿意跟她交往,尽量躲着她。去年九月的一天,小笛拿着一把菜刀,跑到儿子森田友一家里,说要把友一杀了。今年四月,友一的老婆被小笛打伤,去医院看医生,头部缠上了绷带,缠了很长时间。”

看来,平松小笛是一个性格粗暴的女人。这样的性格,在这个事件中,可以有两种解释。一是广川条太郎讨厌平松小笛,无法忍受下去,把小笛杀了;一是小笛自暴自弃,不想再活下去,把三个女孩子勒死以后自杀了。

检察官小西默默地听完友一的述说之后,一边翻看着记录,一边问道:“小笛喝酒吗?”

“母亲很喜欢喝酒,清酒能喝五合。几乎每天晚上,都要喝两合。”友一回答说。

“这本流水账上的字,是你母亲写的吗?”

各位读者,还记得预审法官在小笛家,勘验现场的时候,曾没收了一本流水账吧?检察官小西把那本流水账,推到友一面前。

“母亲的笔迹我不太熟悉,不过我知道,母亲识字不多,写字只会写片假名。这本流水账上,第五页的‘洗衣房’以后的字迹,应该是我母亲的。”

“这封写给XX的信,是你母亲的笔迹吗?”

“信封上的字是千岁的笔迹,信纸上的字,想来应该是我母亲的。”

找证人取证之后,检察官小西立刻委托三位专家,鉴定小笛的遗书,和广川写在记事本上“惊闻踵耗之感想”以后的字句。小西要求做以下鉴定:

―、物证第十四、十五、十六号(小笛用片假名写的三封遗书),是否为同一笔迹。特别要鉴定第十四号,最后的签名“条太郎”三字,跟正文是否为同一笔迹。

二、物证第十八号(流水账)第五页的笔迹,是否跟第十四、十五、十六号相同。

三、物证第二十六号里的“惊闻噩耗之感想”等字句,与“X野X太郎、X本经理、父亲、母亲、姐姐、弟弟、妹妹”等字句,是否为同一时间同一地点所写。

鉴定结果如下:

鉴定专家内山金城的鉴定报告上写道:“第十五号物证与第十六号物证,均为普通铅笔所写,颇为杂乱,且笔迹相同。第十四号物证(最后有‘条太郎’之签名及‘广川’之印章),跟上述两件物证相比,除了中间部分,使用了红铅笔以外,笔画亦较粗,书写较为马虎,乍看有所不同,但仔细研究其运笔习惯,依然可以比较容易地断定,为同一笔迹。总之,三份物证为同一笔迹。另外,‘条太郎’三字之运笔习惯及字形,与上述三份物证完全一致,出自同一人物之手。

“第十八号物证(流水账)第五页之笔迹,虽为毛笔所写,但经反复对照观察,可以断定:该物证与前述三物证笔迹一致。

“第二十六号物证之鉴定甚为困难,从字体上可以判断出,何为先写何为后写,但无法判断,是否为同一地点所写。可以断定,X野X太郎、X本经理,与‘父亲’、‘母亲’、‘姐姐’、‘弟弟’、‘妹妹’等字句,乃同一时间所写。‘惊闻噩耗之感想’等字句,笔迹虽出于同一人物之手,但较为潦草,写字时似有摇动,因此可以断定,其与另外两处文字,并非同一时间、同一地点所写。”

另外两位鉴定专家——松尾鹤洞与山本卯兵卫的鉴定,除了说明方法有所不同以外,鉴定结果跟内山金城的基本相同。

不过,在山本卯兵卫的鉴定报告上,有这样一段,带有心理考察意味的文字:

“‘惊闻噩耗之感想’乃非常狼狈、极不沉着之心境中所写,笔画凌乱。其余文字,乃稍微平静之后所写。”

总而言之,小笛的三封遗书,都是小笛的笔迹。这个鉴定结果,对广川条太郎来说,当然是有利的。

广川条太郎在接受审问的时候说过,六月三十日接到大月茂野太太的电话以后,分别给大月和小笛写过信。给小笛那封信,用的是印着广川所在公司的名字的茶色信封,这封信寄到小笛家的时候,因小笛已经死亡,被退回了公司。

公司的X本经理,听说广川条太郎竟然成了杀人嫌疑犯,大吃一惊。但是,当他想到二十八日以后,广川的表情的时候,不相信广川杀了人。广川写给小笛的信,被退回公司以后,X本经理非常高兴。他认为,这封信是在广川不知道小笛已死的情况下,私自寄出去的,是证明广川并非凶手的有力证据,于是,立刻把这封信交给了警方。

广川条太郎寄给大月家的信,大月也交给了警方。这封信的信封,跟寄给小笛的那封信的信封不一样。而且,这封信的内容,后来也成了很大的问题。现全文转录如下:

大月多三郎先生:

今天接到您太太的电话以后,很是放心不下。

她说小笛阿姨、千岁和您家的两个孩子喜美代、田鹤子,星期一以后不知道去哪儿了,我很担心。星期天,我跟小笛阿姨、千岁和喜美代四个人,在植物因一带找房子,结果没有找到合适的,就回小笛阿姨家去了。小笛阿姨说他们再去找,找到后会通知我。那天从植物园回家途中,我们想去位于田中的正一家里休息了一会儿,不巧正一不在家。您看看她们是不是又去正一那里了。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小笛阿姨带着千岁和您的孩子们,到木津那边玩儿去了。不过,带着那么小的两个孩子去,有些不合适,而且,就是带她们去的话,也应该告诉您一声。总之,我觉得这事有些奇怪。

希望您接到我这封信以后,马上给我打个电话。对了,您也可以想办法,进小笛阿姨家看看,有没有留下纸条什么的。也许她们到远处旅行去了。如果是这样的话,也麻烦您给我打个电话。

还有,福田家也许知道小笛阿姨的下落,请您也去那里打听一下。但愿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不管怎么说,我都应该写信问候一下。

广川条太郎

六月三十日

广川条太郎所在公司的X本经理,看到被邮局退回的鄉信以后,认为对广川十分有利,他高兴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结果怎么样呢?广川条太郎几乎在同时写的两封信,用的却是两种信封,这个问题和信的内容,使广川条太郎陷入了非常不利的境地。

广川条太郎的手铐被摘下来以后,默默地垂下了头。被拘留了还不到半个月,他就感到现在的自己,已经完全不是以前的自己了,简直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窗外,七月的阳光灿烂,洒向大地。

“哐当”一声,审讯室的门被关上了。检察官小西走到广川对面的椅子上坐下,盯着广川的脸,看了好一阵,终于开口说话了:“你六月二十七号的行动,就像你上次说的那样,上午九点从小笛家出来,去植物园方向找房子,下午四、五点钟回家,七点左右吃完晚饭,九点左右睡觉,是这样的吗?”

“是的。”

“几点开始吃晚饭的?”

“五点半,或者六点左右。”

“二十八号早晨四点半起床,吃完早饭,五点半左右离开的小笛家,对吗?”

“对头!”

“混蛋,你敢肯定吗?”检察官的声音变得低沉而严厉起来。

“我敢肯定!……”广川回答得非常干脆。

“这封信,是你写给大月多三郎的吗?”

“是的!……”广川一口认下。

“你在这封信上说:‘想办法潜进小笛阿姨家里,看看有没有留下纸条什么的。也许她们到远处旅行去了’,这这是什么意思?”

“那天上午,我接到大月茂野的电话,说小笛母女和两个孩子不见了,我想,也许小笛会在家里,留个纸条什么的,于是就那样写了。”

“小笛要是带着大月的孩子,出去旅行两、三天,也不跟大月家打个招呼,在自己家里留个纸条就走,这可能吗?”

“我也觉得不可能。不过,当时我想,小笛经常这样,给我留个纸条就出去,这回或许也会这样做吧。”

“混蛋!……你的情况,跟大月的孩子们的情况是两回事!把别人的孩子带到远处去,也不给孩子的父母打个招呼,在自己家里留个纸条就走,这完全是违反常识的!”

检察官提高了声音。

“您说得对,不过,我当时确实是那么想的。”

“真是那么想的吗?因为你知道小笛家的桌子上,放着小笛的遗书,所以才那么写的吧?”

“不是的。”

“不是的?……不管你承认不承认,实际上就是这么回事!”检察官盯着广川条太郎。

“就是这么回事?”广川条太郎抬起头来,看着检察官的眼睛。

“对,就是这么回事!……”

“您硬说就是这么回事,我也没办法,反正我当时确实是那么想的!”广川毫不示弱。

接下来是长时间的沉默。

街上汽车喇叭的声音,有轨电车行驶在铁轨上的声音,以及各种各样的噪声,在这个可以说是另外一个世界的、静静的建筑物里,只能听到一点点。

“这封信是你写给平松小笛的吗?”检察官拿出那个印着广川所在公司的名字的信封。

“是的。”

“这封信是什么时候写的?”

“是寄走给大月的信一小时,或一个半小时以后写的。”

“在这封信里面,只提到了找房子的事,可是关于大月的孩子们,她们在不在,你一个字都没有提,这是为什么?”

“关于这一点,我以前己经说过了。我劝小笛尽早搬家,可是二十七号那天,转了一天也没找到合适的房子,我比较在意这件事,所以就写信关心一下。”

“在此之前,你接到了大月茂野的电话,知道她的孩子们找不到了,你是为了迷惑警方,才写这封信的吧?”

“不是的。这封信我星期一回神户以后就想写了,但是,因为工作忙给耽误了。”

“即便如此,在信里也该问问大月的孩子们吧?”

“我写这封信时,没想到大月的孩子们的事。”

“你看,你在这儿还写着:‘向大月等问好’,写到这里的时候,想到大月的孩子们的事,不是很自然的吗?”检察官紧紧追问。

“可我当时就是没想到,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所以说,你寄出这封信,是别有用心!”

“没有。”

“没有?……那么,你给大月和小笛寄信,有什么必要使用两种信封?”

“没有什么必要。”

“既然没有什么必要,为什么要使用两种信封?”

“没有为什么,偶然用了两种信封而已。”

“你早就想好了,给小笛的信,肯定被退回来,所以你使用了印着公司的

名字的信封。你说,你是不是这么算计的?”

“绝对不是的啦。”

“不管你说多少‘绝对不是的啦’也没用!基本上是在同一时间,在公司里同一张办公桌上写的信,用的却是两种信封,你能说这里边,没有任何用意吗?而且从信的内容上来看,这封信分明是你预想到,会被退回去才这样写的!”

“我根本就没想过您说的这些。刚才我己经说过了,这封信是在给大月的那封信,寄出去一小时或一个半小时以后写的,至于为什么用了两种信封,我当时没有想过,现在也不认为,这有什么特别的……”

“行了!……”检察官粗暴地打断了广川条太郎的话。

这两种信封都是广川所在公司办公室的东西吗?如果是的话,信封放的位置,也应该是很有说道的。

如果印着公司的名字的那种信封,放在办公桌的抽屉里面,随手就能拿到,而什么都没印的那种信封,放在广川必须站起来,才能拿到的地方,检察官的话也许有道理。

如果这两种信封都在广川条太郎的办公桌的抽屉里,我们就可以说,广川条太郎使用两种信封,很可能是无意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