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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八章

资讯不虞匮乏。不要多,坐在网吧,不要多,一个小时就好,你就能搞清楚怎么做神经毒气与肉毒杆菌生物武器,知道怎么做炸弹、点火装置,如果有兴趣做一枚原子弹,也不是难事。罗森伯格当年因知道了那些秘密而被判了死刑,可当初送了他命的那些秘密,现在不管是谁,只要会用电脑和搜索引擎,都是唾手可得的。

但是知道一卡车的某种肥料加上特定的清洁剂,就能把一栋大楼夷为平地,又有什么好处呢?如果你是老头子,独自住在一个四流旅馆房间里,要怎么装配这些原料?你到哪里去弄辆大卡车,更别说那些爆裂物了。

宪法修正案保障他携带武器的权利,全美各地都不乏把这种权利延伸到极致的怪人,全副武装:机关枪、自动步枪、火箭炮、手榴弹、发射器,外带各种精密武器跟库存弹药,数量之大,把巴西政府推翻应该不是难事。但是,他能走进店里,买把枪就走吗?也许,如果他坐火车到维吉尼亚或是北卡罗莱纳,再回来就可以。

还是现实一点吧,他买不到枪,买不到炸药。他也进不了那种可以生产生化武器的实验室,更没有机会向他们购买原料。

他只有手,可以扼住别人的喉咙。五金店里买得到榔头、凿子跟螺丝起子,还有煤油。现在该是搞点大规模牺牲的时候了,只是工具、材料难得。

还好,他有别的资源。

玻璃罐,总共六个,每个可以装四分之一加仑的苹果汁。他每次到超市买两瓶,带回房间,把里面的东西倒进水槽。

汽油比较难弄:你得先到加油站,还得有辆车去加。但是,如果你的车刚好在几条街外,耗光所有汽油,开不动了,怎么办?总需要点油启动吧。

“我没有容器。”加油站老板跟他说,“你需要经过认可的容器。要不你怎么办?把手掌并在一起,就能捧住五加仑汽油不成?”

他跟加油站老板讲话的那天是星期三,卖特定容器的店已经关门了。他想要用一根长塑胶吸管,在停车场随便找辆车子,利用虹吸原理把里面的油吸出来,但是,这样一来,形迹肯定可疑,很可能有人会注意他,只消瞧几秒钟,就知道他在搞什么鬼。而且,就算用这种方法,还是需要一个容器。

早上,他在二十三街发现一家五金店,距离哈力根不远。他们有卖五加仑跟二加仑的小容器,二加仑的刚好可以加满六个玻璃瓶,还剩两夸脱。他买了一个小的,不再回上次他去问的那家,另外找一家加油站把油加满。这家是位于第八大道与贺里帝欧街之间的盖帝连锁加油站。帮他加油的人应该是锡克人。这家伙把他的钱接过来的时候,他几乎忍不住要说:谢谢你,辛先生。这家伙可能会吓一跳,不知道他为什么知道他姓辛。他听说所有的锡克人都姓辛,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谢谢你,辛先生,险些脱口而出,幸好,他嘴巴锁得紧紧的。

塞满瓶子的破布,那是来自于一件如今已惨不忍睹的法兰绒衬衫。这用不着买,只消从仓库里拿出来就成了。这件衣服他没穿过,身子太宽、袖子太短,不知道是怎么凑在一起的。他从公寓里把它拿出来,纯粹是因为它是父亲节礼物,也是这么多年来,他始终留着这件不合身的衬衫的缘故。他只从公寓里拿了几样东西,这是其中之一。他儿子送给他的,这么多年他一直保留着,有这种新用途再合适也不过。牺牲这件衣服,纪念他的儿子莫名其妙的牺牲。

打火机是那种拋弃式的,Bic牌,一只手就可以点火,比火柴方便。哪里都买得到。他在三家不同的店买了三个,避免引人侧目。

榔头很像他在东二十八街用的那把,说不定还是同一个牌子,虽然他是在不同的店面买的。

折叠刮胡刀是他在第八大道救世军慈善二手店看到的。很像他父亲遗物里的那把折叠式刮胡刀,他从没见过他父亲用过折叠式刮胡刀(他用的都是那种安全式刀片),看来是祖父留给父亲的。

他大可向老板买下这把折叠式刮胡刀,不过五块钱,但是,为了安全的考虑,他还是让它悄悄地溜进他的口袋。

他大概在凌晨一点多钟回到旅馆。把汽油灌进瓶子里,用法兰绒衬衫碎布塞住瓶口,装进一个很大的帆布购物袋,只花了他二十分钟的时间。购物袋是他向一个把全副家当摊在大街上卖的流浪汉买的。他问价钱,那个人跟他说,“一般来说,我要五块钱,今天只卖两块。”

他把枕头套卸下来,垫在瓶子之间,免得它们相互挤压碰撞。这个状况他先前并没有料到,直到他把所有罐子都放进购物袋,才发现非得安置妥当不可。他当然可以再弄点破布,或是再到柜子里去取些衣物,幸好,枕头套是还不错的临时解决办法。装好之后,他掂掂购物袋的重量,没问题,拎得动,榔头的柄朝下,稳住了另外一端的重量。

自从偷窃得手之后,他就一直把那把折叠式刮胡刀放在口袋里。他在他的秘密小屋里拿出来端详好多次,凭空挥舞几下,最后,都不忘收进口袋。他又检查一遍,还在。

他的第一站是哈力根。这是他的原始计划,他想把汽油弹,或者叫莫洛托夫鸡尾酒从窗子扔进去。但是,厚玻璃可能没那么容易砸碎,万一它弹回来,掉在人行道上爆炸,一切功夫不都白费了?

就是事先想到这点,他才买了一把榔头。但是,等他走到那里,才发现酒吧大门敞开,还用一根钩子钩好。不知道是冷气机坏了,还是屋内的烟雾太浓。

这样一来,他的工作就简单多了。他站在门边,购物袋放在脚边,拿出一瓶鸡尾酒,点火,往酒吧后面,也就是有乐团演奏的地方一扔,然后一声巨响,火舌乱窜。他急着点燃另外一瓶鸡尾酒,根本没时间注意外界的反应,这次他瞄准前方吧台的散客,炸弹在镜子前爆炸。

他拿起购物袋,赶紧离开。

在脸颊,他没法看透镜子打量里面的情形,不过,里面的人也看不到外面。他站在窗户旁边,等街上没车,没人注意他的时候,把两枚汽油炸弹夹在左边腋下,右手拿着榔头,狠狠地朝窗户砸去。

他同时点燃两枚炸弹,一个个地往窗户缺口里扔去,顺手把榔头也丢了进去,反正他也不需要这玩意儿了,死之列又没有窗户。

他的朋友的头还是剃得精光,带着耳环在门口把风,一认出他,微笑向他打招呼,“你好,老爹。”他说,“好像有点过了上床时间。”

他挨过去,嘴里嘟囔着为什么他没法入睡的废话。“这就是为什么我上夜班的原因。”这家伙说,“我这辈子晚上都睡不着。袋子里是什么?给佛陀带什么来啦?”

“你叫佛陀?”

“他们这么叫我,三明治啊?”

“比三明治好得多了。”他说,把袋子递给他看,不过刻意放得低低的,引他弯腰看个清楚。刮胡刀握在他的左手上,早就掀开着,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割断佛陀的喉咙。鲜血像喷泉一样地喷了出来,他退得不够快,身上沾到了好一些,不过,这也没办法。

可怜的佛陀倒在他的脚下,拼命想用手掩住一直往外流血的伤口,他的眼睛睁得大大的,不敢置信,嘴巴开开合合,却听不到声音。

最难的部分已经解决了,剩下的就跟儿戏一样,打开无人把守的大门,走到楼梯口,点燃最后两枚莫洛托夫鸡尾酒,朝什么也看不见的下面一扔。他把两个塑胶打火机放进购物袋——还有一个不知道掉到哪里去了——一起扔进火场。

尖叫、哭泣、火焰……

他去外面找他的刮胡刀。刚才他没收起来,现在,他看到佛陀已经倒在了上面,隐约可以从佛陀赤裸的肩膀下瞥到刀柄的一端,鲜血聚在周遭。他决定不必麻烦了。从这把刀也追不出什么名堂,不可能有店员记得。未卜先知,偷这把刀是正确的决定。

回到旅馆,他淋浴,把胡子刮干净。他用的是一次性刮胡刀,刚好跟打火机是同一家制造厂商。他不知道怎么用折叠式刮胡刀,他用来杀了佛陀的那种,来刮胡子。

他觉得这个人很好,在粗鲁、阳刚的外表下,有一颗温柔的心。泪如泉涌,他不得不暂时放下刮胡刀,因为他根本看不清楚。他使劲地眨了几下,低头感念佛陀的牺牲。

回到房间,他看到衬衫与外套袖口有几滴血迹,看来鞋子上也沾了不少。鞋子可以洗,外套上的血迹也可用海绵蘸点水轻轻拭去。当然,经过鉴识,还是会有血迹反应,不过,等警方真的找上他,有没有证据也没差别了。

衬衫不必费工夫料理,明早直接扔了就是。二加仑装的橘色塑胶容器里面,还有两夸脱汽油。该不该把容器留着呢?说不定还派得上用场。

不,需要的话再买就成了,先扔了比较安心。他上床睡觉,很快就发现他不该把枕头套一并扔了。他把购物袋扔下去时,枕头套还在里面。他本来想把它拿出来的,但是念头一闪而逝,还没仔细想清楚就忘了。丢了也无所谓,上面一定是浓浓的汽油味,只是睡在光光的枕头上,也很不舒服。粗粗的纤维,像是床罩布料,触脸生疼,更何况他还刚刚刮过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