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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一章

打从他发现玛丽琳·费雪的尸体开始,原本轻松愉快的公寓打扫活计变质了,杰利·潘科再也无法重拾过去无忧无虑的心境。现在,每推开一道门,都让他忍不住一阵寒噤,料不定门后面有些什么。

他的商业客户——三家酒吧、一家妓院,还算好些。但是,那种一个星期去一次的住户型客户,就害他担心得要命,生怕在打扫的时候,又碰上一具尸体。他还是老规矩,先按门铃,没人答应,再用钥匙开门,大喊一或两声“有人在吗”,浑身僵直,等待回应。

等上好一会儿,在确定屋里没有活人之后,他逐一搜索每个房间,非得搞清楚公寓里只有他一个人,才肯开始打扫。

有一个下午,他还是被吓个半死。他按照例行程序,先按门铃,扯着喉咙大叫“有人在吗”之后,走进静悄无声的凯尔·蓝沙公寓。这个人平常在下城工作,没看他休过几天假。此时,杰利发现他平躺在床上,眼睛紧闭,双手摊开,身上穿着一条运动长裤跟T恤——就在濒临崩溃的边缘,杰利发现他戴着一副巨大的耳机。叫醒之后,他连声道歉。谢天谢地,他活着。

时间一天天地过去,在他打扫的公寓里都没找到尸体。虽然不敢怠慢,但毕竟没那么恐惧,心情逐渐稳定下来。走进房间却撞见住户的尸体,这种事有可能会发生,也的确发生过一回,但也不是说还会再来上一回。今天,天清日朗,无须打扫住户,他决定好好轻松一天——吃完早餐之后,在屋顶铺块毛巾,穿条游泳裤,戴副太阳眼镜,一身精光,好好来个日光浴。

他踏上东二十八街妓院楼梯的时候,满脑子都是如意算盘。他朝指甲店里的韩国小姐挥挥手,打开这栋建筑的大门,按了三楼的门铃,没人应,再按一次,然后拿钥匙开门。在三楼房间前还有一个门铃,他按了又按,才掏出钥匙。门一开,他就知道他今天完了,日光浴绝无指望。

一推开门,味道扑鼻而来。在别的环境里,他可能辨识不出这股味道,但是,死亡的气味,深刻烙印在他的脑海里,一接触鼻端,马上就认了出来。他不顾一切地冲了进去,关起门,扣上门栓,实在很可笑,外面的世界没有什么好怕的,阳光灿烂,人们活得好好的。恐怖的事情在里面,他置身其中,还把自己反锁起来。

气味其实是由分子组成的。他不知道在哪里听过,或是读到,他真不希望了解这种科学知识,因为你闻到味道,等于是把分子吸进肺部,让它在你的体内循环。说来恶心,实际上却没有这么为难,因为你非呼吸不可。让人不安的是这味道背后的意义。

然后,他就看到了。一具尸体在客厅,脸孔无法辨认,两具在卧室,一个人挨在另外一个人的脚边。

天啊,他不能扭头就走吗?他才来这里几分钟,别说是碰东西了,连个鬼影都没挨着边,就这么溜走,加入外面活人的世界,又会怎么样呢?他的工作,跟这个城里的其他活计一样,都是私底下进行的,他很怀疑茉莉(她的头壳已经被砸得稀烂了,老天爷啊,谁会干这种事情呢?)到底知不知道他姓什么。

但是,他朝指甲店里的韩国女人挥过手。

她会记得吗?她会怎么说呢?是的,我看到那个清洁工走进去,还朝我挥了挥手呢。他人不错。除此之外,她能提供警方什么线索,让他们找上他呢?

路易丝知道该怎么做。

只是不必打电话给她,也知道她会怎么说。老天爷,杰利,成熟一点好不好?你是守法市民,看到尸体,难道还不知道该怎么办吗?拿出男子气概,打电话啊。

他赶紧去拿电话,却发现话筒不在架上。这可能很重要,他想,说不定是线索,上面会有指纹或是微量迹证。

好险,这次千万错不得。

他赶紧出门,在第三大道的街角找了台公用电话。这段路不难走,他的耳际不时响起路易丝的催促,要他像个男子汉,支持他奋战下去。他拨了九一一,报告他的姓名、犯罪现场的地址,还有他看到的情形。好的,他说,他会等到警察赶来。

赶来的是两个穿制服的警员,一男一女,两人与他年岁相当,或者略小一点。他一五一十地回答警员的问题,但是,有一部分,他并不想提。初步侦讯之后,也走不了,他早就知道了,必须等到刑警来才行。否则的话,同样的问题得回答好几遍,更麻烦。

这两位刑警可老得多了,态度沉稳,不怒自威,让他有些胆寒。两个人一黑一白,头都秃了,身材发福,塞在西装里,脖子上绑根领带,看起来着实替他们难过。

他们把制服警员问过的问题又问了一遍,这次详细得多。他们比较在意的是公寓里一般的状况——什么时候开门营业,什么时候锁门,里面有多少女孩,有没有人会在这里过夜。他知无不言,他说,他来打扫的时候,里面根本没有人,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地方,他也不清楚,就算看上去一目了然,毕竟没人出来跟他说过。他们俩挺同意的,这里的东西是干什么用的,一目了然。

他们想知道过去的二十四小时里,他去过什么地方,可有在场证明?他老老实实地交代行踪,黑人刑警勤记笔记,白人刑警说,“潘科,是波兰姓吧。你是不是在绿点长大的?”

汉川姆克,他告诉他们。在岛那边吗?不是,在底特律的近郊,是个波兰人社区。

很多波兰人住在绿点,刑警说,潘科附和说,那里的波兰人还真不少。到那里可以吃到道地的波兰干酪煎饺跟熏肠,刑警说。他有时会到那里打牙祭,潘科回答。

然后他又说了,“有件事情,我想你们应该知道。”

喔?

天啊,好像不该这么做。没法子,已经开头了,而且,他们迟早会发现的,到时候反而会觉得他不老实。

他说,“我有个客户在格林烕治村,一个星期到她家打扫一次。上个月她被人勒死了,我是发现尸体的人。”

他们瞪着他,黑人刑警说,“那个做房屋中介的女人?不是抓到一个嫌疑犯,好像是个摇笔杆的。难道你就是那——”

“我就是那个毁掉证据的人。”他说,“她死在卧室里,我从客厅开始打扫,以为她只是睡着了。”

“反正已经抓到人了。”黑人刑警说,白人刑警希望他这次没有打扫房间。他保证没有。

“死者一眼就瞧清楚了,”白人刑警说,“你不可能犯相同的错误。谁都知道她们不是在睡觉。”

黑人刑警名叫亚瑟·潘德。他的搭档是丹尼斯·贺利。潘德说,“还真他妈的巧啊,你说是不是?找个人拖地板,谁知道清洁工变成了死神?”

“格林威治村那起命案不是已经抓到嫌犯了?”贺利说。“也许命案让这家伙有了灵感。也许他很喜欢发现尸体之后,大家追逐他的感觉,所以决定再找几具来出出风头。”

“他看起来像是那种喜欢出风头的人吗?”

“他是最好地板把他吞进去,免得有人注意他的那种人。我不觉得他会做这种事,他人不错,挺低调的。”

“你还不是因为他是同性恋才这么说。”

“你说得也没错。”

“同性恋也有心狠手辣的。”贺利说,“他很结实,说不定比表面上看起来更壮,当芭蕾舞者都行。这种人力气可不小。”

“芭蕾舞者。你还不是因为他是同性恋才这么说。”

“人是他杀的吗?”

“不觉得。”

“我要去查他的不在场证明,如果被我查出来他在搞鬼的活,可有他受的。你要赌什么?”

“不赌。格林威治村的那个女的是被勒死的,是吧。”

“这三个是先遭重击,然后被刺死的。”

“更何况,”潘德说,“格林威治那个案子,已经抓到一个嫌犯了。”

“谁知道他是不是真凶?”

“没错,那个人可能不是真凶。不信你去问他,保证他说他是无辜的。”

“跟婴儿一样无辜。亚瑟,除了那个波兰清洁专家之外,这两个案子还有没有别的牵连?他说他是打哪来的?什么火腿三明治?”

“汉川姆克。怎么拼就别问我了。”

“在底特律外围?”

“在底特律里面,是底特律市的自治区之一。”

“你怎么知道的?”

“凑巧吧。你说死的那个是做房地产的?”

“没错。”

“这不是很方便吗?”

“你这话什么意思?”

“除了那个到处乱闯的清洁工之外,这两个案子还有没有什么关联?这个女的可不可能是兼差妓女?”

“住在格林威治村,到咖喱山做皮肉生意?这个想法挺有趣的。”

“查一下,应该不难吧。”潘德说。说完,便伸手去拿电话。

“没有卖淫的记录,也没有听说她下班之后有什么不轨的活动。玛丽琳·费雪不单是房屋中介,还是超级营业员。单单二〇〇一年,佣金就超过十五万美元,百分之九十集中在前八个月,说来也合理,在九一一之后,还会有多少房屋易主?”

“一通电话就查到这么多,还真值得。”贺利说。

“她下班之后的嗜好是钓男人,这也就是她会跟克雷顿在一起的缘故。”

“原来他姓克雷顿!我想了老半天都想不起来,差点没疯掉。”

“干那行的女人跟音乐家可不一样,不是演奏会一结束拿了钱就走人,她们一整个晚上都得做生意哪。”

“你知道我们最后会查到什么吗?亚瑟。凶手应该是一个嫖客,他要那些妓女干些特别的活,妓女不从,他恶向胆边生,就——”

“妓女说:‘不,不,不,我可不干,你当我是那种姑娘吗?’”

“也许他一开头就计划好了,管他计划的是什么,反正他是疯了,把人杀光了回家。”

“肯定计划好的。鉴识科的人不是说凶器是榔头和凿子吗?在一般的妓院里,应该找不到这些奇怪的东西吧。”

“除非是专门招待木匠的妓院。我想这些工具是凶手随身带着没错。上门的时间很晚,别的小姐已经下班了。”

“对。”

“大概算准了他是最后一个嫖客,那样的话只要杀几个女人就够了。”

“这是另外一个理由,证明凶手不是波兰佬。干过就杀掉,急色的凶手才会这么干。”

“如果真是这么回事的话。”

“还能怎么样?老鸨没把该伺候的人伺候好,保护费没付,老大就给她点教训?”

“给点教训?这么搞,她还怎么付保护费?”

“就算小姐家里觉得她干这行有辱门楣,想来也不会干这种事。榔头、凿子都出来了。”

他们俩琢磨了老半天,交换两人的想法,试图拼凑事件的逻辑。

“最弄不明白的就是巧合的部分。”贺利说,“克雷顿跟费雪回家,勒死了她。我们的嫌犯——”

“联邦调查局的标准用语是不明目标。”

“我们的嫌犯挑上了不起眼的妓院,带着榔头、凿子,返老还童,以为他是一个上工艺课的孩子。费雪的公寓和这个妓院两个犯罪现场,同样一个体格足以当芭蕾舞者的清洁工在打扫。”

潘德说,“讲到了克雷顿——”

“他怎么啦?”

“小两口吵架,克雷顿喝得差不多了,醉醺醺的什么也不知道,等清醒过来,发现她死了。”

“怎么说?”

“喝醉的人多着呢,杀人的可不多。”

“你到底想讲什么,亚瑟?”

“我的意思是:这家伙可能有问题。”

“有杀人的倾向?”

“我经常喝得醉醺醺的,”潘德说,“但从来没用手扼住别人的脖子。”

“就算是他杀了费雪,又怎样?他杀了人之后,觉得很爽?”

“有的时候,有的人的确会有这种感觉。”

“别忘了,他已经被抓了。难道监狱晚上会把他放出来,逞凶泄欲?”

“他被关在监狱里吗?你怎么知道?”

莫瑞·温特斯说,“找他谈谈?问几个问题?不可能,绝对办不到。”

“先生,昨天晚上有三名女性被杀了,而且——”

“死了这么多人,我也很难过。如果我能让人不死,我一定把这种能力赐给女性两倍。大都会队输了,你知道吗?莫·凡恩被三振三次,最后还来个双杀打。你是不是要问我的客户,看完昨天的比赛,有什么感想?”

“他昨天在那里吗?”

“什么,看比赛?大都会队昨天不在纽约,在休斯敦。我的客户取保候审?护照什么的,都被扣押了,他要怎么去休斯敦?”

律师把警察都逗笑了。克

雷顿,在经过严厉的警告之后,早把嘴锁得紧紧的,冷眼旁观,反而有些怡然自得的闲情逸致。他还不知道警方想把另外三条人命,也算在他头上。如果克雷顿发现这点,他就笑不出来了。

白人刑警,丹尼斯·贺利,红头发,大个子,脸长得像爱尔兰地图,说话了,“温特斯先生,我再把我们找您的理由说一遍。我们发现一起可能跟克雷顿先生有关的案子,回答我们几个问题,就没事了。”

“那就排除他涉案的嫌疑吧,顺便也告诉你们的同事,干脆把他涉及费雪案的嫌疑也给排除了吧。”

“如果他能告诉我们他昨晚……”

“凭什么?他涉及一起命案,没错,但他没有义务帮你们侦办另外一起命案。”

“我们明白。”

“那就好。”

“他昨天去看球了吗?”亚瑟·潘德说,“不是休士顿的那场,洋基队昨天在自己的主场。”

“对酿酒人队。索里亚诺击出两支全垒打,你们应该多看球赛。有没有人告诉你,棒球是美国式休闲?”

“没有人告诉我们任何事情。”潘德说,“如果他昨天在球场看球,左边坐的是克林顿参议员,右边坐的是艾根主教——”

“你是准备要讲个笑话是不是?”

“——这样的话,我们就可以排除克雷顿先生涉案的可能,以后再也不会来烦他。”

“昨天晚上?大概是几点钟的事情?”

“十点到午夜之间。”

“晚上十点到午夜之间?现在的鉴识组都带着秒表是不是?”

“除了法医证据之外,我们还有别的参考依据。”潘德说,“这是我们估出来的时间。如果你的客户能把这段时间的行踪交代清楚,我们就不会再耽搁你的时间,大家都方便。”

“不管怎么样,你们都没有资格耽搁我的时间。”温特斯说,“我不知道昨天这段时间他在干什么。为了查清楚,我势必得问他。你知道我为什么不想去问他吗?”

“我想你会告诉我吧。”贺利说。

“如果我去问他,”温特斯说,“他语焉不详,说不出个所以然来,然后我叫你们滚蛋。假如我告诉你们他没有不在场证明,你们又要这种信息干什么?所以,我现在就直接跟你们说,请你们滚蛋,你们看着办吧。”

“办什么?”

“我们这就滚吧。”潘德站起身来,耸耸肩。“我们总得试试。如果你愿意跟他谈一谈,如果你可以把问来的消息告诉我们,证明他当时并不在——”

“哪来这么多的‘如果’?”温特斯说,“告诉我。你们为什么会找上他?”

“恕难奉告。”

“你们什么东西都不肯给,我的朋友,怎么会有收获呢?你上门来告诉我说,我的客户是嫌犯,却又不肯解释你们怀疑的理由,这算怎么回事?”

“他并不是嫌犯。”

“如果他不是嫌犯,你们要他的不在场证明干什么?说真的,你们为什么找上他?”

两个刑警交换一下眼神。沉默了一会儿之后,潘德耸了耸肩,贺利说,“报案的人跟发现费雪尸体的人,是同一个。”

“什么,你们手上就这么点关联性啊?”

“两个星期之内,同一个人发现了两个命案现场,这还不够稀奇?”

“我只能这么说,兄弟,这种几率最多只有百分之一,但毕竟发生了。我不敢说这是巧合,应该是有关联没错。但关联是费雪跟这批死者吧。我们还要装作不知道这些女性是干什么的吗?我跟大家一样,会看新闻。命案地点在东二十街,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主播并没有直接说是妓院,但谁都知道那里是干什么的。”

“东二十八街。”贺利说,“没错,那里是妓院。”

“三个都是妓女?”

“两个妓女,一个是老鸨。”

“天啊,这是什么世界。新闻用的词是‘血洗’,搞了老半天,不就是三尸命案吗?记者实在太夸张了。”

“这一次还好。”

“忘了问凶器是什么了。这三名女子应该不是被勒死的吧。我的结论应该错不了,谁有本事一个个把她们勒死呢?难度太高了。”

“她们不是被勒死的。”

“越来越有趣了。”温特斯说,“这口气听起来有点像是迪克森法律事务所,是吧?跟你们谈话很有意思。不过,目前没有什么好谈的了,所以——”

克雷顿突然说,“莫瑞——”

三个人都转过身来看他,好像很讶异他竟然会说话,或是不晓得这家伙居然在这里。

“我想和你私下谈谈。”他说。

“这两位长官马上就要离开了,等会儿,你要说多少都行。不过,既然你开口了,两位刑警先生是不是先到大厅等一会儿?”

等他们离开房间,关上门,他说,“我昨天晚上根本没离开这里。”

“我也知道,你告诉过我,你一天到晚都窝在家里。《独自在家》是部电影,当不得在场证明。你昨天有客人吗?”

“没有,”他说,“不过,我还是可以证明我昨天晚上在家。时间是晚上十点到午夜,他们刚刚是不是这么说?”

“没错。”

“大概在那个时候,我叫了几个外卖。接近十点的时候,我请‘双靴’送一个披萨过来,然后叫附近的小店送半打贝克啤酒跟一份三明治。”

“你可以一口气吃掉一个披萨跟一份三明治吗?”

“我的啤酒喝光了,吃披萨的时候,想来一罐。可是我不想叫小店只送啤酒过来。”

“怎么?他们会以为你是酒鬼?”

“说对了,我也知道这样很蠢,但是,两个小时前,我觉得我的决定很明智,没有那份三明治,我中午就要挨饿了。这两家店都会有外送记录。”

“应该有。”

“我在吃披萨的时候,”他说,“我的经纪人打电话过来。她想帮我卖版权,我们两个研究了一下策略。她可以证明我们俩打了十分钟的电话,说不定接近十五分钟。”

“大概是什么时候?”

“十点半吧。”

“你还是有足够的时间,拦辆出租车,杀完三个女人再回来。如果你要让门外那些警察无话可说,你得把接下来几个小时在干什么也讲清楚才行。”

“我在上网。”他说。

“什么,电脑?他们能把电脑拆开来,看看你上午吃了什么,但这种不在场证明——”

“不,”他说,“我在上网,莫瑞。我一直在上网,跟罗姿讲完电话之后。”

“罗姿,你的经纪人?”

“是的。她跟我提了一些事情,无关紧要啦,反正我得上亚马逊网站查点东西。我就连线,收了电子邮件,然后上到亚马逊网站。”

“这要怎么证明?”

“我上网用的是专属的拨接电话,透过电话,在‘美国线上’登录之后,才转上其他网站,这难道没有记录?”

“非常好。”

“我还在亚马逊网站上买了两本书。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上亚马逊,不可能找不到几本你非买不可的书。只要点两下,放进购物篮,两天之后,你就可以收到了。”

“他们一定有购物记录。”

“他们会寄一封电子邮件确认,时间、口期,一清二楚。我下载起来了,在我的硬盘里。”

温特斯走过去,把门打开。

“你们去查吧。”律师跟两位刑警说。“一两分钟就可以搞清楚了。你们可以把他的账户名称调出来,这应该就足够了,还不放心,就叫你们电脑室的人,去搞清楚他昨天晚上到底上了哪些网站。如果还有闲人,就到附近的披萨店、熟食店去打听一下吧。”

“我们会查清楚的。”亚瑟·潘德说。

“查清楚,他就没事了。好人做到底,你们两位应该去办一件事情。”

两个人都看着他。

“费雪跟昨天三位死者,”温特斯说,“应该有些关联。同一个清洁工发现这些尸体,难道没有蹊跷吗?二十分钟前,你们觉得这不是巧合,难道现在你们的想法已经变了吗?”

“什么意思?”

“意思是:我们的这位海明威谁也没杀。你们刚刚洗刷他的清白:这个案子跟我的客户没关系,另外一起案子,其实也没他什么事,你们为什么不一块帮他澄清?”

“那不是我们的案子。”贺利说。

“你们就去跟第六分局的人谈谈又会怎样呢?叫他们去找地方检察官办公室的天才们聊聊。”

“也对,他们应该也很想知道我们的进展。”

“跟他们谈清楚。你们曾经怀疑我的客户跟一起谋杀案有关,现在已经还他清白了。难道这个消息对他们没有参考价值?”

“我们打通电话去好了。”

“劳驾,劳驾。”温特斯说,“谢谢你们,你们帮了很大的忙。”

两个刑警走了以后,温特斯还留在克雷顿的公寓里面聊天。等律师也走了,克雷顿打了通电话给他的经纪人。

“世事难料。”他说,“前一分钟才以为另外三条人命也要算在我的头上;后一分钟,莫瑞居然要帮我洗刷前一起案子的冤屈。”

“真的?”

“但是,他也告诉我,几率不大。地方检察官不可能因为新的这起命案跟我没关系,就撤销对我的起诉,毕竟是两回事。先前的证据依旧有效。她在鱼壶挑上我,我也真的跟她回家了。”

“而且她也真的死了。”

“可怜的女人。你知道吗?我曾经很痛恨她,为什么给我招来这种麻烦,生活都乱掉了,好像全部都是她的错似的。但她只是想找个人陪她睡觉,却连命都赔上了。她到底有什么错?”

“你已经不生她的气了?”

“不气了,我甚至不明白自己当初为什么生气。”

“因为你害怕吗?宝贝。”

“现在,我不怕了,因为我已经看到曙光。根据莫瑞的说法,他们不可能撤销起诉,但是至少能在雷迪与屠夫两人心里留下一些疑问。”

“逮捕你的那两个?”

“对。他们两个还是百分之百相信人是我杀的,就会想尽办法自圆其说,生怕搞了半天,证明我是清白的。也就是说,他们会使尽浑身解数寻找新证人,而新证人却有可能会让他们相信凶手另有其人。”

“太棒了。只是……”

“只是什么?”

“你的话听起来有点像是圣·奥古斯丁的祈祷词,‘上帝,赐我纯洁,但时候未到。’”

“你太伤我的心了。”

“你跟我都清楚,这起命案跟你没关系。我们也都知道,总有一天,会还你清白的。”

“现在看起来真有点希望。”

“这当然很重要,说起来,这可能是你现在唯一关心的事情。但是,看事情的角度不止一个……”

“什么意思?”

“案子可能没有办法在一两天之内解决。”她说,“说不定下个星期、下个月还拖在那里。天啊,听起来很可怕,是不是?”

“是很可怕。不过,我已经琢磨出你在想什么了。”

“我们的目的应该是让这个案子尽量拖下去,你是一个待审的罪犯,这样最符合我们的利益。最好是:你的书一出来,司法也还你清白,强忍难堪之境,苦心孤诣的著作,能不畅销吗?我知道你想尽快摆脱这种日子,但我是你的经纪人,还曾经是你的出版商,不免会从另外的角度看你的事情。”

“不必道歉,罗姿。这些日子,我全力在写手上这本书,全力投入,我当然希望它一问世就博个满堂彩。虽然这阵子我都关在公寓里,但,值得;反正我哪里也去不了,刚好码字。”

“进行得顺利吗?”

“妙笔生花。”

“我拒绝了两家公司抢先下标。昨天一家,今天早上一家。”

“他们开多少钱?”

“现在还不能告诉你。星期五开标。我跟皇冠的伊瑟说,她先给我个底标,然后大家再往上加码。她答应今天下午回话。”

“要底标干什么?”

“现在还不能说,等我帮你争取到最大的利益,你就知道了。伊瑟有个建议,我想不管我们跟不跟他们合作,都值得考虑一下:改个名字怎么样?”

“你是说取个笔名?”

“天啊,当然不是!我们要的就是你的名字跟曝光率,干嘛把它遮起来?”

“你不是叫我改个名字,所以,我想——”

“你以前用的是布莱尔·克雷顿,但是,新闻记者都叫你约翰·克雷顿,所以,伊瑟建议说,干脆把所有的书,新的、旧的,全部改成

约翰·布莱尔·克雷顿。我觉得这个主意不错。”

“一开始就该这么做了。”他说,“这些年来我常常有这个想法。”

“这么说来,你是答应了?”

“义无反顾。”

“天啊,还真轻松,我的客户都像你就好了,宝贝。”

“你说你的每个客户最好都被起诉?”

“去工作。”她说。

他还以为他接不下去,但才看到最后一句,马上就想起来他原本计划要写什么。敲了几个字之后,灵感泉涌,越写越顺。

他休息一会儿,打开一包烟,这时,她又打电话来了,跟他报告皇冠出版社的伊瑟·布林克夫开出底标了,但有个条件:在各大出版社开出价码之后,皇冠保留加码的权利。

“只卖美加地区。”她说,“反正海外版权也卖不出价钱,为什么不自己留下来?没人相信这两本书有海外市场,一个女人在纽约被勒死了,法兰克福的读者在乎吗?他们忘记你是有海外读者的小说家,没错,我们在这里卖的是犯罪小说,但是,到了海外,难道它不可能是文学作品吗?大家以为没市场,我就是不信邪。”

“底标是多少?”

“精彩的地方就在这里,一点一。”

“百万?”

“是啊。”

“天啊,我想我雇用的菲利普·马罗应该开两倍的价钱才对,现在不管他要多少,我都付得起了。一百一十万!零头是打哪来的?”

“皇冠加的,但其实是我的点子,我挣扎了好久。一百万是个整数,感觉起来只有先发制人的霸气,没有什么暗示性,向上、向下都有可能。一百一十万就很明显了,一定是往上,势头不坏。”

单单多出的这个零头,已经比他先前几本书的预付版税还多。

“还有别的好处,”她说,“就算是所有的竞标者都收手,底标多个十万,对我们也没什么坏处。”

“有道理。”

“有点可惜。大家并不知道你也是妓院屠杀案的嫌犯,这样一来,也就没有沉冤昭雪的机会了。”

“消息总会走漏的,纸包不住火。”

“对啊,但总在拍卖之后吧。”

“啊,”他说,“也不见得吧。”

“喔?”

“万一有人泄漏了呢?”

“他妈的,我怎么没有想到?我跟丽姿·史密斯那么熟,我可以跟她说……”

“或者是八卦杂志。”

“先试八卦杂志好了。跟他们说,警察怀疑你涉及妓院大屠杀,已经找上门来了,随他们去加油添醋,然后,再把所谓的内幕消息放给丽姿·史密斯,让她从旁推波助澜,昭告全世界,对,警察的确找过你了,不过,经过他们的查证,你是清白的。我现在就打电话,等等,我这样有没有犯法?”

“你会惹毛很多人。”他说,“但看不出来你犯了什么法。警察又没有说我们不能跟别人谈这件事情。”

“他们怎么会想到要警告你这种事情?你的律师呢?我会不会把他惹毛了?”

“你在乎吗?他还以为是警察泄漏出去的呢。”

“对,警察的嘴巴很大,我得去工作了。再见,宝贝。”

他放下电话,走到窗边。窗下有个穿迷彩服的黑人在翻一个蓝色的垃圾筒,回收铝罐。回收政策在纽约好像行不通,所有垃圾都是用卫生掩埋法一埋了事,不过,法律规定你至少要把可以回收的资源垃圾分开,让人方便回收。

对街,有个拿资料夹的男子领着十几个人进行格林威治一日游。也许他会指着这栋房子说,薇拉·凯瑟以前住在这条街上。他们慢慢地离开了,克雷顿发现有个老头倚在门边,无所事事。

他以前见过他,格子花呢衬衫,裤子看起来也很有年头了。流浪汉,他想,就算不是无家可归,想来境况也好不到哪去,也许自尊还在,也许一时还饿不死,才没去翻垃圾筒。

也许他应该下楼,领他到布里斯角,买个汉堡请他。一百一十万美元,天啊,再怎么小气,买个汉堡总不是问题吧。

他走回电脑前,润饰最后几个句子,一个小时过去,他又写了一页半。他站起来,揉揉眼睛,打了个呵欠。

一百一十万。他好想打个电话,可是要打给谁呢?自从玛丽琳·费雪的死讯改变他的生活以来,他还能打电话给谁?要讲些什么呢?

他可以打电话给凯玲,跟她说,以后,钱不是问题了,孩子上大学不用担心钱了。但是,这些话难道不能等到拍卖有了结果再说?

他有点饿,也有点渴,今天的工作实在累人,幸好,他已经站在成功的边缘了。布莱尔·克雷顿总算是熬出头了,在他选择的领域里已取得了不小的成功,但约翰·布莱尔·克雷顿……

小心点,葛里逊;别太嚣张,克兰西。还有你,史蒂芬·金,你的好日子不多了。

他抓起一包香烟,确认钱包在身上,他要离开这个鬼地方了。他走到街上,四处张望寻找先前看到的那个老头,可惜老头已不见踪影,错过了一顿布里斯角汉堡。下次再说吧,机会总是有的,何必坏了今天的兴致?

他走得意志昂扬,路人看过来,他就瞪回去。

门一开,打理柜台的酒保是艾迪·雷根。他确定他的脸色跟在打扑克牌一样,他是高手,在牌桌上,从来不动声色。

“约翰,”他说,“好久不见。”

“最近比较忙,艾迪。还是来一瓶圣波丽女孩吧。”

“没问题。”

他坐回老位子,点了根香烟,看电视。经典运动频道上,金·傅勒莫与卡门·巴西里奥你来我往,打得正起劲。巴西里奥堪称浴血奋战,打完这场比赛,甚至需要输血;即使是黑白片,他满头是血的神情看起来依旧很吓人。现在是不行了,但是,以前,运动可是玩命。

克雷顿喝了一口啤酒,打量周围,看到了诗人麦克斯。“麦克斯,”他说。

麦克斯眼神从书本抬起来,从眼镜的上端看了他一眼。“约翰,好久没看到你来这里了。”

“是啊,好久了。”克雷顿同意他的说法。

“你没错过什么事儿。”麦克斯说,“近来可好,约翰?”

“托福。你好吗?麦克斯。”

“没什么好抱怨的。”诗人麦克斯说。

我真的好爱这个工作,艾迪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