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一大早, 杨经纶就兴冲冲地上门拜访,迫不及待宣布:“先生, 您的文集出版社已经决定加印了!”
他兴奋地说:“报纸上那些天天骂您的人自己的文章都卖不出去, 也不知道哪有脸来说您作品坏话?”
乐景愣了下, 这么快的吗?他记得出版社首印是一万册, 这才一星期,就已经全部卖完了?放在后世,一万册听起来似乎很少,后世的畅销书销量可都是以百万计的。但是这可是识字率低下,知识分子堪比大熊猫般存在的民国,能在一周卖掉一万本书已经是一个小奇迹了。
面对乐景的疑问,杨经纶笃定问道:“先生近几日没有看报纸吧?”
乐景点了点头。
这段时间他一直忙于学业。在他没穿过来时,李景然就已经念了高二。李景然初中成绩还算不错,只是上了高中后交友不慎, 没能抵抗得住花花世界的诱惑,迅速堕落成了嫖赌毒俱全的纨绔子弟。也就是说李景然的高中生涯整个就是玩过来的,什么东西都没学到。
如今乐景重念高二,自然要加倍努力才能把落下的功课补回来。别说报纸了,他现在连吃饭都嫌浪费时间。
于是杨经纶便笑道:“难怪先生不知道了。薛大帅对您的《名妓回忆录》很喜欢哩,不仅连续包场三天请下属和朋友看,私下对这本书也多有赞誉。有道是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古有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今有薛大帅好奇书, 书局卖脱销。您啊,这是乘了薛大帅的东风呢!”话刚说完他就意识到了自己话的歧义,连忙补救道:“当然也是因为先生您的文章本身就很出色,所以才会卖得那么好。”
其实刚才杨经纶的话已经有些过界了,若是作者稍微清高一点,说不定都会因为这番话翻脸。他小心观察李先生的脸色,发现他一副若有所思的表情,脸上没有丝毫被冒犯的怒火。他松了口气,在心里笑怪自己太过紧张。李先生的心胸气度非同寻常,岂是那些只会一味清高的矫情作者可以比的?
在寒暄一会儿后,杨经纶终于提及了他这次的来意:“先生,这都快一个月了,新笔名的连载,您有想法了吗?”
乐景能说他这段时间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把这一茬给忘了吗?
有道是断更一时爽,一直断更一直爽。自从他守夜人的笔名被封杀后,每天就只需要 写《王朝崛起》的三千字连载。因为心中有完善大纲的缘故,他每天只要花两个多小时就够了,其余时间他都花在了学习和背书上。嗯,他可不想被白先生打手板。不仅丢人,而且他毕竟是靠写文吃饭的,要是手被打坏了怎么办?
所以面对自家编辑的催稿,乐景露出了一个胸有成竹的笑容:“已经有了思路,只是还需要推敲一下,大概还有过几日才能成稿。”
出于对乐景以往坑品的信任,杨经纶立刻相信了他的话,怀着过几天就可以成为先生新文的第一个读者的美妙期待,他美滋滋地空手而归。
乐景本来今天下午还想去市图书馆借几本书的,得,他现在哪儿也别去了,就老老实实呆在书房里构思新作品吧。
然而计划的珍贵性就在于它经常被更改。下午,《北平小说报》的王主编找上门了,他当然不是空手来的,他还给乐景捎来了一大包“礼物”——一百来封读者来信。
“这是我们编辑部挑出来的具有代表性的读者来信,您看看什么时候方便回一下?”
乐景:……
他在心里叹了口气,微笑道:“行,我会尽快回信的。”
《王朝崛起》的受众面很广,读者来自三教九流的各种人士都有,通过查阅他们的来信,他可以短暂窥见他们的人生,有利于他写作素材的积累,所以他是很愿意拆读者来信的。
【先生您好,我是一名码头工人,没什么学问,识字不多,若有错漏之处还望您见谅。
我平日里是最烦看书的,一看那些密密麻麻的文字就头痛。可是自从某天在街头的教书先生那里听来了《王朝崛起》的部分章节后,我就对这篇小说彻底入了迷,我从未听过这样奇妙爽快的故事!
为了第一时间看到《王朝崛起》的连载,我一边看一边查字典,我也因此学会了很多字,懂得了很多新知识,这些都是先生的书的功劳!】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乐景想起了他小学时,那时候《哈利波特》刚在英国发行了第七部《死亡圣器》。邻居家的一个学渣姐姐,为了第一时间读到《哈利波特》的结局,一边查英语字典一边艰难地啃完了生肉。她的英语成绩也因此突飞猛进,从之前的年纪吊车尾,一跃挤进年纪前三十。
他的《王朝崛起》能让一个人燃起学习的兴趣,能促进他的读者群体学习,那么这本书就是成功的。他看了下信封上的寄信人名字,发现竟然还是个熟人——廖房。那日他受南塘的指派趁夜翻墙却被他养的两只狗咬伤,乐景给了他一些医药费,从那以后他就再也没见过这个人了。没想到这人竟然也成了他的读者。
乐景又想起前些日子给他寄来读者来信的炮灰弟弟李景亮,忍不住陷入了沉思。他是中了会把所有炮灰变成迷弟的buff吗?还是说他这次穿越其实拿的不是晴雯的剧本,而是晋江万人迷主角剧本?
他想了想,给这个读者回信写道:“在我看来,你的文字水平已经很不错了,我的作品能帮你学习和进步,那么它就是有意义的。期待你未来有更好的发展。”
没过多久,乐景又翻开了一封让他感慨万分的来信。
【林钟七先生您好,我是下河乡的乡长魏晨曦,我代表我们全乡人给您寄来这封感谢信。
我们下河乡很多人都不识字,所以我平日里经常会跟村民们读报,《北平小说报》上连载的很多小说我都和大家念过,可以说我们乡的大部分人都是《北平小说报》的忠实读者。但是以往大家听报,都只是为了打发时间,听过就忘,可是先生连载的《王朝崛起》和那些小说不一样!
我从未看到过如《王朝崛起》这般天马行空,妙趣横生,引发人无限遐想的小说!也是从《王朝崛起》这部小说里,我才知道什么是穿越,什么是时空倒流,我才第一次意识到,除了我们生活的世界外,可能还存在其他的世界,那个世界孕育和我们世界不同的历史和文明,每每想到此,都让我心驰神往,恨不能亲身往之!
可是很快,我就发现《王朝崛起》这部小说里藏着的价值比我想象中多。它虽在幻想的空气中抽枝发芽,长成苍天大树,却一直深深扎根在现实的土壤里,吸收来源于我们华夏文明的养分。
您在文章里告诉了读者如何区分有毒和无毒的野菜,如何烹饪蝗虫作为食物,如何寻找水源,如何开采水井和挖掘水渠,如何制作陷阱捕捉猎物……您不厌其烦地详细描写这些‘琐事’内容。说来惭愧,在起初我完全没有意识到您的良苦用心,反而因为文章本身的幻想性对这些内容不以为然,甚至认为作者是在凑字数好多领稿费。
我出于知识分子的傲慢完全忽视了您传达的利民知识。若不是今年秋收,下河乡的很多村子因为连年的干旱粮食减产,却有一个村子的村民因为按照您在《王朝崛起》里提供的方法,挖出水井引水到了农田进行灌溉,从而避免了粮食减产的话,我恐怕会一直活在自己的狭隘和傲慢里。
也就是在那之后,我才知道,在之前就已经有好多村民依照您提供的方法采摘野菜,还有人因此进山打猎满载而归。就连捕蝗虫都成了百姓餐桌上难得的荤腥美味,还有很多村民组织起来一起去挖蝗虫卵的,炸蝗虫卵不需要油,尝起来格外鲜美可口,很受百姓们欢迎。
因此在我看来《王朝崛起》已经不是一部简单的消遣文学了,它能开民智,能活人性命,只这一点您就足以封圣!也许您会觉得我这样说太夸张了,我认为所谓的圣人就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任何人只要满足其中的一点,就能成为圣人。所以在我心里,您就是圣人。】
乐景读完信,不免思绪万千。
何谓圣人?
圣人的繁体写做聖人 ,上左有“耳”以表闻道,通达天地之正理;上右有“口”表以宣扬道理,教化大众;下边的“王”代表统率万物为王之徳,德行遍处施行。韩愈在《原道》里说:“古之时,人之害多矣。有圣人者出,然后教之以相生养之道。”
乐景并不觉得自己有做出那般伟大的功绩,他也没有狂妄得以为自己因此可以和先贤们相提并论。他只是做了任何一个在后世体会过衣食无忧优渥生活,享受过自由和民主文明熏陶的现代人都会做的事情,所以这没什么可值得夸赞的。
但他还是觉得高兴。
不是因为别人的感谢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而是因为他的作品在对抗这个操蛋的时代方面,取得了不错的成果。
他甚至有些自恋地想道,也许他此时微小的努力,真的能稍微把文明的车轮向前挪动几毫米。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说这章要多写点的,但是我没做到是有原因的!!!
我写到一千多字时,整理床铺时随手把一本书放到了电脑键盘上……等我整完后我就傻眼了,我的一千多字的文档不翼而飞!!!妈蛋我不小心把书压在了删除键上!!!
好气哦!
所以我只能苦逼得选择了重写quq
明天我尽力多写点儿吧qwq
以及因为怕被你们说主角自恋,所以我一直没有在正文说起过,乐景会选择改变社会,是因为他本身其实有很深的自恋倾向。因为他觉得人性光辉是美的,所以他潜意识觉得“身为先行者而努力改变社会”的他也是美的,这就是他莫名其妙使命感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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