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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民国之写文(12)

李淑然兴致勃勃地拿着报纸去了学校,然后又黑着脸垂头丧气的回来了。

“这是怎么了?有人欺负你了?”乐景问。

李淑然摇了摇头,勉强笑道:“没什么,只是同学们学问都太低了,他们欣赏不了哥哥的文章。”

乐景探究地看了她一眼,直觉性察觉到了李淑然的言不由衷,也许同学们给予她冷遇的确让她很失落,但是绝不会是主要原因。不过这和乐景没关系,他不是喜欢寻根探底的人,既然李淑然不想说,他也不会逼迫她说。

“这是很正常的。”乐景笑着说:“我的文章又不是银元,怎么可能会人人都喜欢?”

李淑然被乐景的这个比喻给逗笑了,眼底的阴霾到底驱散了许多。

虽然自己的文章被刊登在了后世无数文青的圣地《文学报》上,乐景虽然高兴,但是也没什么成就感。

他毕竟来自百年后,他的思想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的,这使得他可以脱离这个时代的局限,以上帝视角来看待事物。要说《狗眼看人低》有多么出色的叙事技巧和文笔也不见得,《文学报》收录了他的作品也是看在了其新颖的内容上。和这个时代那些土生土长的文人相比,乐景这个西贝货的水平还差得远呢。

所以他对杨经纶吹的彩虹屁一直持不以为然态度。在他看来杨经纶不过是习惯性吹捧旗下作家罢了,他的夸奖当不成真。

他的文章能登上《文学报》不过是刚刚开始,他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要用心写《狗眼看人低》接下来的连载内容。

《狗眼看人低》毕竟是系列文,就像后世的网文连载一样,要想保持热度就要持续更新。当然民国这边的写作环境还是很轻松的,他不必每天都要更新,乐景对自己定下的要求就是起码要周更,周更也是他目前的极限了。一来他现在身体并不算康健,二来他写的作品也不是后世的无脑爽文,他写的是悲剧,偏向严肃文学的路子,这对他的脑力是个很重的负担。

这天乐景正在细心雕琢自己的第二篇文章,就见杨经纶兴冲冲地冲进来,手里挥舞着一份报纸,大声嚷嚷道:“先生,先生,您出名了!”

乐景放下手里的笔,瞥了他一眼,“什么?”

杨经纶脸涨得通红,指着报纸上的一处位置兴奋地说道:“先生,您看,是郑先生,郑先生撰文点评你的文章了!”

乐景表情微滞。

郑先生……是他所想的那个郑先生吗?

他的目光急切顺着杨经纶手指的方向看去,在看到那个名字的那一刻,绕是冷静沉稳如乐景,大脑也有一瞬间的空白。

郑先生,竟然真的是那个郑先生!

郑先生,全名郑宜梁,笔名逍遥散人,是一位在历史上鼎鼎有名的革命家和学者。他在生前战斗力惊人,以笔作为武器,与当时的所有社会黑暗现象战了个天翻地覆,在嘴炮届是数一数二的猛士。可是让他被推上神坛,从而名垂千古被万众敬仰的却是他的死亡。

他是被暗杀的。

他这辈子得罪的人太多了,有太多人恨不能他去死了。哪怕在百年后,暗杀郑先生的幕后凶手是谁都还是一个迷。

有关郑先生的死亡,历史课本上只有这样一行冰冷的文字:1928年10月x日,著名学者郑宜梁被人于卧室里枪杀,不治身亡,享年35岁。

这个一生鼓吹自由与平等的革命斗士,终究死于新世界黎明之前。

乐景天生便对数字不敏感,之前学习历史时,历史事件时间表一向让他颇为头痛。眼下也是,他现在只能记得郑先生是在十月份被暗杀的,但是具体是哪一天,他就实在是记不清了。

如今是1925年4月25日,距离那场卑劣的暗杀还剩大约三年半时间,时间还算充裕,乐景不知道他能不能阻止这场卑劣的暗杀,但是若有机会,他总是要去阻止的。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眼下需要他关注的是报纸上刊登的郑先生为他攥写的书评!

“读《狗眼看人低》——人不如狗的世界还要持续多久?”杨经纶轻声把文章念了出来:“近日我在报纸上看到了一篇颇为有意思的文章,讲的竟然是一只来自未来的狗眼中的民国社会……”

“……狗眼看人,更觉众生荒谬可笑……”

“……白雪虽是狗,但是狗如其名,有一颗白雪般干净的心,要比这世界的许多人要干净许多,可是这样干净的白雪在这个人不如狗的时代是活不下去的,它必须去做富人的宠物,对富人摇尾乞怜才能活得下去……”

“……为何我们的国民都这样麻木不仁?为何我们的国民卑鄙残忍?就如作者守夜人所言,是因为名为穷病的绝症传染了整个国家,穷病夺走了国民的生而为人的情感和理智,让他们退化成了没有理智的野兽……”

然后郑宜梁先生就话锋一转,转移到了对社会黑暗,国家不作为的批判上面去了,先生借此再次鼓吹起来自己一贯的革命主张——全盘西化。

最后,郑先生总结道:“时至今日,我们必须承认,我们国家要想富强,就必须学习西方的一切先进制度,政府必须大力发展工商业,必须大力行办教育,必须完善基础医疗服务……如此,我们华夏才能成为白雪口中,那个百年后自由、平等、光明、富强的新华夏!”

语罢,杨经纶清朗的声音已经有些哽咽,他哑着嗓子问乐景,“先生,您说,我们华夏还能重新站起来吗?”

迎着年轻人迷茫的双眼,乐景重重点头道:“一定会站起来的,在那之前,我们只需要等就是了。”

等待那个伟人的横空出世,□□城楼上的那句宣言,最终嘹亮了东方,驱散百年的黑夜,推动这个国家和民族走向崭新的明天。

名人效应的影响是巨大的,这点不论在哪个时代都是一样的。有郑宜梁这个大人物下场写文吹捧,一时间各大报纸上有陆陆续续出现了各种针对《狗眼看人低》的书评,守夜人这个笔名算是在文化圈里小小的出了个名。很多大佬们都听说了最近有个新人在报纸上刊登了一篇很不错的文章,还引来了郑宜梁下场写评,守夜人这个笔名也被很多人短暂地记在了心里,但是很多人都只是一见就忘,毕竟只是一个初出茅庐的新人,未来是龙是蛇还说不准呢。没有几个人会像那郑宜梁一样沉不住气过早下场。

然后在第二周,《狗眼看人低》的第二个故事登上了报纸。

这次的故事主角是一名年仅十岁的雏.妓。

一名被被父母亲手卖给人贩子,换回全家的活命钱的小女孩。

这个小女孩是有原型的,就是被他收留的帮佣一家之前卖出去的女儿。周家女儿今年十一,被父母卖进妓.院后,还会经常回来看他们,并用自己的嫖资补贴家里。

初听起来很不可思议,但是在如今的时代是很正常的事情。和周家女儿在同一家妓.院的姐妹们,很多都是被丈夫,父母,甚至儿女卖进来的。这些可怜的女人用自己身体换来的皮肉钱补贴家里,养活一家人。

尽管已经有很多进步人士开始呼吁女性解放,但是对于这个时代的大多数人来说,女人是家族的财产,家里没钱时典当女人是很正常的选择。甚至就连这些女人都这么想。

周大的女儿就一点也不怨恨自己的父母,她甚至贴心地想把嫖资存下来给弟弟将来娶媳妇用。

当然周大他们也不是那种全然不顾女儿死活的人——如果他们真是那种人,乐景早就把他们扫地出门了,他不会把自己的善心浪费在这种渣滓身上。

周大已经和儿子已经说好了,以后只有赎回姐姐才能娶媳妇,并且他一定要给姐姐养老送终。

在乐景为了写作向他们一家打听事情的始末时,周大红着眼睛,这样恶狠狠的交代儿子:“我死后,你要敢不管你姐,我要变鬼找你去!”

他们当然知道逼女为娼禽兽不如,他们只是……没有办法。

对于他们这些穷人来说,仅是活着就是拼尽全力了。就像某位文学大佬在自己的作品里说的那样:“体面和道德是有钱人说给别人听的,对穷人,填饱肚子才是最大的真理。”

以这个时代的标准而言,雏.妓周家姑娘已经是一个辛福的穷人姑娘了。毕竟,她的父母还在乎她的命,还想让她活着。

而乐景笔下的那个雏.妓就没那么幸运了。她被好赌的父亲卖进妓.院里,很快就染上了性.病,下.体溃烂,出了暗疮。老鸨先是用火钳烫掉,后来连火钳都不管用后,老鸨就夺走了她所有的财物,把她赶走了。

最后,她满身污浊地病死了在路边,白雪发现她时,野狗正在啃食她的尸体。

这篇文章触动了很多人的敏感神经,引起了轩然大.波。

因为在民国,妓.女是合法职业,妓.院是会依法纳税的。而且对于很多民国男人而言,嫖.妓可是一种风雅之事。

乐景这篇文章一出,可不就是捅了某些人的马蜂窝了吗?

于是报纸上对《狗眼看人低》一面倒的好评声立刻变成了连篇累牍的责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