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宋》/春溪笛晓
第三十一章
王安石忙完了,也有空料理这段时间天天偷奸耍滑的儿子了。他这儿子正事不干,歪脑筋倒是多,居然伙同沈括找了鄞县一群穷书生分批给他画什么卡牌。
纸牌的话年节时王安石也会玩,这东西有贵价有贱价,可以有彩头也可以没彩头,人人都玩得起。王安石一年从头忙到尾,不是在办公就是在看书,节假日自然得和家里人一块玩。但卡牌的门道,王安石就不太懂了。
王安石决定先暗中观察观察。
王雱不晓得自家老爹又开始闲下来盯着他,他已经和沈括合力把《三国杀》游戏框架定好了,把卡牌分好类外包给鄞县穷书生们,算是给他们找份外快。
没办法,眨眼又过了一年,沈括已经十七岁,他对家里说是来鄞县念书的,总不能天天不念书只顾着画画赚钱。
有沈括和王雱定好的基调在,收上来的稿子都挺不错。沈括有些龟毛,精益求精地打回几份画稿要求返图,还揪出了两个抄袭的——论博闻强识,鄞县里头还真没几个人比得过沈括,你上哪个旮旯抄他都能给你扒出来。
沈括虽然年少,板起脸却有点凶残主策的模样:“诚信交画,以后还有活儿给你们画,抄袭的,糊弄的,再没你们的事了!”
王雱美滋滋啊美滋滋,事儿都有人干了,他躲在背后赚点钱就好。察觉最近王安石忙完了,王雱收敛了不少,乖乖呆家里看书,瞅瞅书里有什么有趣的东西可以挖掘。
迈入七月的时候,书坊那边来了消息,说《黄金国》校印完毕,可以开始上架了。沈括不是第一次出书,但是听到这消息时还是非常期待,对王雱说:“不知道这次能不能卖好。”
王雱说:“正好赶上七夕,京城热闹着呢,方叔肯定能趁机炒作一波。”
沈括跟王雱混多了,对营销啊炒作啊之类的手法也很熟悉了。他本来就是心思活泛的人,对这些倒没多大反感,心里反而还有种跃跃欲试的期待。
方洪不愧是商人,心思比谁都灵活。自从被王雱点亮了营销技能,他无师自通地掌握了不少炒作方法,比如这回沈括出了《黄金国》,他便去番巷找了些外邦人托他们到书坊门前进行一些表演。
在宋朝外邦人的出现并不算稀奇,开封城的居民们更是见怪不怪。不过,这些外邦人齐聚在书坊外头就有些稀奇了,书坊不是卖书的吗?怎么会请外邦人过来表演?
哪怕这些表演都很业余,唱的歌开封城居民听不懂,做的东西开封城居民吃不惯,还是吸引了不少围观群众。
这些围观群众中有一些是看过《三顾茅庐》和《蹴鞠少年》的,得知书坊又出了沈括的新书,不少沈括的书迷都第一时间抢购。
这就是免费的托儿了,有些原本不想买的人见他们兴冲冲地去买,免不了要问上几句。
书迷们立刻自发地把《三顾茅庐》和《蹴鞠少年》也安利给他们,以前没买过的翻着看了看最薄的三顾茅庐,瞬间被精彩的故事和漂亮的画工吸引,一口气把三本都买了回去。
几天下来,有看完《黄金国》的人回到书坊门口看那些外邦人,感觉便完全不一样了,甚至还有勇气尝一尝那个浑身黑漆漆的家伙做出来的手抓饼!书里写过的,这些昆仑奴人人都能养大象,打仗也骑着大象去打,十分粗犷,怪不得吃饭都用手抓的!
七夕这天是妇人和女孩们的节日,街上到处都在卖乞巧有关的货物。这一天,小儿可以摆些笔墨纸砚在对应位置上“乞聪明”,女孩儿则可以摆些针线箱笥在对应位置上“乞巧”。
张氏也带着司马琰上街去买乞巧用的东西。司马琰在路上看到不少“磨喝乐”,是一些憨态可掬的小佛像,泥塑的,颇为可爱。张氏见她多瞧了几眼,还问她要不要买一尊回去。
母女两人正在御街上逛着,忽听有人说城外有热闹可看,是昆仑奴在表演训象,要是胆子大又敢花钱的话还可以亲自骑一骑哩!张氏没见过大象,闻言也有些意动,回家叫了司马光一起到城外去看象。
司马光向来疼女儿,自然欣然应允,带着张氏和司马琰出了城。看象的地方离得不远,周围居然摆了书摊和座位,群众逛街走累了可以过去看外邦人表演,顺便买一本《黄金国》回家细细品读。
司马光一看,明白了,大象不过是噱头,这明摆着是想推广《黄金国》这本书,顺便带动其他图书的销量!
临时架起的方台上,方洪见人聚得足够多了,当场把年度消费最高的“书香客”挑出来,派人把《黄金国》、《蹴鞠少年》、《三顾茅庐》的原稿和特制精装本送给他们,在现场的直接给,不在的直接送上家门。
这可把不少已经成为沈括忠实书迷的人眼红坏了,暗暗决定以后要买书都到方氏书坊去。消费不多也没关系,接下来还有抽奖活动,参与互动免费送新书!
司马光也抽中了问答机会,在自家女儿景仰的目光中拿下了一本崭新的《黄金国》。
回到家后司马光自己把书看了一遍,便把它拿给女儿看了。这年头娱乐少,司马琰虽不是爱玩的人,却也乐于看看沈括的新作。
张氏陪着女儿一起看书,断断续续看了两天才把《黄金国》看完,晚上睡觉时还和司马光念叨:“不知这玉米是不是真那么好吃,据说放在锅里蒸一蒸就能吃,不费事,还甜嫩可口。还可以用来做饺子,”张氏翻了个身,看着司马光近在咫尺的侧脸说,“要是真有这个玉米就好了。”
司马光约莫是被张氏念久了,第二天下衙后竟找鸿胪寺的“外交官”好友结伴绕去番巷问了一圈。司马光不仅学了几句外语,还带回了一些种子:胡荽、胡豆和胡萝卜。
胡荽和胡豆,其实早就有了,又叫香菜、豌豆。这胡萝卜倒是很新鲜,长得和萝卜很像,叶子却细细的,长出的萝卜也小,颜色更是稀奇,橙红橙红的,瞧着很鲜艳。
那些外邦人说,这是他们家乡爱吃这个,新鲜爽甜时吃最佳。
司马光知道女儿素来最爱伺弄花菜药草之类的,与好友分别后便带着种子和几根红通通的胡萝卜回了家。回到家,张氏和司马琰都围上来看司马光弄到的种子和胡萝卜,张氏有些犯愁:“这胡萝卜怎么吃?”
司马光早问过了,应答如流:“据说用来煎蛋或者摊饼子都可以。”
张氏麻利地拿去张罗。
晚饭时间,司马琰吃上了胡萝卜煎蛋和胡萝卜煎饼。
司马琰晚上给王雱写信,还往信里塞了些司马光给他弄来的种子。现在七八月了,其实很多东西不好种,不过鄞县那边气候好,搭个棚子应该能种活,拓宽一下食物种类也挺好。
连司马光家都如此,其他人更不必说。经方洪连番动作,《黄金国》爆发出比前两本书更高的热度。主角怎么样许多人都不关心,他们被那一次又一次的奇遇吸引了眼球,尤其是见过了那么多可以作为确凿证据的外邦人之后,他们感觉那个遍地黄金珠宝的“黄金国”是真正存在的。
还有,最后那两种粮食看起来真的很好吃啊!!!
为什么要详细描述它们的吃法!!!
为什么要描述它们的口感!!!
为什么要把众人吃着烤地瓜的陶醉表情画得那么惟妙惟肖!!!
一时之间,到处都在议论玉米和地瓜,甚至还有士子因为“玉米好吃还是地瓜好吃”这种问题莫名其妙地大打出手。国子学的胡瑗胡校长其实早早拿到了《黄金国》,不过他对这种书不太感冒,一直没看。直至国子学上下都开始讨论这书之后,胡校长才回家拿出书来从头到尾看了一遍。
看完之后,胡校长看着最后两幅玉米和地瓜的“全身照”,有些出神。他是从底下走过来的,最清楚粮食的产量对百姓来说意味着什么。
像江南这些地方是鱼米之乡,天灾再大也伤不了根本,别的地方可不一样,来点天灾**对许多人来说就是破家之痛。胡瑗记得自己曾在某地看到被亲生父母溺毙的婴儿——生下来养不起,养着就是全家一起死。这种情况在许多穷困的地方并不少见。
若是真能找到产量高、易栽种的新粮食,那真是造福百姓的大好事。朝廷的海船过去出海时不知有没有把异邦的粮种带回来试着种一种?哪怕找不到这传说般的玉米、红薯,找到有它一半好的作物也行。
胡校长想着想着,猛地回过神来。他合上书,看了眼封面上的“黄金国”三个字,心中感叹:果然是黄金国啊,连他这种年近六旬的人看着都生出点想要扬帆远航的豪情壮志来,难怪那些年轻人看了会那么激动。
胡校长到底没给学生们下禁令,默许了让他们继续讨论这令人怦然心动的“黄金国”。大宋的未来,是属于这些年轻人的!
作者有话要说:
王小雱:壮哉我大吃货国!
早上写得有点乱,稍稍修改了一下,么么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