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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对丁家绝口不提,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仿佛丁寻没有将他送入虎口,仿佛他从来不是丁府的管事,仿佛……从没认识过丁寻这个人。人前人后,把心里的伤口遮遮掩掩,偏偏每个人都看得到,看得清清楚楚。

可是,发生的一切一切是有所谓的对不对?只是你不肯说出来,倔强的嘴角抿出一条深深的纹路,欲言又止。是认了命,也就铁了心,铁了心的去忘记。

「来,先把药喝了,身上的药也该换了。」林文伦蹲下去解开他的衣衫,「估计再有个四五天,就不用喝药了。到时候,我带你向南走走,快入秋了,京城里凉。」

手中熟练地拆绷带换药,心里还在回想刚才宜兰的话:「你不知道,以前在丁府,虽然一天到晚忙得不可开交,五哥又时不时新纳什么男宠姬妾之类的。可有时候,十三哥笑得真是开心,像小孩似的满足又得意。你看现在。」不错,你看现在,他笑得多婉转。零零碎碎的心事挥之不去的往事让那深而黑的眼睛总是雾蒙蒙的,一红再红,就是不哭出来。

实在看不过去,忍不住呵斥几句,他就那样带着点委屈地看着你,还笑了笑,仿佛要讨好谁。

「我啊,昨天去客栈,有一对流落外地的父女在卖唱,衣裳褴褛的。我看他们唱得不错,干脆把他们招进来,给你解解闷也好。」

少言喝了药,将空碗放置在一边,低下头看着忙乱的林文伦,「林大哥,我该走了。」

林文伦有一瞬间的凝滞,很快又重新动作起来,好像没听见,「伤口结疤了,身上会痒,忍一忍就过去了。」

「林大哥。」

「够了!」林文伦把手中绷带一摔,垂头丧气地坐在地上,「七年前,本不应该放你走的,那时候我若是留下你……错过一次,我不想错过第二次。」

「林大哥,」少言的目光温和,可是坚定,于是林文伦知道无可挽回,大眼睛终究会再一次的离开,「林大哥,这不是你的错。」他的眼睛投向窗外,「我在丁家待得太久了,久得都忘了外面是什么样子的。而且,我不能……我不能就这样留在你身边,这对谁都不好,我要理清自己的心,给我时间让我来清理,好不好?」

林文伦发疯似地冲到京城外,惟见青山莽莽,一条空空荡荡的路延伸出去,不知指向何方。打开手中信笺,几个清秀的正楷小字墨迹犹新「此地一别,愿君善自珍重。」

将信笺看了又看,林文伦忽然下定了决心:大眼睛,天涯也好,海角也好,错过了一次,我不会错过第二次!

第十六章

日升月落,流光易逝,悄无声息之间,樱桃红了两度,芭蕉绿了两次。

养在深闺中的弱质娇女终于也长成了风姿绰约的美妇人。

两人在前鸣锣开道,四名亲兵紧随其后,护着一顶八抬大轿,两个身着水蓝罗裙的绮龄丫环,手中捧着方巾香扇等物分侍左右。路人见了这等阵仗,知道又是哪家官夫人出游,纷纷回避,生怕冲撞了官威。

行到林家客栈前,轿子落地,两名小丫环上前打开轿帘,扶出个云鬃花颜的美人来。在路人惊讶艳羡嫉妒的目光中,三个人袅袅婷婷地迈进了客栈的门,几个伙计跑上来要招呼,那美人理也不理,直接向后面走去了,伙计想拦又不敢。

穿过厅堂,到了后进一个小小院落前,美人吩咐道:「你们两个,在外面候着。」

「是,夫人!」两个小丫环微微弯腰,低眉顺眼地退后几步。

绕过照壁,宽敞的院落被一条鹅卵石小径分成两半。左面,开辟为练武场,地面用滚石夯实,平整如镜,四下里立着兵器架子,刀枪剑戟,斧樾勾叉,森寒夺目。右面,却是一湾清浅水塘。

美人手帕掩口,细细地咳了两声,突然放开嗓子喊道:「姓林的,我来了。」

「堂堂二品诰命夫人,这样大呼小叫成何体统?」

美人冷笑着,推开门走了进去,「你也知道体统,当年你把我像颗皮球一样扔来扔去时怎么想不到?」

「事急从权。」桌后人冷冷抛过来四个字,整张脸隐藏在昏暗里,双目炯炯,仿佛一头豹,警觉灵活地潜伏着,伺机而动,「还是说,你宁愿被乱刀分尸?」

美人气噎,牙根发痒,偏这个人皮粗r_ou_厚,拿话刺他两下,他也是不痛不痒。无可奈何之下,择了张椅子坐了,大度地说:「算了,我来也不是和你斗嘴的。」

林文伦看着她跷起的二郎腿,皱眉道:「是不是女孩子一成亲,马上就变得不知羞涩为何物?坐得像个男人,你那个平西王的丈夫呢?」

「他啊,」美人像赶蚊子一样挥挥手,「又和朋友出巡了,说什么治军,我看是花天酒地才是真的。」

林文伦做不得声,夫妻间的事,他这个闲人c-h-a不上嘴,也无意如此。只是心下总有些惋惜,当年的宜兰,颇有几分江湖儿女的豪气,最向往的就是有朝一日能飞出这个金丝笼,饮酒仗剑江湖行,每次一提起这个来就兴致高昂,无限向往。可到后来到底挣不过,被丁家半卖半送地嫁入平西王府。成亲一年半,两人不过是认得出彼此的脸,名副其实的相敬如宾,官宦人家的夫妻,这一生也大抵就是如此了。

反倒是宜兰,明白林文伦在想什么,嗤笑道:「你别一副死人脸,我都不难过你难过个什么劲。现在不也挺好,没事时办个诗社,约一班人听听戏,比比谁的首饰多谁的漂亮。我今天来是想问你有没有十三哥的消息?你可别说没有,我好不容易出来一次。」

「有。」林文伦微笑,递过一张纸,颇有几分与有荣焉,「大眼睛的名头这两年是越来越响了,人人都称赞丁十三医术神乎其技,为人谦和,倾心结纳的人前仆后继。」

宜兰翻来覆去地看了几遍,似乎得到了某种满足,「谁会不喜欢十三哥,有本事又和气。如果我到江湖上去,不知道会怎么样?」

「你?」林文伦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凭你三脚猫的功夫闯荡江湖,不到两天就被人打回来了。」

宜兰啐了一口,也忍不住笑了,「对了林大哥,你说,十三哥他什么时候会回京城?」

「不知道,」林文伦支颐思虑,「他说要我给他时间,我给了时间,可这个时间是多久,却不是我能做得主的。」

两人相对无言,思绪万千,心头浮起各式各样的影子,微笑的少言、悲伤的的少言、英气勃发的的少言、精明干练的的少言,不约而同叹口气,既是无奈,也是思念。

「也真难为你,」宜兰注视着林文伦,语气中有几分不易察觉的悲悯,「这两年为他处处打点,怕他难过,怕他冷怕他饿,怕他急着赶路夜宿荒野,怕他被人觊觎。替他除去敌人,还不敢让他知道。」

林文伦听了她的话,「情之所钟,身不由己」这八个字险些便要出口,想想又觉得说这些有点r_ou_麻,便微笑着转移了话题。

杭州城内

收起银针,移除艾蒿,少言对立在床边的中年人道:「我已用曲针打通了老夫人的经脉,休养几天便无大碍,注意忌口。还有,暴伤脾郁伤肝,这些要特别小心,切勿大喜大悲。」

中年人连连应是,叫来家丁,「快带丁公子到客房好好休息,不得怠慢。」

少言先一步制止了他,「李老爷不必,我惯于清静,因此寄宿于城东铁槛寺,离此不过半个时辰的脚程。李老爷这番美意恕丁某无法领受。」

旁边一个二十来岁的年青人双眉一竖,喝道:「让你住李家是看得起你,让你随时候着,别不识抬举。」李老爷也是面带不豫之色。

世家子弟,难免傲气凌人,少言也不以为意,依然一派平和,「不敢,李老爷是前辈,在下岂有不敬之心。只是丁某不善应对,这才离群索居。况且,随身所带各种药材器具尚留在寺内,还请恕罪。」

李老爷见实在勉强不得,只得将少言送了出去,「丁公子,三日后,请再来府上一趟为家母复诊。」

「应当的。」

李家是地方大族,钱多地多,难免有倚势凌人之时,虽无大恶,到底也算不上积善之家,少言不愿居住于此。向李老爷抱拳告辞,扬长而去。

前脚回到铁槛寺,后脚就有李家的人流水般送来谢礼,绫罗绸缎各色美食,堆了半屋子,另附五百两诊金。少言拈起来大致看了几眼,微微一笑。其实李母的病不过是从年轻一点暗伤上来的,只要有略懂功夫的大夫,两三付药、几次针灸下去也就痊愈了,亏得李家巴巴地把他从岭南请回来。不过也难怪,富豪人家,总是娇贵一点,自己却是被盛名所累,千里奔波一场劳碌。留下五十两放入行囊,出门唤了两个脚夫,将另外的诊金及谢礼送到城中济慈堂去了。

办完这一切,又与寺中的住持相谈半晌,打了几次机锋,这才回到房中。净了面,和衣躺在床上,一时睡不着,索x_ing又起了身,坐在窗下盯外面两棵松柏出神。

这两年来,东观日出,西登华山,南眺黄河,北踏大漠,整个神州大地被他游了十之八九。

可无论走到哪里,一颗心却总是不能平静,有些东西一直梗在胸口,再优美的风景,在眼里都带了一点遗憾。是什么,他隐隐知道,却不愿去细想。午夜梦回,其实不只是文人笔下的形容,那种滋味真的是尝怕了。

虽然已经决定忘记,可是也明白「忘记」两个字说起来不过是上下嘴唇轻轻一碰,真要做到却是千难万难。或许,如果能轻易就能忘记,只是因为还不够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