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亡国后我嫁给了泥腿子

第147章

夜幕辽阔,疏星几颗。

一男一女在泥墙下长久地对峙着。夜风吹动墙缝里的野草,线影在地上摇曳,两个活人的影子却如山峰一般稳固。

李鹊的手指扣在弩/弓上,随时都准备着松开弓弦。

他盯着墙角的小猢,开口道:“你想和谁报信?”

“……你在说什么?”小猢慢腾腾地站了起来,神情自然,“这不是烟花吗?”

李鹊讽刺地勾了勾嘴角:“半夜三更,跑出来放烟火?”

“半夜三更,你不是也跟着我出来了么?”小猢反问。

“你没命的时候也这么牙尖嘴利吗?”

“我就是死了也比不上你牙尖嘴利,毕竟你是雀——”

小猢话音未落,李鹊沉下脸,用抬起的弩/弓打断了她的话。

“……这不是你能叫的名字。”

小猢看着对准自己的箭簇,说:“甄雀兄,你是不是疑心太重了?昨日我们还并肩作战,今日你就把弩/弓对准我,你对所有人都这么绝情吗?”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李鹊不为所动,闪着寒光的箭镞稳稳地对着小猢的胸口,“你想和谁报信?”

“我说过了,我只是睡不着起来放烟火。”小猢不慌不忙道,她的眼眸在黑夜中闪着幽幽的光,让人想起林中小鹿机灵的光彩。“你放过烟火吗?要是没放过,我们可以一起——”

小猢再次飞身,避过一支擦着她的脸颊飞过的弩/箭。

箭矢深深地『插』进泥墙。

小猢脸上的散漫终于隐去。

“你这样的身手,只是采『药』女?”李鹊嘲讽道。

“采『药』女每天登山爬树还要下峭壁,身手好一点又怎么了?”

“那么山体崩落处的火/『药』,你又要怎么解释?”

“……什么火/『药』?”

“从山上崩落下来的岩石,带着爆炸产生后的火/『药』灰。”李鹊盯着她的眼睛,缓缓道,“那根本不是自然产生的山崩,是有人提前埋下火/『药』,制造了一出假山崩。”

他目不转睛,小猢也毫不避让地同他对视。

“为了什么?”

“是啊,为了什么?”李鹊握着□□,慢慢向她靠近,“你能告诉我,这人大费周章,是为了什么吗?”

“既然知道我身份不明,你还敢单刀赴会?就不怕我身边还有埋伏?”

李鹊一眼看破她的虚张声势,冷笑道:“你要是有埋伏,还用得着发信号联络别人吗?”

“所以你不用借刀杀人了?”小猢面『露』讽刺,“我还以为,你只会背后捅人呢。”

“自己背后大开,就别怪敌人抓住空子。更何况——捅你的也不是我,和我有什么关系。”

“你是不是故意闪开的——你自己心里清楚。”

小猢的语速慢了下来,像是一个字一个字地往外吐。李鹊激发出来的凶狠正在覆盖那双看似灵动天真的眸子。

“你一个人出来的?你那力大无比的好哥哥呢?”

“杀鸡焉用宰牛刀?”

“鸡?”小猢笑了笑,“老子可不是鸡。”

她脸上一闪而过的散漫神『色』和熟悉的自称让李鹊不由一愣。

小猢抓住那一瞬间的松懈,猛地朝他冲来。

李鹊下意识松开手指,弩/箭猛地向着小猢『射』出。小猢像是早已预料到他的行动,在弩/箭出弓的那一刻就向着他脚边扑了过去。

弩/箭从半空飞过。

小猢捉住了李鹊的脚踝,一把带着身体余温的匕首『插』入了他的小腿肚里,李鹊下盘一软,措手不及仰摔下去。

比疼痛更快上头的是愤怒,李鹊对出现在他上方的小猢怒目而视:他这辈子迟早要死在对裤/裆的松懈上!

小猢一膝盖撞在李鹊的小腹,紧接着朝他面孔刺出手里的匕首!

匕首被人握住了。

鲜血泉涌而出。

一点一滴,落在红『色』的凹坑里,再顺着颧骨流下。

小猢诧异地看着本该因疼痛蜷缩起来的男人。

李鹊眨也不眨地盯着她,细长的眼眸里盛着尖锐的阴冷。

“脸上的伤,也是你自己弄的?”他问,“……为什么?”

“当然是为了比脸更重要的东西。”

小猢暗中使力,匕首却在半空落不下来。

两人旗鼓相当,谁也没法压过对方的力量逆转局势。

“你占了我的便宜。”小猢咧嘴笑道,“如果我没受伤,你根本不是我一合之敌。”

“笑话。”李鹊挑了挑嘴角,“等你用不着在裙子里藏暗器的时候再来说这话吧。”

“我在哪儿藏暗器,你管得着吗?”小猢也『露』出冷笑。

“身为女子,你难道不会感到羞耻吗?”

“我是男是女,会不会羞耻——和你又有什么关系?”小猢抬高膝盖,用力向下撞去。

李鹊情急之下,用双腿夹住了她的膝盖。

膝盖感受到的热源让小猢脸『色』一变。

“同样的下三滥招数,用第二次就不管用了。”李鹊说。

“下三滥?你有资格说别人吗?”

小猢腾出按着李鹊肩膀的左手,并拢成刀往他喉咙劈去。

李鹊也用另一只手抵挡阻拦。

两人你来我往十几招,优劣互换数次,地上洒满鲜血。

李鹊的双手都是血,小猢的后背也浸满血迹。

两人都气喘吁吁。

趁小猢气息不稳的时候,李鹊一脚蹬开身上的少女,高声朝客栈院内叫道:“二——”

“咻——”

信号弹升空的尖利声响让他下意识抬头往天空望去,然而夜空一片风平浪静,没有什么升空的火光。

有诈!

李鹊回过神,一记直拳已经砸上他的面颊。

坚硬的指骨让他眼冒金星,无法自控地摔倒出去。

铁锈的滋味在他舌尖蔓延开来。

小猢正要举着匕首趁胜追击,后门被人猛地撞开,有人跑了出来。

“住手!”

沈珠曦一路小跑到李鹊身边,身后跟着大个头的李鹍。她扶起一身是血的李鹊,惊慌地看着不远处同样一身是血的小猢。

李鹊在单独行动之前,已经叫李鹍埋伏在后边听他号令,沈珠曦担心他们的安危,也跟着李鹍行动。

李鹊刚刚那声未说完的呼唤,让潜伏多时的沈珠曦和李鹍都忍不住冲了出来。

虽然两人身上都是血,但小猢像是伤得更重,沈珠曦看过她背后的伤口,现在她的样子,明显是后背的伤口完全撕裂了,鲜血浸透她后背的衣裳,再顺着袖口,一滴一滴落到地上。

李鹊掌心也是深深的一条伤口。

地上都是这两人的血。

两人都触目惊心到沈珠曦一时不知该先对哪人开口。

“你!欺负弟弟!”李鹍气得胳膊上的肌肉完全鼓了起来,他捏着拳头朝小猢走了过去,“欺负回来,我要!”

“二哥!别去——”李鹊咽下口中的鲜血。

李鹍闻言停下脚步,不解地回头看着李鹊。

“听你三弟的没错,不想死就别过来。”小猢说。

她的右手按着腰带下的一处,用虚浮的脚步朝巷中的黑暗慢慢退去。

“……多谢你的簪子,第一次有人为我挽发。”她看着人群中的沈珠曦,说,“定海寨还会继续对你们下手,不想死的话,就走一线天离开颍州。”

话一说完,她就消失在了巷道的黑暗里。

李鹊扶着沈珠曦站了起来,他拿过她手里的灯笼,一瘸一瘸地走到巷口,身后留下一串小腿流下的血迹。

举高的灯笼照亮巷道里的黑暗,一双鼠目伴随着唧唧的叫声消失在墙角,两通的巷子里空无一人。

“……跑了。”李鹊冷声道。

“雀儿,你的伤要不要紧?雕儿,你去把马牵来,我们这就去医馆——”

“不要牵马,直接带马车来。”李鹊说,“我们现在就走。”

“可你身上的伤还没处理!”沈珠曦惊道。

李鹊瘸着走了回来,小腿肚上的伤还在流血。

“死不了。”他说,“她把我们引来茭县,必然有所图谋。我们必须马上离开这里。”

沈珠曦拗不过他,只能向客栈借了烈酒和纱布,在马车里给他做了紧急处理。

她出宫前,连阳春水都没碰过,现在却能眼不眨心不跳地往血肉外翻的伤口上倾倒烈酒了——

李鹊紧咬嘴唇,一声不吭,瘦削的十指却死死攥紧了身下的软垫。

沈珠曦尽可能利落地给他做了处理后,用干净的纱布一圈圈将他受伤的小腿肚和手掌心紧紧缠了起来。

如今,她是再也不会说什么非礼勿视了。

虽然没有血缘,但雕和雀比她血亲弟弟更像亲弟弟,沈珠曦不知不觉就担起了长姐的责任——尽管李鹍比她还大几岁。

做完这一切后,她的双手沾满李鹊的血。车上本就条件匮乏,如今是连茶壶也没有了,茶水只能临时装在陶土罐里。

她一边用陶土罐里的茶水洗手,一边联想起前两日因为给人脑袋开瓢而失去的粉青釉茶壶。

她到底怎么想的,竟然在那一刻拿起茶壶朝人砸了过去?

以前读的书都白读了吗?

粉青釉茶壶多贵呀,就这么白白砸碎了,她为什么不拿搁地上的脚凳呢?现在粉青釉茶壶没了,她上哪儿再去找一个成『色』良好,光泽艳丽的茶壶来给自己泡茶?

她再也不想发生这样的事了!

干脆让李鹊给她在铁匠铺订做一个铁制的茶壶外衣吧?

李鹍驾着车行新买的马车,在给了城门守卫一大笔银子后,从开出一条刚好够马车通过的缝隙里出了城。

远处天『色』混沌,月『色』已经黯淡,太阳还未东升,暗沉而高耸的群山托着将明未明的苍穹,远处的地平线上模糊不清的一团黑暗,像是暗中潜伏的血盆大口。

年轻力壮的李鹃五世迈着矫健的步伐哒哒哒地走在起伏不平的道路上。

李鹍手拿马鞭,独自坐在门外驾车。

“走哪条道啊这么多道?”他望着前方的三岔口道。

马车门大开着,既为避嫌,也为第一时间掌握事态。李鹊靠在软枕上,眯眼看着前方的夜『色』,毫不犹豫道:“走左边。”

“左边是去一线天吗?”沈珠曦问。

“不是。”

沈珠曦看着李鹊脸上的坚定,咽下了口中的劝说。

说到底,他还是不信小猢,而她也没有把握,小猢所说的一线天就是正确的路。

既然并无把握,她又怎么能说服李鹊改道转走一线天?

虽然她并未开口,李鹊仍然看出了她的犹疑,主动说道:“一线天是个峡谷,曾有许多马车失事的历史,我们对山路并不熟悉,冒夜走一线天太过危险。另一条路人烟罕至,需要翻山越岭,最适合心怀歹意之人埋伏围堵。走左边是官道,出城后三十里就有官驿,我们明晚就在官驿落脚。”

沈珠曦还是对小猢的话耿耿于怀。

出于第六感,她想走一线天,但是第六感是没法说服人的,她小心翼翼道:“我觉得……小猢可能没骗人。”

“我不信她。”李鹊的脸『色』冷了下来。

似乎是意识到自己的语气太过冷硬,李鹊朝她看来,眼神软化不少。

“嫂子若是想走一线天,走一线天也可以的。”

“算了,就走官道。”沈珠曦犹豫片刻后,还是摇了摇头,“你说的也有道理。也许是我太容易相信人了吧……”

“这是嫂子的优点。”李鹊说,“因为嫂子总是真心待人,所以才会有那么多人喜爱嫂子。”

“真的吗?”沈珠曦闻言绽出惊喜的笑容,“都有谁喜爱我?”

“大哥喜爱你,二哥喜爱你……我自然也是一样。”李鹊笑道,“还有鱼头镇和其他地方的街坊邻居,但凡是了解嫂子的,都会发自内心地喜爱嫂子。”

就像喜欢甜蜜的饴糖,喜欢雨后的蓝天,喜欢『毛』茸茸的小狗一样,这种喜爱,是情不自禁的。

人天生就会喜爱美好的东西。

“嫂子能遇到大哥真好。”他说。

“为什么这么说?”沈珠曦不解。

“因为普天之下能配得上你的,”他说,“只有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