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天池的苏醒在卢家引起了轩然大波。
卢母立刻责承儿子:“卢越,还不赶紧把我的好媳妇找回来呢?”
卢越却只是抱着头,沉默不语。
琛儿看着自己的手,叹息了又叹息,也不说话。纪天池失忆了,这是她怎么也没有想到的。两年里,她设想了无数个天池苏醒的情形,连梦里也梦见天池醒来,握着她的手喊琛儿。
事实上,她从来都不觉得天池真的离开了她。每当有风的日子,卢琛儿都会点亮一盏灯,对着茫茫夜空轻轻地喊:纪姐姐,纪姐姐。
天池是爱灯的。天池说过,每一盏灯后都是一个家庭,最幸福的事,莫过于点亮一盏灯,等她所爱的人回来。然而,她始终没有等来她爱的人,于是她心灰了,甚至一度试图熄灭自己生命的灯。是琛儿把她拉了回来。
两年中,琛儿一直细心地为天池拧亮她床头的那盏灯,她坚信,那灯光,一定会告诉天池知道,她在等她,等着她回来。
如今,天池的梦魂终于归来了。可是,她却失忆了,忘记了过去,忘记了曾经的婚姻,忘了自己的哥哥。所幸,她还不曾忘记自己,卢琛儿。
琛儿不知道该悲哀还是庆幸,程之方医生说过,这种忘记,其实是一种自我保护意识。天池所忘记的,都是与感情有关的人和事,这是因为那些人事曾经带给她深深的痛苦,并且构成了她当年蹈水自沉的直接原因,所以,她忘记了它们,这就叫做选择性失忆。
琛儿对程之方有些不满。天池睡了整整两年,连医生都已经放弃,却又奇迹般地“活”了过来,大家都说这是她的功劳,她为了谦虚,拱手说了句“是程医生的本事”。不料程之方真当成一句大实话了,从此处处以恩公自居,跟随在天池身前身后,直把她当成他的专属了。琛儿看得很是生气,却又无可奈何,毕竟,是卢家对不起天池在先,总不能因为卢家休了天池,就不许别的男人对天池动心了吧?何况,在天池的记忆里,已经根本没有了哥哥卢越的位置,她就更没有理由阻止99lib•net程之方对天池的追求和“垄断”了。
而且程之方还说,既然天池不记得卢越,就说明她的潜意识仍在抗拒这一段回忆,那么还是不要刺激她的好,免得病情复发。琛儿对这个理论表示怀疑,认为是老程的私心,却也只能听从,程之方是心理医生,专业人士,不听他的,又能怎么办?谁又敢冒让天池病发的险呢?因此不管她怎么心疼哥哥,却也只有一言不发。
最后,还是许峰出来打圆场:“妈,是这样的,纪天池刚刚醒,很多事都一下子想不起来。医生说她需要休息一段时间,慢慢适应,不方便见客。”
“客?我是她婆婆。”卢母不悦。
“是前婆婆。”琛儿提醒,“妈妈,纪姐姐已经把哥哥忘了,根本不记得自己结过婚又离了婚。你们突然一大家子出现在她面前,又是丈夫又是婆婆的,她会受不了的。”
“忘了?”卢母失色,“天池会把我忘了?我不信。她那么乖,那么孝顺,怎么会把我忘了?”
“那您要不要赌一把?看看天池会不会跟你来个悲喜相逢,然后激动过度晕过去再一睡不醒?”琛儿没好气地抢白。
卢母更不高兴:“你这是什么态度?这样跟你妈说话!”
“可是真话。”琛儿悲哀地说,眼睛里已经有了泪,“妈,您别忘了,是我们家对不起天池在先,是哥哥把她害成这样子,既然她好不容易把哥哥忘了,我们有什么脸再去提醒她记得?”
“那你就不想她和你哥和好?”
“没有人比我更希望纪姐姐会做我嫂子。是哥哥不珍惜她,和她离婚,才让她投了海,导致大脑进水,变成植物人的……”眼泪流下来,琛儿的声音哽咽,“纪姐姐的醒,等于是重活了一次。她已经把过去全忘了,谁又敢提醒她呢?谁敢保证如果她记起来以前的事,会不会又悲剧重演?”
卢母呆了半晌,缓缓地问:“那么,她有没有说过,当年她投海之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琛儿摇头:“她说不记得了。”
卢母叹了口气,下死眼地瞪了儿子半晌,咬着牙骂:“都是你这个不争气的。”
卢越低着头,把脸埋在手里,自始至终不说一句话。他的心底,反复辗转着两个字:天池,天池,天池……
天池。卢越一直都记得第一次见到天池的情形。
就在这屋子里,三伏天,全家人都出去了,他自己在家弹吉他,裸着上身,狼嚎虎啸地过瘾。忽然门铃响,开了门,就见到天池。眉目清秀,亭亭玉立,面对卢越的衣冠不整,也如面对一位正装绅士,不卑不亢,笑容婉约。她是来找琛儿的。
那是他们第一次见面,但是他知道她是谁,她也知道他是谁。她说:“我是纪天池,你是卢越。”非常地笃定自信。
事隔多年,卢越仍然清晰地记得当时纪天池那个清淡如水的笑容,那笑容,已经刻骨铭心,永志不忘。
纪天池并不漂亮,但是卢越仍然深深惊艳,是她叫他第一次知道,为什么女儿是水做的骨肉。
冷水。
流动而清澈。
虽沉静无言,却瞬息万变。
他从此开始了苦苦的追求,终于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和天池领了结婚证,拍了结婚照,甚至连新房都装修好了。然而就在行婚礼前,一番猜疑和一次外遇使他们劳燕分飞……
卢越恨呀。他恨那些阳错阴差,更恨自己的愚鲁狭隘。如果生命可以重来,他一定不会那么傻,那么残忍。他会好好地珍惜天池,握着她的手,一分钟也不松开,直到与她白头偕老。可是,天池会给他这个机会么?上帝会给他这种幸福吗?
如果生命可以重来。琛儿说,天池的醒,等于是重新活了一次。天池重活了,自己呢?自己可不可以挥别往事的阴影,重新活一次?
一时屋子里沉寂下来,只听得卢越压抑的叹息声,除此之外,更无一些声响。许峰不忍,走过来拍拍卢越的肩:“越哥,你也别太难过了,程医生说天池会一天天好起来的,你们的事,未必没有希望。”
卢越终于抬起头来,下定决心似地说:“琛儿,替我约一下老程,我想和他聊聊。”
程之方这会儿正在天池家里,一边替她削苹果,一边百般安慰:“能醒过来就是最大的成功,你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有多伟大。记不记得过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创造未来。几千几万个植物人中才有一个醒来的特例,很多记者都要采访你呢。不过我替你挡驾了,怕你应付不来。”
“程医生,谢谢你。”天池诚心诚意地说。
叫他“程医生”,何其疏远有礼。程之方摇头:“这句话,从你醒来到今天,几乎每次见面都要重复十几次。但是你明知道,我想听的不是这句。”
天池低下头,觉得茫然。程之方是个好医生,他永远都是那么从容,安详,像一道微风。人们说“如沐春风”,指的,就是这种人吧?
在程医生的辅导下,天池已经渐渐想起许多事,包括——程之方是谁。程之方是天池的老朋友了,怎样认识的已经想不起来,但是,他知道自己许多事,自己,也好像很了解他。他是个心理医生,单身,开一家规模虽小名气却大的心理诊所,前途无量。最重要的,是他对自己有好感,超乎寻常的好感。是因为这份好感才使他守候自己这么多年,在大家都对她绝望了的时候,他却仍不放弃,无怨无悔地等着自己醒来。换言之,他爱自己。他用一种独特的方式,在向她求爱。
即使是睡了七百多个日子,即使神智还不能恢复到睡前那样清明敏捷,天池也仍然可以清楚地了解,程之方对自己的一往情深。她努力地回想她与他相处的点点滴滴,但是始终想不起来自己以前是否对他有过什么承诺。她试探地问:“我听琛儿说,你和她哥哥是大学同学?”
程之方一愣,淡淡地说:“同校不同系。”
“怎么从来没听你提起过?”
“点头之交而已。”程之方掩饰地答,把苹果和药碗一起递给天池,“也不是很熟——来,你该吃药了。”
天池苦笑:“吃药,吃药,每个人见到我都叫我吃药,好像我是只药罐子,除了吃药什么事也不用做。”
“谁说的?明天不是约了老师来教你画国画吗?”程之方坐过来,搂住天池的肩,“学到哪一节了?”
天池本能地向旁边一让,程之方意识到自己的失礼,不禁郝然。他并不是存心要轻薄她,这两年来,天池沉睡不醒,他替她喂水喂药,都是这样一手抱起她的肩,一手端药碗的,早已将这个动作做得熟极而流。但是眼前的天池,活色生香,再不是那个睡在梦里任他“摆布”的植物人了。
程之方松开手,说:“对不起。”
“是我对不起你。”天池伸出手去,主动拉住程之方的手,正色说,“给我时间,我会考虑。”
老程立刻就感动了。
他凝视着这个令她死心塌地的女子,这就是天池了,她苍白、柔弱、敏感而矜持,即使她大病初愈,即使她忘记许多事,即使她并不真正记得程之方这个人,但是她仍然善解人意地体贴着身边每一个人。
程之方从不后悔自己的决定和等待。
“我等你。”他笃定而辛酸地说,“我会等到你心甘情愿地对我说你愿意。这些年,我一直等你醒来,于绝望中寻找希望,都没有嫌长过。也不在乎再等这几个月了。”
天池的眼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哽咽:“我……”恨不得立时三刻便答应了他的求婚,这便戴上花环挽着他踏上红地毯去,报了他为她守望两年的救命之恩。程之方对她,实在没有话说,堪称“仁至义尽”四个字。若不嫁他,简直没良心,天理也不容的。况且,她如今无财无势,甚至连记忆也无,除了以身相许,又何以相报?
然而窗下那陌生男人的影子在脑海中一闪而过,就像一把横空出现的锁,让她把要说的话又关在口中了,只剩得最苍白的一句:“谢谢你。”
程之方微微有一点失望,正想再说点什么,手机却不识时务地响起来,打电话给他的,正是他最不想见的那个人——他的情敌、大学同学、“点头之交”的至交好友,天池的前夫,琛儿的哥哥,卢越!
大连港湾街四号有一家“水无忧”茶苑,是天池与琛儿这班朋友的老地方。
还能清楚地记得,天池出事后,他们在这里的最后一次见面。
就在这张桌子旁。琛儿,卢越,程之方,还有吴舟——是的,吴舟,那个让天池刻骨铭心地爱了十几年,更叫卢越咬牙切齿地恨了千万次的名字——四个人以茶当酒,互剖心迹,吴舟终于从琛儿口中清清楚楚地了解了天池的心意,而程之方则当着所有人面明明白白地第一次表白心志:“我爱上了天池!我要等天池醒来,等待她的第二次生命。她的前世我无缘参与,但是她的来生,我将预订。”
有什么比当着一个男人的面说自己爱上了他的老婆,更让这个男人生不如死的?
然而卢越竟无权反对。甚至连生气都不能。
不但不能,今天还要低声下气地向这个人请求,请他允许自己再见自己老婆一面。
只为,自己的身份已不再是丈夫,而只是“前夫”。
前夫,多么刺心的名词!自己当初为什么,要那样小肚鸡肠歇斯底里地嫉妒和中伤,要以寻花问柳加倍的背叛作为婚姻的报复,要那样轻易地放弃了丈夫的名份,要苦苦非难、冷落、疏离、直至将天池逼得投海?如果生命可以重来,如果生命可以重来……
卢越沉默地喝着熟悉的普洱,浓茶如酒,化作相思泪。曾几何时,他与程之方情同手足,无话不谈。然而自从天池溺水,他们就反面成仇,虽然鸡犬之声相闻,而老死不相往来。今天,这对老同学、老朋友,终于又见面了。又是这个地方,又是这些人,只要把吴舟换作许峰,就可以回到两年前。而程之方曾在这里发过的那句誓,也焕然重新,回响在每个人的耳边,斩钉截铁,不容忘记。
——“我要等天池醒来,等待她的第二次生命。她的前世我无缘参与,但是她的来生,我将预订。”
即使生命重来,也是属于程之方,而不是卢越,是吗?
卢越一杯接一杯地喝着茶,分明是把茶当成了酒,越喝眼睛越红,只觉满腹话语,却一句也说不出来。
琛儿陪坐一旁,看到哥哥满面于思,少不得替他说出心里话:“老程,我想安排哥哥和纪姐姐见面,没问题吧?”
“这个我也说不准。”程之方谨慎地斟酌着词句,“不过她刚刚醒来,神智还不能完全恢复到发病以前,我个人的意见是还是不要刺激她的好。”
卢越不耐:“老程,你就不要打官腔了。你就直说让我不要见她好了,何必这么咬文嚼字的。”
程之方咳了一声,不说话。
琛儿偷偷瞪了程之方一眼,却只得陪笑说:“纪姐姐刚醒过来时,连你也不记得,后来还不是慢慢想起来了?说不定她见了我哥,也会一点点想起来,也许对她的康复还有好处呢。”
“这是两回事。”程之方苦笑,“她记得我,是因为我从来没有给她带来过任何痛苦。事实上,不仅是痛苦,是我根99lib.net本没给她留下任何印象。所以,她反而会对我有印象。”
“医生,你在说绕口令儿?”
“差不多,因祸得福吧。简单说吧,就是她不在乎我,既不在乎记得我,也不在乎忘记我,所以,很偶然地,她记得了。而且,她病的日子,我一直在她身边罗罗嗦嗦地,每天给她读报,和她聊天,在她的潜意识里埋下了很深的影子,所以,她才会对我有印象。而你哥,还有那个欠过她一条命的吴舟,她却都忘得干干净净的,这是因为他们曾经让她痛苦。”
“欠过她一条命的吴舟”,多好的形容。唉,到底是谁欠了谁一条命呢?这世上的爱情,永远是一个人亏欠另一个人,少有两相情愿平分秋色的。然而弄到像吴舟与天池这样,要以生命做抵押来坚守爱情的纯粹,也堪为旷世奇缘了。天池与吴舟的恩怨,真是说三天三夜也说不清。也许,哥哥从一开始,就是个介入者;更也许,自己当初,根本就不该撮合哥哥和天池相恋。
琛儿叹息:“我明白了,你的意思是,她拒绝所有痛苦的记忆,所以,所有让她痛苦的人和事她都忘了,记得的,反而是一些不关痛痒的故人故事。”
“不关痛痒。呵呵。”程之方再次苦笑,咳了一声,“总而言之,所有曾经给她带来情感伤害的记忆,她都潜意识地回避了,这就是选择性失忆的典型特征。”
“那么要不要紧呢?”琛儿问,“电视剧里常常会有这样的情节,通常患了失忆症的人,她的亲人和朋友就要想方设法,帮她找回记忆,让她重新记起以前的事,这样,她的病才会完全好,她才真正成为一个正常人。”
“这是个角度问题。站在心理医生的角度上,每个人都有或轻或重的心理疾病,失忆症只是其中较为明显的一种。我们普通人,有时候也会下意识地忘记一切事情,也会主动地选择失忆,这其实不能算是一种病。对于患者不愿意保留的记忆,忘记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因为既然她选择失忆,就说明她不愿意面对这段回忆,那么强行让她重新记起来,对她的心理上来说是一次新的伤害,那又何必呢?尤其像天池这样的例子,生性敏感,又久病初愈,太刺激她,很难预料会发生什么样的后果。所以,还是尊重她的本能意志,让她自由选择记起或者忘记,让一切顺其自然为好。”
琛儿无奈地和哥哥对视了一眼。这老程兜来绕去,归根结底其实就是一句话:不让卢越见天池。
卢越苦苦一笑,将一杯酽酽的普洱一饮而尽,黯然说:“老程,我没话可说,你好好对天池吧。”说罢,起身便走,摇摇晃晃地走下楼去。
琛儿看着哥哥的背影,深深叹气。她知道,哥哥一定又是去酒吧寻醉了。自从纪天池沉睡后,哥哥就一直是这副样子,永远在半醉半醒间,即使不喝酒的时候,也失魂落魄,这两年来她也把这个样儿看惯了。可是如今天池醒了,哥哥却只有更伤心,又令她不禁心疼起来。
她回过头,问程之方:“老程,说实话吧,你是不是根本不想天池恢复记忆?”
天池的故事上了报,朋友们很快闻风而至,笑容丰富,眼神好奇,兼且问题多多——
“你在睡着的时候,会不会做梦?”
“是不是觉得自己经过一条很黑很长的通道?电视里起死回生的人都是那样说。”
“你还记得我吗?看到熟悉的东西会不会觉得不适应?你说话的能力可好?”
琛儿深觉扰攘,叮嘱核桃以后谢绝来宾。如果真是朋友,不会在这个时间锦上添花,她和纪天池,都不需要这样的热闹。
但是天池倒并不反感,她渴望听到人声,即使那些对话使她发窘,也在所不惜。只是与现实世界隔阂两年,再回到人群中,颇觉吃力,听力视力都有些不够用,口才更是迟钝。
琛儿安慰她:“以前你也不是一个伶牙俐齿的人,你通常都很沉默。”
“我生病以前……”天池央求,“琛儿,多说一些我以前的事给我听。”
“大学时,我们睡上下床,可是夜里我常常会爬到下铺来和你同住……”
“这个我有印象。”天池微笑,“还有呢?”
“以前你最喜欢的饮料是咖啡,而我喜欢冰淇淋,一黑一白,一冷一热。我哥哥开玩笑,给你起个英文名字叫‘哥伦比亚’,叫我‘哈根达斯’,说我们两个合起来就是‘卡布奇诺’……”
天池诧异:“是饮料吗?我怎么记得应该是‘唐诗’、‘宋词’?”
“你记岔了。那个绰号也有,不过是许峰取的。他说你凄婉清丽像一首词,而我香艳玲珑是一首诗。真肉麻。”
天池笑起来:“那个时候,我们多么容易快乐。”
快乐?琛儿摇头,不是的,不是那么容易的,在她记忆里,几乎没有见过天池真正快乐,也许刚刚结婚时有过,然而,那又是多么短暂。她有些叹息,天池不记得她哥哥是谁,她对卢越没有印象,提起他来毫无反应。
天池接着说:“你好像不喜欢说我们工作以后的事情,一回忆就往学生时代说起,好像患失忆症的人不是我,倒是你。”
“这便是老的象征。”琛儿自嘲,“老人都记得清楚发生在很久以前的事,昨天早晨吃什么倒未必记得。”
“这样说来,其实每个人都患失忆症,不过是程度深浅不同而已。”
“你如果肯这样想就最好。”很明显琛儿不欲多谈,“其实过去的事都已经过去,想起来就想起来,想不起来就想不起来,何必勉强。”
“你是说,应该节哀顺变,把往事当成先人那样埋葬?”
“差不多意思。”琛儿结束这次谈话,“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中国有很多俗语都具备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功能,随时随地拿出来一句,都可以当作文章结尾,起到画龙点睛或者画蛇添足的作用。
天池决定自己去找答案。
她翻开抽屉,希望找到类似旧日记或者电话簿那样的东西。但是她只找到一叠信,装订成一本书的模样,扉页上写着《点绛唇》,明明是自己的笔迹,可是内容非诗非文,一句也看不懂。其中有这样一段:
“吴舟哥哥,你终于永远走出了我的视线,连背影也不再留下。从今以后,在你春风沉醉的晚上,我是你的谁?而当我秋月独凭的窗前,你又是我的谁?
伦敦的雾隔绝了我的视线,我甚至不能算你生命中一个过客,生活里一抹点缀,而只是你偶然抬头目光尽处的一缕轻烟罢了。而我,又多么渴望做一缕烟,永远追随你,陪伴你,地老天荒……”
这算什么?是她的摘抄笔记?是哪部小说里的对白?还是,她以前曾经爱过一个叫作吴舟的男子,所以给他写了这许多发不出来的信?如果是这样,那么这个吴舟后来去哪里了呢?伦敦吗?他究竟和自己有过什么样的故事?又会不会就是站在楼下的那个人?
那个男人几乎成了一道风景,一幅图画——而且是静物画。不知为什么,每次看到他,天池的心上就好像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似的,有隐隐的刺痛感。他是谁?为什么如此忧伤?天池本能地觉得,那个男人似乎与自己有关。他是不是从自己梦里出来的人呢?
暮色自窗外跌落下来,天池抱着膝坐在窗下,苦苦地搜觅着记忆深处。有一根针,在那里轻轻地刺痛着她,使她觉得沧桑和难言的苦楚,可是,她只是想不起来。她对这个男人毫无印象,她对爱情毫无印象。
记忆里充斥着许多纷杂的影像和声音,但她不能将它们理清,就好像一整间图书馆的借书卡被翻倒出来,堆叠在一起无法归位。那个窗下的男人,也是其中的一张卡片吧?他看起来是这样亲切,有种刻骨铭心的熟悉。
天池对自己说,等他下一次来的时候,她一定要下楼跟他打个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