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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6节 在侧厅里

“虽然他没有结婚,但他和一个年轻的俄罗斯女人同居。”,埃玛女士拿起她的第四杯自由古巴,“你们该直接问问我的——这是个真实性颇高的传闻?噢,听说那个女人叫莎拉波娃,一个性感又常见的名字。”,她喝了口酒,摇摇头,“现在她该伤心了?”

“天主教徒不是反对未婚同居的么?”,塔芙妮有些吃惊,“而我还听说他是一个相当忠诚的传统教徒?”,她看了一眼埃玛女士——因此我们知道她的消息来源于何处。

“爱情总是胜过一切的。”,埃玛笑着解释道,“虔诚永远都是在惩罚别人的时候表现得最为彻底——这是很普遍的逻辑。”

“他的邮差事业似乎前景暗淡,”,克卢先生面无表情地说道,“他去向约翰先生勒索一些钱——以他弟弟的事为要挟的理由,也不见得有多么奇怪?”

“我当时就确定那是张支票!”,普雷斯曼说道——他也喝了不少酒,“现在不是也证实了。”,他看了我们的黑人探长一眼。

卡尔对此感到很诧异,他有些生气地质问道:

“谁将这消息传出去的?”

他将目光投向埃玛女士——她是个聪明人,当然知道这目光的含义:

“呵,很多人都喜欢看热闹的?只怪你们的戒严工作做得不牢。”,她略带讽刺地说道,“至少我,也可以为了拿一杯酒而自由进出,我可在一路上看到了不少的熟人——他们也都拿着酒杯?”

这理由合情合理,卡尔似乎是没话可说了。

但埃玛女士却不肯就此罢休,她接着说道:

“况且,他们也只是看到有张支票——那上面的金额,以及‘约翰·贝恩斯’的漂亮签名,也还只是在他们的猜测中?而卡尔探长刚刚的肯定语气,倒正好中了普雷斯曼的圈套了。”

实际上,她也没有看到支票上的内容——她只是想借此对卡尔刚刚的目光展开报复。

卡尔听到这些,反而不再生气了。他笑着对埃玛女士说道:

“这确实是个精彩的圈套?下面该开始我们的问询了。”

现在在侧厅里的,有以下这么几位:

文泽尔、塔芙妮、艾米、卡尔探长、罗特探长——除了我们的女主播之外,这几位应该是理所当然的。

总局的笔迹鉴定专家英斯。

管家盖格,两个别墅保安和一位十分局探员——盖格先生在这里,可以方便询问和别墅相关的一些事情;留下的两位保安和探员一直负责客人们的问询,现在也负责进行相关的记录。

埃玛女士和她的丈夫——依旧躺在沙发上还没醒过来的路修斯先生。

海因纳、普雷斯曼和克卢·韦特——这三位上了年龄的人我们也很熟悉了。

除此之外,还有梅尔市的著名品酒师埃丝特(Esther)小姐、模型收藏家哈米斯(Hamish)、哈林(Hallin)上尉以及杂志模特珍妮(Jeannie)——他们都是酒会主人的朋友,或者朋友的朋友。

“留红色长卷发的女人”依旧缺席“那么,我很高兴在座各位可以配合我们的问询工作?”,罗特探长这样说,“请容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是负责这个凶案现场的罗特·科克伦探长。”

“我们不都站着么?”,哈米斯先生有些不耐烦地嘀咕道。

“我向来讨厌形式主义的东西?”,上尉哈林也对此感到不满,“我们已经做过登记了:

名字、身份?没必要还要来一次自我介绍。”

“总不需要报上我们的年龄吧?有些东西可是职业机密。”,珍妮小姐故作担心状地说道。

“有些职业机密是无需担心的?”,埃玛小姐冷笑道。

“你这是什么意思?”,珍妮转过脸来瞪了埃玛一眼。

“好了好了?”,卡尔只好站出来平息可能引发的纷争,“我是总局的卡尔探长——除了几位必要人员之外,大家都是八点二十分之后一直到第一凶案现场被发现的这段时间里,曾经逗留在侧厅里的客人:换句话说,是这个案子的证人。”

“如果有问题的话,请最好快点问?”,一直没说话的埃丝特小姐发言了,“我还要赶着回梅尔市呢——这个城市太乱了。”

这话招来了普雷斯曼的反对:

“乡村里的犯罪确实比城市里的要少?”

埃丝特小姐刚想反驳,我们的侦探制止了她:

“大家都想早点回家,”,他笑着说,“因此,无谓的争吵最好尽力避免。”,他对卡尔使了个眼神,“快点进入正题吧。”

“首先我要确定一下笔迹鉴定的结果——英斯,谈谈你对那两个血字的看法。”

“好的,卡尔。”,英斯咳了两声,开始了他的发言,“首先我必须声明,那个血字并不是‘SOLL’,但为了卡尔稍后的总结,我暂时不将这秘密点破?”

人群中传出一阵议论声。文泽尔笑了,卡尔对他努了努嘴——文泽尔不搭理他,开始看起被英斯放在一旁的客人名录和礼品清单。

“按照字迹鉴定的结果来看,第一处血字可能是约翰·贝恩斯本人所写的。”,英斯解释道,“请大家注意,我所说的‘可能’,只存在一个保守的含义:即不能排除这个血字是由约翰所写的;同时,血字的笔迹和约翰习惯的书写上存在相似点。”,英斯向大家展示了一下第一现场血字的现场照片,“可以看到,这个血字是由左手所书写的。但经由我们的调查,约翰·贝恩斯却是一个惯用右手者——不过,即便如此,一个人的惯用字体是不会变的,即使发生了明显的变形,也能够找到相似的地方。实际上,我们用笔书写东西,不过是将一个一个的单词从大脑的映像中照搬到纸面上来?当然,写单词的时候我们可以忽略掉这个过程,因为这个行为,对于被熟练训练过的大脑和惯用手来说,已经相当熟悉了。这些映像的表达甚至不用视力就可以办到?”,他又展示了几张约翰本人的信函,“这些是从管家那里得到的、由死者所书写的书信——根据我们的要求,这些都是较近的书信版本,可以避免一个人字体的演变?”

“嘿!收件人是西尔斯!”,埃玛看着其中一封信,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般地叫道。

刚刚安静下来的众人又开始了议论,英斯赶紧将信件折起,管家颇具暗示性地咳嗽了两声。为了应付这场面,卡尔只好又站出来讲了两句:

“如果有必要,我们会提及这些信件的内容的,”,他瞪了埃玛小姐一眼,“我们得一步一步来。”

人们终于再次安静下来。文泽尔从后面的一张桌子那边走过来,拿走了那些信件——他将它们一并放在那里,和客人名单上的签名进行对照。埃玛小姐可能是对信件内容更感兴趣,因此,拿上了她的自由古巴,到文泽尔身边去了。

“参考这些?字母的特征,以及行笔时的重点和习惯性的转折点,还有特征点之间的相对长度——死者惯用钢笔,因此,我们也能够得到行笔的轻重和笔迹滑过时的惯用角度等相关信息。根据我刚刚提到的说法,用手指写字和用笔写字在形式上是一样的;与此同时,用手指比用笔更容易展现出大脑所想要描绘出的映像,也可以消除因为非惯用手执笔的不熟练所导致的字体变形。所以,从和客人名单上签名的比照结果来看,我可以在此谨慎地给出一个结论——第一个血字,很有可能是约翰自己所写。”

“这是个谬论!”,哈林上尉马上给出了他的反驳,“我是惯用右手者,但也曾试过用左手写字。如果不看着写的话,单词很容易重叠,而且写出来的东西完全不一样!不要拿是否用笔来愚弄人——我恰恰在沙盘上用手指写过字:即使是写一样的单词,得到的结果也大不相同。”,这位上尉先生想了想,举出了一个很好的例子,“比如写字母‘O’,我用右手写出的是顺时针,但换到左手却是逆时针;左手的‘W’和‘V’则习惯反写?谁都可以试试看:

原本从左往右的笔划,在换了左手之后全部是从右往左才好写——比如‘E’、‘F’、‘T’?,‘H’甚至要用完全相反的方式才能写得顺手:这样如果还可以得到一样的笔迹,简直就是荒唐!”

“别激动,这位先生。”,文泽尔将手上的书信放下,从桌子那边走了过来,“英斯只是为了我朋友之后的演讲进行铺垫。”,他对尴尬万分的笔迹专家说道,“请权当听了一堂笔迹鉴定的基础讲座。”,这位侦探摸了摸自己的下巴,“如果我可以给出一个假设的话——我知道这个假设不甚礼貌,”,他看了一眼自己的探长朋友,“但我得说,其实英斯先生并没有确定那么多的笔迹——他只是试图证明第一个血字可能是约翰·贝恩斯所写的。”,他拍了拍这位笔迹专家的肩膀,“我说得对么?”

英斯艰难地点了点头,他想说什么,但却被我们的侦探阻止了:

“不用告诉我为什么,我的朋友。”,他笑着说,“我知道——而我们的朋友卡尔当然也知道。”

卡尔只好无奈地耸了耸肩膀,对文泽尔说道:

“你当然清楚?或许你也可以将作出这个判断的推理过程向大家简要说明一下。”

“相当简单。”,我们的侦探向众人解释道,“实际上,大家都很清楚:那两张客人名单上的名字,有很多是代签的——或许是为了回礼方便,在登记客人名字时也是按照男女来宾的名字分开记录。因此,绅士们在一张纸上签下自己的名字时,也不会忘记在另一张纸上签下自己女伴的名字——就好像我在签下自己的名字之后,也不忘在另一张纸上签下塔芙妮的名字一样。是这样么,管家先生?”,文泽尔向一旁的盖格先生询问道。

“确实如此。”,管家盖格证实道,“给男士和女士的回礼当然也务求不同——这正是我们的细心安排?”

“因此,通过那两张客人名单确定全部客人的笔迹,是根本就无法实现的——而且,就算是仅确定一半数量的签名,也要花上相当长的时间。从凶案发生到现在,还不到两个小时,没有可能这么快得出比照结果。”

人群中开始发出不满的声音。

“无用的警察?”,埃丝特小姐嘀咕道。

“这群废物到底是在干什么呢!”,揭穿英斯的哈林上尉开始生气了。

“哈,精妙的表演!”,埃玛开始使用她最拿手的讽刺语调。

“请大家安静!”,文泽尔用很大的声音命令道——这方法很有用,大家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

“我现在最后想问的一个问题是,”,他对满脸难堪的英斯说,“第二个血字和第一个血字,是否是出自同一人之手?”

“无法确定,那字体变形得太严重了。”,这位专家沮丧地摇了摇头。

“那么原谅我再多问一个问题,”,我们的侦探说道,“如果给你两封西尔斯所写的信件,你能否做出一些有用的比对?”

“我尽力。”

“好的。”,文泽尔转头对站在一旁的管家盖格说道,“请立即取几封西尔斯寄给别墅主人的信件给英斯先生——能找到三封未寄出的信函,就肯定能找到三十封已拆封的信函。”

管家马上就去办这件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