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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一零四

出发的这日是个好天气, 暖阳和煦,万里无云。

车队沿着主街道缓缓行驶,路过皇城宫墙, 一分岔口,赵鸿之一身便服, 骑在高头大马上,遥遥望着马车得得得走近。

马车停下。

赵鸿之牵着缰绳, 驱马到车旁, 笑道:“来送送你们。不必下车。”

众人便坐在车中,掀起车帘,笑吟吟看他,要出去玩, 大家心情都十分好,喜形于色。

“哎, 羡煞我了, 真想什么都不管了,策马与你们同去遨游四方。”赵鸿之慨叹道。

众人都笑起来。

赵鸿之做皇帝已有模有样, 但私底下仍旧是从前脾性,洒脱随意,爽朗不羁,时常抱怨做皇帝好辛苦。

容翡让明朗仍坐着,自己下得马车,微微扬眉。

“何时回来?”赵鸿之问道。

容翡答:“尽快。”。

“阿翡,我再提醒你一次,你乃告假,而非辞官,可别玩的忘乎所以, 迟迟不归!”赵鸿之正色道。

“圣上多虑了。”容翡捏了捏眉心,自从赵鸿之登基后,不知为何,总是时时警觉,生怕他随时撂挑子不干了。

“那就好。”赵鸿之笑道:“一路顺风,早去早回。”

容翡拱拱手。

赵鸿之言毕未走,目光看向后面车辆,赵飞飞本坐在窗边,十分识趣,将身子一缩,往后躲开,现出旁边容殊儿面孔。

赵鸿之一扯缰绳,几步到那窗前,容殊儿抬眼,望向他。

赵鸿之昨晚方从赵飞飞那里得知容殊儿也要出行之事,今日一早,便匆匆出宫,候在这路口。

众目睽睽之下,也没有什么好说的。

赵鸿之微微一笑,目光柔和,温声道:“路上小心。好好玩。”

告别赵鸿之,马蹄声声,驶过长街,出城门,上了官道。

“啊,好漂亮。”

正是阳春三月,草长莺飞,万物勃发,明朗掀开车帘,只见城外天高云阔,道旁绿树成荫,花木繁盛,野生野长的植物与容府和城中花圃静心打理的不一样,肆意自然,更具野趣灵动之味。

树影斑驳,映在平坦的道路上,春风拂面,带来阵阵花香。

明朗只觉心旷神怡,说不出的舒服。

“别摔了。”

容翡在旁,一手虚扶,小心护着明朗,以免车马颠簸,不小心摔倒。

“此行要至少半个月,慢慢看。”

上次进京,也是同一条路,明朗尚在病中,整日昏昏沉沉的,正值严寒冬日,一路上都在车中昏睡,偶尔向外看一眼,唯有漫天飞雪与寒冷。

这次方领略到各地风情地貌。

“驾!”

到得人烟稀少处,明朗时而下车,跟侍卫们换了马,与赵飞飞和容殊儿骑马纵驰一阵,她们都已学会了骑马,阳光朗照下,衣衫飞扬,路边一应事物急速掠过,疾风拂面,说不出的肆意畅快。

骑马骑累了,便又换车或步行,悠哉前行。

赵飞飞直到今日早上临出发前才姗姗来迟,面上蒙着块面巾。

她解释:“行走江湖嘛,必备装束。”

然而到了吃饭之时,却谎言不攻自破。什么必备装束,原来嘴角破了皮。

明朗奇道:“怎么弄的?”

仔细打量那伤,在下嘴唇上,一道明显的红色伤痕,摔的吗,还是磕碰的,怎会那么巧。

容殊儿盯着赵飞飞唇瓣,忽的脸色一变:“你昨晚该不会……”

“什么什么?”明朗忙问。

“你用那个药了?”容殊儿问道。

明朗刹那想起那什么七次郎,联想到赵飞飞昨晚一夜未归,顿时也失色,“你,你不会真的……”

赵飞飞摆摆手,彼时三人在春风里低声说着悄悄话,容翡与侍卫们骑马远远辍在后头。

“想什么呢。没有的事。”赵飞飞道:“我不过咬了他一口。”

明朗与容姝儿对视,开始咀嚼这咬一口的真正含意。

“我要他不管去哪儿,一辈子都记得我。”赵飞飞叼着根狗尾巴草,不小心扯到伤口,嘶了一声。

“……那你怎么会受伤?”明朗疑惑。

容姝儿也一时未反应过来,“对啊,不是你咬他吗?”

赵飞飞哈哈哈笑起来,脸上难得染上一抹红晕:“两头猪!”

明朗与容姝儿面面相觑,有点傻眼,半晌终于明白过来,登时红了脸,这还用说嘛!这个赵飞飞,实在实在……太不像公主了!

赵飞飞则笑的开心,鄙夷而得意的瞧着二人:“你们两个,还没跟人……那个过吧,啧啧,小可怜。”

容姝儿怒了:“滚!你,你,你不知廉耻!小朗,走,别理她,别被她带坏了!”

容姝儿拉着明朗便走,发誓再不理赵飞飞,明朗微红着脸,不敢吭声,想,我早就那个过啦。现在还一直那个呢。刚刚在马车里还那个过呢。

多数时候,明朗还是与容翡同乘一车,马车内空间十分宽敞,可坐可卧,还放着案几,茶壶等一些简单生活器具,但比起房屋,自然还是显得逼仄,起初就二人这么终日对坐,明朗还稍稍有点不好意思,毕竟隔的太近,一举一动,全都一清二楚。不过短短半日,却十分自然的转换,变得自然,没有丝毫不自在。

这尚是容翡第一次彻底放下公务,什么也不做,真正闲下来。

他随意依在软垫上,灿若黄金般的阳光从窗口透进来,照在他身上,肩上,以及如玉般的面容上。身材修长,一身家常月白锦袍,褪去了官场中的威严与煞气,被太阳晒的暖洋洋,眉眼间散发着些许漫不经心,仿若一位世家贵公子出门踏青。

明朗很喜欢这个样子的他,当然,京城里的那个他,她也喜欢,什么样的她都喜欢,不过现在这个模样,别有一番味道。

无事时两人便看书喝茶,看着看着,明朗便想趴靠着。自然而然的便靠着容翡的腿,或者背,抑或枕着他的腿。

第一次他亲过来的时候,明朗吓了一跳。

就很突然的,她枕在他腿上,他忽然低头,毫无预兆的碰了她一下。

明朗手中的书啪嗒一下掉在地上,容翡扬眉轻笑,捡起来,盖住她通红的脸颊。

有了第一次,便有第二次……再后来,仿佛便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明朗发现,原来这个是会上瘾的。即便只是蜻蜓点水,浅尝辄止,但那轻柔的碰触中,俱能感觉到彼此心中的情意。

而慢慢的,蜻蜓点水仿佛已不够,渐渐变的深入,或许这种事亦是熟能生巧的,

容翡每每亲吻过后,都十分坦然自若,哪怕马上下车与人交谈,也面无异色,仍一派从容淡定,明朗却要好一会儿才能平复心情,恢复镇定。

因而赵飞飞说起那事时,她心虚的不敢做声,生怕露馅儿。

车队朝着既定的方向,徐徐推进。

他们有时住城中客栈,有时借宿村民农家,有时则干脆就宿在马车中。一路上过平原,丘陵,山峦,河流……神州大地如同一副画卷,徐徐展开,令人目不暇接,心旷神怡,感叹万物之神奇。

路边绿油油的农田里,耕牛与农民在耕作,听见马车声响,便抬头张望一眼。

玩耍的小孩追着华丽大车和骏马奔跑,明朗有时便会撒些糖果下去,引起阵阵欢呼。

偶尔明朗会在田野树荫下做饭,附近的小孩闻香而来,远远看着他们的锅灶流口水。

不久后,又被在旷野中练剑过招的容翡与侍卫们吸引目光。

容翡袍角飞扬,修长身躯在风中肆意翻转,如苍鹰展翅,剑花翻飞,看的小孩们眼花缭乱,鼓掌叫好。

“想学?”

容翡利落收剑,问一个小男孩。

小男孩瞪大眼睛,忙不迭点头。

容翡便折了根树枝,递给男孩,摆开架势,教他几招。其他男孩子跃跃欲试,常德便领着另外几个侍卫加入进来,教他们比划。

“我们也要学。”女孩儿们不乐意了。

容翡道:“姑娘家宜读书。”

便找了块空地,拿来书和笔,铺在石头上,教她们认字。

明朗原以为孩童们会怕容翡,谁知却全然出乎她意料之外。容翡虽看着清冷,不苟言笑,仿佛十分严厉,然而却很有耐心,一遍一遍,不胜其烦。

再则,他身上有股自然而然的气质,即便只是野外,席天慕地,就着块石头当书桌,然而身姿笔挺,肩沉如渊,便仿若高坐庙堂之上。孩童们不知他身份,却不由自主为这种读书人自带的清贵之气而折服。

最重要是,也不知他用了何方法,无论习武还是教书,总能轻而易举便让人领会。

短短时间,便能习个一招两式,认得三四字,谁不欢喜?孩童们团团将容翡围住,待他离开时,竟依依不舍,追出老远,喊:“哥哥你什么时候再来?”

明朗惊异的打量容翡。

“怎么?”

明朗摇摇头,笑着道:“没什么。”

容翡却知她何意,微微一笑:“以后不做官了,倒可以做个教书先生。”

明朗对他做不做官并不在意,他为国兢兢业业这么些年,累了想歇歇,去做点自己想做的事,也是应该的,而无论在朝在野,容家之地位之影响俱无人能撼动,就只怕赵鸿之不愿放人。

容翡却若有所思,这一路行来,心胸开阔,所见所历,给他打开了另外一个思路,略略沉吟,道:“你曾说想云游天下,撰录各地美食,如此倒正好,到得一地,你考察当地食物,我来开办书院,相得益彰。”

好主意!

明朗双眼放光,这样一来,她的计划说不定还真能实现。

“这两年暂且不行,待朝事再顺些,再详做打算。”容翡又道。

明朗却已经很开心了,她有种预感,这一突如其来的设想,有朝一日,定能成真。余生很长,慢慢来。

容翡忽又望着明朗笑。

这回换明朗不明所以:“笑什么?”

容翡摇摇头,笑而不语。明朗心痒痒的不行,哪能就这么放过,追着他不停问到底在笑什么。

容翡便撩开后窗帘,望着那些孩子们的身影,“忽然觉得,小孩子挺可爱。”

“是啊,很可爱。”明朗怀疑的看容翡,就笑这个?

“你喜欢男孩儿还是女孩儿?”容翡似随口问道。

“都喜欢。”明朗说:“男孩儿有男孩儿的好,女孩儿也有女……”

明朗终于有所领悟,蓦然住口。

容翡点点头,笑道:“好,知道了。”

明朗:……你知道什么了啊知道……明朗面色红似天边落霞。

大半个月后,终于达到目的地,扁州。

此次完全属于私事出行,事先没有通知任何人,直到一行人浩荡进入扁州,回到明朗祖母老宅,当地太守大小官员才得知消息,匆匆赶来。

容翡拨出时间见过他们,简单的寒暄后,表明来意,婉拒和谢过太守等人好意,嘱咐一切随意,不用接待,不要声张,亦不要打扰。太守一行人便又只得离去。

赵飞飞的身份自然没有公布,否则太守等人这些天更夜不能寐不得安宁。

明朗回到老宅,过往的记忆扑面而来。

扁州这些年有了许多变化,许多曾经熟悉的地方已显陌生,但祖宅依旧保持着原样,它曾经历一次盗贼入室洗劫,太守多少顾忌其主人身份,派人处理过,素日由一名老仆守着,另有邻居和祖母产业下的伙计们偶尔过来照看一下。

关于祖母的产业,自有容翡安排人去处理,无须明朗操心。

安嬷嬷本也要回来,奈何年纪大了,经不得长途颠簸,只得留在上安,明朗能回去便是最大的慰藉,替她看看故地,回去讲给她听听,也一样。

绿水带人清扫收拾时,明朗便带着容翡四下观看,拾起往日时光。

“这是祖母最喜欢的榻,我从小就在上面爬来爬去。”

明朗来到正屋,厅中旧榻仍在,就连上头的小案几都还在。明朗缓缓抚摸案几,似看见从前祖母坐在榻上,案上小炉煮着茶水,雾气氤氲。

小时候她最爱躺在这里,扒着祖母,害怕又期待的听她讲各种鬼怪传说。

“哇,这棵树也还在,更高了。”

绕过天井,来到屋后,明朗指着一棵大榕树给容翡看。

“四岁还是五岁时,我上树掏了一窝鸟蛋,烤着吃了,结果被祖母骂了一顿。”

容翡仰望树顶,榕树年岁甚高,树干粗壮,枝繁叶茂。

祖母怒骂犹在耳边,四岁的小明朗被骂了,眼泪汪汪,不服气:“只是几颗蛋而已,为何不能吃。别家小孩儿都吃。”

“别家小孩儿吃屎,你也吃屎么?”祖母道:“若是乱世,饥不果腹,倒便罢了,眼下衣食无忧,又何苦去吃它们,害得人家家破人亡。万物有灵,懂吗?”

小明朗不懂。

祖母不再骂,也不再多言,只让小明朗站在树下等着。

黄昏之时,大鸟归巢,发现鸟蛋被偷,登时焦急的叫起来,接着便飞出去,在枝叶间,附近地面,天空盘旋,不断发出鸣叫。

叫到后面,叫声凄厉而哀恸,充满绝望,像条鞭子,抽打在小明朗心上。

小明朗哇的哭了。

“这里原来有几阶石梯,我便是在此处跌倒,受了伤。”

明朗指着屋后连接正院的一个地方,道,“后来祖母便叫人把它们铲掉,填平了。”

明朗静静凝视那一处,目光充满淡淡忧伤与温暖,这是她与祖母告别的开始,此后再未重走过这里,直到今日。

容翡摸摸明朗的头,静静听着。

“真是小朗……小……明姑娘,你回来啦。”

院门外,明朗遇见一张熟悉面孔。

“二狗哥?”明朗惊喜道。

时光斗转星移,沧海桑田,物是人非,曾经熟识的邻居友人,嫁的嫁,走的走,老的老,还有些已不在了。明朗回宅路上,还不曾碰见熟人。

眼前的男子,敦厚壮实,皮肤黝黑,一笑露出标志性的大白牙,明朗顿时认出他来,正是小时候一起玩耍的邻家哥哥。

小时总叫他二狗哥,如今长大,再这么叫有些不妥,想起他姓鲁,明朗便改口道:“鲁大哥,是我,我回来了。”

鲁二狗摸摸后脑勺,呵呵的笑:“就知道你一定会回来的,我常过来看呢。”

容翡不动声色打量鲁二狗。

院中尚未收拾好,不便请人入内,明朗便与鲁二狗站在树下聊天,故人相见,彼此都很开心。

容翡面色淡然站在一旁。

“这位是?”鲁二狗问道。

“啊,忘记介绍了,”明朗笑道,微有点脸红,道:“他姓容,名翡,”明朗顿了顿,笑道:“是我未来夫君。”

这么说时,明朗心中忽然生出种奇特感觉。她与容翡之间水到渠成,明府从未真正关心过,而直到此刻,在故乡,向亲朋好友这么介绍容翡时,顿有种回娘家,昭示关系,尘埃落定之感。

容翡向明朗投来一瞥,唇角微弯。

先前太守等人来访,已惊动旁人,虽未确定容翡身份,但见容翡周身气度,便知非富即贵,鲁二狗略有点拘束,行了个礼,那模样看着却很为明朗高兴,朝明朗与容翡笑道,日后可要讨杯喜酒喝。

容翡回礼,客气道声自然。

鲁二狗憨厚笑道:“我也成亲了,孩儿已经两岁,改日带他来看你。”

两人又说了会儿话,相约日后再叙,鲁二狗方告辞离开。

“你知道吗,小时候他是这片的孩子王,我们都爱跟他玩,他好厉害,我爬树打架都是他教的,打架稳赢之诀窍我至今都还记得呢。”

明朗目送鲁二狗远去,想起幼时趣事,待他走远,便开心的对容翡说道。

容翡淡淡道:“教什么不好,教女孩子爬树打架。”

明朗笑道:“小时候嘛,懂什么,就觉得他厉害,爱跟他玩。”

容翡:“哦。”

明朗沉浸在有幼时回忆中,慨叹道:“想不到他居然已成家,还有了小孩。”

容翡:“唔。”

明朗想起一事,笑道:“你知道吗?从前祖母还开玩笑,说长大后,将我……”

容翡站定,朝明朗看来,平静嗓音中透着凉意:“将你什么?”

嗯?

明朗终于感觉到了,抬眸望向容翡,左看右看,嗯?啊?咦?哈?蓦然噗嗤一笑。

“不会吧,子磐哥哥,你该不会……”

容翡转开目光。

明朗忍不住笑起来,实在想不到容翡竟然会在意鲁二狗,她歪着头,晃到容翡眼前,左歪右动的,一脸好笑的表情。

容翡捏了捏眉心。

“还闹。”

明朗哈哈笑起来,四周无人,便拽住容翡衣袖,软言细语道:“别生气呀,他都有小孩儿啦。”

容翡不冷不热的看了她一眼,微微扬眉,什么也没说,明朗却从那微微一扬中听懂了潜台词:幸好他识趣早早成家立业。

明朗又忍不住笑了,灿烂春日里,被珍视被在意的甜蜜从眉眼间流泻而出,如桃花绽放,无比烂漫迷人。

容翡凝视着眼前的如花笑颜,唇角慢慢勾起来,心中那一点不舒服烟消云散,心尖柔软而温暖。

“以后跟他见面可以,但须我在。”最后他说道。

“遵命,容大人。”明朗笑的不行。

当日庭院收拾妥当,明朗等人各自住下。

翌日,明朗与容翡上山,前去扫墓。

“祖母,小朗回来看您了。”

当年祖母下葬后,明朗便匆匆离开,这尚是初次来看祖母。墓地周遭打理的尚好,坟前青石板缝隙里冒出些野草,开出一簇簇的小花。

明朗将野草拔去,手指抚摸冰冷的墓碑。

这些年她偶尔会梦见祖母,祖母音容笑貌一如从前,她以为自己会大哭,会悲痛,然则如今跪在墓前,眼泪掉下来,却只是思念的泪水。

她心中平和,宁静,充满温暖,曾经经历的那些黑暗与苦难,那些悲痛难过,伤痛委屈,早已湮灭在岁月的长河中,无迹可寻。

这大概是祖母最想看到的。

明朗微笑起来。

什么都不用说,祖母只要看到她如今的眼神与笑容,便都知道了,便会放心了。

“祖母,这是容翡。我带他来看您了。”

容翡先净过手,肃整衣容,而后到墓前双膝跪地,脊背挺直,上香,行礼,神情肃穆而郑重。

“容国公府嫡长子,容翡,拜见祖母大人。”

四周青柏苍翠,树木如云,偶有鸟雀展翅飞过,容翡清隽的声音不卑不亢,从容谦恭,先自报家门,接着将家中人口与如今情境大致叙述,神态恭敬认真。

“……翡与小朗两情相悦,心意相通,欲结秦晋之好。”

“翡在此立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定予小朗一世荣华,护她一生周全,此生此世翡唯她一人,永无二心。恳请祖母应允。”

容翡伏地,认认真真磕头。

明朗侧首看容翡,林中一片寂静。

忽然凭空刮起一阵风,似扑面而来,从明朗与容翡身上一掠而过,温柔拂动两人衣衫与鬓发。

“祖母同意了。”明朗喃喃道。

风掠过的一刹那,仿佛冥冥之中有个声音,与明朗上回受伤昏睡中祖母的声音重叠在一起:跟他回去吧。好好的。

明朗霎时红了眼眶。

“祖母……”

容翡握住明朗手心,两人一起伏身,再磕头:“谢祖母。”

祖母是这世上给予明朗最多疼爱与温暖的人,如今可以放心,她虽长眠于此,明朗得到的爱却仍未中断,除她之外,这世上还有另外一人,也同她一样,无条件,长长久久,永远的珍爱她。

天高云阔,山峦绵延起伏,苍翠的青松绿树间,五颜六色的花儿漫山遍野,开的烂漫。

明朗与容翡牵着手,荡啊荡的,慢慢往山下走。

斑斓的蝴蝶扇着翅膀飞过来,又飞到花丛中。

阳光将云层染成金色,仿若仙境。明朗与容翡手牵手,走在这温暖春日里,眉眼浸染着眼前的山水天色一般的温柔宁和。

“子磐哥哥,你还记得我们初见时吗?”

“不记得了。”

明朗使劲晃了晃容翡的手,睨他一眼。

容翡唇角勾起,怎会不记得,那时明朗入府做他的冲喜娘子,他于昏睡中蓦然醒来,一眼便看见她,当时还将她吓哭了。

“初见我时,有何感想。”容翡问,相比自己,明朗第一次见到他,他尚昏睡不醒。

明朗想起那晚,她大着胆子,小心翼翼掀开床帏,挑灯照在容翡脸上,第一次看到他:“我在想,这人真好看呀。”

明朗嘴角翘起来,那一幕仿若就在昨日。

“你呢,子磐哥哥,你第一次见我,在想什么?”

漂亮的蝴蝶又飞过来了,成双成对追逐着飞过。

容翡想了一想,答道:“我在想,这是谁家的小姑娘。”

后来才知,这是我家的小姑娘。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到这里就完结啦。有几个番外,不过要缓一缓,慢慢来更啦。

感谢小伙伴们一路的包容与陪伴,度过了近三个月的辛苦连载期。还有很多不足,以后会继续努力哒。可以收藏作者,下本,或者下下本,说不定有缘又能再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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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官》

文案:

青衫小帽,玉带束腰,宫璘冒名替兄上京赴任,心中谨记家人叮嘱:

苟两年小官,保住小命;千万别惹桃花债。

上京不久,长安城某小巷,宫璘偶遇一年轻男子躺卧在地,只见男子面色绯红,不住急喘,貌似被人下了药。

宫璘正欲施救,男子却阴沉威吓:“敢碰我,杀了你!”

目光之嫌弃,口吻之恶劣……长安城的人都这么横的吗?

宫璘不爽,见男子俊美,便没有生气,嘻嘻一笑,这样那样调戏一番后,扬长而去。

身后传来男子咬牙切齿之音:“你给我等着!”

宫璘:“来呀,只要我们有缘再会。”

京城如此之大,安能再遇?

数日后,宫璘入朝面圣,看见金銮殿上坐着的九五之尊,顿时魂飞魄散。

这不就是小巷中那男人?

昭帝目光幽深,“宫卿与朕有缘,来,到朕身边来。”

宫璘深深觉得:这条苟官之路,道阻且长。

【大概就是一个女扮男装跟皇帝恋爱的可爱小甜饼啦~】

本文又名:《长安有喜》《朕非断袖!》《皇帝每天都想“掰弯”我》《皇宫第一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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