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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二章

他坐在车里,隔街看着那幢房子。客厅和楼上房间的窗帘都拉上了,但毕竟没有办法把所有的光线都遮起来。他看见楼上的房间是亮的。

她在家。他非常有把握。

昨天他也来过,停在可以看到这幢房子的地方。他就坐在那里,冷静而有耐心,看着她迈出大门,走下楼梯,来到大街上。底楼的那个头发染成红色的老板娘看到她便打开门,跟她讲了几句话。老板娘随后回到她那跟杂货店没两样的古董铺。霍兰德家的姑娘左转往西边走去。七十四街是向东的单行道,所以他的车面向中央公园西街。他只得转过头去,看着她走过几幢房子,消失在哥伦布街的街角。

在那个血腥的夜晚,他和伊凡科也走过相同的道路,背着枕头套,还真像是要去洗衣服的两个人。只是袋子可比洗衣袋重得多,压得伊凡科失去平衡,让他的跛脚看起来格外明显。两个工作到半夜的可怜鬼一起去洗衣服,他想,可不能冒险告诉伊凡科他的计划。等会儿也没时间了,因为他不想再等下去了,也不敢,只要——有机会,他就要掏出枪来,让这把枪在手中震两次。第一次,伊凡科就会瘫在地上,再震一次,他就不会动了。永远都不会动了。

他在车里等着。一只手轻轻揽住椅背,转过头,回想当夜的情景,追忆每个细节。然后,她就映入眼帘,再次朝房子走去,手里拎着个塑料购物袋。他立刻转过头来,免得被她看见。克里斯廷踩上楼梯,离开了他的视线。

现在她把钥匙插进去了吧,他想,转动钥匙,推开门,没错。别忘了解除防盗警报器……

天色已晚,他还不确定自己到底要干什么。今天早上有两次他几乎都要打电话给她了。他的脑子里出现了好几种模拟对话。但他最终还是没有打。坐在那里,确定她在家;他也考虑去按她家的门铃,跟她说,他刚巧在附近。还是让她觉得他是特意来看她的比较好?还是跟她说他刚巧在附近比较好,也许她自己会想到:他是刻意来安慰她,提供一些建议。

这个主意真的好吗?也许,就像他常常给人的建议:有的时候,必须花点时间。有的时候最好是静观其变;但也有的时候,除了等待没有别的办法。帕斯卡是怎么写的?一个人最大的毛病,就是单独坐在房间里,无能为力……

他是单独坐在车子里……

这又是怎么回事?有两个男人,不知道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一个是中年白人,一个年轻多了,是黑人。他们爬上楼梯,老的那个按了门铃。

什么人都有可能,他想。耶和华见证人会的吧,上门预告世界末日即将来临。但这个组合有点怪,老白人,小黑人。给任何人的第一印象是这两个人是同性恋。老白人是嫖客,小黑人是男妓。

门打开了,她让他们进去了。

也许他们出来的时候,会背着两个洗衣袋,他想。两个送洗衣服的可怜鬼。但这两个人在里面的时间也太长了,都快一个小时了。他手上的表又响了,距离整点十分钟,他跟自己说,是回家的时候了。

但他没有。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留在那里。他觉得那两个人有蹊跷,不是一般访客。

他盯着门看,终于打开了,那两个人走出来。门关上,两个人走下楼梯,他立刻往暗处躲,不想被他们看见。这有点可笑,他在街道的另一边,人在车子里,谁也不会看见他。他知道他在躲,因为他有躲的理由。

隐藏好,他这么跟自己说,强迫自己的身体往前倾,转过身,仔细看那两个人。

他其实并没有注意到他的身体不由自主地缩了起来,因为他认识那个老的。他到现在才发现他见过那个人,先前没看清楚。没错,他见过他。

那个年轻的黑人呢?他以前见过他吗?

说实话,他无法确定以前到底有没有见过他。他也知道,黑人不是都长得一样,但是,一般人看到这种人,多半在心里记住“年轻黑人”,也就过去了。他很仔细地记下这个年轻黑人的长相与特征,确定下次见到他的时候,一定要认得出来。这个黑人下次会出现在他的眼前吗?他们朝西边走去,还是克里斯廷购物的路线。他车头的方向和他们的前进方向刚好相反,所以他得把头转过去才能看到这两个人。就在他们即将在街角消失的那一刹那,他突然觉得这两个人在这出戏里扮演的角色应该相当重要,绝对不能轻易让他们消失。

他没有半点迟疑,下车锁好门,开始跟踪他们。

他在心里嘀咕着,他们如果走过街角,开了车就走,他再大概怎么跑也跟不上。

如果他们叫出租车就还好,出租车有一辆,就会有两辆,他可以赶紧找一辆跟在后面。

但他们没开车,也没有叫出租车。他们走过哥伦布大道,年轻黑人拿出手机,打通一个电话,讲了几句后交给白人老头,两人边走边聊,走过了七十二街。电话讲完,黑人把手机收了起来,又走过一条街,然后就消失在百老汇和七十二街交会口的地铁站。

跟踪他们不费吹灰之力。这个车站设计得很马虎,到上城和下城的地铁各有一道旋转门,他的运气不坏,距离不远,他还可以看见他们走的是到上城的旋转门。他尾随其后,距离他们站的地方只有十几码。他的位置选得很巧妙,这两个人的行踪不会离开他的视线;但这两个人却只能偶尔看见他的身影,因为其他人替他做了很好的掩护。

他们没有东张西望,根本不曾怀疑周围的环境。他就算挤到他们身边,他们也不会有感觉的。

他慎重考虑后,觉得去听听他们在说些什么可能也挺有意思的。

如果只有一个人,那个白人,月台上又没有什么人的话——是吧?这种事情常常发生,是不是?你就挨过去,等待时机,地铁一进站,冷不防推他一把或者撞他一下。只要演技精湛,你还可以在众目睽睽之下,惊慌失措,或是假装奋不顾身地想要跳下铁轨把他给拉上来的样子。

有意思,在你发现你有那么多鬼主意的时候……

地铁进站了。他们走进车厢,他还是跟着,但是在另外一节车厢里。他们俩站着,伸手握住头顶上的横杆;他坐着,盯着他们看,却不让他们看到他。

一站之后,到了九十六街。门打开了。他们离开车厢,还是聊得很起劲,他紧跟着,还是隔着十几码的样子。百老汇线的车来了,他仍然跟着他们上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