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早上打了个电话给艾弗森,留了言;大约十一点的时候,他回电了。“我仔细想了你说的话。”我跟他说,“他们是怎么把那么多东西带回来的?除了银器之外,不是还有很多别的东西吗?”
“我们全找回来了。”他说,“连吃生蠔的小叉子都没落下。”
“他们是怎么回来的?”
“怎么回来的?”
“他们两个有车吗?”
“别说是车了。”他说,“你看过他们的公寓,还记得吗?他们的家具,我不是也告诉过你吗?比尔曼有条换洗的牛仔裤就不错了,他怎么可能会有车?”
“那他们是怎么回布鲁克林的?”
“你是怎么回布鲁克林的?乘D线地铁啊。你就是要说这个吗?”
“你说这两个家伙背着装满赃物的大包,就这么一路乘地铁回来?”
“怎么,你以为这会是第一次吗?要不,他们随手招了一辆无执照的出租车……只是在曼哈顿要找这种出租车,怕是不容易吧?”
“没错。”
“所以,看来,他们很可能是偷了一辆车。把引擎的电线接一接,如果他们懂得这种技术的话。也许他们眼睛亮,找到一部钥匙没拔的车子。开去干活,先在外面等着,等到完事之后,再开回家。”
“在他们住的附近发现失窃车辆了吗?”
一阵沉默。再开口的时候,语气比刚才冷静多了。“我想没有。”
“那辆车去哪儿了?”
“可能他也没把钥匙拔出来,”他说,“然后被别的混混偷走了,开到不知道谁的辖区里,变成别人的麻烦了。你觉得这部车他们能用多久?两个小时?也许他们又把它还回去了,反正就是这样,车主根本还就发现他的车子不见了。”
“也有这种可能。”
“你觉得你发现了一些破绽吗,斯卡德?”
“只是怀疑罢了。”
“你让我怀疑起自己来了。你到底想要干什么呢?”
“想让情况更明朗一点。”
“情况更明朗一点?我的感觉是,你这样四处打听,接下来就会说是我们搞砸了,没使尽全力去找那部失窃的车辆。”
“我没有这个意思。”
“坦白说吧,”他说,“在我们辨认出那批银器的来历之后,这案子就算结了。警界的老规矩了,谁不希望尽快了结,不要再查下去了?你以为我们真的没去清查失窃车辆吗?”
“我相信你们查过。”
“没错,你他妈的说得一点也没错。我们还查了半天。失窃车辆记录全部都调出来查过了。就算是没做,也不会有人怪我们的。可我们都做了。案子结了嘛,调查工作当然要告一段落。我们的所作所为百分之百正确。”
“我就是希望能够百分之百正确。”我说。
“怎么说?”
“假设有第三个人,”我说,“有个人带他们到曼哈顿,在外面等他们,然后再把他们送回来呢?”
“继续说。”
“然后他把他们送到科尼岛大道,接下来再处理那部车。也许车是偷的,就干脆把它丢到城的另一端。也许车是他的,就停在他的停车位里。”
“如果他有点脑子的话,就应该把车子里里外外彻底清理一下。”
“同时,比尔曼和伊凡科等在公寓里,比尔曼把伊凡科给杀了。”
“为了至今不明的原因。”
他的声音有点像是菲尔茨,听起来,我们又是朋友了。“而且要让别人也查不出原因来。”我说,“把死亡的线索永远堵在房门里面。”
“有点有线,躺在地上的伊凡科其实传出了一组莫尔斯密码。”
“也许这才是他锁门的原因。”我接着说,“这样第三个人才不会突然闯进来。”
“也许他先就一枪杀了伊凡科,然后把门反锁起来,打算好好想一想,接下来要干什么。”
也有可能是他不希望开车的第三个人冲进来阻止他杀伊凡科,我想。也许他一进公寓,就下意识地把门反锁上了,觉得这样比较安全。
“第三个人。”艾弗森说,“我现在明白你的推理了,也解释了为什么我们找不到赃车,但是,你有直接证据可以证明吗?”
“没有。这只是我的推测罢了。”
“没有人见到什么第三个人在曼哈顿出现。”
“目前为止,的确没有人看见过。问题是这个案子已经结了——”
“是啊,我知道。所以,只好由你接手把这些疑点查个水落石出。有个人先前来找过比尔曼两三次,或许他就是第三个人,姑且称之为神秘的X先生好了。”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谁知道?比尔曼自己就够神秘的了,他的邻居根本不了解他。独来独往,最多偶尔出个门买啤酒和比萨。据说,有人来找过他两三次,但究竟是什么时候,又没有人说得上来。我们先前都以为这个人是伊凡科。”
“特征符合吗?”
“特征?‘一个戴着棒球帽的痞子。哦,嘿,等一等,也许他戴的不是棒球帽,应该说是个戴着帽子的痞子。’”
“也许枪是第三个人给的。”
“嗯,如果他有车,他为什么不可能有把枪呢?”他笑道,“我以前一直觉得枪是伊凡科的。”
“比尔曼没有枪吗?”
“邻居没见过,但他们的话有多大的可信度?我猜这把枪是偷来的。街头小混混的枪多半是这么来的,这两个人手脚不干净,老是偷鸡摸狗的,可能性更大。有的人担心自身安全,买把枪来自卫,结果,混混闯了进来,他就和自己的枪说再见了。万一,他运气不好,回到家刚好撞见这个混混,他就会看到他的枪正指着他,最后听的声音就是,砰。”
“一把意大利的点二二。”谢林说。“圣佩里诺十发自动手枪。你一定以为他们只会做矿泉水吧。”
“多领域经营是事业成功的关键。”
“你这话接近真理。这把枪登记在一个精神科医生的名下,住在中央公园西街二四二号,三月份住宅被盗贼闯入,当时就申报了遗失。医生和他老婆当时在戏院,回来发现家中被盗,丢了一些值钱的东西和珠宝。嗯,这个有意思。”
“什么?”
“失物清单上有项有意思的东西——‘两条白亚麻布枕头套’。你说,这是什么意思?”
“幸好医生跟他老婆过了一会儿才回家。”
“听起来像是比尔曼和伊凡科干的好事,是不是?枕头套往背后一搭,好像是上洗衣店。枪,并没有在第一次的失物清单上出现。”
“哦?”
“什么都报了,珠宝、枕头套,过了三天,他才补充说,枪也不见了。他花了这么长的时间,才想起来还有一把枪被他锁在抽屉里。你猜怎么样?抽屉的锁被撬开了,枪呢,当然不在里面。为什么把枪放在抽屉里,还锁起来?”
“为了安全吧,我想。”
“那还要那把枪干什么呢?弄得那么复杂,真到了生死关头,怎么拿出来呢?而且放在办公室的抽屉里。”
“你说把枪放在看病的地方?”
我听到翻纸页的声音。“上面没写。”他说,“听起来挺合理的,不是吗?他一天到晚看病人,他的病人可不是来割扁桃腺的。有的人发起疯来可不得了。”
“你说的这个情况应该有个专业名词才对。”
“假设,一个麻烦人物冲进来了,必须要把他解决掉。医生掏出钥匙,打开抽屉。都到要开枪的地步了,还有时间这么慢吞吞的吗?”
“只要稍微激动一点,你的心理医生就会拿枪指着你,”我说,“这个病人一定很快就好起来了。”
谢林大笑。“你已经到了突破的边缘。”他说,“请你跟你的愤怒保持联络,要不就回想你惨遭叔叔凌虐的那个晚上。你说得正起劲呢,躺在沙发上抬头一看,纳德勒医生正拿枪指着你。”
纳德勒医生不愿意跟我说话,我不怪他。先抛开医生病人之间的保密关系不谈,我希望他能跟我说什么?他难道会告诉我,比尔曼和伊凡科曾经是他的病人,每个星期四都会来他的办公室,躺在舒服的躺椅上,向他细说受伤害的童年和一再出现的梦境?难道他会知道谁闯进他的住宅,偷了他的枪?还是他有难言之隐,不能跟警方说,只能跟我说?
我放下电话,心里也觉得他拒绝接见我倒也不错。如果他很热心,真的欢迎我去找他,我还得想一些问题去问他。坦白地说,我还真不知道要问些什么。
我继续探求真相,但是,我发现的东西实在不值一提。这种感觉在侦探的过程中其实会一再出现。你敲开一千扇门,问了一万个问题,只是把零碎的信息堆在那里而已,直到一个线索突然和另外一个线索连起来,才会顿时柳暗花明。你只能一直往前进,但此时,不断有声音在你耳朵边唠叨,告诉你,你根本就是白费力气,在这种时候,要学会充耳不闻。但现在这个声音不断响起,我想不理都不行。我不明白我为什么可以在边缘不断游走,这里看看,那里摸摸。我知道下一步该做些什么。
我想去拿电话,但立即又改变了主意,没有去碰电话筒。气象报告说,今天是雨天。天很阴暗。我出门,朝上城走去。我想该带把雨伞,可以感觉到快要下雨了。
也许空气会清爽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