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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喜欢

可能是紧急备份或者在以前在别的记忆区做了备份……钟家大哥的话在脑海里挥之不去,看到眼前顶着一头板寸的大只钟宜彬,心中不由得一片柔软。

楚钦伸手揉了揉他毛绒绒的板寸脑袋:“走吧,去洗澡。”

钟宜彬眼睛亮了亮,拉着楚钦起来:“我给你洗。”

浴室很宽敞,因为楚钦喜欢泡澡,修了一个全长一米八的大浴缸。因为住院的缘故,已经一周没洗澡了,这几天肋骨疼,昨晚只用毛巾擦了擦,楚钦特别渴望能好好泡个澡。

“不行。”钟宜彬不同意,因为躺在水池里,水会漫过胸口,说不定会造成胸口疼痛。所以,只允许楚钦冲个澡。

轻车熟路地给楚钦脱了上衣和裤子,钟宜彬就把手伸向了那条白色的四角底裤。

“喂!”楚钦拍掉那只狼爪子,“这个我自己脱。”说完,就钻进了浴室,关上门呼了口气。

刚刚钟宜彬给他脱衣服,离得太近,温热的气息喷在脖颈上,让他心跳加速。拧开水闸,绵密的水从花洒中喷出,刚打开水有些凉,捧来一捧扑在脸上,让有些发烫的脸消下去。

真是,越来越奇怪了,楚钦站在花洒下闭着眼,明明已经在一起很久,但面对现在的钟宜彬,他似乎又回到了刚好上那段时间,一个小小的亲密都会让他脸红心跳。一定是现在的钟宜彬眼神太纯净的原因……

把洗发露倒在手上,搓出泡沫揉进头发里,楚钦摸了把脸,把脸上的泡泡抹掉,余光瞥见浴室的门好像没关紧。转身去关门,就发现,浴室门打开的缝隙外面,一双亮晶晶的眼睛正直勾勾地盯着他。

“钟宜彬!”楚钦的怒吼传遍了整个房子。

“我……我怕你摔倒……”险些被门砸到鼻子的钟宜彬委委屈屈地扒着浴室门说。

楚钦不理他,快速洗完了澡,裹上浴袍,脱了防滑拖鞋,光着脚踩在地毯上。白皙圆润的脚趾,泛着淡淡的粉色,在灰色的羊毛地毯上一下一下地抓着地面。

钟宜彬盯着他的脚看了一会儿,抬手把人打横抱起来。

“你做什么!”楚钦吓了一跳,丢掉正擦头的毛巾搂住他的脖子。

“地上凉。”钟宜彬说着把人抱到了床上,捡起地上的毛巾,握着一只漂亮的脚给他擦脚底。楚钦本身就白,脚的部分常年晒不到太阳,肌肤白的近乎透明,能透过薄薄的皮肤看到里面青色的血管。

楚钦愣愣地看着他动作,半晌说:“那个是我擦头的毛巾啊!”

“……”想献个殷勤顺道吃点豆腐的钟宜彬,因为拿错了毛巾,被发配去浴室洗澡、洗毛巾了。

楚钦蜷着腿坐在床上,甩甩脑袋,把刚才那奇怪的气氛甩出去,拿过手机来刷微博。吃火锅那条很受欢迎,粉丝们还在乐此不疲地留言,就连钱粮的粉丝也跟着瞎凑热闹。

【油哥,就算是棺材脸我也爱你!】

【谁说我们油哥是棺材脸!那明明是板砖脸!】

【没黑过钱粮的赞我。】

楚钦忍不住哈哈笑,钱粮估计快气死了。作为一直宣称自己很帅的主持人,被大家刷“棺材脸”“板砖脸”定然很伤心。正哈哈笑着,浴室的门咔哒一声开了,洗完澡的钟宜彬把拖鞋甩到一边,也学着楚钦在地毯上擦脚。

“把脚擦干,不然要得脚气。”楚钦收起手机,指使钟宜彬去拿毛巾擦脚。

钟宜彬不理他,三两步蹦到床上,用带水的脚踩在被子上。

“喂!”楚钦伸手要揍他屁股,在床上踩得正欢的人灵活地躲开他,一溜烟跑到客厅去了,楚钦顿时更加担心了,“把拖鞋穿上,客厅地上凉!”

客厅铺的是实木地板,没有铺地毯,但有些地方比如酒台、门厅是地砖,整个房子都通着空调,地上是很凉的。

话没说完,钟宜彬拿着个印着“超牛功能饮料”的小袋子和一杯温水走了进来,蹭到他身边,水杯递给楚钦,自己从小袋子里拿出三盒药。

这是今天从侯川那里拿回来的药,袋子是在录影棚顺的。超牛功能饮料作为大杂烩的冠名商,给他们赞助了一堆用不完的袋子……

仔细看了药盒上写的用量,又把医生的处方看了一遍,确认无误,这才仔细地抠出相应数量的药片,放到楚钦手中:“吃药。”

医生开的消肿止痛药,比止疼片要温和不少。楚钦自己都忘了要吃药的事,手里攥着装了温水的玻璃杯,只觉得那温度从手掌一直传到心底。

钟宜彬一个大少爷,以前一点都不会照顾人,是跟楚钦在一起之后,才慢慢学会的。想起两人刚认识那时候,家教良好的钟二少爷,上车会给他拉车门,但会把车停在水坑边,结果他下车踩了一脚的水。

那时候,钟宜彬只是看着他,面无表情,眼中却有些不知所措。那天是要带着楚钦到盛世面试的,穿着一双湿袜子像什么话。

“看我多机智,带了双袜子备用呢!”楚钦笑着坐回车里,脱掉湿透的袜子,从口袋里掏出一双新袜子换上。

“你怎么会随身带着袜子?”钟宜彬很是惊讶,觉得这人好有意思。

“唔,我一紧张就脚趾头抓地,容易把袜子穿破,”当年只有十八岁的楚钦,笑起来有两个小梨涡,特别可爱,“我想着万一钟总要请我吃日料,一脱鞋有两个大洞,多不好看。”

结果,那天面试非常顺利,钟宜彬也真的请他吃了日料。

“想什么呢?”钟宜彬靠在床头,抱着笔记本电脑查看邮件,将近一年的邮件一封一封地看打开。转头看到楚钦盯着他发呆,伸手在他面前晃了晃。

楚钦回过神来,偷看被抓包,让他有点不好意思,往被子里缩了缩,忍不住又去看他。钟宜彬长得真的很好看,据说他爸爸是个混血,所以他的眼睛看起来比平常人要深邃一些,鼻子也比较英挺。

一双淡色的唇,有些薄,这点跟钟家大哥一样,看起来有些薄情,也容易让下属感到害怕。只有楚钦知道,那双唇并不会说出刻薄的话,而是甜甜的软软的。

“我在想,你都不记得以前的事了,为什么还对我这么好……”楚钦因为有些走神,说话缓缓的,带着职业习惯的抑扬顿挫,听起来让人心痒痒。

钟宜彬笑了笑,把目光转回电脑上:“因为我喜欢你呀!”这话说得非常随意,就好像这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事。

楚钦在被子里悄悄蜷了蜷脚趾:“你,你都不记得了,怎么还会喜欢我?”

钟宜彬回头看看他,把电脑合上扔到一边,顺着床头滑下来,单手撑着脑袋侧躺在楚钦身边:“我看到你就高兴,离得近了心跳会加速,这跟记忆无关,就算我忘了你,我还是会喜欢你的。”

这样说着,钟宜彬拉着楚钦的手,放在自己的胸口。隔着柔软的睡衣,里面的是温热的肌肉和有力跳动的心脏。那节奏,着实,比平静状态要快许多。

楚钦摸着钟宜彬的胸口,害羞得指尖都红了。这些话,以前钟宜彬是绝不会说的,如今失忆了,才会说得这么直白。但这样直白的情话,却出乎意料的动人。

然后,因为说了好听的话,正捏着楚钦的手在自己胸口摩挲的钟总,得到了一个带着水汽的,甜甜的吻。

温热的薄唇,还是以前的触感,楚钦忍不住,轻轻含住了他的下唇。

钟宜彬缓缓瞪大了眼睛,脑袋上的毛毛一根一根地立起,半晌,反应过来,在楚钦准备离开的时候,迅速翻身,把人压在枕头上,加深了这个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