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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我只是害怕

街边,还有一个点着橘黄灯光的小烟铺,看着应该是个善良的大爷。大爷听了她的问话,操着一口含糊不清的普通话,不太耐烦地指着对面一栋高楼说:“那不是可以住吗?”

曾鲤顺着他所指的望去,光那酒店招牌下金光闪闪的五颗星,就足以让她望而却步了。

最后,她拿出手机,上网来搜索附近的酒店,没用几分钟,手机就提示快没电了,她只能厚着脸皮带着自己的行李进了那个五星酒店的大堂。有门童热情地来询问她,她厚着脸皮说要坐坐,躲过探视的眼神和询问的目光,朝大堂一角的沙发蹭去,找到插电源的地方,一边充电一边另找住处。

等到她终于找着能接受的酒店住下来后,才给艾景初拨了电话,按照他的要求报平安。

“住下了?”他问。

“嗯。”

“怎么这么晚?”

“航班延误了好久。”

“其他顺利吗?”

“挺顺利的。”她答。

“你早点休息,我明天再打给你。”他说。

曾鲤洗了澡,又给马依依和伍颖发了短信,才睡下。

她有些认床,加上只要自己一翻身,床垫就会发出异响,所以她一整晚都没怎么睡好。隔壁其他几个房间大概是同一个旅行团的,天不亮就起来退房,时不时在走廊上大声说话,又扰了她,她几乎一直处于时睡时醒的状态。

曾鲤去海边的时候,天仍然在下雨,海风又冷又湿,冻得她要命,将她第一次看到大海的兴奋全部吹散。

她只得回酒店胡乱吃了些东西,又睡午觉。

大概是身心的疲惫累积到了极点,这一觉,她睡得很沉,醒来已经是黄昏,她一个人撑着伞在附近溜达了几圈,便回了酒店休息。

晚上艾景初给她来电话。

“在干什么?”他问。

“看电视。”她答,“一直都在下雨。”

“看到大海了?”

“嗯。”原来也不怎么样。

第三天,日上三竿,曾鲤差不多是被窗外金灿灿的阳光给撬开眼帘的。她从床上蹦跶起来,拉开窗帘时有些激动,迅速地洗漱完毕,顾不得戴帽子和抹防晒霜,趿着拖鞋拿上包,撒腿就跑出去了。

夜里,艾景初的电话如约而至。

“今天天晴了?”他刚才查了下曾鲤这边的天气。

“是啊,突然就很热,不吹空调会要命。”

“怎么样,今天的大海?”他问。

“又美又壮观,跟下雨的时候完全不一样。”曾鲤难掩兴奋,“我喜欢海浪的声音。”

艾景初淡淡地笑了。

第四天,曾鲤又坐飞机前往另一个目的地。

她在古镇住下后,急急忙忙去看有名的河谷,载他们去的是一辆加装了一排座位的丰田越野车,同行的也是一些散客,有对老夫妻,还有一对情侣和几个学生模样的年轻人。本来曾鲤以为这样的组合会比较安全,哪知回程时车主说他们进指定购物点买的东西太少,他拿不到多少提成,所以要加收每个人的服务费。乘客们一致反抗,司机便在半途将他们赶下车,扬长而去。

“那些人太过分了。”晚上,曾鲤在电话里对艾景初复述当时情况时,都难掩内心的愤怒,讲话不由咬牙切齿的。

“后来呢?”

“后来我们拦了辆路过的大客车坐回城里,还去报了警。”

“你也去了?”

“是啊。”曾鲤点头。

“你不是害怕警察吗?”平时看到交警在路中央执勤的话,她开车都胆怯。

“可是我真的很生气,而且大家都去了,我怎么可能一个人逃走?一点责任感都没有,而且我也是个很正义的人。”曾鲤说。

“嗯,很正义。”说完,他就笑了。

第五天,曾鲤老老实实地在古城里,按照地图和驴友的攻略,对所有好玩好吃的地方一一踩点,下午又找到一个做绣花鞋的大婶,就在店铺里选了一下午鞋面的花样。

而晚上,她哪儿也不去,就在客栈的小天井里,坐在藤制的吊椅上一边荡一边接艾景初的电话。

“我想着马依依喜欢粉色的,伍颖喜欢蓝色的,那我就要红色的好了。”她唠唠叨叨地说着绣鞋的事情,“还有,我看到他们店里还有那种很好看的布料,我想用它来铺茶几、沙发和餐桌。”

说到这里,艾景初突然想起她家客厅里有很多关于家装家居的杂志,“你买了房,准备装修?”

“没啊。”

“那你收集那么多资料?”

曾鲤的声音顿了下,喃喃地低声说:“小时候他们离婚后,我要么就住在学校里,要么就在继父那里寄人篱下,后来租房子也东迁西搬的,所以一直想要有个自己的家。虽然现在暂时不能实现,但是看着那些东西,怀着憧憬,也会有种很满足的感觉。”

第六天,她找到一个当地居民的农贸市场,买了好些异常新鲜的水果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午后,她继续坐在路边喝茶,发呆,看人来人往,看小商贩如何宰老外,后来又被歌声吸引进了一家小酒吧。

“那个歌手唱得太好了,要是能去我的咖啡馆唱,肯定会多很多人气。”她吃过饭洗了澡,啃着苹果,跷着光脚丫子在摇椅上晃来晃去,对着电话另一头的艾景初说。

“男的女的?”

“女的。”她答,“真想带她回家。”

“女的还行。”艾景初说。

第七天,曾鲤去大婶家取定做的绣鞋,遇见一个小老乡。曾鲤随口问了小姑娘几句,小姑娘便将昨天从家里坐飞机到此地的血泪史痛诉了一遍。

晚上,曾鲤对艾景初聊起那个小姑娘,才坦白了自己第一天的窘况。

“当时害怕吗?”他问。

“有一点,特别是后来半夜一个人住在酒店里的时候,整夜都没有睡着。”顿了顿,她问,“你有没有害怕的时候?”

“有。”

“是什么?”曾鲤好奇。

他思索了下才说:“以前我还在当颌面科的住院医生的时候,有一次和老师合作,给一个女孩做颌面手术,结果……”

“失败了?”

“手术到一半,出现了恶性高热,患者当场就死亡了。”

“恶性高热是什么?”

“全麻的并发症。”他说。

他停顿了一会儿,似乎在整理自己的情绪,接着又淡淡地说:“我就站在旁边,她活着时最后一句话是麻醉前躺在手术床上对我说的。”

“说的什么?”

“我不知道,我当时没注意听。”电话那一头的背景静极了,他沉默了良久后,又重复了一次,“我居然没有注意听。”

她的心也跟着难受起来。

“这是第一次,第二次是关于你。”他说。

“我?”

“你出车祸那天,我载你去医院,你坐在我旁边,眼睛闭着,没动也没说话,就是那个时候。”他慢慢地说着,声音中带着点能让人微醺的魅力。

她听着这个嗓音说出的这些字句,心跳微微一滞。

他肯定不知道,她有多爱他的声音。

冰冷的时候,微恼的时候,漠不关心的时候,云淡风轻地回顾着自己身世的时候,安慰鼓励对方的时候,还有就是说他喜欢她的时候,每一个语调都那么让人沉醉。

这几天每晚打电话几乎成了彼此的习惯,她会说很多话,他有时候会问几句,有时候只“嗯”、“嗯”地应着,有时候又会被逗笑,但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聆听。此刻,艾景初缓缓地在一千公里外对她说这些往事,而且是关于她的事情,格外引人心颤。

她,有点想他了。

离开A市的第八天,正好周六,曾鲤结束旅途,坐上回家的航班。

在机场,曾鲤推着行李从里面出来,远远地看到了等着她的艾景初,显然他早就发现了她,嘴角扬起来微微一笑。

她回到住处,把行李打开,将给大家带的纪念品一一归类,然后就打电话将马依依他们约出来吃饭,顺便把艾景初正式介绍给闺密。

曾鲤坐上车,对艾景初说:“对了,有礼物给你。”她掏出个盒子,里面是一挂菩提子串的挂饰,下面留着粉色的流苏,“我去庙里请的,可以挂车上。”

“我也有?”

“当然了。”曾鲤点头。

他欣然收下。

“我以前经常搬家换学校,所以和我有来往的同学不多,马依依和伍颖算是我很好很好的朋友了。”曾鲤说。

“嗯。”艾景初明白。

饭桌上有五个人,伍颖带着宁峰,而马依依则是孤身前往。

马依依扫了一眼曾鲤和艾景初,又扫了一眼伍颖跟宁峰,“瞧这成双成对的,存心给我添堵,早知道,我该把窦窦给带上。”

伍颖瞄她,“羡慕了吧?你应该把潘思宇带上才对,人家不是挺好的吗?”

“好什么好,比我小耶,等我老了,他还艳光四射,太有风险了,你看艾医生跟曾鲤的年纪就很配。”

“那曾鲤可得捂紧点,别让马依依抢了。”伍颖揶揄道。

“呸呸呸,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

“你想吃也要人家看得上啊。”伍颖说话间上下打量了下马依依,随后啧啧啧地摇头。

“我差哪儿了?”马依依问,“曾鲤你说,不,艾医生,你说!”

艾景初看了看曾鲤,又看了看马依依,正要张嘴回答,曾鲤立刻打断了他,免得他又直截了当地说出什么惊世骇俗的话来。

“别理她们,她俩从小就这样。”曾鲤说,“一天到晚都在拌嘴,就跟冤家似的。”

宁峰笑着附和,“但是感情又好得要命,让人吃醋。”

说起这个,几个人又聊到大学里的趣事,马依依说:“我被吓得最惨的那次,罪魁祸首是曾鲤!”

“我知道,我知道。”伍颖高呼。

“不准说。”曾鲤想要制止马依依。

“也不是多破坏形象的事情,人家景初君肯定也很想知道。”她们一顿饭吃到一半,发现他只是不善于说话,其实并不难处,所以也越来越随意。

艾景初笑了笑,俨然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

“有一天晚上,我正在做梦,突然听见哗啦一声响,很大的动静,然后蚊帐、墙灰、小石块就掉了我满脸,我吓得以为地震了。结果伍颖打开灯一看,发现曾鲤从上铺掉了下来,她裹着蚊帐,身体被拖在半空中悬着没落地,但是我的蚊帐和她的连在一起,里面两个头都钉在同一面墙上,所以一起被拽下来了。”

“还有,还有,”伍颖补充,“曾鲤每次期末考试,头一天都会去买统一100的方便面在寝室里吃。”

饭局就这样在马依依和伍颖踊跃“检举”曾鲤的大学窘事中结束了。

艾景初从中间开始到最后,嘴角一直挂着笑。

吃过饭,她们的老规矩是不打牌就K歌。

最后,五个人去歌城唱歌。

三个女生一起捧着话筒引吭高歌,而宁峰和艾景初便叫了一打啤酒,两个人一边聊天,一边喝酒。

“你上次要找的唇裂的孩子叫马小兵,我已经问到了,我去过一次他父母租房子的地方,但是没找到人。”宁峰和艾景初说起那件事情来,“你要是着急的话,我们俩抽个时间再去一次。”

“谢谢。”艾景初说。

“如果找不着,可以去他们老家,地址我也知道。”宁峰说。

音乐实在太吵,他们的谈话基本进行不下去了,随后,宁峰也被拉去跟伍颖情歌对唱。

艾景初去了洗手间,回来的时候在门口遇见曾鲤。

他看到她第一句话就是:“统一100,考试必过。”

“讨厌!”她抡起拳头就想扁他,都怪伍颖和马依依,什么事都拿出来说,太丢脸了。

等他俩一回到包房,马依依就将话筒递给曾鲤和艾景初,“时间留给你俩了,必须唱啊。”

艾景初无奈地看了曾鲤一眼,他之前一直说不会来推托,甚至躲到洗手间去了。

“艾医生,你要是再搪塞,我们可不依了。”马依依说。

曾鲤拉着他小声地说:“不如就随便唱两句吧?不然她们不会放过你的。”

“不放过我会怎么样?”艾景初问。

“把你灌趴下。”曾鲤说。

“那就把我灌趴下吧。”艾景初一副破罐子破摔的模样。

“你想得太简单了,是灌趴下之后再折磨你,而且你不知道你喝多了会说胡话吗?”

“我说过什么胡话了?

“下次录下来给你听。”

伍颖问:“你们两口子的情话嘀咕完没有?再磨叽下去,我就替你们点《纤夫的爱》了啊。”

“或者潘大叔的《过河》也不错,哥哥妹妹的多贴心。”马依依提议。

艾景初显然不知道这都是些什么歌,一脸茫然还是不答应。

“你要是不唱,我们不会同意曾鲤和你好的,她从小什么都听我俩的。”马依依壮着胆威胁他。

曾鲤从未见过那么孤立无助的艾景初,于心不忍道:“算了吧,我们唱首英文的,你英文那么牛,她俩都是英语白痴,唱错了也不知道,轮你的地方,我替你唱,你跟着哼就行了。”

最终,艾景初只得赶鸭子上架,等他一开口,其余四个人才明白,原来他说不会唱歌是真的。明明每个字都在拍子上,但是调子又听起来那么奇怪,估计如果没有伴奏,外面的人无论如何也猜不出来他究竟唱的是哪首。

唱完之后,大家都没说话,包厢里顿时安静了下来,倒是宁峰打破僵局说了一句:“曾鲤唱歌还是这么好听。”

回家的路上,曾鲤开着车,一直在乐。

“有这么好笑吗?”艾景初问。

“嗯,终于找到某人的软肋了,好开心。”曾鲤答。

她一直以为他那副声音唱起情歌来肯定更加迷人。前几天,她没在电话里说实话,其实她旅行的时候很迷的那个酒吧歌手是男的,而且声音和艾景初有些神似,所以她也幻想过他唱歌时会是什么样子。马依依他们起哄的时候,她也存了私心。

“我送你回家?”她问。

“先去你家。”他说。

“干吗?”

他沉默了下,没有立刻回答,稍后将脸望向窗外,缓缓说:“没什么,就是想和你多待会儿。”

“哦。”她生硬地应着,但是心里跟吃了蜜似的。

过了会儿,他又说:“我喜欢你唱的那首歌。”他也没想到,曾鲤唱歌会那么好听。

“什么歌?”

“名字没注意,歌词里有句‘我的外婆’。”

“你喜欢我唱给你听啊。”曾鲤说。

“嗯。”

“现在?”

“嗯。”

“清唱?”

“嗯。”

“我在开车。”

“交规又没说开车不能唱歌。”他理直气壮。

曾鲤也是极喜欢这首歌的,在脑子里过了一遍歌词,就开始轻轻唱起来:

没有伴奏,没有混响,就在车厢内狭小的空间里,又有一点小小的回音,歌声显得更加动人。

他的脸一直朝着侧窗,默然无语地听着,等到曾鲤唱完,也没有说话,以至于曾鲤以为他睡着了。

“被催眠了?”

“没有。”他说。

曾鲤瞅了他一眼,只看到这人的后脑勺。

“你把车靠边。”他转过脸来说。

“干吗?”

“靠边。”他说。

曾鲤打了右转灯,在路边缓缓减速。她刚停好,他的手就伸过来托住她的下巴,身体朝左倾,浅浅亲了她一下。

“会有人看到的。”曾鲤挣扎。

“看到怎么了,我又不犯法。”

“是是是,交规也没有这条。”

他看着她的嘴,突然想起什么,说道:“你下次复诊记得给周纹说,矫治器上门牙那儿有点刮嘴唇,叫她弄一弄。”

曾鲤知道他指的是什么,脸蛋又红了,“你自己跟她说。”

“那她会奇怪为什么我这么清楚。”他一本正经地回答。

曾鲤鼓起腮帮子,恨不得掐住他脖子。

回到曾鲤住处,艾景初在沙发上捞了一本杂志在翻,曾鲤发现桌子上有张条,是曾妈妈留的:给你打电话没有通,给你炖的汤放在冰箱里,记得喝。日期落的是昨天。

曾妈妈不知道曾鲤旅游的事,权当她和朋友出去了。

曾鲤打开冰箱,发现是一盅排骨汤,她倒在锅里烧开后,端了出去。

曾鲤说:“我妈做的,她做东西挺好吃的,你试试。”

艾景初开始不喝,后来听曾鲤这么说,站在饭桌前静静地自己盛了一碗。

曾鲤先拿筷子夹了几块排骨啃起来,那排骨本来就是熬汤的,所以已经被炖得异常软糯,在嘴里几乎一抿就化了。等肉吃得差不多,晾在一边的汤也变得温度适宜,她才一口气将汤喝下,额头上也被逼出一层汗。

而艾景初却是一小口一小口地慢悠悠地品着自己那碗汤。排骨加了山药,汤汁十分鲜美,肉香中又带着点淡淡的甜。他坐在那里喝得很仔细,很小心,似乎生怕漏出来一滴。他一直沉默着,不知道在想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