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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案 嗜血赌局 第十五章

道家启蒙书《增广贤文》里有这么一句话:“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所谓“横财”在法制不健全的古代,被称为“不义之财”。或偷或抢,打家劫舍。而这些手段胆敢用在当今的法制社会,绝对是在自掘坟墓,于是那些有“暴富”念想的人,就把希望寄托在一个“进可攻,退可守”的方式——“赌博”上。

说起赌博,在我们国家可谓历史悠久,据野史记载,当年我们的祖先一个个还穿着“悟空款”花皮裙时,就已经开始用赌博的方式分配猎物。纵观上下五千年,除了当前社会,几乎历朝历代都没有把赌博列入明令禁止的范畴。也正是因为有这种“赌博文化”的沉淀,很多人对于赌博的态度相当麻木。在许多人眼里,赌博就是一种刺激的娱乐方式而已。

俗话说得好,“当局者迷,旁观者清”,靠赌场发家的丁胜,自然知道其中的猫儿腻。“十赌九诈”,这也是他家传的祖训。

1977年“文革”刚结束,丁胜那个因开设赌场被批斗了整整10年的爷爷终于熬到了大限。这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为了保证香火能够延续,丁胜的爷爷早就未雨绸缪,在自家的祖坟里埋了几万银圆,以备不时之需。1983年,中国进入改革开放的黄金时期,古董交易也随之活跃起来,那时刚满18岁的丁胜瞅准时机,遵照爷爷留下的口头遗嘱,从坟里刨出一坛银圆,换回了人生的第一桶金。从小就奉爷爷为偶像的丁胜,自然很想像爷爷那样成就一番事业。开赌场,成了他的不二选择。

丁胜的父亲是个“痨头”,常年一副气息奄奄的模样,他这种状态,自然管不了雄心勃勃的丁胜。然而人要成事,必须讲究“天时、地利、人和”。而巧的是,丁胜起家时,三个条件被他占得满满当当。

先说“人和”。不管干什么事,单打独斗肯定行不通,就连玩个游戏都讲究组队刷怪,而在那个物资匮乏的年代,只要有钱,就等于有了人脉,钱就等于人,这一点毋庸置疑。

再说“地利”。虽说当年“打土豪,分田地”让丁胜家的土地所剩无几,但好在那时候的人都看中耕地,建筑用地并不受人待见。当年抄家时,丁胜爷爷花重金贿赂村主任,保住了隐蔽在山中的赌坊。也正是这家赌坊的存在,才让之后的丁胜混得如鱼得水。

说完前两样,再聊聊最重要的“天时”。所谓“天时”也就是一个人的“时运”,说白了就是“机会”。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都知道,1978年至1983年可谓是中国法制改革步履维艰的5年,严重暴力性犯罪频发。丁胜选择在这个法律尚未健全的年代开赌场,绝对是赶上了“黄金时间”。

那有人要问了,是不是凑齐这三样,就能张灯结彩、开门迎客了?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丁胜爷爷年轻时,中国处在动荡之中,那个时候,只要搞定当地官员,你把赌坊开在警察局门口都不会有人过问。虽说20世纪80年代也很少有人过问赌博这种小事,但丁胜心里清楚,“枪打出头鸟”,吃“夜食”的,还是要深藏若虚。

丁胜打小就常听爷爷说,赌是一门学问,没有人刚接触就能一掷千金,如何让“小赌怡情”变成“豪赌伤身”,里面的门道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丁胜深得爷爷真传,他知道,厉害的赌场盯的不光是赌徒手里的钱,还有他们好赌的“心”。

在他看来,把新手变成赌徒一定要经过三个步骤。

第一步,给甜头。

大多数赌客头一次进赌场,都想着怎么把1元变10元,10元变100元,如果上来就输,自然就失去了兴趣。丁胜的赌场分为三个区域,“新手区”“老手区”和“VIP区”,“新手区”输赢很小,但赢钱的概率很高,一旦你在赌场中混成熟客,自然会有人把你引进“老手区”,这里虽然输赢很大,但放水率也能达到60%,也就是说,进到这里,你的胜算还能保证在六成上下。如果说前两个区域都在花钱养肉,那神秘的“VIP区”绝对就是BOSS(老板)的最大招。除非你能控制自己,赢钱就金盆洗手,否则没有一个人可以闯过这最终的关口。丁胜这种放长线钓大鱼的经营模式,需要雄厚的资金做后盾。

第二步,配人手。

钱送出去不算本事,散出去能成倍地收回来才叫能耐。要想回钱,就需要人手。

赌场中人按照三六九等划分,最低等的,名为“钩子”。“钩子”在社会上有自己的人脉,喜欢穿梭于花街柳巷,他们的主要工作就是给赌场带来赌客,从中抽取提成。

如果说“钩子”是对外,那“练子”就是对内。“练子”是行话,俗称“托儿”,不管大小赌场,都流传着“一赌三托儿”的说法。“一赌三托儿”从字面上就很好理解,一个赌局,甭管多少人来,反正这“托儿”绝对是3个起步。

刚入门的赌客,多会选择押宝、猜双这种简单的赌局试水,合格的“练子”要在赌局上配合默契,收放自如,牢牢控制赌局的输赢走向,而且还要伺机“点水”,让入门者尝到甜头。赌局对他们来说就是一场战役,而“练子”和赌客的角色,就好比手游里的“王者”与“青铜”。

赌场中“钩子”和“练子”只是基础配置,再往上,就需“彩旗”出场。这里的“彩”,指的是“手彩”,也就是“千术”;“旗”便相当于赌场的“招牌”。所谓“彩旗”就是赌场培养的“老千”。他们有的乔装成“荷官”,有的化身为“赌客”,毫不夸张地说,他们绝对是主宰赌客命运的一群人,赌客走出赌场,是死是活,全在他们一念之间。

第三步,宰客。

鱼已上钩,人也配齐,接下来就该宰了。

人一旦进入赌场,实际上就等于把自己送上了“屠宰”流水线。“屠宰”过程往往会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洗肉”。行里一般将赌客称之为“肉”,而“洗肉”其实就是一个“洗脑”的过程,赌场会把“小赌怡情”发挥到极致,让你手头一有钱,就会想着去“玩两把”。

第二阶段,“打肉”。一旦“肉”被洗成,接着就该被“打”了。“出来混,迟早要还的”,赌场不可能让你一直赢钱,等你真正地沉迷之后,赌场便开始让你慢慢放血。为了“放长线钓大鱼”,赌场会故意让你有输有赢,这样会给赌客造成一种假象:“输的钱,只要运气好,就一定能赢回来。”如此一来,很多人输钱后,不会怀疑赌场做了什么手脚,只会怪自己运气不佳。当赌客在输赢之间来回徘徊时,到最后他们输掉的,可能不只是手里的现金,还有他们的车房。

第三阶段,“割肉”。如果赌客身上的钱都被扒完了,还想翻本儿怎么办?那就只能“割肉”了。在赌场里,哪怕你输得连口水都喝不上,只要你不欠钱,赌场老板依旧可以奉你为上宾,好烟好酒地伺候着。因为这时候,赌场看中的已不是钱,而是你这个人。不管大小赌场,都有“爪子钱”(高利贷),只要你想赌,他们可以闭着眼给你换筹码,对赌场来说,他们损失的不过是几个塑料片,而对赌客来说,有可能走出赌场就面临着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第四阶段,“熏肉”。赌场既然要搞你的人,就算给你万贯家财,也不可能让你带出赌场。赌客只要在“借贷合同”上签字画押,那就等于进入了最后一个阶段,“熏肉”。“熏肉”状态下的赌客,背着满屁股债不说,在熟人面前也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再加上高利贷的“雪上加霜”,心理承受能力稍微差一点儿的人,估计都有寻短见的念头。

可人都惜命,“好死不如赖活着”,能有勇气“拔剑自刎”者绝对寥寥无几。这种日子就好比被囚禁在黑暗中,你每天都在渴望自由,但你已无能为力。而当你彻底无助时,忽然有个人站在你面前对你说:“帮我做一件事,你就能获得自由。”到了那个时候,你绝对不假思索,牢牢抓住这根救命稻草。于是,新一代的“钩子”便应运而生。

“钩子”收入很低,要想偿还赌场的“爪子钱”,就要主动学习“手彩”,把自己变成“练子”或“彩旗”。当所有账目全部还清,老“彩旗”的位置会被新“彩旗”取代,而重获自由的这些人,无一不是看清了“赌博”的本质,要么另起炉灶祸害别人,要么金盆洗手再不沾赌。

丁胜靠着这套成熟的运营模式,在云汐市赌行中如鱼得水,甚至有些赌界的老前辈都来“不耻下问,求取真经”。丁胜爷爷混社会时,靠的就是“仗义”二字。丁胜自然也遗传了爷爷的性格,只要有赌行的人前来询问,他一定是倾囊相授,绝不保留。也正是因为丁胜这种“够义气”的做法,赌行的老辈人都推选他为“大座椅”,这“赌王”的称号也在云汐市的赌徒中不胫而走。

《西游记》第三十三回有这么一句话,叫“树大招风风撼树,人为名高名丧人”。1983年的“严打”,丁胜逃过一劫,可1987年的一次“实名举报”,着实让丁胜栽了一个大跟头。举报者名叫孙少峰,是丁胜赌场里的一名“彩旗”,共欠丁胜23万,在那个鸡蛋仅卖1毛钱一个的年代,23万足够让他给丁胜卖一辈子命。虽说丁胜对他不薄,但沉重的心理负担还是促使他冒着被报复的风险写了一封举报信。当天夜里,上百名荷枪实弹的民警把赌坊团团围住,丁胜等骨干被端了个底朝天。

同年10月,丁胜因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丁胜服刑前,为了防止仇家报复,与妻子协议离婚,从那以后,丁胜褪去“辉煌”,开始了牢狱生活。